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簡介

2010-11-05 17:04 · 81樓
藍色翅膀 發表於 2010-11-5 15:11
以下由智邦生活網轉貼過來.....已嗅到濃濃的政治味了

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籌備聯誼會 (函)


仍在籌備階段
就邀請各機關團體代表及首任新北市市長、議員 候選人....

完全不解??
2010-11-05 17:30 · 8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0-11-5 17:30 編輯


Kaori 發表於 2010-11-5 16:24
這篇文章除了版主代PO第一篇文之外,其他的PO文乃至人員名單都是同一位里長候選人所提供的,
這個組織看似未 ...


同感~
更不解的是為何要在社區辦?? 這下好了, 場地借用是我們社區管委會同意的. 這樣還說代表個人不代表各社區管委?! 那要不要各社區來輪? 其他社區肯嗎?!
2010-11-05 17:34 · 83樓
藍色翅膀 發表於 2010-11-5 15:34
在一個轉PO....似乎團體內部已有爭議

在此說明我的立場


這是我寫的
在我們社區的網站上
不知為何被任意轉貼在這裡

這讓事情變的更複雜不是嗎
不瞭解事情的脈絡
又任意轉貼別人的文章

我以個人身份參加過一次籌備會議
但是被公布我們社區網站上
讓我覺得必須跟社區居民說明




2010-11-05 17:45 · 84樓
回覆 歐寶爸 的文章


  該文章未經當事人同意轉錄,已經直接刪除。
2010-11-05 17:50 · 85樓
回覆 歐寶爸 的文章

似乎團體內部已有爭議....由智邦生活網看到

有參加成員認為是以個人名義參加
不過訊息PO出來卻是名字+管委的身份

因為不希望造成代表性的爭議
所以已在會議公開將名字摘除

希望開該會成員也能來這裡說清楚
不然在網路上找相關訊息好累
2010-11-05 18:15 · 86樓
回覆 藍色翅膀 的文章

我能夠說明的是我自己的立場
其他人的部分我無法代為發言

據我所知
聯合會主要是邀請小英跟阿倫
希望在選前可以對北大發展提出一些承諾

但是小英接受邀請後,自己辦了一場,如下

為關心台北大學特區內各位住戶的意見
蔡英文競選辦公室特舉辦座談會
敬邀各位代表及住戶能夠蒞臨出席指教
時間:11/7日(日)14:00
地點:三峽鎮龍埔活動中心(三樹路214巷9號)

阿倫則是配合聯合會的時間,預定在哈佛會出現。(我想當天小英可能不會來,而是上面那一場)
座談日期 : 訂於99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座談時間 : 下午19:30~21:30
座談地點 : 遠雄大學哈佛社區正門大廳上二樓 會議廳
(北大特區學勤路360號)
召 集 人 : 吉 岳 教授
聯 絡 人 :楊建銘 0932-226-369 [email]yang5564@ms67.hinet.net[/email]
参加對象 : 北大特區內各社區管委會委員、住户代表
暨各機關團體代表
(為維持會場秩序,請勿帶小朋友入場)
報名方式:因會場座位有限,請有意參加者於11月9日前向各社區管
          委會完成登記並傳真至紫京城社區管委會02-8970-2519

