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立法委員黃志雄&新北市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

2011-08-09 13:25 · 921樓
建議生命園區的案子列為優先,因為民政局一直不願意跟居民對話,也不願意召開公聽會,加上傳聞近期即將簽約,若洪佳君議員這邊再沒有動作,等到簽約後就來不及了...

我也一直在臉書及洪佳君議員的無名網站上面不斷留言,就是希望這件事情能請議員優先處理,生命園區這件事情茲事體大,影響可能比之三峽瀝青廠無不及,還望洪佳君議員能優先關注本案,以避免失了先機,最後三峽跟土城全面遭殃...
2011-08-09 18:36 · 922樓
請洪議員緊盯殯葬特區計畫進行進度,要求即刻廢止計畫,請業者另覓他處
我們要為後代本地保留好山好水,人文薈萃的形象,不可再讓嫌惡設施進入三峽


2011-08-09 19:24 · 923樓
好多很少上網的鄰居和老人家也都在問
網路上有沒有看到洪議員表示什麼意見?
對此 我實在答不出來
所以懇請議員能發放更多關於處理三峽生命園區的看法
以免引起居民恐慌疑惑
感激不盡!!!
2011-08-09 19:34 · 924樓
rainbow說的沒錯,很多鄰居,尤其婦女及老人都在問,生命園區的後續進度
大家都希望家人健康快樂,平安一生,恐懼殯葬業帶來的黑道 污染 噪音問題
拜託議員撥冗,把處理此事擺在第一順位
您的幫助,將使三峽人脫離次等市民的環境
2011-08-09 20:12 · 925樓
我想請問洪議員反對三峽生命園區設置一事有新的進展嗎?
感謝
2011-08-09 23:12 · 926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8-9 19:34
rainbow說的沒錯,很多鄰居,尤其婦女及老人都在問,生命園區的後續進度
大家都希望家人健康快樂,平安一生 ...


最近...好像只有賤民的意見
活躍的民意代表是跑到哪裡去了?

該不會是戲演完了???..同黨高層也說演夠了???.....
約該簽了???....
要不然無法對人家交待???

以上不知道有沒有可能?{:4_144:}
2011-08-10 05:28 · 927樓
🔧 本帖最後由 twzq 於 2011-8-10 05:28 編輯


洪議員:
馬總統承諾的捷運系統久久未來, 疑雲重重的殯葬特區硬要來, 是否可以告知馬總統, 朱市長及相關民意代表, 明年1月選舉的票該怎麼投, 投票給誰, 請大聲告知馬總統, 朱市長及相關民意代表對"殯葬特區"說明白, 作清楚! 我們三峽 鶯歌 土城 樹林的票才知道該怎麼投, 投票給誰.
感謝!
2011-08-10 07:28 · 928樓
🔧 本帖最後由 史莫莫 於 2011-8-10 07:30 編輯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1-8-9 23:12
最近...好像只有賤民的意見
活躍的民意代表是跑到哪裡去了?
該不會是戲演完了???..



灰熊可能
2011-08-10 08:54 · 929樓
洪議員妳好 ! 請協助了解樹林區三樹路222巷45號@化學工廠 .
為何會有化學味道溢散 & 排放白色廢水.
三樹路 & 大義路上有很多居民ㄝ .
龍埔國小也即將開學 , 幼兒園 & 小學生也會吸吸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5868&extra=&page=1
2011-08-10 21:56 · 930樓
🔧 本帖最後由 一步蓮華 於 2011-8-11 10:40 編輯


舊三峽橋的外面光雕照明壞很久了沒人修,本以為要更新LED卻沒有請幫忙查修,
新三峽大橋的左右照明燈柱也沒更換也是都沒亮也請議員幫忙查修
2011-08-10 23:53 · 931樓
請洪議員關心三峽生命園區的討論議題,議員們是由人民支持而選出來的代表,希望議員不要辜負選民對您的期望,人民關心的議題是什麼?您能否挺身而出為當地居民發聲
2011-08-11 09:37 · 932樓
感謝洪佳君議員對於三峽以及北大特區長期的關心,不過現在三峽設立「殯葬特區」的爭議甚囂塵上,情勢真的非常急迫,且對三峽及居民非常不利,懇請洪佳君議員優先關心本案,透過相關管道要求民政局公開相關資料,並要求朱立倫市長收回成命,撤銷本案投資計畫,不然三峽真的「沒救了」。

根據我們居民與民政局聯繫了解的狀況,民政局表示昌溢股份有限公司認為說明會已經開了,程序已經走了,所以一直積極要求市府簽約,一旦雙方真的簽約,三峽就真的完蛋了...

洪佳君議員在7/22當天也說過,三峽跟土城兩地人口快速成長,人口密度越來越高,本來就不適合在人口稠密處設置殯葬特區,更不用說業者規劃的三峽生命園區,其面積不僅只有溪北里而已,還在媽祖田規劃第二期計畫,這對於三峽跟土城的長期發展,無疑是一記重拳;而且三峽目前已經興建火葬場,已經承擔了新北市超過2/3的遺體焚燒工作,為什麼還要將這些火葬設施通通設在三峽跟土城?這不僅對於其他地區的居民非常不便,也對三峽及土城的居民非常不公平。

然而眼看這件事情即將走上最不利的局面,民政局也一再表示,他們認為三峽跟土城地區的居民並沒有很強的抗議聲浪,加上民政局不斷推卸責任,認為這是民間提出的投資計畫,只要合法合理,市府就會簽約,這真的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態度。

所以懇請洪佳君議員這邊可否儘快採取行動,看是否能約請民政局長或副局長來到三峽座談,除了報告殯葬園區的規劃之外,也聽聽我們居民的心聲,瞭解我們居民反對到底的決心;同時可否透過相關管道跟市府高階層主管聯繫,請求他們收回成命,甚至發起抗議活動,吸引媒體注意....

我們知道洪佳君議員一言九鼎,當天說明會跟居民站在一起反對不公不義的殯葬特區計畫,我們居民真的非常感謝,但近期也有越來越多居民開始疑問,為什麼當天過後沒有任何民代有後續動作,所以在此懇請洪佳君議員可以出面要求朱立倫市長收回成命,撤銷本案投資計畫,我們認為殯葬設施應該均衡發展,實在不應該通通設在三峽、土城,讓三峽這塊好山好水成為火葬特區、殯葬特區...

