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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贊成...廢除死刑嗎?

2012-12-21 17:14 · 41樓
我想那些所謂廢死聯盟的人根本不會將心比心,因為自己不是受害者,角色互換的話不知道是否也能寬宏大量呢?
2012-12-22 05:42 · 42樓
梁小波 發表於 2012-12-13 00:01
今天恩主公醫院發生的事(停車場棄屍),真想問問廢死聯盟的看法...


真想問問廢死聯盟的看法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這是他們一貫 標準 制式 唯一 不變的說法
2012-12-22 07:46 · 4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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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死刑非萬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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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2年12月21日 下午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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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21日電)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今天說,法務部執行死刑,似乎是肇因人民對台南割喉案的不安,但不能把死刑當成萬靈丹。

法務部證實,法務部長曾勇夫20日簽署死刑犯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與戴德穎執行令,今晚已執行完畢。

林欣怡晚間約7時50分左右,率領成員前往法務部表達訴求。聯盟在地上鋪起黑布,點燃象徵6名死刑犯的蠟燭,以白布寫上「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

林欣怡表示,死刑的存在與執行反而會引發殘忍效應,是最廉價且不具嚇阻犯罪效果。

她說,如果政府真心想解決犯罪問題,絕不能把死刑當成萬靈丹,應以「迅速且正確的高破案率和懲罰」才能達到嚇阻功用。

林欣怡表示,以暴無法制暴,無論用何種形式呈現、何種理由支持,一個期待和諧的社會最不需要暴力存在。

她說,台灣人民向來缺乏安全感,政府既然想與國際人權接軌,就應堅定方向,逐步朝說服民眾和制定政策方向邁進。
2012-12-22 07:48 · 44樓
善良守法的人,他們的人權就不需要被保護嗎?
還是作姦犯科窮凶惡極的人,他們的人權比較需要被保護?
為什麼要拿我們納稅人的錢去供他們吃、供他們住,
養他們一輩子....天理何在{:10_603:}{:10_603:}
2012-12-22 09:46 · 45樓
以利亞 發表於 2012-12-22 07:46
..

廢死聯盟:死刑非萬靈丹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萬靈丹,但廢死聯盟可以告訴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完全"杜絕重大犯案?可以是"萬靈丹"?在法律的制約下都有人敢堂而皇之為吃牢飯殘殺無辜的孩子,若真如所說在台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法律該行而不行,這些人不是更猖狂?
2012-12-22 12:56 · 46樓
不管是那一個都沒有配套.
只要不要再有殺人不會有死刑的話再出來了.
不對就是不對.
得接受相等的懲罰.
2012-12-22 16:01 · 47樓
我投錯了啦!
我不贊成廢死,但按太快,投到贊成去了,囧~
2012-12-23 10:16 · 48樓
搭配下一次大選,順便做此議題的公投,相信台灣至少有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反對廢除死刑,這樣廢死刑聯盟就可以閉嘴吧!
2012-12-23 17:34 · 49樓
那廢除體罰呢???
2012-12-23 23:48 · 50樓
不能把死刑當成萬靈丹?
但講人權的西方先進領導國家卻四處發起戰爭,包括美英等國,受虐的是一些落後的國家.
之前的八國聯軍....
2012-12-24 06:09 · 51樓
🔧 本帖最後由 以利亞 於 2012-12-24 06:13 編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當局冷血殺人

.作者: 編譯彭淮棟/綜合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2月22日 下午2:50.. .

