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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翔玉鼎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12/02/2012 9:30

2012-11-26 08:47 · 41樓
145 發表於 2012-11-22 22:06
已經收到!也通知親友要撥空參加!!請各位芳鄰研讀四 會議議程住戶規約導讀確認通過 皇翔玉鼎代銷還有約70 ...


我也收到了, 會準時出席. 但是對於建商手上還有未出售的案件, 因為建商目前是出售者也是所有權人的身分, 如果也可以參與投票與決定, 是否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是否需要利益迴避?
2012-11-26 21:18 · 42樓
有幾個問題希望督促建設公司必須面對及處理:
1、一宗建案成立兩個管理委員會(住宅與商埸),好像很合理,但是往後若有相關公共事務意見及作法不同時,要聽從誰的?最後由那個委員會決定?這個問題早晚會苃生,不可不防。(因為大家都住在同一屋簷下)
2、有關商場所使用之任何空間及動線,需與住宅之區域範圍完全隔離,以確保住戶安全。
目前現況皆未隔離。應該督促建商立即說明如何施作?何時完工?並出示圖面,以示負責。
並待此項工程全部完成後,再成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大會,對住戶比較有利。
3、有關本案收取管理費一事:是否應等到公共設施點交完成後方可開始向住戸扣抵預繳之管理費才較合理。(可促使建商盡快完成全部之公共設施及缺失之改善)
4、將來委員會成立後,住宅管理權利即歸屬住戸委員會。若建商要繼續銷售房屋時,需比照訪客方式:換發証件及登記,確保住宅之安全。
2012-11-27 07:00 · 43樓
皇翔玉鼎 發表於 2012-11-26 21:18
有幾個問題希望督促建設公司必須面對及處理:
1、一宗建案成立兩個管理委員會(住宅與商埸),好像很合理, ...


以上幾點建議於12月2日成立區分大會時再提出來。
2012-11-27 08:45 · 44樓
波堤獅 發表於 2012-11-22 22:05
楊大:
請教您:受委託人可以是其他住戶嗎?


受委託人可以是其他住戶
2012-11-27 08:49 · 45樓
草莓小丸子 發表於 2012-11-23 15:06
阿穆大大~

我有兩個問題麻煩你一下~感謝~!!!!!


很好,公共設施缺發現部份失盡量提出.:)
2012-11-27 08:56 · 46樓
波堤獅 發表於 2012-11-23 22:02
有一點點淺見:
看到大家對於擔任社區委員都很謙讓,
讓小弟心裡突然有一股感觸,


完全同意,願來非常和善的我,被建商的一些行為而不得不有話要說了~~
2012-11-27 09:16 · 47樓
RebeccaChiu 發表於 2012-11-24 12:54
有空有能力我一定願意 ,因為我這輩子可能只會買這間房子了,這是我退休之選
雖然還很久,但我是以退休的角 ...


與我同感,退休後之選擇~~
2012-11-28 09:30 · 48樓
皇翔玉鼎 發表於 2012-11-27 09:16
與我同感,退休後之選擇~~


看到芳鄰名稱,還以為建設公司來回覆問題了!
2012-11-28 09:52 · 49樓
chen0269 發表於 2012-11-28 09:30
看到芳鄰名稱,還以為建設公司來回覆問題了!


皇翔玉鼎 這名稱太響亮 一度認為是建設公司!歡迎新芳鄰加入
2012-11-28 19:13 · 50樓
youngmind 發表於 2012-11-23 23:11
同意獅兄的看法.希望除了推荐名單之外的芳鄰也勇於表達.大家在族聚時應該也有初步的認識.可透過此平台互 ...


Youngmind大哥:

如果我能幫的上忙的地方, 煩請告知.

會出席12/2 meeting.

2012-11-28 21:35 · 51樓
🔧 本帖最後由 RebeccaChiu 於 2012-11-28 21:49 編輯


chen0269 發表於 2012-11-28 09:30
看到芳鄰名稱,還以為建設公司來回覆問題了!


哈~我確定她不是,她是我在大廳遇到C棟住戶,是位時尚的太太第一次接觸愛北大
2012-11-28 22:29 · 52樓
皇翔玉鼎 發表於 2012-11-26 21:18
有幾個問題希望督促建設公司必須面對及處理:
1、一宗建案成立兩個管理委員會(住宅與商埸),好像很合理, ...