感謝。
2011-08-12 02:36 · 933樓
🔧 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8-12 08:56 編輯


100/08/11有約會議重點

1.大家對市府進行「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相當關注,本案是由民間參與的投資案,興建不興建,依目前法規,民間公司有一定程度的權利主張,但需要通過很多的門檻,本日洪議員特別安排民政局陳科長與股長前來說明相關細節。

2.民政局陳科長說明 (投資計畫案如附)
(1)市府對於殯葬園區選址點並沒有預設立場,98年時委託顧問公司進行評估六大生活圈,評估每個生活圈是有需要殯葬設施,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該設施有四項:殯儀館、火葬場、納骨塔、公墓,以新北市言,納骨塔、公墓是供過於求的,而殯儀館、火葬場是不足的。

(2)新北市一年約18,000人往生,平均一天需處理50人,就以禮廳部分言,板橋有10個廳,三峽有3個廳,禮廳數並不足,尚需依賴臺北市一殯、二殯,臺北市議員希望新北市要能承擔自己的責任。

(3)易為外界詬病的是火化空污的問題,目前三峽12個火化爐,其中6個爐屬常態性運作,因設備較為老舊需汰舊換新,但需要花費。

(4)針對當初生活圈規劃概念,適有民間業者在五股、三峽分別提出申請案,而涵蓋其中兩個生活圈,市府希望提供在地化需求,如果業者願意提出申請,就市府角度是認為有需要,但地點並沒有預設立場。

(5)以人口結構來看,民國82年滿60歲的人所占比例,已超出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高齡化社會7%之比例,99年時升高到10.7%,估計到106年高齡人口達14%,114年時將達到20%。戰後嬰兒潮民國34年至53年,第一批出生者於99年時已65歲,最後一批出生者到118年也邁入老年期。以最新公佈平均壽命女性82歲,男性76歲估算,預計民國110年至130年間將面臨人口死亡高峰,其相對之殯葬設施,負責任的政府必需預為規劃,不能讓以前於路邊搭棚治喪的情況再發生。

(6)目前臺北市火化程度到九成,三峽火化程度到七成,新北市有不少是借重臺北市資源,就殯儀與火化言,相關設施是有需要的,市府認知設施集中在三峽,對三峽而言是不公道的。當初業者提出三峽火葬場規劃部分,市府是希望解決a.目前三峽火化場空污問題(設備老舊技術上無法改變,如果設了新的即可採用最新的設備克服,以符合環保署要求規定)b.板橋三峽分隔兩地辦禮儀及火化問題。

(7)將來園區三合一,殯儀廳將有別於目前宮廟式且聲音外散情形,告別式是分別設在建築物各樓層(類似婚宴場所是由電梯通達),聲音僅止於該樓層,地下有小型汽車停車位3000個,大型車停車位有300個。從外觀來看只建築物及草皮,不會有一些看了不高興的殯葬設施,市府希望的配套是讓目前三峽的火化設施陸續退役。

(8)板橋部分,殯儀館設在市區內已不符合時代潮流,是居民抗議要求儘快廢館的理由。

(9)殯葬園區要完成興建,籌劃期要三年,施工期至少需五年,八年後已面臨前述高峰死亡期,政府現在如不預為規劃,屆時產生相關設施不足時,人民將會罵政府是個不負責任的政府。

(10)政府因此需積極面對,就技術可行性,空污部分要完全克服、交通要符合環境影響評估、地方回饋也是必要,地方要完全能接受案子才能繼續走下去,如果地方不接受,此案就沒有了,如果案子都不成,那就維持現況。板橋殯儀館在民國80幾年一度要改建成大樓型式,地方也反對而無從改建,留存至今;三峽火化場假設也無法完全汰舊換新情況下,問題將愈發嚴重,這是負責任的政府需要去面對處理的事情。

(11)今天來完全沒有預設立場,只是把事實說清楚,希望能理性聽到正反面的聲音,以便彙集,而要求業者於地方說明會時說清楚,希望是理性對話而不是哄亂的。要說服民間申請人,說服首長做決策,希望是透過理性正反意見彙整,讓長官去做最後決定要或是不要,「要」是一種方式,「不要」也是一種方式,這是對未來子孫的責任與其承受的問題。

3.洪議員意見
(1)無論土城、三峽、樹林區塊就在規劃案之中,尤其北大特區目前還有建案在進行,未來衝擊是倍數的,不是現在的狀況。雖然這些衝擊在市府規劃案有提出如何克服,但可否參考別的地方,選擇比較空曠的地點,有為的政府應該是對長遠計劃提出有效的方案。

(2)我們認同面對事情是要處理與預為規劃,但是可否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處理,園區的規劃是要採取對週遭民眾影響最小的為之,要知道,北大特區是一個非常新的規劃案,從都市計劃來看是一個特區,如果把此殯葬園區放到這,顯有違當初都市計劃特區規劃的初衷。北大特區是要建立新北市居住品質的典範,是否能循北大特區模式,採取都市計劃手段,再找另外一個特區,以符合生命園區原本的構想。

(3)土城三峽到鶯歌,未來有一條捷運線,市長不也提到沿著捷運線,開發適合民眾居住的住宅,解決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的問題,捷運周遭未來會有更多的開發案出來,與此案是否產生衝突點。交通一定連帶住宅規劃,包含都市計劃,都是沿著道路捷運脈絡而行。無論是透過都市計劃或到市長那邊的機會,都會用各種方式讓市府瞭解,但一位首長做決策時,重要的幕僚也絕對要提供正確的資訊,或許當初沒有注意到的部份,包括今天所談到的意見都要一併提出來。

4.居民意見
(1)地點規劃應該不止50年,生命園區規劃應該要看的很遠;殯葬黑白兩道是很難管的,為何採BOO,政府籌設時都很難管,BOO能管的動嗎? 未來廠商或政府無法處理時要如何是好?空污保證不知是如何處理? 由7/22說明會得知大概有12支煙囪,這會不會造成另外污染問題。

(2)新竹殯儀館原是在西大路市區,後來是遷到郊區的。另BOO性質為何?