台灣21日槍決六名死刑犯,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批評台灣自毀政府廢除死刑的公開承諾。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部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表示:「這是台灣當局冷血殺人。台灣政府曾聲言要終結死刑,現在卻繼續這類舉措,聲言其誰能信? 」


報導說,台灣官方多次宣布有意終結死刑,並且宣布有意對廢除死刑一事舉行公眾辯論。


阮柔安說,以監獄人滿為患或民眾支持死刑,作為奪人生命的理由,令人無法接受。她說,「死刑永遠不是確當的答案,而且永遠不該使用,包括作為預防犯罪、壓制或其他政策的工具」。


【布魯塞爾記者蕭白雪╱廿一日電】


堅持廢除死刑的歐盟得知台灣今天執行六名死刑犯後,晚間發布強烈聲明對台灣執行死刑一事感到遺憾,並指責台灣此舉背離世界潮流,聲明呼籲台灣當局應避免再度執行死刑。


歐盟下午得知台灣再度執行死刑的訊息後,外交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凱薩琳.艾希頓傍晚立即發表嚴正聲明指出,對台灣在廿一晚間執行六名死刑犯一事感到遺憾,台灣此舉嚴重背離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

...................................................................................................................................................

那些人好像搞不清楚[殺人]與[執刑]的差別



她說,「死刑永遠不是確當的答案,
那確當的答案是什麼 請教我 謝謝
2012-12-24 09:34 · 52樓
要不, 就請這些"人道國家" 收容 這些死刑犯, 如何?
{:4_186:}
2012-12-24 11:09 · 53樓
有人能告訴我近期發生在美國屠殺2X名孩子的事件,若槍手沒有自殺,那依照美國的刑罰該如何處置?這2X個破碎的家庭受害者家屬心理的感受?美國人權團體依然會出來疾呼保障該名槍手的人權?廢死的林小姐,在自由的國度保障每個人有表達不同意見發言的權利,但你應該要先學會尊重其他絕大多數人的言論自由,遵守法律規定,你再來跟我講加害者的人權。
2012-12-25 17:14 · 54樓
人權團體:將對法務部長曾勇夫 提出非法殺人告訴
.NOWnews – 2012年12月25日 下午4:53..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在21日對6名死囚執行槍決,兩公約執行監督聯盟直批法務部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6條、第4項有關赦免權的規定,且法務部不斷試圖混淆視聽,因此將對法務部長曾勇夫提出非法殺人之訴。
兩公約執行監督聯盟25日召開記者會直指曾勇夫應為了違反公約下台負責,並在新聞稿指出,總統馬英九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已合法化,因此兩公約的規定皆等同於法律。
新聞稿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一條為「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力。」因此法務部執行死刑前必須考量是否違反該規定,且須由總統公開駁回特赦與減刑聲請。即使曾勇夫強調,死刑尚未廢除,仍須依法執行,但此舉明顯違反兩公約。
另外,召集人高浦成表示,2010年4月間,他們將死囚的減刑聲請書,全寄予馬英九,卻未收到任何回應。且在死刑執行期間,許多人一副正義得以伸張的痛快模樣,但法治社會可以不管法治嗎?而法務部日前曾批評國際干預我國內政,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表示,這種說法實在粗糙,只有大陸才會說出這種字眼。
高浦成表示,未來將向監察院要求彈劾曾勇夫,並考慮對他提出謀殺罪告訴。
............................................................................................................................................................
人權團體告得成嗎?
2012-12-26 13:27 · 55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旦 於 2012-12-26 17:25 編輯


我不懂廢死聯盟?為什麼那些殺人的人還可以談人權
2012-12-26 20:31 · 56樓
最有資格說這話題者是受害者及其家屬,國際特赦組織來台時,應和受害者來會面討論此問題。
2012-12-27 05:16 · 57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27 05:18 編輯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aUSnews/21237746/article-%E4%BA%82%E6%A7%8D%E4%BC%8F%E6%93%8A%E6%B6%88%E9%98%B2%E5%93%A1-%E5%85%87%E6%89%8B%E9%81%BA%E8%A8%80%EF%BC%9A%E6%88%91%E6%9C%80%E6%84%9B%E6%AE%BA%E4%BA%BA--?instance=us_bull

亂槍伏擊消防員 兇手遺言:最愛殺人
美聯社紐約韋伯斯特25日電
December 26, 2012 06:00 AM

在紐約上州誘殺兩名義勇消防員的62歲男子史賓格勒。(歐新社)
紐約上州韋伯斯特鎮(Webster)24日槍擊案兇嫌使用的槍枝,和康州新鎮小學槍擊案的凶槍是同一款步槍。兇嫌史賓格勒(William Spengler)在案發前留下紙條說,他要燒毀他住的社區,「做我最愛做的事,殺人」。