本社區有關使用任何空間及動線,商場與住宅區域之隔離,均須符合政府建築管理的法令,若與使用執照圖(竣工圖)不符則須向市政府申請辦理變更使用,所以商討上列問題均應參考竣工圖。

故請皇翔建設提供竣工圖(含建管、消防)、水電圖(含給、排水、弱電)於第一次區分所有權大會上移交管委會,對住戶比較有利。
2012-11-29 01:14 · 53樓
🔧 本帖最後由 youngmind 於 2012-11-30 23:44 編輯


Dear 芳鄰,

幾經詢問認識的各鄰居,尤其是對社區已有貢獻者.有些因為忙於公事或個人因素無法出來幫大家服務(大部分表示很願意私下幫忙).很高興也有熱心的鄰居願意出來參選管委會委員. 以下是有意願參選者,希望能得到你們的支持.

(A棟)

A3-17F juliachang (張淑芬)
所有權人: 張淑芬

(B棟)

B3-4F online427 (林旺來)
所有權人: 黎乃賢

B3-9F 145 (郭筱琳)
所有權人: 郭筱琳

(C棟)

C5-21F 水男孩(李至斌)
所有權人: 李至斌

(D棟)

D3-26F 阿穆 (蔡尚穆)
所有權人: 袁佳靜

(E棟)

E5-21 youngmind (楊光瑜)
所有權人: 楊光瑜

也歡迎其他熱心鄰居踴躍出來參選,同為玉鼎社區服務.

2012/11/29, 據了解將選出7位委員(5住戶+1事務所+1小店舖).各棟並各選出一名候補委員.
2012-11-29 01:15 · 54樓
youngmind 發表於 2012-11-29 01:14
Dear 芳鄰,

幾經詢問認識的各鄰居,尤其是對社區已有貢獻者.有些因為忙於公事或個人因素無法出來幫大家服務 ...


先在這裡向大家道感謝了。
2012-11-29 14:28 · 55樓
草莓小丸子 發表於 2012-11-23 15:06
阿穆大大~

我有兩個問題麻煩你一下~感謝~!!!!!


對 這個問題 很重要 我們覆議
2012-11-30 00:12 · 56樓
145 發表於 2012-11-25 11:29
能否建議皇翔在中庭走道旁增添幾個座椅?以方便大家在中庭走動時 可以坐下來休息! ...


對啊!同意!我也認同應該多設置庭園座椅
但是,有沒有發現中庭並無栽種能有效遮蔭的樹種
真的遇到豔陽天,想在中庭稍做逗留或歇息乘涼幾乎不可能
所以,除了增設座椅外
植栽的配置和樹種也要一併列入考量!
區權會當天要跟皇翔反映!
2012-11-30 01:28 · 57樓
youngmind 發表於 2012-11-29 01:14
Dear 芳鄰,

幾經詢問認識的各鄰居,尤其是對社區已有貢獻者.有些因為忙於公事或個人因素無法出來幫大家服務 ...


委員人數可以在會議上變更,寫入規約即可。

另今日到交屋中心,中心人員說交屋中心準備要撤了!
這明明要給尚未交屋的住戶壓力,要他們快點交屋。{:4_147:}
2012-11-30 08:06 · 58樓
陸橘子 發表於 2012-11-30 01:28
委員人數可以在會議上變更,寫入規約即可。

另今日到交屋中心,中心人員說交屋中心準備要撤了!


他們要移到店面2
沒交屋的不用太緊張
2012-11-30 10:35 · 59樓
阿穆 發表於 2012-11-30 08:06
他們要移到店面2
沒交屋的不用太緊張


謝謝告知!他們的工程人員少的很多 要修繕需排隊 小維修時間約七天以上!
2012-11-30 20:49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皇翔玉鼎 於 2012-11-30 20:52 編輯


RebeccaChiu 發表於 2012-11-28 21:35
哈~我確定她不是,她是我在大廳遇到C棟住戶,是位時尚的太太第一次接觸愛北大 ...


謝謝您啦!戶名取錯了,讓大家誤會。
不知戶名是否可以改?如何改?


