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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30有約會議重點
1.洪議員因議會另有會議,今日有約會議改由黃委員代為主持。
2.黃委員本日安排交通部高公局葉副總工程師、科長、段長、新北市府交通局陳副局長、股長等與會,說明國道3號增設樹林交流道可行性研究辦理情形。
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說明
(1)因應樹林柑園地區產業成長、土城樹林三峽都市發展快速、地區活動人口增加、以及為改善三鶯與土城交流道服務水準低落、北大柑園地區使用高速公路不便,故有增設樹林交流道之基本需求。
(2)交通局研提三個方案:
方案一:利用樹林收費站原有用地,設置平面環匝道、
方案二:新增用地設置部分苜蓿葉型交流道、
方案三:利用收費站用地新闢聯絡道,設置鑽石型交流道。
基本上三個方案型式都是可行的。
(3)上述方案於99.1.29提送「國道3號增設樹林交流道可行性研究」報告予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審查。經高公局2次初核會議,因考量該地區尚有相關重大交通建設計畫(如國道3號土城至龍潭段替代快速道路等)及交通管理措施(電子收費)等政策推動尚待研究評估中,本案初核會議經專家學者及出席單位審查後,認為應俟相關政策推動方向確認後再予以審慎評估為宜。100.5.18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新北市(樹林、鶯歌地區)交通建設之結論:「有關增設樹林交流道因涉及未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全面實施按里程收費措施,宜俟電子計程收費實施後,再循程序審慎推動」。
(4)新北市政府於100.6.17函請高公局優先進行增設交流道前段作業,建請高公局儘速研議辦理或召開審議委員會,以爭取時效。
(5)副局長補充說明
a.樹林收費站公務便道大約在三鶯及土城交流道中間,並不是合格、好的交流道,由於交通部預計明年年底推行國道按里程計費,樹林收費站用地很大,屆時如果不用,就有機會把便道改變成完整的交流道,所以提報了可行性研究報告,高公局也提供一些意見,後續會與高公局密切配合。交通局也瞭解到地方殷切的需求,希望時程能夠加快,黃委員在立法院也持續關心本案的進展。
b.後續高公局核定之後,設計、施工作業由高公局執行,新北市政府配合進行用地取得。
c.交通局接到北大特區蠻多民眾希採方案三鑽石型交流道方式,此方案要新增一條聯絡道路,需配合進行都市計畫變更與用地取得,程序上需要比較久。一些方案涉及都市計畫變更與用地取得者,如果可以提早進行時,當里程計費上路收費站廢掉時,即可進行施工,如此,時間上會較快。交通局後續再與高公局就程序上加以探討與相互配合,其中可提早做的就儘量提早進行。
4.高公局說明
(1)高速公路原設之交流道有當時的情境考量,由於交通量的改變,會有新的交流道規劃。交流道可否設置,有幾個基本條件:交流道之間不能太近、戰備道飛機起降處不能設置、收費站處不能設置、要有道路可以下去(土地要能夠徵收)才可以設置。如果推動按里程計費,樹林收費站拆除後土地即可重新思考運用,惟按里程計費措施影響層面甚廣,衝擊相當大,政府正審慎推動。高公局也在電子收費政策上努力,未來可能性已經提高了。
(2)現行收費站除了閘門收費系統外,還有警察辦公室、地磅場。未來如果取消收費站,但警察辦公室、地磅場還存在時,考量到安全問題,交流道仍難於設置。目前高公局對於高速公路沿線收費站電子化後,站區原有其他一些功能,究竟有無必要留存,正在進行另一項研究規劃案,預計明年上半年會有初步構想出來。
(3)另土城到龍潭快速道路與按里程計費兩項重大建設一定要確定可行,收費站改交流道才能發揮更大效益,不致造成投資浪費。
(4)以上所述相關事項,明年情況會更趨明朗。
(5)委員持續關注本地區三件交通建設:土城到龍潭快速道路計畫(目前正在拼進度)、三鶯二橋(預計明年底施工)、配合國道按里程收費樹林收費站改交流道案。
5.居民意見
(1)樹林交流道設置是長久使用,應以長遠交通需求與發展納入規劃考量。
(2)交流道規劃到設置完成需多少時間?
(3)在交流道未設置完成前,可否加寬便道,並開放南下道路,以利民眾通行。
(4)850公車路線宜進行調整,例如展延到火車站、老街、傳統市場、陶博館等以提高載客率。
(5)永寧捷運站3號出口向下民眾超出上來民眾甚多,請延長電扶梯向下運轉的時段。
(6)請臺北大學對於居民到校內的團體活動,不要太過嚴苛管制。
6.龍學里王里長
(1)上週交通局已邀特區各里長開會,討論公車路線問題,里長們已將居民的各項意見提出討論,未來整合的路線會連結市場、大眾運輸交通點(如火車站)、學校、休閒點,應該可以滿足居民的需要。
(2)請委員、副局長協助有關上週開會的共識決議,能快一點付諸實施。公車有連接接駁功能時,票價希能有所優惠。
(3)未來公車轉運站希能考量自行車與機車停車需求。
7.龍恩里林里長
850公車5/13~5/31發出860個班次,載客數286人,實在是浪費資源,除了電動公車造價昂貴外,市府尚需補貼公車業者電費、司機薪水、維修費等,希望市府儘快檢討,把這些經費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
8.交通局回應
(1)交流道設計、都市計劃變更與用地取得約需2.5年,發包施工亦約需2.5年。因99年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就已提出設置樹林交流道需求案,高公局所提有關警察辦公室、地磅設施等,縱使有需求,可否放在別的地方,而不會互相衝突。
(2)國內尚未有打造電動公車前例,因造價較高,新北市政府向中央提出計畫,是創新實驗性質,如果成功可提升車廠信心,量產後價格應會下降。市府蒐集大家資料後,已再提報交通部,新闢的路線一定會符合大家需求,只是程序上,交通部依當初提報計畫,試運轉要六個月期間,可否請委員協助洽請交通部核准更動,如果交通部同意,就無需等六個月再行調整。
(3)延長永寧捷運站3號出口電扶梯向下的時段屬於臺北捷運公司職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向該公司反映,後續會持續溝通追蹤。
(4)公車轉運站納入自行車與機車停車需求考量是可以的。
9.高公局回應
公務便道加寬或開放南下道路,有技術安全問題考量,不宜採行。
10.黃委員回應
(1)按里程收費已是政府既定政策,樹林交流道設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事項,可以先進行,以爭取時效。
(2)請交通局將提報交通部有關公車路線調整之公文另複送一份,以協助處理。
(3)有關延長永寧捷運站3號出口電扶梯向下運轉的時段部份,建議交通局與捷運公司溝通時,強調尤其是上年紀的人,下樓梯的運動傷害比上樓梯者大上5倍。
(4)到臺北大學校內進行團體活動事項,可與校方再多做溝通。
11.社群網所提意見另請委員、議員錄案進行後續之處理:
(1)三鶯樹地區呼吸道疾病、癌症、腎臟病比例的醫學相關研究資料情況。
(2)成立衛生安全相關專案小組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