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可不可以別再梅街玩滑板了?

2013-01-25 21:41 · 41樓
阿伯 發表於 2013-1-24 08:55
感受的到樓主的痛苦!
其他大大的比喻稍嫌牽強點!梅街雖是開放空間!用來休閒活動所用.但~
絕非是極限運動(滑 ...


好感動,謝謝你。
2013-01-25 22:17 · 42樓
麥克 發表於 2013-1-24 09:05
這些青少年又回來了嗎? 之前在 [松街] 就已經以毀壞公物現行犯將他們每個人都拍照存證過一次, 並告誡再犯 ...


謝謝你提供非常有用的資訊和方法。
這幾個年輕人屢勸不聽,簡直是社區公害!
前天鄰居曾告訴他們別在梅街玩花式滑板,昨天休息了一天,沒想到今天不但下午來晚上又來,
,而且人數還增加了,請了社區警衛去規勸他們,也效果不彰。

請各位也受到干擾的鄰居們,能不能一起出言出力,儘快禁止他們的惡行,謝謝。
2013-01-25 23:02 · 43樓
蘑菇 發表於 2013-1-25 22:17
謝謝你提供非常有用的資訊和方法。
這幾個年輕人屢勸不聽,簡直是社區公害!
前天鄰居曾告訴他們別在梅街 ...


為啥不直接打110???
2013-01-26 07:40 · 44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3-1-25 23:02
為啥不直接打110???


我從來沒打過110,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嗎?
2013-01-26 07:45 · 45樓
蘑菇 發表於 2013-1-26 07:40
我從來沒打過110,請問這種情形可以直接報警處理嗎?


夜深了,青少年仍在外遊盪及製造噪音擾人,當然可以報110處理
2013-01-26 08:48 · 46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3-1-26 07:45
夜深了,青少年仍在外遊盪及製造噪音擾人,當然可以報110處理


謝謝,我會打電話到警局詢問。
2013-01-28 09:51 · 47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3-1-23 23:16
我反對在松竹梅街玩滑板

這三個街廓都是社區的公共空間, 並非公園, 更不是運動公園


這三條街,本來就不是運動公園,根本不是運動的地方,只是散步用餐的閒逛街巷,
滑板的噪音回響給梅松街旁的住戶帶來生活的困擾。
這高密度的生活空間,要有一個寧靜的環境,需要大家的包容維護。
前陣子天氣好時,X街清晨(六點左右)有個老人在散步,後面跟著一個騎單車的小孩,邊騎車邊大聲喊叫。。,真想。。。。
昨晚10點左右,在X街還有小孩們追逐喧鬧喊叫的聲音。
昨晚大樓來了幾個小孩從健身房,尖叫追喊,還鬧到圖書館,躲謎藏。。我告知圖書館是唸書安靜的地方,照鬧不變。。
這些不知該報請誰處理。
大樓裡有物管,但,松竹梅的公共區域,找誰啊?
2013-01-28 10:01 · 48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1-28 10:05 編輯


我愛家 發表於 2013-1-28 09:51
這三條街,本來就不是運動公園,根本不是運動的地方,只是散步用餐的閒逛街巷,
滑板的噪音回響給梅松街 ...


松竹梅街區, 若是物品自然損耗的維修, 以十字線範圍切成四等份, 各自找所屬的四個社區來處理.

若是物品為人為蓄意破壞, 一樣看被破壞物屬於那一個四等份區, 由該社區來主張求償權.


若是發生犯罪事件, 可直接找警察, 由於開放空間土地權與地上物所有權雖是屬於社區所有, 但因開放空間同時負有公共通行的義務, 所以警察權仍可在此地直接行使, 只要找的到相對應的法條即可, 例如: 噪音污染防治法, 動保法 (法定大型犬不繫狗鍊的 ), 社區私有財產毀損罪名 (要有提告人), 傷害罪 等等 ....當然, 若時間允許的情況下, 警察會同社區物管一同執行公權力會更完善.
2013-02-01 10:28 · 49樓
麥克 發表於 2013-1-28 10:01
松竹梅街區, 若是物品自然損耗的維修, 以十字線範圍切成四等份, 各自找所屬的四個社區來處理.

若是物品 ...


其實各位可以去觀察 做為中心點的那個圓環

上面的植物,可以由修剪的程度看出劃分責任區的線喔!!!