警方25日又發現一名死者,死者是兇嫌67歲的姊姊雪若‧史賓格勒(Cheryl Spengler),使該案的死亡人數增加到三人。警方在燒毀的房屋中發現雪若的屍體。

韋伯斯特鎮警察局長畢克林(Gerald Pickering)說,62歲的史賓格勒在聖誕節前夕的凌晨先放火燒自己的住宅,再攜帶左輪槍、霰彈槍和半自動步槍,埋伏在房屋邊的小山上。

警方在凶案現場發現一支類似軍用的.223口徑Bushmaster步槍。畢克林說:「他的裝備好像要去打仗。」

畢克林說,兇嫌留下的紙條有兩、三頁,該紙條沒有透露兇嫌殺人的動機。畢克林說:「這起槍擊案顯然是以伏擊急救者為目標。」

畢克林沒有透露該紙條的所有內容,只透露該紙條部分內容:「我想看我能燒毀的社區範圍有多大,我想做我最愛做的事,殺人。」

義勇消防隊員查裴瑞尼(Michael Chiapperini)駕著消防車先到現場,兇嫌向消防車掃射,子彈打碎擋風玻璃和查裴瑞尼及車內的另一名義勇消防隊員卡卓卡(Tomasz Kaczowka)。

一位鄰居說,史賓格勒痛恨他的姊姊,他們住在同一棟房屋的兩邊。
[backcolor=Yellow]
史賓格勒1980年用鐵錘活活打死高齡92歲的祖母,曾服刑逾17年。他在1998年假釋後,一度和姊姊以及母親住在一起,過著平靜的生活。史賓格勒的母親於今年10月去世。依法重罪犯在假釋後,不准擁有槍支。[/backcolor]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亂槍伏擊消防員 兇手遺言:我最愛殺人


2012-12-27 09:38 · 58樓
知道這女孩甚至要移植器官,還有這場傷害會跟著她一輩子嗎?將心比心,廢死聯盟若你是這女孩,你願意有生之年活在有可能還會見到施暴者的恐懼?

輪暴案 印度考慮動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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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 – 2012年12月23日 上午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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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暴案 印度考慮動用死刑
(法新社新德里22日電) 印度今天爆發暴力示威事件,聲援1名遭受殘酷輪暴的年輕女性,為平眾怒政府表示會考慮對強暴犯用死刑。
新德里抗爭不斷升高,民眾怒火難息,印內政部長辛德(Sushil Kumar Shinde)表示政府將考慮「提高這起罕見強暴案刑罰」,即動用死刑。
印度目前對強暴的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辛德今晚在記者會上說,「須詳加討論『死刑』。」
這起強暴案發生後引發近1週的示威行動,數以千計的抗議人士聚集新德里地標印度門(India Gate),其中有許多大學生。
印度新聞信託社(Press Trust of India)報導,抗議民眾與警方產生衝突,約20名學生受傷送醫。
辛德表示,政府決心要讓國家的女性有更安全的環境,並呼籲示威民眾離去。
6名醉漢16日開著公車兜風,23歲的女大學生和男性友人上車後女生遭輪暴,事後6男將2人丟下車揚長而去。
期間女學生還遭鐵棍重擊受嚴重內傷,6嫌現已落網。(譯者:中央社徐嘉偉)1
2012-12-27 10:51 · 59樓
hui_ching 發表於 2012-12-27 09:38
知道這女孩甚至要移植器官,還有這場傷害會跟著她一輩子嗎?將心比心,廢死聯盟若你是這女孩,你願意有生之 ...


