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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之成立宗旨、簡介、座談會及議程

2010-11-12 12:15 · 81樓
以這次策進會為例,有很多社區的委員也都沒有加入,如千代田....在11/7日的千代田管委會會議上有提出討論
1:如同康康大說的要小心處理這種事,希望不要有人因為熱心受到傷害
2:做為一個組織,廣納意見是很重要的,沒有住戶們的意見跟合理的過程,任何組織都只是空談
3:由各人自行參與該組織 委員不能代表千代田社區
這是千代田社區目前作法 提供各界參考

2010-11-12 12:20 · 82樓
認同理念則入會,不認同也沒強迫誰加入,幹麻要打聽意願用宣傳即可
社區有住戶想要就加入,至於誰加入也並不會代表該社區全體意見
2010-11-12 13:01 · 83樓
limingche 發表於 2010-11-10 23:11
住戶的觀感是很重要沒錯,但請問,這次場地問題被否決,有多少社區住戶參與否決呢?
至少我自己沒被諮詢到,也 ...


請問你有沒有搞清楚狀況??
決定出借場地的是管委, 有任何住戶在後來的管委會議抗議否決嗎? 就算有, 也代表管委行使過同意權要聯合策進會換地點不是嗎?
這樣不能代表全體住戶的意見嗎? 不也是代表了民意?! 不論管委會是否採納了住戶的意見. 沒有經過此程序, 你認為管委會是兒戲嗎? 可以不用經過表決而朝令夕改? 再由管委會議記錄, 也沒看到有否決此案. 難道不是聯合策進會另覓地點(不管是聽到住戶的聲音或場地大小問題)不然是什麼?
2010-11-12 13:07 · 84樓
其實,個人對「北大特區管委會聯席會」這個功能的組織比較期待哩!
要能夠真的組成「北大特區管委會聯席會」,我想北大特區的聲音真的會很壯大。
但~~歷經這次的策進會的經驗{:4_86:} ,恐怕要好久以後才有人敢再提出吧!

目前看來「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就是社區發展協會型態的社團法人,
如果這群人所揭櫫的想法與理念可以吸引許多人認同並加入,
如果將來會務運作得十分熱絡且具知名度與影響力,成為很成功的社區發展協會。
那麼他就會成為有影響力的意見領袖,就會有相當的代表性。
例如,媒體要介紹北投奇岩社區時通常第一個會找「奇岩社區發展協會」來訪問,
地方民意代表要做某些事時會第一個想到找該協會來徵詢,
~~是指這種代表性。
而不是「可以決定公共議題」的代表性。
如果要嚴格議論代表性,那麼2010/10/11參加環境維護專案會議的特區住戶代表,又如何證明其代表性呢?

「代表性」的疑問,應該針對團體會員,也就是社區委員會是否經過社區授權而加入吧?
建議策進會在招募社區管委會成為團體會員時要用正式行文方式,並要求社區管委會以正式公文回覆加入的意願,
並需在申請表上蓋館委會大小章,並檢具獲得授權之證明文件(會議記錄或其他)。
至於社區管委會如何獲得加入與否授權,就是各社區的事了。
而且,日後討論到相關社區利益的議題時,都必須逐一取得社區授權才能表示同意與否。

接觸過幾位投身北投奇岩社區總體營造的志工,
深刻體會到,如果一個社區有一群人願意站出來作一些傻事,其實是~~~很好滴!!{:7_483:}

2010-11-12 13:51 · 8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湯湯 於 2010-11-12 13:53 編輯


回覆 joy 的文章


Dear Joy,

昨晚去参加座談會,會中聽到某些激動言詞時,我的感覺就是你的想法。想想爺爺奶奶那個年代的
純樸和厚道,還真讓人懷念。


{:4_171:}
2010-11-12 13:53 · 8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快樂讀書會 於 2010-11-12 15:24 編輯


jimmy 發表於 2010-11-12 09:05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不知道


應該這麼說:昨天的會是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會.讓各社區主委及代表參與.
但通知所有候選人與會.候選人來了.禮貌上要介紹一下.讓他講一下話.每人3分鐘這就要花很多時間.
讓各社區與會人員~感覺像候選人政見發表.與當天的會議的參加者的認知不同.
所以部份與會的人有被騙的感覺.中途離場.
蔡英文在別的地方有行程.朱立倫來了.但有隨賦及警力貼身保護.讓部份與會人員不滿.
所以場面有點尷尬.所以朱無法多發表意見.
我想等選舉結束後.聯合策進會有具體需求議案後.再擇期邀請縣長.議員.里長到場.
有部份社區被畫分為樹林市.我有問林銘仁議員解決之道.他說等縣市合併後.可以提出重新規畫.




2010-11-12 15:36 · 87樓
joy 發表於 2010-11-12 12:20
認同理念則入會,不認同也沒強迫誰加入,幹麻要打聽意願用宣傳即可
社區有住戶想要就加入,至於誰加入也並 ...


Hello;
還是建議您在文字上可以和緩一些..
謝謝!{:7_511:}
2010-11-12 15:51 · 8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y 於 2010-11-12 16:37 編輯


回覆 kwbaseball2002 的文章

比起那位道歉沒誠意的先生好多了,只會出一張嘴混淆視聽煽動群眾
章程早就擬定何來出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357&page=1
2010-11-12 15:56 · 89樓
快樂讀書會 發表於 2010-11-12 13:53
應該這麼說:昨天的會是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會.讓各社區主委及代表參與.
但通知所有候選人與會.候 ...