2013-02-01 12:09 · 50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1-24 08:35
禁了一種,以後還有千千萬萬種
青少年和極限運動玩家的玩意兒一直在推陳出新
就別說青少年了


贊成,提高所有國民的道德教育,可以免掉許多不必要的衝突與資源浪費
2013-02-14 11:06 · 51樓
剛剛約10:30, 又見那4位慣犯在京都正門靠大雅路旁的社區階梯上大玩特技,經上前大聲喝止後,幾個人有說有笑亳不在乎的邊滑邊往碧蓮天方向逃竄!•••{:1_762:}
2013-02-14 13:47 · 52樓
晚上在竹街樂高店前的中心圓環也常常總有至少二個年輕男生用滑板不斷飛快地上上下下四周的石頭椅子,除了製造噪音外,讓行人走起路來都不安心。
真的搞不懂為何他們都不覺得這種玩法不但吵到別人,甚至還可能危害到別人行走的安全?
2013-02-14 13:47 · 53樓
今天早上大約十點左右,這群不受歡迎的慣犯也在皇翔玉鼎靠梅街中心處表演特技,可能是被人驅趕後才逃往京都的吧!
2013-05-25 13:28 · 54樓
開放空間這要要求過分了啦,噪音防制法也規定深夜時段是22:00開始,大家都希望自己住家的環境不要玩不要吵,那都到別人居住的地方嗎? 帝寶都沒管那麼嚴苛...
2013-05-25 16:00 · 55樓
kiky蕭 發表於 2013-1-24 15:01
喔!我沒想到會在公共椅子上,如果是這樣,那就不行了,之前有幼稚園帶孩子去梅街戶外上課,老師覺得天氣好 ...


所以發現有些人嫌別人製造噪音卻忽略了自己的教養也不好,丟泡麵碗??

相信這些孩子到梅竹街玩應該有地緣關係,不然不太會經常出現,自家不能玩就去別人家玩,梅街不能玩就去竹街玩,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勸導及禁止,例如勸導騎腳踏車不要過快(學勤路上的人行道有腳踏車標示,不就是讓人騎腳踏車的),禁止毀壞公物。

真的別以為住在北大的人公民素養都很高,這是人性,玩滑板的可能就是您的鄰居,丟泡麵碗的不就住在梅街,違停的還是一堆.......,北大需要大家互相包容及努力改進。
2013-05-25 18:13 · 56樓
🔧 本帖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3-5-25 18:25 編輯


玩的人,有自由。

覚得受到干擾的人,講出感受没自由。

這不是很奇怪嗎?

走在X街路上,因為有人騎快車,滑滑板,覺得受到干擾,覺得危險一定要講。

就算懷疑,恐懼,擔憂,不方便,不舒服,没心情,都要講出来。

只是態度上要平和,口氣不要太急太凶就可以。

我是說當面跟對方講,你不說,對方可能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他人帶來困擾。

平静地說,但一定要說。
2013-06-16 01:26 · 57樓
...
北大是屬於大家的
大家都有自由玩樂的空間
2013-06-23 11:18 · 58樓
周四, 約了長輩吃飯....

她接了一通電話.....

年22歲的孫子, 溜滑板過街被卡車撞到:

肩臂嚴重粉碎性骨折,

前胸有根斷骨還穿過脊背

第一次手術後躺在病房, 等待第二至五次手術

隔壁床躺的也是溜滑板發生意外

卻是傷到腦部仍然昏迷的年輕人{:4_92:}


2013-06-23 11:51 · 59樓
在松竹梅街區因為噪音提這個要求有點奇怪
那裡規劃成商業區
商業街不是本來就比較吵嗎?
2013-06-23 12:08 · 60樓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3 22:53
真的建議怕吵的鄰居裝好一點的隔音窗. 這裡不是人間仙境. 我早上五點多也會被公車進站的煞車聲吵醒, 不知道 ...


嗯嗯,說得也對。
要買在這邊,要多方考量。
大樓本來就是這樣。
聲音沒辦法!

不然只能掏腰包改善自居的環境了!
2013-06-23 12:14 · 61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1-24 08:35
禁了一種,以後還有千千萬萬種
青少年和極限運動玩家的玩意兒一直在推陳出新
就別說青少年了


教育的重要性這裏就用上了!

