這一點我也贊同,同樣是機關用地,應該可以有更多用途,例如1樓是警局,2樓是圖書館,3樓是文康休閒活動中心,這樣不是挺好的嗎?大家一起爭取吧!讓北大特區有更多教育與休閒資源...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4-21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