為平眾怒政府表示會考慮對強暴犯用死刑。

是不是每次都要人家生氣 政府才會積極注重民意
如果是 我們元旦連假四天也去抗議 要求政府積極處理死刑犯的問題
(這是司法問題 不是政治問題)
2012-12-28 02:58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12-28 03:01 編輯


死囚的末日http://la.worldjournal.com/view/full_la/21248524/article-%E6%AD%BB%E5%9B%9A%E7%9A%84%E6%9C%AB%E6%97%A5?instance=la_bull_left1
死囚的末日
大家來開講
December 27, 2012
「世界末日」沒來,但台灣當天槍斃了六名死刑犯,成了死囚的末日。

這事兒,其實過了聖誕,過了年再做也沒人管,因法務部從去年3月4日槍決五名死刑犯後,已有一年半沒有動靜,可能是上帝覺得「沒有公義」了,聖靈閃來,忽然間「廢死聯盟」告洋狀,從外國搬了救兵,有兩名歐盟的廢死學者,飛函中華民國總統府,說:「明年2月他們來考察前,不准執行死刑」!這種老外公然干涉國家內政的粗話,惹惱了台灣的民意和當局:「砰!砰!」六人就刑,「廢死」變「催死」!

其實他們真的多活好幾年了,像陳金火、廣德強兩個連手姦殺女房仲的惡徒,強姦施女後還分屍藏水塔和冰箱內,還吃炸人肉,慘絕人寰,死有餘辜。

但在台灣,長年纏訟,1996年間三審被判死刑定讞,延宕五年多才在「世界末日」伏法,真是殺人者不死,被害家屬哭死,被害人權何在?公平正義何在?

聖經出埃及記21章12節:摩西的律法上宣告:「打殺人以致於死的,必要把他治死」。馬太福音5章29節:「天使要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到爐子裡燒掉!」

虔誠的基督徒王建煊說:「上帝是行公義的主,賞罰嚴明就是公義!」

請問美國、中國、日本、新加坡、印尼等等,那個國家廢死刑?法務部長快[backcolor=Yellow]依法執行[/backcolor]吧!你的名字是勇敢的大丈夫。

「殺人者死」!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 死囚的末日
2012-12-28 15:03 · 61樓
死刑犯後悔大多是在被判死刑之後
因為他們也會怕死
那些無辜的受害者不只死了大部分還是在痛苦絕望中被殺死
我不知道死刑能不能嚇阻壞人作姦犯科
我只知道 若廢除了死刑 作奸犯科的人一定會增加

2012-12-29 06:09 · 62樓
按錯了,我不贊成廢除死刑

哪個政客支持死刑

我就支持他

2012-12-29 15:04 · 63樓
日本支持廢死的人權律師因妻子被殺而改變對司法的態度...因為,他深受那種痛.
2012-12-31 22:10 · 64樓
🔧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12-31 22:22 編輯


我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並非最嚴酷的刑罰,死刑反倒太便宜了加害者。不是有人說,我要讓你「求生無門,求死不得」嗎?每天給他殘酷的凌辱,就是不讓他死,反而更嚴酷。不是嗎?
我希望以後死刑能夠改為無期徒刑,死刑犯每天整點時都要吃一次大便,一天吃24次。最好菜色要有點變化,Sunday:豬屎,Monday:牛屎,Tuesdsay:狗屎,Wednesday:雞屎,Thursday:鴨屎,Friday:鵝屎,Saturday:人大便。
這樣是不是更好?
可是萬一法官誤判了呢?而被誤判的又剛好是某個社群的網友,或是該網友的家屬,那大便豈不白吃了?

很簡單,就換那個法官吃到死。
2012-12-31 22:11 · 65樓
阿慌 發表於 2012-12-7 08:59
能夠成全多數人的身家性命與生活安全
而不是局限保護少數個人的私欲之法
就是優法


「廢除死刑」或是「保留死刑」都無關慈悲。
當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加害人時,那才是慈悲。
2013-01-01 00:06 · 66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31 22:11
「廢除死刑」或是「保留死刑」都無關慈悲。
當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加害人時,那才是慈悲。 ...


慈悲沒有主人
才是大慈悲
2013-01-01 18:07 · 67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2-12-31 22:10
我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並非最嚴酷的刑罰,死刑反倒太便宜了加害者。不是有人說,我要讓你「求生無門, ...