小孩子的行為,是家長的責任。

成人的行為,自已要負責。

2013-06-23 12:27 · 62樓
我愛家 發表於 2013-1-28 09:51
這三條街,本來就不是運動公園,根本不是運動的地方,只是散步用餐的閒逛街巷,
滑板的噪音回響給梅松街 ...


其實不是只有在什麼梅松街的地方喊叫很吵
像大馬路上,對面1樓走道上的不管什麼大人、小孩、青少年只要一喧嘩,
告訴大家,馬路另一邊樓上的住戶都聽得到。
馬路哦!比什麼街還寬的。

2013-06-23 12:48 · 63樓
lingoma 發表於 2013-6-23 11:18
周四, 約了長輩吃飯....

她接了一通電話.....


在馬路上玩滑板的下場真慘,相對在松竹梅街玩還安全些!
2013-06-23 13:47 · 64樓
在這兒玩滑板是的確比在馬路上玩安全多了,但對於行人〈尤其是小孩〉來說,就有相對的危險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裡是行人的步行區,不是遊戲區,更不是滑板的特技表演區,跟是不是商業區無關,要玩請到更安全、更合適的場地去玩,或者您也可以試著到自己社區的中庭去玩,看看社區裡的住戶會不會包容這麼吵雜且可能造成其他人傷害的行為。玩滑板是一種很好的運動,但請在對的地方做對的事!
2013-07-19 14:41 · 65樓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4 07:45
這樣吧, 我看也禁止溜狗好了, 狗尿尿會影響樹木生長(難怪梅街的樹都死氣沉沉), 狗大便遺跡讓我走在梅街都要 ...


沒錯,7,8點真的還好,應該是說10:00如果還這樣,就真的可以勸阻!! 大家要互諒,這社區才會美好!!!! 這些年輕人運動健身,其實反而襯托出這個社區的自在....
2013-07-19 14:44 · 66樓
ARNO 發表於 2013-2-14 11:06
剛剛約10:30, 又見那4位慣犯在京都正門靠大雅路旁的社區階梯上大玩特技,經上前大聲喝止後,幾個人有說有笑 ...


您大聲喝止,不也一樣吵到別人,這樣下去,不就以後您到北大社區其他公園,如果我們覺得不妥,也可以喝止您....讓年輕人有正當場所活動吧!! 公共開放空間,您大聲喝止,此舉是否合情合理......
2013-07-19 14:48 · 67樓
watermelon 發表於 2013-6-23 13:47
在這兒玩滑板是的確比在馬路上玩安全多了,但對於行人〈尤其是小孩〉來說,就有相對的危險性,己所不欲,勿 ...


已定義為開放空間就不能有私有產業觀念來處理喔....
2013-07-19 15:46 · 68樓
ckwan 發表於 2013-7-19 14:44
您大聲喝止,不也一樣吵到別人,這樣下去,不就以後您到北大社區其他公園,如果我們覺得不妥,也可以喝止 ...


您大聲喝止,不也一樣吵到別人,這樣下去,不就以後您到北大社區其他公園,如果我們覺得不妥,也可以喝止您....讓年輕人有正當場所活動吧!! 公共開放空間,您大聲喝止,此舉是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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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在人行道, 公園玩耍, 我沒有意見....
可是, 他們是在我們社區棋藝教室前的附屬騎樓... 而且那地方是無障礙空間走道...
而且, 那裡的地磚毀損了是社區要出錢維護....

如果可以的話, 請他們以後都去 貴社區附屬的空間活動如何呢?
我想強調的是, 好人誰都會當, 我也想很大方,
但如果被吵到, 騷擾到, 甚或危害到的是與您相關的人呢?
況且, 他們不是正常玩耍活動, 正常玩耍會顧及到他人安全 寧靜, 會相互尊重, 會懂得節制, 會在意公共財產,...
人與人不是應該互相嗎? 因為顧及年輕人要活動, 所以可以任其意挑選地點都當成正當場所嗎?
這個大環境不就是因為大家懂得互相尊重而美好的嗎?
不太懂您的邏輯....
還是, 你就是當事人或關係人? 所以有 "只要我喜歡 有甚麼不可以" 想法呢?


2013-07-19 16:32 · 69樓
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不同的觀點論述,
但, 最好別互相指責....

