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nemoweng@hotmai 於 2013-1-5 10:31 編輯
小驢子 發表於 2013-1-5 02:25 
引用您的文章
"點數發給住戶, 除非有特別約定, 否則這些點數在一定時間後, 都會用完. (此為前提, 若不同 ...
小弟再整理一下:
Q: 累積過多的點數是否會加速公設之耗損?
前提:
1. 點數發給住戶, 除非有特別約定, 否則這些點數在一定時間後, 應視其用完. (第一屆區權會更改為無時間限制, 需多少時間消化就無法確定)
2. 如果入住率低, 常住的自住及租屋人口少, 而點數需人使用, 此時點數會閒置較多, 不會有影響.
3. 遠雄告知在數位平台上只會累積連續 6 個月的點數, 管理費60元, 其中25是分配做公設維護使用.
立式:
公設使用次數 = 總使用點數/公設需求點數
公設的使用率 = 公設使用次數/公設正常使用次數 (100%為正常使用)
看法:
1. 因第一屆區權會更改為無時間限制, 需多少時間消化就無法確定, 但點數不消失, 就會被使用, 公設之耗損有時會加劇, 有時又不影響, 不管怎樣, 好是應該, 更嚴重則更要處理.
2. 若點數確實不用, 除非白紙黑字寫明, 否則擬訂計畫時均應考量帶入, 不宜心存僥倖.
2. 若公設需求點數及公設正常使用次數為常數, 公設的使用率與總使用點數成正比, 流通點數數量若全轉為使用點數, 公設的使用率過高於100%, 將加速公設之耗損.
3. 當有足夠住戶, 及其使用時間, 流通點數數量與公設的使用率應會貼近成正比關係.
3. 若增加扣點, 當可依水電瓦斯上漲而調整, 但不至於翻倍.
4. 因前提是遠雄的估算正確, 公設正常乘載應能負擔半年五百戶累積的點數使用量, 若此前提有誤, 也可增加扣點.
5. 積極修復公設讓公設恢復正常乘載, 是本來就該做的事, 就向人要吃飯一樣, 而累積過多點數是否有問題, 就像人是否生病? 生病該吃何種藥? 當然更努力吃飯更好, 增加抵抗力.
因此建議:
1. 當有足夠住戶, 及其使用時間, 公設的使用率應會貼近流通點數數量, 而公設乘載是固定的, 超過其乘載量, 其飽和度越高, 公設故障率就會上升, 故障送修會減低公設乘載, 飽和度也會更高, 如此惡性循環, 導致停擺...
2. 如果只有每個月按坪數新發行的點數, 京都的公設乘載不該有問題, 但如果不規範積壓兩年多的點數流入, 公設可能將面臨故障過高導致停擺的風險.
3. 規範積壓兩年多的點數流入, 小弟不建議以共產主義的充公歸零, 也不建議增加扣點影響無辜正常使用的住戶, 改採溫和漸進的所得稅方式, 於京都居住正常使用剩下的是視為其所得.
4. 積極修復公設並非對症下藥, 修的越勤卻不去控制使用量, 猶如抱薪救火, 若公設不停擺, 屆時管委會可就會停擺,...
5. 小弟建議財務委員是否可以算一下俱管費用及公設的維護費用是否超出管理費收入的25/60? 超出的部分是否應該調漲管理費及提高NT$25的換算比率?
6. 如果解決方案已確認為"規範積壓的點數流入", 小弟也建議獎勵儲蓄以大量減少已積壓的點數流入, 減少影響面. 其儲蓄期限到期後以當時規定處理.
建議條例:
"每半年或一年,將過期一段時間的予以打折, 若現在不願打折以三或五年定存, 待期限到期後以當時規定處理."
立法精神:
小弟以為社區發行點數目的應是鼓勵住戶多多使用公設, 只要珍惜使用, 公設能夠承載, 社區都該支持. 對於熱心社區的住戶, 社團, ... 等, 更應該補助, 獎勵.
例:
以1300點為例, 500(3年定存), 500(5年定存), 300(打九折), 以30點的損失來打造更高品質的公設使用, 3年後到期, 可選擇繼續3年定存或打折後變現使用. (至於化簡, 能通過再說吧~~)
NOTE: 管委會基於保護住戶的權益, 應極力避免災害發生, 先行立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