覆議!!!
我也贊持廢除死刑---但是當然也有配套措施,那就是請廢死團體的各位聖人好人要做到底,體念一下現在國家財政困難,請每個人認養一位死刑犯帶回家好好供養(啊!抱歉,是好好教養),因為你們不是說他們會犯錯是社會沒有教好,不適它們的錯,所以經由你們朝夕相處,耳濡目染,親愛精誠...,相信絕對可以讓它們脫胎換骨,重新做人,而為了加強感化效果,認養對象當然不能馬虎,必須相互匹配,例如強暴殺人犯應考量以柔克剛,最適宜由年輕貌美之柔弱女子擔綱教誨,必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2013-04-16 08:36 · 68樓
🔧 本帖最後由 瓜瓜 於 2013-4-17 09:44 編輯


波士頓爆炸案 – 2013年4月16日 上午7:34(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15日專電)

今天下午約2時50分左右,波士頓馬拉松 終點附近突然傳出2起爆炸案,造成至少2死28人受傷慘劇(最新報導3死176傷)。波士頓警局在記者會上確認,爆炸是由自製炸彈引爆。據報導,由於爆炸發生在觀眾區,有人直接被炸到斷手斷腳,滿地鮮血,相當怵目驚心。
1:在終點線等著爸爸挑戰成功的8歲男孩,就沒這麼幸運,不但成為這場攻擊當中最年幼的犧牲者,媽媽跟妹妹也都還在醫院急救。CNN主播雷蒙:「他才剛給爸爸一個擁抱,走回去找媽媽,爆炸卻奪去他的性命,妹妹腿部受傷、媽媽也受到重傷。」
2:「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報導,這是她第2個兒子,他跟哥哥一起觀看朋友參加波士頓馬拉松(Boston Marathon)比賽。
她兒子在電話中說,他的雙腳在爆炸案中被炸得很嚴重。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內,驚慌失措的把車開到波士頓,拼湊出將永遠改變她兩個兒子與自己一生的恐怖事實。這對兄弟每人都失去一條腿,從膝蓋以下被炸掉。
她看著自己的雙腳時,眼淚滴落到走廊上。

ETtoday 2013年04月16日 00:02
增列反恐法律判死刑 廢死聯盟:違背社會進步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高鐵、國民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遭人放置行李炸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近日來連連在臉書上發表意見,15日再度發文說,要增列反恐法律!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表示,這種作法根本就是讓台灣走回頭路,回到戒嚴時代
2013-04-16 12:45 · 69樓
讓現在所有該判死刑的人, 終身監禁, 不得特赦, 永久取消假釋申請
入獄後的一切開銷須由受刑人工作所得支付,
吃飯,衣物, 寢具, 生活用品, 健保, 住在監獄的房租等, 全都由受刑人工作所得支出
沒有收入就沒有飯吃, 沒有東西可以用
並且需要額外的加班, 將額外收入全部儌納給被害人家屬
每天至少工作 14小時, 另撥兩小時強制面對死著(被害人)遺照靜坐
沒有假日可以休息

犯下的滔天大罪, 以痛苦的勞作生活作為懲罰

直到70歲以上才得以獲免以工換食的坐牢方式

這樣可行嗎?
2013-04-17 12:00 · 70樓
台灣還不適合廢除死刑,不過倒是很適合廢核
2013-04-17 22:30 · 71樓
如果有機會到監獄裡看看你就知道要不要廢除了
2013-04-19 10:20 · 72樓
說真的我反對廢除死刑
每每看到新聞上有些人真的不在意其他人的生存權
無論是虐童,殺人......等等罪刑
我常在想很多人權團體在倡導廢除死刑的同時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這些人會被判處死刑
我當然不是冷血的覺得死刑很好
只是當沒有了死刑
會不會讓更多有意犯罪的人想
反正沒辦法判處死刑
最多就是無期徒刑
而無所忌憚的去危害其他人的生存權益
只是在死刑的判決上
需要法官的冷靜判斷跟高度敏銳的查覺力
別誤判,讓人命受到殘害
2013-04-19 22:58 · 73樓
贊成廢死

死刑很多時候是用來屠殺政敵的手段,

試想,執政當局找人咬死政敵叛國,判予死刑

可有救濟之道?