我想大家都不否認選前是比較可能請這兩位,為北大發展提出一些願景的機會,而且也不是只為單一候選人量身打造。
期待大家可以集中心力在這兩場小英跟阿倫會出現的場子。

之前po出來的其實是邀請函的內容,為了邀請這兩位,當然需要把大家頭銜亮出來。但是至少我不是代表我的社區參與籌備會。




2010-11-06 16:46 · 87樓
大學哈佛的公共設施(含宴會廳)為全體住戶共同財產
並不是管委會的財產 也不是委員們的個人財產
所以管委會的權力並沒有大到可以同意讓一大群外人進出我們的公設
不但違反住戶規約不當使用公設 影響到住戶使用公設的權利 更讓住戶安全產生疑慮與漏洞
管委會未經全體住戶同意濫用其職權 哈佛住戶不排除向管委會委員追究責任
希望主辦單位儘速另覓沒有爭議的場地 免得到時進退兩難 引發不必要糾紛
2010-11-06 17:15 · 88樓
轉了超過90樓的回覆了
還是不瞭解這個會的成立狀況是怎樣
感覺是一小部分人的小團體
但是成員似乎又是各個社區都有
如果這樣都不說明清楚的話
那些參與活動的委員們如何去推動後續的工作(感覺似乎沒幾個人知道自己的委員有參加)
那如果是這樣~建議愛北大也成立一個這樣的社團好了
只是個小團體嘛~邀些政治人物來~簡單一點!! 有票就會來啊!!
我只是不明白~這些參與的人難道都不想出來說清楚而只是想在這裡轉貼些訊息而已嗎
那就請不要打著北大特區的名號~因為我壓根兒就不知道這個會到底是怎麼成立的{:4_136:}
2010-11-06 17:16 · 89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0-11-3 15:21
回覆 樂活曉瑜 的文章

這裡面還有我們社區的委員,但是我們社區沒有公告,也沒有同意他們代表我們表達這些 ...


+1................................................
2010-11-06 20:25 · 90樓
我有幾點主張
1.成立促進會是個人自由,不管他有沒有打著北大特區的名號。任何人都可以打著北大特區的名號成立民間組織。因此成立多個打著北大社區的民間組織,反對理由都不充足。我贊成成立任何一種民間組織
2.成立一個可以讓政府同意的組織是不容易的事。任何有籌組過民間組織經驗的人應該有這個共同的經驗
3.北大至今是有足夠的能量成立至少一個代表本社區某一部份人的主張的社會團體。即使他不是代表"所有人"的共同決議
4.期望這個組織更開放 透明。並與政治人物建構一個"最適當"的距離。例如有些民間團體也憂心政治會操縱協會,而設一個規約:任何民意代表里長或民選首長不得為本會委員,本會委員參加民意代表與首長競舉時,需退出本會委員

本人樂見其成
2010-11-07 02:02 · 91樓
回覆 mattlin 的文章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
2010-11-07 10:29 · 92樓
我看雖..人心各異,辦得起來才有鬼...
2010-11-07 10:31 · 93樓
雖然我很贊成要辦,但總會有人會有一大堆質疑..
2010-11-07 10:36 · 94樓
回覆 limingche 的文章

所以北大特區的人才要更團結
齊心協力
為北大的未來出一份心力
歡迎加入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
2010-11-07 13:08 · 95樓
唉..真的很失望..好像有住戶反對所以地點要換?!?!
我自己是哈佛住戶,不是管委會成員也不認識社區的其他住戶..

我真的覺得很多的反對是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的..例如說人家要借我們社區請參選人替承諾背書,
到時候大家都是見證人這不是很好嗎? 這也可以扯到說"沒有經過全體住戶同意""恐損害住戶權益"?!?!
有些人看事情就是這麼淺..難道說選了總統出來,要蓋條馬路還要全體台灣人民同意嗎? 這種事不就是應該授權給總統決定嗎?!今天只不過是借個會議廳,就可以遇到這麼大的反對聲浪,那真的什麼事情都不用做了..

借個會議廳,我真的不認為會損害到住戶權益,需要要反對成這樣..也沒有那麼大的安全問題,我不相信來開會的人其實是想潛進哈佛住戶家裡偷東西...