說實在的, 年輕人確實需要一些活動空間,
有那樣正面的活動, 總比飆車好....

如果大家覺得松竹梅街不適合那一類較危險性的活動,
或許大家一起請里長和民代幫忙,
思考在特區內找些地方做個他們可以自由活動的空間吧....

另外, 住低樓層本就會有較多的噪音,
將來松竹梅街的商家更多時,
只會越來越吵, 住鄰近的低樓層住戶,
一定要想辦法趕緊做些防噪音措施....

之前住在5,6樓高度,
就是受不了噪音,
所以就改搬到10多樓的高層....
還是要自己想辦法,
否則自己整天只會跟一些人衝突,
生活怎會快樂呢....

2013-07-19 16:38 · 70樓
minnie 發表於 2013-1-23 22:51
很中肯的意見


滑板運動有其危險性,不可與其他活動相同並論...
2013-07-19 16:54 · 71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3-7-19 17:24 編輯


yjrong413 發表於 2013-7-19 16:32
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見, 不同的觀點論述,
但, 最好別互相指責....



這件事是年初發生的舊事, 這幾位損毀社區公物的年輕學生, 我見過, 也當場請他們離開過, 也有拍照存證, 包含被刮損毀壞的松街石椅.

當場我先拍攝其特技滑板在石椅上跳上跳下產生巨響, 滑行刮損椅面的證據, 然後與幾位鄰居一同趨前詢問, 你們是住附近的學生嗎? 回答不是...其實我也知道不是....

然後我正色告知, 這些石椅是社區開放空間的公物, 我現在已經拍攝受損公物做為證據, 你們還要繼續在這邊破壞公物嗎? 或者是我打電話請派出所警員, 以及社區警衛來處理? 這幾位學生見狀, 就收拾物品走人, 其中一位外表看起來很...的學生, 惡狠狠的一直瞪著我, 不過我比他高大多很多, 沒在怕的...其餘幾位學生還好, 都低著頭離開.

事情就是這樣....個人是覺得, 真的有見過這些違規事實, 再來發表想法, 會比較好些.



當天松街有很多小孩也在滑一般的滑板, 以及所謂的蛇板, 都很規矩的在地面滑行, 而且沒有產生巨大撞擊噪音, 也沒有破壞公物的舉動. 事實上, 當場也有一群幼兒由老師帶著在松園團體活動, 但很害怕的躲在一角, 根本不敢靠近那群態度有待加強的玩[特技滑板]的國中還是高中生, 怕被他們衝撞到....也因此, 幾位鄰居見狀, 覺得這樣的行為實在太糟糕了, 故一同前往處理瞭解.


從其他人發表的文章可以看到, 這幾位犯規的學生被驅離後, 四處流竄, 也到處被驅離, 也許有其他人的驅離方式比較激烈一些, 但是我只能說, 這幾位學生犯後被指正, 所表現出來的輕蔑與耍流氓態度, 當場是很容易激怒人的, 我能體會為何有人會當場開口大聲起來....


社區開放空間是可以讓學生進行正當的活動, 場地完全沒有問題, 年青人絕對有好的空間能使用, 但前提是使用者也要能尊重其他的共用者, 以及不能惡意破壞公物, 製造噪音, 違規才是他們被驅離的原因, 而非場地的問題.
2013-07-19 20:37 · 72樓

  我是建議,不管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一起透過「市長信箱」,或尋找民意代表爭取合法、合適、安全的滑板或直排輪場地吧!

  對支持者來說,如果可以在公園中設置一個安全、合適的場地,玩起來不是更過癮,家長也更放心嗎?

  而對反對者來說,也免除了住家附近不安寧的問題。

  這才是雙贏的解決之道,而回歸問題本質,這本來就是可以尋求政府解決的問題,何必為此跟鄰居、網友爭執而傷了和氣呢?
2013-07-20 20:18 · 73樓
ckwan 發表於 2013-7-19 14:48
已定義為開放空間就不能有私有產業觀念來處理喔....