(3)如果認為選在郊區交通不便就不好,實有商榷餘地,例如北部金山金寶山相當遠,大家還是願意去啊。當初本案地點選擇有無進行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將整體交通、人文發展等事項納入。

(4)稱生命園區是名詞美化,其實是殯葬火化場,生命園區是要像北海邊,面積廣闊如公園一樣;國內婚喪喜慶多有舖張浪費情形,總有很多各種關係的人也過來溴熱鬧,浪費資源與時間,如果殯儀館火化場設在不影響水源、偏遠一點非人口密集地方,反而較為妥適。

(5)無論使用多先進技術,說完全沒有污染是不可能的,運大體車輛進進出出,的確會影響觀瞻,故並不宜選在人口愈來愈密集的地方作為場址,應選擇適當開闊地方為之,讓大量焚化遺體不致污染水源。北大居民現在沒有要求遷移目前的火葬場已是相當客氣了。

(6)殯儀相關設施確實不宜設在人口密集地區,一個人往生只有一次,偏遠一點對一般人而言並不會造成多大影響。

(7)殯儀相關設施對於一般人心理的衝擊不是環評所能評估的事項。

(8)禮儀車隊於行進間也有可能產生噪音情況。

(9)北大特區人口成長快速,人口密度已快超越板橋,且三峽是政府規劃的觀光文化發展地區,殯儀設施實不適合設在此地三峽門戶。

(10)三峽北大特區週遭已有很多工廠空污問題待處理,殯葬園區如再加進來,這對三峽實在不公平。

(11)殯葬園區預定位置,影響河川河岸相關設施規劃。

(12)納骨塔既已供過於求,為何仍要規劃設置?

(13)可否將殯葬設施依各區需求分區設置,均衡發展,不要集中於一個地區,減少各地對此NIMBY設施之爭議。

(14)建請辦理公開說明會,多聽居民意見。

(15)BOO問題很多,要慎重考慮。

(16)本案可否不要進行?

5.民政局回應
(1)都市計劃於發展之初,公共設施要預先劃定,公園綠地都要事先規劃,殯葬設施其實也是社會福利設施的一種,但也是高度NIMBY設施,但將某區劃定為殯葬專區時,附近民眾是沒有人會接受的,也是有困難的。

(2)三峽火葬場目前經營管理效能,事實上沒辦法達到都市發展的要求,因此希能汰舊換新,使用更新的設備,如有民間申請人願意做,政府會對空污部份如同八里、樹林垃圾焚化廠進行完全控制與管理。如果使用效能是ok的話,民間與公辦比較,政府效能是較差的,民間經營會更有效率。

(3)交通運具採接駁方式直接到園區,未來捷運線營運反而可以降低交通車流量。
(議員認為民政局說法是立基點不同,議員看法為,都市規劃是沿著捷運路線蓋住宅,以此角度來看,此案是不太適當的)

(4)此案對於特區之衝擊是觀念想法的問題,例如日本殯儀館是隱身於公寓之間,外觀與住宅沒什麼兩樣,人會出生,必然會死亡,沒有人能迴避死亡問題,能否以正常心看待,將恐懼降到最低。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新竹羽化館早上外面還有人在運動做晨操,參考幾個縣市殯儀館確是可以與社區結合在一起的,死亡並不是那麼可怕,觀念是要改變的。

(5)BOO是私人土地提出興建申請案,是興建、營運、擁有之簡稱。私有土地自己出錢自己蓋,因有些項目需要克服,如環評、殯葬設施許可、租稅抵減需政府協助,
所以才需提出BOO促參申請案,希望政府提供協助,同時支付權利金給政府。殯葬設施以促參方式有兩項門檻:促參法申請門檻、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殯葬設施是特許的,殯葬管理條例門檻有環評、水保、地目變更等項,這是後面階段;第一階段促參申請依促參本身並無地方說明會機制,故業者主張既然案子業經審核,就應依法簽約,公務人員應依法行政,惟因為地方居民及議員都強力關心,地方聲音也很大,不得不做考量,全案往上呈,經長官裁示先開地方說明會。第二階段環評則一定要開地方說明會,如果大家一致反對,環評委員說NO就沒了。

(6)殯儀與火化設施屬性與納骨塔、公墓是不同的。納骨塔、公墓是一年去一次的,在郊區是可以的;殯儀館與火化場則是人口集中屬性,不宜太過偏遠。

(7)空污處理都可由技術上獲得解決,看要處理到何種程度,國外已有新的觀念與技術,所謂冰裂解方式,將大體棺木溫度降至零下300度,稍微震一下即可碎裂,完全沒有空氣污染。觀念改變後,其實海葬、植存、樹葬方式也可逐漸為人們所接受。

(8)就送葬家族言,是希望人多風光交通便利,是想法的問題。

(9)納骨塔合併殯儀館、火化場設置是業者要提高自償率,才能取得財務平衡。

(10)簽約前會另再辦理公開說明會。

(11)分散設置,提供在地化服務,此觀念亦表認同,殯儀禮廳部份尚較單純,已在努力,也請各地納骨塔業者評估閒置空間,改為禮儀廳設置可行性,但火化部份涉及技術層面較高,各區設置是有一定之困難度。

(12)殯葬設施收費費率、設立許可、變更都要主管機關同意,設置時會要求訂出回饋條款、也會要求對弱勢之照顧,絕不會讓業者為所欲為,業者僅是提供場地的經營單位。

(13)本案進行與否,屬於高層級的決策,行政事務人員只能依法受理,依法審理,確實將正反意見呈請長官裁示。

6.洪議員表示
(1)今天大家都很具體提出相關意見,會後請民政局科股長整理,將當地居民的想法讓上層清楚瞭解。

(2)7/22的抗爭力量還不夠,有必要進一步清楚具體指出,此案將對當地會產生何種影響。此事到現在尚未定案,我們將持續努力與關心,當然也歡迎各位主委、社區代表,透過書面或其他各種方式加以表達想法,議員這邊絕對樂於受理並親自轉給市政府。

