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拜託學林路不要再亂停車了

2012-11-30 12:35 · 41樓
小朋友常生病所以我很常去柚子
以前我也愛停旁邊
後來看到ibeta有人在抱怨
現在我都停在大雅路上
連我3歲多的妹妹經過都說:那些車都沒有停在"格子"裡,不乖!會被警察開罰單~
天知道她知不知道甚麼是罰單啊....?
2012-11-30 13:08 · 42樓
警衛有公權力嗎? 把違規車輛驅離的責任加在警衛身上, 要警衛執行, 這似乎不太合理,也有困難, 有些違停的人根本不甩, 警衛頂多勸導加上通報有公權力的警察處理, 其他的拍照告發或錄影告發都可以試一試(如果有用的話)
2012-11-30 13:29 · 43樓
單單純純地就用路人實際上的需求來說
在道路不夠寬的路邊想停車時,不管要停多久
請幫即將路過的同胞鄉親們多想一下:
1. 機車請"平行車道" + " 靠邊駐車停好"再走人 (許多機車就橫放著, 當別人是在玩闖關遊戲嗎?)
2. 汽車也請靠邊再靠邊, 前後物色個能夠靠邊停好的位置 (人有胖瘦奇人異士, 但車身就是個大鐵殼啊~)

我可以讓你方便停一下, 但好歹也讓其它人能夠安心路過吧!
2012-11-30 13:40 · 44樓
我覺得警衛應該可以拍照~ 檢舉紅線違停. 至於會不會被搶相機.... 再說{:4_186:}
2012-11-30 21:01 · 45樓

自治條例倒數計時 新北市12法規尚未過關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2.11.30 03:13 am


新北市到下月24日升格滿兩年,但自治條例法規到目前為止,仍有12項未完成銜接,屆時若未完成修法,不僅無法向被違規拖吊民眾收取車輛移置費與保管費,連電子遊戲場都可以開在學校隔壁。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長何瑞富坦言,如果在12月24日未完成修法,確實會出現「空窗期」;目前尚有12項自治條例還未完成銜接,其中10項已經送市議會待審,另2項已完成修法,近日送市政會議通過後,就可送交議會審議。

新北市前年12月25日升格,有25項台北縣自治條例要修法變成新北市自治條例,目前順利銜接或公告廢止的有汙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等13項,其餘得在2年緩衝期內完成修法。

尚待修法的包括垃圾場回饋金、村里編組、樹木保護、公有停車場、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業(網咖)、移置妨害交通車輛(違規拖吊)、道路挖掘、廣告車輛、市有財產、獎勵民間投資及淡水河船舶航行等12項。

些自治條例若未在2年緩衝期內通過,勢必造成衝擊。以違規拖吊為例,市府將因無法源,不得向被拖吊者收取車輛移置費以及保管費。
另外,垃圾場回饋金也不得動用,原本電子遊戲場規定不得設在距離學校950公尺範圍內,也會失去法源依據,業者可直接在學校旁開業。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周勝考說,會盡快在法令逾期前完成修法,避免出現空窗期;民進黨團總召何淑峯 則說,部分自治條例市府還未送議會,市府要加快速度,以免影響修法,損害市民權益。

【2012/11/3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自治條例倒數計時 新北市12法規尚未過關 | 大台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533794.shtml#ixzz2Di7Bi2eY
Power By udn.com
2012-11-30 23:02 · 46樓
警察先生的心未免太好了吧!每次來都先鳴笛驅趕,才看到一些人慢條斯理的去開車,等到找不到車主來開走時警察才拍照,今早下著雨,兩位警察先生來學林路,還淋著雨到各店家找停紅線的車主(原來車主在吃早餐),我覺得這樣停紅線的人一點也不怕會被開單吧!因為反正警察先生都會找到車主後請車主把車開走.
2012-12-01 02:38 · 47樓
這一區的警察真的很nice...

若直接開單幾次, 我想也不會有車主不當一回事吧.
民眾最怕的就是一去取車, 一整牌車都一起夾著紅單啊!

2012-12-03 09:09 · 48樓
有公權力的警察都管不了了
居然期待沒有公權力的金澤保全或是柚子診所要有作為
所以我說出一張嘴最簡單
2012-12-03 09:27 · 49樓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11-29 10:21
如果閣下立論正確,那麼

半年前,幸福夜市的顧客,製造很多髒亂,我們可以說:關夜市攤販什麼事?在路上 ...


沒錯,我就是這樣覺得

至於正不正確由你自己決定

我是反對夜市設立在這裡的,因為我不喜歡很多人擠在北大特區裡面

至於手段就是他們違規使用土地,所以告發

但是有關垃圾這個問題,怪到夜市攤販身上就很好笑了

現在沒有夜市了

難道發現地上有亂丟的麥當勞杯子,你要去叫麥當勞負責?

地上有茶裡王的罐子,要請特區內有賣茶裡王的商店負責?或是叫統一企業負責?