所以我才說, 此會內部要先自己有共識, 丟出議題給候選人/民代. 按照他們給的agenda, 是有做. 但聽來最後還是又變成政見發表會, 就說這樣就失去成立的目的了. 應該只要請候選人/民代發表對這些議題的看法就好, 其他與議程無關的就不用扯了吧. 或是避開敏感的選舉時刻, 等市長/市議員/里長當選底定, 再邀請也不遲.
2010-11-12 16:49 · 90樓
回覆 wbtlin 的文章

林兄您好:
1.現場警察乃朱先生選舉過程中配置之警力, 我們看來是覺得正常, 若造成您的不舒服, 是否可以請您向佳君議員與該黨部反應!
2.策進會一切正在籌劃蒐集資訊中, 均尚未經討論成案, 所以才要先開座談會, 正希望能有專業的高見, 善意的提供建議, 感謝大家。
2.策進會是開放的崇尚民主機制, 正缺工作夥伴, 歡迎 真正有心人請加入本會
2010-11-12 16:57 · 91樓
回覆 sophie112 的文章

本會一直都廣納大家的意見
並無您所說只針對鼓勵的言詞作回應
上次我也問您從何處聽到只讓佳君議員上台講話
您不是也沒做任何回應

場地問題之前也講過了
要付費一樣被阻饒
如果像前幾位所說因人數眾多而換場地
這.....應不至於換一個更小的吧
反正已經過去了
不用再提了

第八點目標"特區內希望能整合運用各種資源"
我之前也說過了
很多地方需要大家的建議來修改
我們並沒有說不採納大家的建議
也沒有說不可以改

最後感謝您給的意見
我一樣回給會員知道這訊息
2010-11-12 17:05 · 92樓
前面幾位大大也提到本會內管委會委員是否能代表北大特區的廣大居民的心聲
那我一樣提出一個論點
民意代表像議員或是立法委員
同樣經過民選選出來的
那他們這些少數人是否也可以代表我們選民的心聲呢
所有法案或提案表決是不是每次都要全民公投呢
2010-11-12 17:12 · 93樓
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各自加入,為愛北大社區的願景努力.
建議別招團體會員,不然總是會有一些管委會與住戶之間的權限問題.
像TMO一開始就直接提出招入各社區管委會員,一起為北大社區努力呀.
民主時代,自由加入啦~


希望策進會繼續努力下去!
2010-11-12 17:41 · 9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yosun 於 2010-11-12 18:23 編輯


jimmy 發表於 2010-11-12 17:05
前面幾位大大也提到本會內管委會委員是否能代表北大特區的廣大居民的心聲
那我一樣提出一個論點
民意代表像 ...


這樣的論點比喻~感覺上不是很貼切........{:7_476:}
管委會的成立大多是因為社區內部需要與生活共識而設~且管理的"範圍"是社區內大家的共同財產.......
而議員是"每一位"選民們所票選出來~為地方服務與向中央爭取或表達意見的代表.......
一個對內~一個對外~2者性質是不太相同的.....

當然~各社區內的居民是否要受予管委會成為該社區對"外的代表"與職權~這應該是各社區自己需要去思考研究與討論的.....
這些觀念如果一直混淆不清~那討論起來就自然會有些雞同鴨講~各說各話了....

樂見有人願意為地方的發展耕耘~也希望如果是具"代表性"的團體組織~在運作上能夠更透明且符合實際大家所需~加油!!.....{:7_451:}

2010-11-12 18:35 · 95樓
jimmy 發表於 2010-11-9 08:01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籌劃簡介



五、特區內環保問題日益惡化,急待公權力強力改善
請公權力緊急完善處理特區四周多處環置的瀝青廠、火葬厰、焚化爐、泥灰厰、汚水厰及違建工廠等日夜排汚,以及水質不良(時有異味、混濁及含重金屬),目前空(水)污問題,嚴重影響民生基本生活至鉅,急待公權力強力介入改善。

關於這點
小弟我或許可以幫上一點點小忙
12/4(星期六)我們有函請縣政府相關單位來共同討論對於整個大環境該如何做改善(不僅僅是北大特區)

當然也可以就這個議題衍生小環境(區域)~~該如何改善
2010-11-12 20:33 · 96樓
其實我覺得策進會主要是收整特區內的"公眾議題",並適時的將收整到的資料及改善方案"函送"各相關單位
該相關單位即會處理相關議題
舉我自己為例,前因高雄淹水事件,{援中港社區發展促進協會}即將淹水肇因及建議改善方案函陳行政院秘書處、經濟部水利署、黃昭順委員辦公室及高雄市政府,後續即就有陸續的會議研討、會勘等行程產生。

其實我覺得策進會不應"主動'邀請政治人物參與相關座談、會議等,而是誠如我以上所言,將議題拋出由政府部門接招,再由政府部門主導會議及辦理後續,策進會人員再適時補充主張即可,以避免有讓政府單位下不了台,而到最後兩敗俱傷的下場,雖說人民最大,但公僕也是人民,若是太過不合理的要求,也是會適得其反的
2010-11-12 20:38 · 97樓
就策進會的組織建議,其實策進會最好最外的溝通協調應該是由較具有"社會地位"之人士擔任,譬如曾任民意代表、公務機關高階主管及社會賢達等,因為溝通是雙向的,具有社會歷練的人士溝通的技巧也就顯得較為圓融,而較不會有咄咄逼人的問題,目的是要達到,但也非是一蹴可幾的。
雖說看的策進會的討論很多,那到底要怎麼加入ㄚ,訊息又要如何獲得ㄚ?
2010-11-12 23:35 · 98樓
平民看來看去,覺得大家講得高來高去,很斯文哪!
我就直接一點講,講白一點,
會不會是曾PO出的名單中,有同社區的住戶根本就不爽自己社區的委員啊?!
若是社區家裡的事都管不了,做不好,祇想做大事,誰會放心託付呢?
如果是一群明星或是名人來搞, 說不定沒這麼大的風波呢?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