7.社群網提出意見轉請議員送相關單位研處:
(1)市府計畫於三峽土城邊界設置殯葬特區案為大家所關心,相關資料已先彙送議員,議員今日先安排民政局人員前來進行說明。

(2)加速北大特區內現存各種架空線路地下化作業。

(3)請協助瞭解樹林區三樹路222巷45號的化學工廠,味道溢散與排放白色廢水情形。

(4)查修新舊三峽橋左右燈柱不亮以及橋面外側照明損壞情況。


2011-08-12 09:40 · 934樓
回復 ap859 的帖子

那個民政局的官員
講那麼多廢話幹麻,{:5_230:}
我不想聽廢話{:5_251:}
我們不要繽葬業在三峽在土城
我不想每次經過台三線都要幫人家"阿彌陀佛"助別人"一路好走"
我也不想再為難這些小官員,因為這些人做不了決定
直接找"小朱"踹共{:5_251:} ,
講清楚,說明白
因為,身為老闆的我們.已經很不爽了{:5_251:}
2011-08-12 22:21 · 935樓
回復 peaceisland 的帖子

有決定權的"小朱"喘共,我們才是主人耶,要選票時一種態度,現在該勇於面對這地區的居民,說清楚市府的立塲,不要敷衍我們,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喔
2011-08-13 10:04 · 936樓
感謝洪議員公佈初步資料,並且願意開啟民眾和民政局的對話,顯示洪議員負責任,重視民意的態度,令人激賞。
惟依公佈資料,三峽生命園區案已進行數月,併召開多次會議,業者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等待市長簽約,事情進入緊鑼密鼓階段,煩請議員緊盯進度,相信民眾願意和議員一起攔阻計畫,禁止簽約,保護家園。

根據民政局陳科長報告,三峽生命園區設立無外乎兩點:
壹.人口老化相關政策
陳科長一再提及人口老化及火化爐不敷使用問題,如果沒有新的殯葬設施,民眾會指責政府云云。但三峽民眾並非反對設立殯葬設施,慎終追遠是社會 重要習俗,應予尊重。居民是反對殯葬設施''設立在三峽土城交界處'',因為該預定地緊鄰河川地,更離皇翔太陽城及北大特區眾多人口生活圈幾里之遙。活的人支撐社會經濟,延續生命,是不是應該優先考慮活人的生存權和健康權,而不是優先考慮處理大體的便利性?
再者,依科長所言,人口老化相關政策涉及殯葬事業,但為了處理大量遺體,是否必然要設立在三峽土城交界處?中間關聯性薄弱,因為三峽土城老化人口佔新北市比重最高嗎?要設立在此,民眾質疑的是,難道沒有其他地方設置,非得設立在重劃區河川地?民政局未提出足以說服之理由。

貳 便利性
因為三峽昇華園為火葬場,地利之便,讓殯葬區就近擴大。科長說三峽火葬場有機具老化空污問題,溪北里長在說明會也承認有污染,12爐只剩6爐可用,足見昇華園已經存在不少問題,舊的問題沒解決,又要新增12具火化爐,總共24具火化爐。對火化家屬和政府便利,但增加大量的空氣污染,對三峽土城上萬居民難道也是便利嗎?為了其他人的便利,要犧牲本地居民權益,需要更多的說理,科長未提及有何超越本地居民健康權和環境權的理由,說服民眾同意設在此地。

2011-08-13 11:05 · 937樓
🔧 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8-13 11:17 編輯


議員服務處傳來兩項資料:
1.環保局說明8/11初步派員查察三樹路222巷45號製程污染案之辦理情形:
(1)現場當時從事PVC粉加熱製成壁紙作業中,現場設有靜電集塵及水洗塔空污防制設備,正常操作中,於周界外巡視未發現明顯空污惡臭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加強防制設備維護,避免污染。
(2)另於上述地址旁水溝查獲該公司未妥善處理火災殘留之餘物致污染水溝,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後續擬安排周界採樣確認異味污染物是否超標。
2.工務局檢送如何改善三峽老街及週邊景觀道路設施以提升觀光文化資產價值會議紀錄如附。

2011-08-13 12:20 · 938樓
下列資料名稱,由議員提供資料中摘錄,因本案猶如箭在弦上,基議員們和民眾之資訊公開請求權,煩請議員調閱如下資料併公佈,以便知悉各項申請是否適法?感謝。

1. 99.02.26 民間申請人提出「臺北縣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投資計畫書」
2. 99.08.27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書件」
3. 99.11.04 縣府以 99.11.4 北府民生字第0991068474 號函
4. 99.11.0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5. 99.11.12 民間申請人提出「投資計畫書第2 次修正意見回覆表與相關
書件」
6. 99.11.19 本投資案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7. 99.11.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8. 99.11.26 縣府以 99.11.26 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
9. 99.11.29 民間申請人以 99.11.26 以北府民生字第0991134412 號函
10. 99.12.08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確認本案審核辦法及提送本案評估報告書)
11. 99.12.22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三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通知民間申請人出席簡報)
12. 100.1.25 本投資案審核會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審核委員審核評分本計畫案)
13. 100.2.25 簽請 市長核准得與昌溢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議約及簽約公文
14. 100.3.14 本投資案議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5. 100.3.18 本投資案議約第二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6. 100.3.23 本投資案議約第三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7. 100.3.30 本投資案議約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8. 100.4.11 本投資案議約第五次會議會議記錄及簽到表
19. 100.7.22 晚上 6 時至7 時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
方說明會廠商會議記錄
2011-08-13 14:17 · 939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8-13 12:20
下列資料名稱,由議員提供資料中摘錄,因本案猶如箭在弦上,基議員們和民眾之資訊公開請求權,煩請議員調閱 ...


99年就開始運作的事情,那上屆本區域的市議員在做什麼呢 ?為什麼沒事先告之這區域的居民,是有什麼穩情嗎 ?還是怠惰失職呢?如果不 說明白,那是不是該讓新的人有出線的機會,也許會有新的氣象,新的作為呀
2011-08-13 14:45 · 940樓
回復 ap859 的帖子

感謝洪議員轉述環保局勘查恆國壁紙作業環境 .

萬年橡膠@鶯歌 & 恆國壁紙@三峽 ,是三峽瀝青拆除後 .