唉,真的無言...
2010-11-07 17:07 · 96樓
有的人看事情也很淺 扯到政治的東西 安全上的疑慮豈是偷東西這麼簡單 您可以慷慨把您家場地捐出來 但請不要把全體住戶當潘仔 會議廳是所有住戶共有 不是管委會的 借東西  也要看主人是誰 要借東西  要有禮貌......還有 這跟總統蓋不蓋馬路沒有關係 如果馬路是人家的財產 也是要經過徵收程序 還有 總統應該不管蓋馬路的事
2010-11-07 18:04 · 9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歐寶爸 於 2010-11-7 18:04 編輯


11/11座談會時間不變
地點確定改到龍埔社區活動中心三樹路214巷9號(大學路三樹路口YES歐洲社區對面)
2010-11-07 22:51 · 98樓
挨...我們社區也有公告了....說什麼要開說明會云云...
"個人"的頭銜也沒有摘除....

除了懷疑還是懷疑...........
真的是希望這個組織只是單純的想為北大付出的志工所組成.
不要到最後變成部份人的權利或勢力....

2010-11-07 22:58 · 9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0-11-7 23:06 編輯


jimmy 發表於 2010-11-7 02:02
回覆 mattlin 的文章

非常同意您的看法


Jimmy 哥;由您回應的文章中看起來您似乎很了解(如果不是請不要理會本樓的內容;也跟您說聲抱歉..誤會你了)策進會.
希望您能在這個討論串裡跟各個網友多做一些的說明,這樣會對此策進會應該會有較大的幫助!
2010-11-08 00:42 · 100樓
回覆 luyalee 的文章

試問,要全體住戶同意該怎麼做..哈佛有八百多戶耶..借個會議廳也要辦公投嗎?
這小事也真的反成這樣,我真想不透..現在地點改了,皆大歡喜了吧!唉,借個會議廳,我是哈佛的住戶都不覺得自己權益哪裡受損了.
如果說今天是台北大學學生借來辦活動,那真的不妥,或者說候選人來辦政治發表會,那也不妥..但今天是我們邀請他們來未政策背書,連場地問題都要公投嗎?

到底潛在的權益受損是在哪裡,恕小弟愚昧,可否明示?!

如果是借桃子腳那更不妥,因為那是教育單位,原則上來說地方建設跟這間小學無關的.反而是切身相關的社區對場地出借與否斤斤計較,這不是讓人笑話嗎?
2010-11-08 00:49 · 101樓
結論就是,原本地點被哈佛住戶否決掉了..無言..
大家都希望我們北大社居越繁榮越好不是嗎?
2010-11-08 00:54 · 102樓
回覆 kwbaseball2002 的文章

目前我是該會的自然人
如果想要更了解本會的運作
可以隨時蒞臨本會參加會議
就可以做更充分的了解

也歡迎加入一起為北大特區努力
2010-11-08 01:08 · 103樓
回覆 limingche 的文章

這該怎麼說呢
目前策進會還沒成立
也沒有任何經費
如果像前面幾位所說借用台北大學及桃子腳的場地
請問場地費2,000元/時是誰要出

本會只談北大特區的發展
處理比較大宗的問題
也希望有正面的力量來支持

借大學哈佛的場地應該是第一次
其他好幾次都在各社區辦過
如果這點資源都不能夠共享
更遑論以後要發展什麼
自掃門前雪的心態作祟
2010-11-08 09:04 · 104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社區內的場地有一些限制,例如門禁及住戶觀感問題,我認為若要租借社區場地,不如酌收一點場地租金,這樣對社區住戶來說比較能夠交代過去。

  但社區場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會影響參與率,因為社區外的人會覺得不方便進去,認為那畢竟是別人的家,加上還要檢查證件,增添不方便。

  我覺得未來場地的運作,或許可以考慮五里聯合活動中心,再不然就是需要靠貴會一起來爭取新的公共聚會場地,例如三峽拖吊場改建圖書館、活動中心等多合一場館,就是一個方向。

  以上意見提供貴會參考。
2010-11-08 09:27 · 105樓
回覆 limingche 的文章

借了會議廳後,一邊的公設就要停止使用,這樣就犧牲了住戶的權益了,且公設本來就是在買賣房屋中的30%,算是住戶的共同資產,怎麼可以因為管委會同意就出租,就算公設要變更,也要經過住戶大會同意,為了區區兩千塊弄那麼多事要做什麼?(且具某社區開會時表示,哈佛是不收費的,還因此誇獎哈佛的大方???!!!!不知道兩千塊是誰要出?如果不是策進會出,但是哈佛的委員又說有收費,那是誰出錢,候選人??某委員??)