路邊一輛toyota轎車違停,是不是該去要求toyota負責

我要說的是,違規停車是沒公德心的駕駛的問題

大家的責任就是看到違規停車時,隨手拿起電話打110,請警察來勸導、開單甚至拖吊

而不是把責任推給金澤管委或是柚子診所

你又知道這些違停的都是來看病的人?而不是隔壁或對面的商店,或是全家或7-11的客人

還是回歸一句話,說而言不如起而行

要求診所或金澤負責的這些人,請問有幾位在遇到違規停車時有打110通報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叫別人負責檢討做事最簡單,責任都在別人身上
2012-12-03 09:33 · 50樓
請問直接把行車紀錄器檔案寄給執行單位,可以對不守規矩的車子開單嗎?
2012-12-03 15:14 · 51樓
其實好像也沒人提到柚子小兒科也有告示提醒家長不要違停. 只是沒做到說行政/醫護人員(感覺是不得閒)出來勸阻. 但違停應該是駕駛的問題, 不能只怪診所或管理員都不出面.
2012-12-03 15:26 · 52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12-3 15:33 編輯


andy826 發表於 2012-12-3 15:14
其實好像也沒人提到柚子小兒科也有告示提醒家長不要違停. 只是沒做到說行政/醫護人員(感覺是不得閒)出來勸 ...


唉,行政/醫護人員要怎麼出去勸阻?
看到有人停在附近紅線,就出來叫人家不要停?
一來像在趕客人
二來如樓上幾位大大所言,這裡也不是只有柚子一家店
唯有警衛可以出來喊一喊,打打電話,但喊了打了幾次,車主不聽,或警察來了不罰,也莫可奈何
國際二街那些違停,連里長都深感無力了,也是小老百姓的警衛又能如何,何況這是敵暗我明,以寡擊眾之事 (至少要配個槍給他們,講話才敢大聲吧)
現在金澤車道口附近擺了三角錐
再來看看有沒有更白目的去跟三角錐併排 =.=
2012-12-03 15:35 · 53樓
🔧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12-3 15:50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12-3 15:26
唉,行政/醫護人員要怎麼出來去勸阻?
看到有人停在附近紅線,就出來叫人家不要停?
一來像在趕客人


也是平民老百姓的警衛 (至少要配個槍給他們,講話才敢大聲吧)


配個榔頭好了 {:4_163:}

順便看看今天早上的「門神式停車法」

還不錯呢, 知道要把中間留下來給人過 ... (換這張)

2012-12-03 15:42 · 54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2-12-3 15:35
配個榔頭好了

順便看看今天早上的「門神式停車法」


7-11外面那部這樣不行
會擋死大雅路右轉學林路的車

PS 美*城是來卸貨的,您就別框人家了啦
2012-12-03 15:52 · 55樓
學林路應該不要劃雙黃線

想遵守規定不跨雙黃線都很難 ...
2012-12-03 17:58 · 56樓
🔧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12-3 22:27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2-3 09:27
沒錯,我就是這樣覺得

至於正不正確由你自己決定


但願找警察有效,或大家發現公德心,學林路早日能沒有違規停車。

俟河之清,人壽幾何?
2012-12-05 15:58 · 57樓
🔧 本帖最後由 andrewku 於 2012-12-5 16:11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2-3 09:27
沒錯,我就是這樣覺得

至於正不正確由你自己決定




這就是一個"別人都哪麼做ㄋ,我為什麼要守規拘"

難道 "別人爛你也要比爛嗎?



你有空去看看學林路~幾點到幾點~~違停比較多~~都停在哪裡~~



你會看到哪些~~~斷ㄋ腳的, 轄ㄋ眼~沒有公德心的~~比爛的~~ 停在哪邊



一個營業單位~~只管自己賺錢嗎? 一個管委會~不需要維護~~自己的社區周圍嗎?

2012-12-05 16:43 · 58樓
andrewku 發表於 2012-12-5 15:58
一個營業單位~~只管自己賺錢嗎? 一個管委會~不需要維護~~自己的社區周圍嗎?

他們都沒有公權力

頂多就是"勸導"或通知警察來處理。勸導弄得不好,搞不好還會吵起來....
2012-12-15 02:53 · 59樓
拍照檢舉把
今天下班時間經過大德路,又見是左右旁違規停車,加上機車逆向鑽來鑽去的,差點撞到我的車,難道一定要等出事才來處來嗎?
要不然的話乾脆改成單行道算了
http://td.tcpd.gov.tw/fp.asp?fpage=cp&xItem=75317&ctNode=7556&mp=108191
2012-12-15 19:25 · 60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2-12-3 15:14
其實好像也沒人提到柚子小兒科也有告示提醒家長不要違停. 只是沒做到說行政/醫護人員(感覺是不得閒)出來勸 ...


柚子剛開時 我載兩個發高燒昏睡的孩子去看醫生
車臨停在門口 請護士幫我看著昏睡的孩子 我想去停車
護士說門口停一下沒關係
(當時柚子剛開 學林路沒這種"盛大"的車隊
所以我想 護士應該只是善意體貼我的不便 不是支持違規)

我不敢離開 又對違停很抱歉 一邊看診一邊心不安
還抱怨過護士怎麼不幫我看一下
我實在受不了這種忐忑 所以改到另一家看診
因為容易停車 而且護士會幫忙
後來有網友問我 萬一護士幫我看小孩時 孩子突然跑出去怎麼辦 護士也會怕
我想想也有道理 診所業務又沒有幫看小孩 抱不動小孩走遠路 選擇違停 是我自己的問題
我抱怨護士不幫忙 真的是蠻無理取鬧的:L

到後來 柚子天天門庭若市 門口都是違停 柚子也一再呼籲不要違停
我才深深感受到 我自己一個人方便 絕對會造成多數人的不便
一開始的隨意 後來變成大家的不如意
所以 轉念一想 跑去買了一台雙人推車(明明我家孩子都很大了說....)
一次需要帶兩個小孩去看診的停車問題就解決了~~
這麼簡單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居然還讓我困擾那麼久{:1_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