目前汙染北大特區較嚴重工廠.


PS: 請問議員對於選區內四家瀝青場 . 有派人專人叮哨 ?
柑園-成功瀝青日夜生產 . 驚人煙霧飄往議員服務處.
鶯歌-大山/大千/合豐三家瀝青汙染. 鶯歌區民 & 北大特區三峽段居民 .
2011-08-13 22:44 · 941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8-13 22:50 編輯


回復 ap859 的帖子

針對陳科長意見 個人有一點想法
懇請議員與地方想一想
1.民政局所謂六大生活圈內,三峽早已負擔幾乎所有新北市工作, 可見三峽生活圈並無不足,因此並無繼續於三峽設立之理由
2.將所有殯葬設施繼續集中在負荷過重的三峽並不是解決與台北市衝突的好辦法,新北市幅員遼闊, 不去缺乏的生活圈好好預作規劃,繼續擴大三峽設備於事無補,大家依然會選擇交通便利的台北市而非三峽, 此點多次陳情, 但民政局的各位長官是否曾經用心傾聽過?
3.三峽火化設備老舊製造污染的問題, 居民正要開始要追究新北市府不重視居民健康之職,市府卻在此時要將濱葬設施繼續集中於此, 天理何在?
4.楊代局長時期回覆林銘仁議員提問, 明明白白回答已選定兩個地點, 選擇原因是因為地主有意願(當時還不是民間業者喔),這樣不會有瓜田李下之嫌?
5.6.新北市整體的問題請市府審慎解決, 此為公務機關的職責, 請不要為求快速解決就推給三峽土城居民買單
7.原有設備為公立, 新建業者為私立, 能否淘汰調公立目前仍屬未定之數, 請不要將兩件事情綁在一起討論, 也請不要拿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來對民眾期約
8.板橋的意見是意見, 三峽土城人的意見呢?楊代局長時期可是明白說過三峽土城的反對他有聽見
9.10.新北市府該負的責任是更全面審慎的思考,草率決定,現在三峽土城民眾就已經開始罵新北市府不負責任了, 只要打開耳朵就聽得見,不用等到以後
11.我們一直在試圖與市府長官理性溝通,問題是,溝通不能是單向,也不能永遠只叫居民聽,長官們請你們做好與居民溝通的準備,不用永遠我們要理性溝通時就用一句"一直說不要蓋,那還談甚麼"來回應民眾, 因為我們不想討論如何用回饋金來出賣三峽土城,我們要談的是,政策錯誤,就該面對,請官員們理性以對 , 不要因為我們不想出賣三峽的土地歷史文化與未來就說]民眾不理性溝通
2011-08-14 10:38 · 942樓

個人意見提供參考
1.以下資料為個人參考各方所提相關意見整理,未知妥適與否,尚請大家指正,另再提請議員轉市府研處,感謝。
2.各種不同的意見也可同時循不同管道,直接向議員或向政府表達。
2011-08-14 11:03 · 943樓
回復 ap859 的帖子

蘇大哥:
辛苦您了!!
目前新北市民政局一直將98年計劃書,作為三峽生命園區設立依據,原選址七個地點,若不公開,難昭公信!!
98年殯葬計劃書,請一併調閱。謝謝!!
2011-08-14 11:21 · 944樓
回復 ap859 的帖子


  我覺得這份資料整理得很詳盡,另外據悉殯葬特區所經行水地,亦有自行車道的規劃,也可以納入作為議題,而我也有另外整理一份關於殯葬特區的21項質疑,剛剛已經寄到你的信箱,可以作為參考。

  感謝ap859以及洪佳君議員對於這件事情的關心,也希望洪佳君議員這邊可以持續追蹤,若能擋下這件不公不義又黑箱作業的投資計畫,真的算是功德無量啊!
2011-08-14 22:46 · 945樓
ap859 發表於 2011-8-13 11:05
議員服務處傳來兩項資料:
1.環保局說明8/11初步派員查察三樹路222巷45號製程污染案之辦理情形:
(1)現場當 ...


1.感謝議員協助道路已經將地磚敲起鋪成柏油路,真是痛哭流涕感謝萬分政府德政,請問之前花的地磚是不用錢嗎?
為何不採原樣修復反而採行最簡單把地磚敲起來鋪柏油下去,嚴重抗議破壞老街景觀,應造原樣修復才是啊怎麼採行
做簡單修復方式呢,如果要這樣何必花大錢做整建呢,浪費人民納稅錢,做是毫無遠見,要求恢復原狀
2.三峽老街乃縣政府花費重資改善之觀光景點,可否列入重點養護區域,如會議所說風景特定區
3.請議員加強藍染公園盡快撥付移交使用擴大三峽老街知名度
4.感謝交通局願意徹底研究三峽老街主要道路民權街民生街和平街假日時段之車輛管制,請保障遊客安全為前提
做適時之管制,一時之不便乃整體環境改善之首要目標,可否訂出期限
5.
2011-08-14 23:39 · 946樓
ap859 發表於 2011-8-14 10:38
個人意見提供參考
1.以下資料為個人參考各方所提相關意見整理,未知妥適與否,尚請大家指正,另再提請議員 ...


非常感謝大哥撥冗整理

另有一事報告:

有關昌溢公司申請溪北里之生命園區基地預定地,據悉2公頃是河川區,受水利法諸多使用限制,如果是自來水用地,受限更多,還有限建規定,而另外2.6公頃是農業特定區,要變更用地才可能大興土木。
惟依第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十二點
<都市計畫農業區申請變更使用之土地區位,應以鄰近已發展地區或規劃為發展區者優先,且土地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計畫、省轄市計畫及縣轄市計畫地區:不得小於三公頃。 (二)鄉街計畫、鎮計畫及特定區計畫地區:不得小於五公頃 >,昌溢提供之農業用地,小於3公頃,原則是不可能申請農地變更的。
為何提報新北市民政局,民政局未發現上揭程序瑕疵?甚至進入實質審查-開會.審議.呈報市長議約等等?令人納悶?
倘無法符合河川農地規定,請及早退件,避免將來又衍生違建問題,民眾舉報又面臨拆除命運。