政治人物只有在哈佛社區或是某社區內才可以替政見背書嗎?且這個會議是少數委員跟住戶参加,邀請市議員跟市長候選人,但是並非全部三鶯地區的候選人都邀請,至少我知道只有洪佳君會上台演講,這種政治活動就太令人傻眼了,且蔡英文在11/7在龍普活動中心辦了一場座談會,策進會的委員們如果要提意見,可以去提供,或是要求背書,這樣也是在為北大社區做事不是嗎?
利用北大學校或是活動中心的公共空間,舉辦邀請全體北大住戶都可以参加的政治性座談會,而非小數群眾参加,這樣才不會讓我們連想到以前國民黨綁樁的感覺。

這件事除了占用社區空間外,扯出的政治性也太令人難以相信這個組織成立的原意了。
2010-11-08 11:05 · 106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這該怎麼說呢
目前策進會還沒成立


既然該會還沒成立
那為何打著"北大特區XXXX"的名義
邀請相關單位、人士舉辦座談會
如果這種作法是對的
哪是不是我明天也來弄個"北大特區聯誼會"籌設中心
後天弄個"北大特區發展中心"籌備處
然後開始公關、拜訪、邀請、聯誼....

籌備階段就請做籌備階段該做的事
大會、章程、組織、登記....等
急著打著"北大特區XXXX"的名義辦座談
完全不具正當性


也沒有任何經費
如果像前面幾位所說借用台北大學及桃子腳的場地
請問場地費2,000元/時是誰要出
本會只談北大特區的發展
處理比較大宗的問題
也希望有正面的力量來支持
借大學哈佛的場地應該是第一次
其他好幾次都在各社區辦過
如果這點資源都不能夠共享
更遑論以後要發展什麼
自掃門前雪的心態作祟


閣下的熱情
小弟佩服

但!!
既然打著"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名義
這便屬公共範疇、公共事務
每一個住在北大的朋友都有參與與質疑的權力
真的不需要用這種酸人的心態
反過來用"自掃門前雪"譏諷不同意見的朋友
2010-11-08 11:59 · 107樓
歐寶爸 發表於 2010-11-5 18:15
回覆 藍色翅膀 的文章

我能夠說明的是我自己的立場


這個策進會要邀請的人是委員會成員和住戶代表

阿那住戶代表需要住戶的委託書ㄇ

那委託書的委託事項是啥

社區委員會成員有授權可以代表住戶的意見ㄇ

法規上權力好像沒有那樣大

其實要成立什麼會都可以

也可以代表該會成員的意見

2010-11-08 12:00 · 108樓
康康 發表於 2010-11-8 11:59
這個策進會要邀請的人是委員會成員和住戶代表

阿那住戶代表需要住戶的委託書ㄇ


續上篇

但是現在沒有辦法代表北大特區中大多數人的意見吧

2010-11-08 12:02 · 109樓
請大家注意發言內容,保持理性,對於一個新的協會的成立,大家可以給予意見,但請不要過度批評或發洩不滿。

另外也建請策進會這邊,可以請負責人、發言人,或安排特定人在網路上答覆居民或網友的疑問,相信大家是求好心切,當此選舉前政治高度敏感時刻,其實負責人更有責任與義務,對居民說明成立策進會的動機、目的與理念。
2010-11-08 12:41 · 110樓
回覆 limingche 的文章