開放空間是每個人都可以使用沒錯!但並不能存有「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心態,做任何事都應該考量其他人的安全、安寧、感受等,若只考慮自己,那開放間豈不是可以任意的飆車、停車、烤肉,大聲唱卡拉OK ,自己愛做什麼都可以!人不要這麼自私,只想到自己,整個社區的環境是需要靠大家來維護的,公園、台北大學校園,有這麼多更適合的地方你不去,只因為這裡平坦,是社區的開放空間,就在這兒玩滑板,在石階、石椅上跳上跳下,發生巨大聲響,刮傷、破壞周遭社區的石階、石椅等,甚至還有可能危及兒童及老人行的安全。為什麼開放空間就不能讓所有的人安全、舒適的散步、遊憩呢?
2013-07-20 21:50 · 74樓
今天中午路過有遇到溜小輪的
因為不是附近住戶
所以沒有太深刻感受
只是覺得要閃躲他們
有點破壞悠閒舒適散步的感覺
2013-07-20 22:10 · 75樓
sapling 發表於 2013-1-23 22:53
真的建議怕吵的鄰居裝好一點的隔音窗. 這裡不是人間仙境. 我早上五點多也會被公車進站的煞車聲吵醒, 不知道 ...


公車要不要改八點之後再發車比較好啊?而且週休二日也停開比較好ㄟ!
贊成的舉手,不贊成的不要罵人喔!
2013-07-21 05:33 · 76樓
望天 發表於 2013-7-20 22:10
公車要不要改八點之後再發車比較好啊?而且週休二日也停開比較好ㄟ!
贊成的舉手,不贊成的不要罵人喔! ...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完我的全文再回復?我並沒有寫公車不應該那麼早開.你寫這種冷嘲熱諷對本樓的問題並沒有幫助
2013-07-21 23:07 · 77樓
sapling 發表於 2013-7-21 05:33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完我的全文再回復?我並沒有寫公車不應該那麼早開.你寫這種冷嘲熱諷對本樓的問題並沒有幫 ...


冷嘲熱諷?拍謝喔!你想太多了ㄟ...!

公車晚開對我來說是福利ㄟ!週休二日若真能停開(天方夜譚)更是天上掉下來的大禮物啊!

2015-11-22 21:15 · 78樓
滑板少年又來了
在皇翔星巴克前,
整晚滑板的撞擊聲,讓人很不舒服阿。
歸納之前的討論主要有破壞公物和噪音問題。
他們不只是滑行,而是在練習滑板跳躍和越過障礙物的特技動作。
這些動作所發出的撞擊聲,造成噪音的干擾。

一段時間就出現同樣的問題。
可以請里長協助處理嗎?
2015-11-22 23:37 · 79樓
格瓦拉 發表於 2015-11-22 21:15
滑板少年又來了
在皇翔星巴克前,
整晚滑板的撞擊聲,讓人很不舒服阿。


其實不是又來了,是根本沒斷過,只是他中間一段時間可能大發慈悲心,休息幾天讓妳們耳根稍微休息一下而已!
滑板少年一直以來都把那塊公共區域當他家自己庭院盡情玩耍,還呼朋引伴一起炒熱氣氛...我不是該棟住戶,只是常去那塊空地散步,這些我一直都看在眼裡。說到現在人的公德心,我真得只能長嘆三聲,無奈啊!但亂象豈止這樣而已嗎?常常有小朋友就在那邊踢起足球來了,請問那邊適合踢球嗎?踢球打到人或撞倒人受傷,該算誰的,我看旁邊的大人不但不管還很樂於其中哩!而晚上梅街更常有小朋友騎單車亂竄,沒燈光,沒護具,最恐怖的是,騎的速度還不慢,在燈光黑暗處這樣搞,沒出事算是運氣好,出事了,這些小孩的父母親絕對要負完全的責任!可是,好像大家都不當一回事,難不成真的要搞出人命了才來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嗎?這些人做(或放任小孩去做)這些事情前,難道都不會想一下別人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或做這樣的事會不會引起別人的不便?這些不是在我們念小學時後的生活與倫理課中就應該教過了嗎?怎麼現在在號稱高素質水準的北大社區還是會一再發生,這讓我不禁懷疑,到底是我想太多了呢?還是"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才是王道?
2015-11-23 08:34 · 8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5-11-23 08:55 編輯


大哥大 發表於 2015-11-22 23:37
其實不是又來了,是根本沒斷過,只是他中間一段時間可能大發慈悲心,休息幾天讓妳們耳根稍微休息一下而已 ...


就我的感覺,某些北大居民應該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是「我又沒違法,有什麼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