此外,98年二殯專家學者評估報告,也煩請一併寫入公開資料內容,十分感謝。

洪議員加油:handshake
2011-08-15 00:24 · 947樓
回復 ap859 的帖子

(4)此案對於特區之衝擊是觀念想法的問題,例如日本殯儀館是隱身於公寓之間,外觀與住宅沒什麼兩樣,人會出生,必然會死亡,沒有人能迴避死亡問題,能否以正常心看待,將恐懼降到最低。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新竹羽化館早上外面還有人在運動做晨操,參考幾個縣市殯儀館確是可以與社區結合在一起的,死亡並不是那麼可怕,觀念是要改變的。


  奇怪,按民政局的說法,殯葬特區或生命園區也沒有堅持蓋在三峽及土城的必要啊!既然殯儀館或火化場都是大家需要面對的問題,而且國外都能做到隱身市區之中,甚至煙囪隱藏在建築體內,那就應該平均蓋在板橋、中永和、三重、新莊等區域啊!而且這些區域人口遠比三峽更多,需求應該更大吧...

  民政局許多對外宣稱的說法與解釋,不斷自我矛盾,而殯葬特區的規劃,又跟朱立倫市長對於三峽的政見與施政規劃相矛盾,我認為民政局的人都該被檢討了,這代表這項政策及投資計畫有非常多錯誤、疏漏,甚至可以稱為離譜的地方,而當地民意代表以及居民反對,已經是一大警訊了,若還不知悔改,不願意修正錯誤,最後只會醞釀更大的對立,對於市府及民政局來說,都是最壞的結果...

  對於民政局真的很失望...
2011-08-15 00:40 · 948樓
另外補充一事,殯葬管理條例第13.14.15條規定,殯葬設施種類繁多。倘每年18000具之大體要處理,加上當地居民出入附近區域,人車鼎沸,據悉溪北里基地預定地,僅有介壽路三段233及235巷聯外道路,短短窄巷,如何負擔園區交通流量?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中也提到,開發區要擔負交通流量,本案計畫根本無可負荷之聯外道路。
13.殯儀館應有下列設施:
•(1)冷凍室。
•(2)屍體處理設施。
•(3)解剖室。
•(4)消毒設備。
•(5)污水處理設施。
•(6)停柩室。
•(7)禮廳及靈堂。
•(8)悲傷輔導室。
•(9)服務中心及家屬休息室。
•(10)公共衛生設備。
•(11)停車場。
•(12)聯外道路。
•(13)其他依法應設置之設施。
14.火化場應有下列設施:
•(1)撿骨室及骨灰再處理設備。
•(2)火化爐。
•(3)祭拜檯。
•(4)服務中心及家屬休息室。
•(5)公共衛生設備。
•(6)停車場。
•(7)聯外道路。
•(8)其他依法應設置之設施。

15.骨灰 (骸) 存放設施應有下列設施:
•(1)納骨灰(骸)設備。
•(2)祭祀設施。
•(3)服務中心及家屬休息室。
•(4)公共衛生設備。
•(5)停車場。
•(6)聯外道路。
•(7)其他依法應設置之設施。
2011-08-15 07:59 · 949樓
🔧 本帖最後由 老熊 於 2011-8-15 08:01 編輯


一定要流血才叫很強的抗議聲浪嗎?
2011-08-15 08:49 · 950樓

感謝大家提供補充資訊,茲將昨日所提資料更新如附,另移請議員轉市府妥適處理。
2011-08-15 10:03 · 951樓
只要有幫我们做事的民代
我们都會記在心裡的
北大這裡有很多高知識份子
我们都等這看個民代如何處理及後續的動作
一張張的選票就看議員如何幫我们咋舌
所以請議員多幫忙了
2011-08-15 10:47 · 952樓
🔧 本帖最後由 kennyc 於 2011-8-15 10:48 編輯


回復 ap859 的帖子

『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講得那麼好聽,能做到這麼完美那就可以蓋在新板特區或是市府大樓裡啦,相信官員們對廠商的技術那麼有信心和期待,板橋居民應該也不介意有這樣的鄰居啊?反正禮儀廳就像是個會議中心,火化設備就像是個冰箱而已。
2011-08-15 11:20 · 953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8-13 12:20
下列資料名稱,由議員提供資料中摘錄,因本案猶如箭在弦上,基議員們和民眾之資訊公開請求權,煩請議員調閱 ...


找一個沒有決定權的 小羅羅來不知道要做什麼?演戲嗎?
沒有決定權的人以後不用來啦...
來就趕走....

還有....版主你列的這些不知道有沒有紀錄文件..
有的話請有力人士喬喬看..看能不能拿得到!

這樣就知道是哪些人再玩把戲了....

最後再告訴所有民意代表....
你們是人民選出來的..........
最好不要被我們發現你們真的在演戲....

想繼續選下去,,,最好...是全力幫我們一起反對.....
不個現在這樣的狀況........新北市執政團隊已經被我打了一個大"X"

記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2011-08-15 11:47 · 954樓
目前三峽已有的火葬場恐很難廢除!
依民政局所回覆文徵指出公營效率會低於民營
我到有幾個想法!
1、目前的三峽火葬場應改全面整修,並立志取得世界第一美的火葬場為目標!
並為公營事業立下一個有效率有能力的典範(我們要多鼓勵民政局長立下宣言)。
2、贊成並鼓勵往新北市的另一邊成立(公辦民營)的火葬場,變成二館,方便各地區家屬,
同時有公營與民營才具有比較性!

身為公僕即是無力感也不能說(因為我們就是沒效率所以讓有效率的民間來承攬)!

建議主張~成立新北市生命園區二館
2011-08-15 13:07 · 955樓
回復 kennyc 的帖子

『例如德國火化場外面是沒有煙囪的,是隱藏於建築體內,外面是草皮可放羊的...』。講得那麼好聽,能做到這麼完美那就可以蓋在新板特區或是市府大樓裡啦,相信官員們對廠商的技術那麼有信心和期待,板橋居民應該也不介意有這樣的鄰居啊?反正禮儀廳就像是個會議中心,火化設備就像是個冰箱而已。


  民政局許多對外說法真的有很嚴重的自相矛盾情形,如果按民政局所說,國外可以做到火葬場跟殯儀館是隱身在市區內,不造成居民干擾,想以此說服三峽居民接受生命園區的投資計畫,那反過來民政局應該先積極就板橋殯儀館做改善,或是在其他人口稠密的行政區興建殯儀館跟火葬場才對,不是嗎?