請您不要再慷他人之慨 回家看一下您家裡的權狀 請您尊重其他人的持份 保持應有的風度
2010-11-08 16:57 · 111樓
在得到有經過物管同意的答案後, 已經沒有立場再去爭論此決議. 剩下的僅是哈佛的住戶對管委做此決議的感受. 僅在於你支不支持管委此做法. 可是配套呢? 臨時做出決議取消當天宴會廳那一側的公設使用, 這樣就能保障住戶安全?! 那也要AB兩棟住戶不能由2F進出去使用其他公設嗎? 只是讓人覺得做此決議是很倉促草率. 如果沒有這些危機意識, 那也難怪人總要到發生事情的時候再來推責任, 再來懊悔當初為何沒防範?
2010-11-08 16:59 · 112樓
回覆 Revilo 的文章

就您的問題一一答覆

既然該會還沒成立
那為何打著"北大特區XXXX"的名義
邀請相關單位、人士舉辦座談會
如果這種作法是對的
哪是不是我明天也來弄個"北大特區聯誼會"籌設中心
後天弄個"北大特區發展中心"籌備處
然後開始公關、拜訪、邀請、聯誼....

籌備階段就請做籌備階段該做的事
大會、章程、組織、登記....等
急著打著"北大特區XXXX"的名義辦座談
完全不具正當性


要成立的話馬上就可以成立
所有籌備階段的事情都已完成
那我要請問您
我是要在三峽鎮還是樹林市成立呢

成立在三峽鎮
樹林市的人有意見
反之成立在樹林市
三峽鎮的人有意見
12/25以後成立比較沒有爭議吧

至於R兄要成立任何的會
小弟均無意見


既然打著"北大特區聯合策進會"的名義
這便屬公共範疇、公共事務
每一個住在北大的朋友都有參與與質疑的權力
真的不需要用這種酸人的心態
反過來用"自掃門前雪"譏諷不同意見的朋友


我也說過了
有質疑是正常的
面對質疑當然要一一澄清
並不是每個有意見的人都是自掃門前雪
北大特區很多場地都去過了
安排在 貴社區是第一次
也是第一次有社區住戶跳出來說租用場地不當
更另人好奇的是
會內要出錢也有住戶有意見
你說我要講什麼呢

如果對本會有疑問
歡迎隨時蒞臨參與
北大特區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才有更健全的發展
2010-11-08 17:00 · 113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目前我算是本會愛北大的發言人
2010-11-08 17:03 · 114樓
jimmy 發表於 2010-11-8 01:08
回覆 limingche 的文章

這該怎麼說呢


如果誠如你所言, 不是第一次辦活動, 那為何以前從未聽說此組織呢?
住戶捍衛自己安全/方便性, 這樣就是不支持&自掃門前雪?! 那請你們都在貴社區辦不就好了?? 要參加的自然自己會去, 不是嗎?
2010-11-08 17:04 · 115樓
回覆 sophie112 的文章

您好:
11/7蔡英文的座談會
本會已有會員參與
並提出意見

11/11改在龍埔活動中心
有廣邀各候選人前來
至於哪一位候選人要來哪位不要來
這我不清楚
但您說的只有洪佳君上台演講
不曉得您從哪裡聽來
他要不要來我都不知道了
何來此說
可否提供消息來源
謝謝您
2010-11-08 17:06 · 116樓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社區有辦過啊
所以是採輪流制
因11/11的參與人數較多
當然是借比較大的場地
總不能200人參加去借容納30人的場地吧
2010-11-08 17:06 · 117樓
回覆 jimmy 的文章


  感謝,那相關疑問就勞你回應與溝通囉!
2010-11-08 17:07 · 118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別這麼說
有空一起來共襄盛舉
白天在上班
開了很多次會
我也只參加三次
2010-11-08 17:10 · 119樓
jimmy 發表於 2010-11-8 17:06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社區有辦過啊


你自己也道出人數的差異了, 200人的管理跟30人的管理會相同嗎??
2010-11-08 17:13 · 120樓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遠雄的場地幾乎都借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