癈死是杜絕此事唯一之途。
2013-04-20 06:50 · 74樓
廢什麼死刑阿!!台灣還不夠亂嗎??
2013-04-21 12:06 · 75樓
為什麼要發便當給壞人犯人吃?
戒嚴時期的法令應該一直延續
~反廢死~
2013-04-21 17:32 · 76樓
大哥大 發表於 2013-1-1 18:07
覆議!!!
我也贊持廢除死刑---但是當然也有配套措施,那就是請廢死團體的各位聖人好人要做到底,體念一下 ...


贊同你的看法

我也贊成廢除死刑

殺人犯、強姦犯、殺父弒母、殘暴無道之人也是人,正所謂…「人之初、性本善」,
每個眾生都是未來佛,都有佛性…而且只要是人就有人權!我們要好好愛惜生命!好好寶貝、珍惜這些偉大的殺人犯的性命!

所以,從今天起,我們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把殺人犯、變態犯、人魔、魔人…通通帶回家好好照顧!

萬一殺人變態犯看中支持廢死的家人,發生了什麼事時,請記得要原諒、包容他們的惡行,至上的慈悲與大愛是原諒,希望會講的人都要作到!

加油!全天底下的壞人、惡人、魔人,都靠廢死的人來保護了!要保護請徹底的帶回家好好供奉。
2013-04-21 20:40 · 77樓
🔧 本帖最後由 angel99 於 2013-4-21 21:15 編輯


阿慌 發表於 2013-1-1 00:06
慈悲沒有主人
才是大慈悲


???什麼主人?口頭佛學?
人心中的毒是很難淨化的,看看唐朝六祖慧能大師時,追殺他的人都是已落髮出家的同門師兄弟。有禪修訓練的人,都常沒有足夠的定慧,去化掉心中的貪,瞋,痴,更何況凶殘之人。紙上談兵很容易,口頭說慈悲也不用費力氣。慈悲沒智慧,後果堪虞。誰不知運動很重要,抽菸傷身費財,但是要實踐起來,多少人能成功?歷代有成就的修行者,那個不是經過千捶百鍊的。
如果淨化污染的心性很容易,這世界就是淨土了,又何必時時喊口號。
2013-04-22 12:57 · 78樓
寬恕是上帝的責任,司法的工作是安排罪大惡極者與他見面
2013-04-22 13:19 · 79樓
🔧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3-4-22 13:31 編輯


在制度上仍保有死刑的現況下
希望法官能盡可能做到真的「求其生而不可得」, 再判下死刑

從前, 因為死刑的存在, 讓太多未曾殺人的人被死刑了結
政治犯, 思想犯 -> 死刑
結夥搶劫, 沒傷人 -> 不分首從一律死刑
當兵被仙人跳付不出錢 -> 死刑
外島落跑, 算陣前逃亡 -> 死刑
找不到真兇, 隨便抓個抵充 -> 死刑死刑死刑

唉 ~~

活著關起來浪費錢是吧? 那可以學老共向死刑犯家屬徵收子彈費嗎?

有個折衷的方法或許可以降低誤殺無辜的機率

刑法來加上一條「誤判死刑者, 不分首從, 一律死刑。」
2013-04-23 22:35 · 80樓
我不但反對廢除死刑,還想建議政府為了嚇阻犯罪率,爾後抓到偷竊犯就問他是用哪隻手偷的,若是右手就砍掉右手,若是左手就砍掉左手,所以偷竊犯最多只能偷兩次,就不信他會為了偷用腳去偷,如此一來民眾就不用擔心罪犯出獄再犯案的問題了。相同的,若是強姦犯,那就剪掉他的小◎◎,就不信他會有兩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