  一來方便這些人口眾多的居民使用,二來既然技術上可以做到無妨礙,代表在這些行政區域也能做到,為何柿子要挑軟的吃?就是要專門來欺負三峽人?本地空氣污染跟水污染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市府不思改進已經相當惡劣,怎可再將更多污染源遷移過來呢?這是非常錯誤的政策規劃。

  希望民政局可以統一對外說帖,不要自我矛盾,而現在發現政策規劃的錯誤,也應該承認錯誤,積極修正,並撤除錯誤的投資計畫才對。
2011-08-15 19:04 · 956樓
🔧 本帖最後由 芸媽 於 2011-8-15 19:09 編輯


(10)政府因此需積極面對,就技術可行性,空污部分要完全克服、交通要符合環境影響評估、地方回饋也是必要,地方要完全能接受案子才能繼續走下去,如果地方不接受,此案就沒有了,如果案子都不成,那就維持現況。板橋殯儀館在民國80幾年一度要改建成大樓型式,地方也反對而無從改建,留存至今;三峽火化場假設也無法完全汰舊換新情況下,問題將愈發嚴重,這是負責任的政府需要去面對處理的事情。

地方現在跟本就是完全不能接受 但政府似乎仍執意進行此boo案 實在是讓人很難不去與回饋利益及推懈責任做連想
老話一句 十幾萬居民的認為不需要 不接受 抵不過政府與投資業者專家學者十幾人認為的需要
政府ㄚ 您好辛苦唷 為了將原有老舊的火葬設備更新 但是沒錢沒經費 所以ㄋ就忍痛將所有利益歸民間業者所有
請民間來投資 把所有責任推的乾淨 還四處宣揚此一德政
反正就是不管你業者合不合法 民間反不反對 最後有生殺決定權的仍是上頭長官 那你一個股長出來說個屁ㄚ
叫有決定權的長管出來一次說清楚 要給人民的 聽明白人民要的
2011-08-19 00:01 · 957樓
🔧 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8-19 10:15 編輯


100/08/18有約會議重點

1.本日議員針對8/4水利局說明「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計畫後,再邀請自來水公司進一步說明該計畫相關情況,水公司與會人員包括北工處林副處長、淨水廠廠長、北工處鄭工程師、十二區管理處姚主任與洪主任等。

2.自來水公司說明
(1)本計畫主要是解決板新及桃園地區供水需求成長問題。

(2)計畫103年底完成後,板新地區由翡翠供應,板新水廠將可有一大部份的水供給桃園地區,將可滿足臺北市與新北市板新地區至民國110年630萬人口及工商業發展用水需求。

(3)依經濟部水資源局推估,板新區民國110年自來水需求,平均日101萬CMD,民國103年底完工時,即可供水至此容量。

(4)本計畫主要工程將新設一條直徑2.2公尺,長度12公里的供水管線,由永福橋接水點至新莊瓊林橋止(本幹線初步設計已經完成,中間最重要的工程是光復加壓站,土地已完成都市計畫變更,預計明年動工);另配合地勢高低問題,需增設加壓站,包括光復、浮州、新五路、土城,另為供水穩定增設錦和及清水加壓站,以及從北水引水,管徑不夠大的管路,需再進行管線改善工程約9.5公里。

(5)計畫實施期程修正後為8年(96~103年),第1~6年辦理管網功能檢討規劃、設計階段作業及用地取得作業;第6〜8年辦理區域聯通管路工程、相關加壓站工程施工及續辦用地取得作業。計畫修正後投資總額為123.6億元,台水公司執行部分為75.9億元。

(6)未來板二計畫完成後,翡翠水從永福橋接水點經光復加壓站到瓊林橋後分成兩路,其中一路往北,一路往南經浮州加壓站、樹林~板新現有清水管線、再接到大漢溪右岸三峽地區。

3.洪議員意見
(1)8/4水利局說明之供水規劃,目前現況與改善期程,自來水公司已另再點出;居民關心的水價與水質問題,需請自來水公司進一步說明。

(2)除了改善水質及供水穩定性外,兩週前會議中也提出節水推廣是否能納入法規規範,針對新蓋的房子都能加入省水墊片,希能將此意見帶回由相關單位研究一下。

(3)樹林垃圾焚化廠有與環保局連線,提供24小時監控排放過濾後進入環境中的浮動化學成分量,是否在一定數據之下之方式,提供建議供水公司水質檢測發佈參考。

4.居民意見
(1)住戶最關心的其實是供水品質改善的問題,這裏的飲用水水龍頭有白色物質存在、水燒開幾天後壺底有殘渣情況。

(2)國外水價貴,但可以生飲,板新廠供水只能在廠端生飲,用戶端卻需裝濾水器。既然副處長提到板新水質非常好,地方都不清楚,應多加宣導。雖然水公司有定期抽驗各地水質,但還是沒有人敢生飲。

(3)翡翠水庫水質好價錢便宜,這裡水質比翡翠差,水價不但高還累進計費。

(4)可否將世界各地水質分類列表做比較。

(5)公營事業訂價涉及經營績效,價位是否合理,請提供自來水計價公式以釋民眾疑慮。

(6)因水源、檢驗儀器不同,進行世界各地水質比較意義不大,持保留態度,宜做自我比較較為實在。

(7)翡翠水源與石門水源不同,成分有很大差異,之前水利局說明兩種水源是混在一起,剛才水公司說明板二計畫完成是採用翡翠水庫的水,究竟為何?

(8)請自來水公司自浮州加壓站到三峽北大特區的供水,做細部圖示說明表達。(議員請水公司先提供供應此區塊的方案)

(9)餘氯遇熱會產生三氯甲烷致癌物,如何因應?