2012-11-30 21:01 · 61樓
🔧 本帖最後由 皇翔玉鼎 於 2012-11-30 21:03 編輯


145 發表於 2012-11-28 09:52
皇翔玉鼎 這名稱太響亮 一度認為是建設公司!歡迎新芳鄰加入


不好意思,戶名取錯了 ,感謝您!我是C楝的。


2012-11-30 21:12 · 62樓
🔧 本帖最後由 145 於 2012-11-30 21:52 編輯


皇翔玉鼎 發表於 2012-11-30 21:01
不好意思,戶名取錯了 ,感謝您!我是C楝的。


你客氣了!大家瞭解是住戶就好 我是B棟住戶 後天開會時彼此認識一下!
2012-11-30 23:46 · 63樓
陸橘子 發表於 2012-11-30 01:28
委員人數可以在會議上變更,寫入規約即可。

另今日到交屋中心,中心人員說交屋中心準備要撤了!


委員人數可以在會議上變更,寫入規約即可。 --> 請見後續之Post.建議增為2X5+1+1+1=13.
2012-12-01 01:15 · 64樓
youngmind 發表於 2012-11-30 23:46
委員人數可以在會議上變更,寫入規約即可。 --> 請見後續之Post.建議增為2X5+1+1+1=13. ...


根據目前皇翔建設的規劃.它希望從A,B,C,D,E棟各選一位委員,小店鋪一位委員,加上事務所一位委員.(共7位). 商場(皇翔建設要佔2席). 理論上基於住商分離.應分為2個獨立運作之管委會. 基於比例原則(住戶有495戶之多), 會在12/02提出增設各棟委員至2位.小店鋪與事務所各保持一位委員,加上一位不分區委員,共達13位委員.此來比較合乎比例原則且住戶不易被商務戶把持. 不知各位芳鄰意見如何? 如多數覆議.則會在會場上發出我們的聲音.
2012-12-01 10:18 · 65樓
🔧 本帖最後由 阿穆 於 2012-12-1 23:38 編輯


youngmind 發表於 2012-12-1 01:15
根據目前皇翔建設的規劃.它希望從A,B,C,D,E棟各選一位委員,小店鋪一位委員,加上事務所一位委員.(共7位). ...


我贊成住商管委會分開
有查到一些資料
供大家參考

第 五 條 管理委員會委員人數
為處理區分所有關係所生事務,本公寓大廈由區分所權人選任住戶
為管理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組成如下:
一、主任委員一名。
二、副主任委員一名。
三、財務委員一名。
四、委員○○名。

前項委員名額,合計最多為二十一名,並得置候補委員○○名。委員名額之分配,得以分層、分棟等分區方式劃分。並於選舉前十日由召集人公告分區範圍及分配名額。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財務委員,由具區分所有權人身分之住戶任之。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管理委員選任時應予公告,解任時,亦同。

第 七 條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管理委員之資格及選任。
一、主任委員由管理委員互推之。
二、副主任委員及財務委員由主任委員於管理委員中選任之。
三、委員應以下列方式之一選任。
(一)委員名額未按分區分配名額時,採記名單記法選舉,並以獲出席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多者為當選。

(二)委員名額按分區分配名額時,採無記名單記法選舉,並以獲該分區區分所有權人較多者為當選。
四、主任委員、財務委員、監察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任期二年
,其餘委員連選得連任,任期二件。
五、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管理委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即當然解任。
(一)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財務委員喪失區分所有權人資格者。
(二)管理委員喪失住戶資格者。
六、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任期屆滿未再選任或有本條例第
二十條第二項所定之拒絕移交者,自任期屆滿日起,視同解任。
七、管理委員出缺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

所以看起來五人是可以成立的
如果要多
最多可以21人


2012-12-01 23:39 · 66樓
youngmind 發表於 2012-12-1 01:15
根據目前皇翔建設的規劃.它希望從A,B,C,D,E棟各選一位委員,小店鋪一位委員,加上事務所一位委員.(共7位). ...


增加臨時動議提議
如附加檔案
2012-12-02 00:15 · 67樓
阿穆 發表於 2012-12-1 10:18
我贊成住商管委會分開
有查到一些資料
供大家參考


本次會議優先任務是將管委會建立起來,有些事項可授權委員們開會決定,可避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間過長。
2012-12-04 00:08 · 68樓
這次開會住戶出席很踴躍,好的開始!一起為我們美麗的家園努力,大家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