(10)處理尖峰與離峰用水量差異,建議對用水大戶(例如生產、商業、機關場所)實施尖離峰差別水價,以縮小尖離峰用水量差距,減輕備載容量不足的問題。

5.自來水公司回應
(1)自來水公司平均每度水價約10點多元,以全世界排名來看算是倒數幾名,相當便宜的(比香港、日本相對低廉,最貴的瑞典每度達50幾元);但是是世界排名第18個缺水國家,因河川短促,流不住大量水源。

(2)副處長表示,翡翠水庫水量大循環次數較少,而板新石門水庫水量相對較少,但循環次數多,事實上板新水質是非常好。(議員當場請助理準備幾杯自來水給水公司人員試喝,副處長當場喝光光,且表示比臺北市的還香)

(3)有關節水推廣納入法規部分,另帶回請業務部門研究。

(4)宣導不足部分特表歉意。

(5)白色物、壺底留存的是碳酸鈣,與水源流經區域有關,翡翠水流域石灰層少,硬度低約30~45,板新水硬度約90,看得到的碳酸鈣結晶其實對人體心臟血管是好的,看不到的也不見得好,硬度在60以上的水遇熱與空氣中二氧化碳結合就會形成碳酸鈣,碳酸鈣沉積也會有保護水管作用,使其腐蝕性降低。

(6)除金門、馬祖外,全國高山離島都是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而臺北市得天獨厚,供水區域小,管線集中,營運管理成本低。自來水公司水價比臺北市水價貴的原因乃政策性包袱所致。

(7)自來水能否生飲涉及生活習慣、管線設備維護有關,水廠生產出來的水與世界各國一樣,世界各國並無針對飲用水、生飲水分成兩種標準,只有飲用水水質標準一種,只要符合標準都可生飲,只是習慣的問題。以前水池都在地下,當材質老化產生裂縫時,排水溝化糞池的水也有可能會滲進來而污染水質。國家標準濁度為2 NTU,水公司內控廠裡出來為0.5 NTU 以下,另為殺菌有加氯消毒,餘氯標準為0.2~1.0PPM,溫度高時會揮發,夏天稍高,冬天稍低。為降低成本,可採取中途加壓站加氯方式以維持全線國家標準的殺菌能力,因此,於廠內送出時即可不必保持太高的氯(最近新設加壓站均要求具加氯功能)。餘氯味道有些人可能比較敏感,例如早上刷牙時特別感覺,其實都是正常的。

(8)水公司對於源水水質、送出水質每個月均有進行定期檢測。

(9)節水墊片是需要定期維護與更換的,另配合國家節水標章採用節水設備,可提升節水效果。

(10)世界各國並無水質品質分類,因國情、人種、檢測儀器等之差異,難以比較。

(11)自來水公司12個區處檢驗室都經環保署認可,具有公信力。環保署訂有飲用水管理條例,就自來水水源標準與飲用水水質標準進行管控。

(12)水價計算公式,水公司表示還需另查。(議員請水公司會後提供)

(13)翡翠水庫的水,原則是在直潭淨水場處理,經清水管線by-pass引接,沒有進板新淨水場,但是送桃園的水因桃園地勢較高,一定要進板新淨水場清水池再加壓送出,石門與三峽水源是由板新淨水場處理,翡翠的水源是由直潭淨水場處理,基本上,兩處源水是不會相混的。

(14)三氯甲烷易揮發,注意不要密閉,保持通風。

(15)板新水廠尖峰用水與離峰用水差了40萬噸,導致備載容量不足,設備於尖峰時間是處於超載運轉的。

(16)感謝提供對用水大戶實施尖離峰差別水價的建議,將做為未來訂價參考。

6.洪議員表示
今日在場的居民是社區主委、副主委或各社區熱心人士,水公司無論進行宣導或檢測,能經由各管委會公告那是最好的方式,其實各位主委也是在協助自來水公司與民眾做溝通,另也透過愛北大網讓更多人瞭解。

7.以下社群網提出各項意見已轉請議員送相關單位研處:
(1)有關三峽殯葬特區規劃相關意見彙整資料。

(2)成功、合豐、大千、大山四家瀝青廠排放空污情況之查察事項。

(3)三峽老街週邊景觀改善後續相關事項。
2011-08-19 10:12 · 958樓
回復 ap859 的帖子


  看完這次的會議紀錄,感覺還不是很清楚,請教ap859幾個問題:

1. 北大特區何時可以喝到翡翠水庫的水?
2. 北大特區的水質到底是好還是壞?目前居民多反映水質不佳,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3. 北大特區的水質情況何時可以改善?


  看到這次會議紀錄提到很多桃園地區的供水問題,不太理解,既然來到三峽,來到北大特區,我想政府機關的報告還是應該以三峽及北大特區為主比較妥當些。

  感謝ap859的辛苦紀錄,另有關議員追蹤及反對殯葬特區的進度,也煩請ap859持續追蹤了解,並跟議員溝通建議,感謝。
2011-08-19 11:20 · 959樓
🔧 本帖最後由 ap859 於 2011-8-19 11:26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1.依自來水公司昨日說明,板二計畫修正後預定完工日期為民國103年底,屆時翡翠水源經直潭淨水場處理後,經永福橋接水點一路送到浮州加壓站,再經樹林~板新清水管線繞接到三峽地區,不進板新水廠。

2.自來水公司認為板新水廠供水水質是好的,而且供水端、用水端均有定期進行抽驗檢測;居民反映水質硬度高有殘渣、餘氯味道重等事項,水公司解釋水中含鈣鎂礦物質反而有益身體健康,加氯是為殺菌所必需,用量視情況妥適處理。

3.水公司認為該公司供應的水質並沒有問題,若民眾有疑慮時,可請該公司進行水質檢測。水公司說明板新與翡翠水源流經區域不同,導致一個硬度高,一個硬度低,個人感受各有不同,如果板二計畫順利於103底完成,104年起這邊的供水水質硬度會大為降低。

4.因為供水系統涉及區域調配及調度,區域間互有關聯,所以水公司講的範圍較大,昨日居民與議員都有要求水公司後續需補充三峽區塊的進一步資料。

5.殯葬特區相關事項已彙整給議員進行處理,如有相關訊息傳來,會儘快上網。
2011-08-19 12:07 · 960樓

議員服務處傳來「2011飢餓30」相關資料。
請大家一起為窮苦兒童盡一份心力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