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11-7 22:36 編輯
彥媽 發表於 2012-11-7 13:11
恕在下愚昧~~有些疑問提問一下~~
地下商場所有權是大雄的~要招租什麼樣的廠商需要經管委會或全體住戶同意嗎 ...
地下商場所有權是大雄的~要招租什麼樣的廠商需要經管委會或全體住戶同意嗎?(這有法源根據嗎)
ANS:沒錯,地下商場屬於遠雄所有,除非另有約定(遠雄與翡冷翠住戶間),遠雄基於所有權本可任意作任何收益處分等權利。
當初銷售翡冷翠時,假如遠雄業務承諾未來有誠品或即便非誠品也非家樂福或相類食品零售或餐飲業進駐,且以此為招攬業務重點而未實現,事後卻招攬家樂福或相類食品零售或餐飲業進駐,恐有廣告不實及詐欺之嫌,這涉及層面很廣,因此,基於禁反言原則,遠雄招商範圍似必作相對的限縮才是。
當初哈佛招租家樂福及其它廠商也似乎沒有經過住戶或管委會同意ㄚ~~
ANS:哈佛狀況應該要問哈佛住戶比較清楚。
家樂福的停車場與翡冷翠的停車場不是已經打通了嗎?當時打通時有經過翡冷翠與哈佛的全體住戶或管委會同意嗎?
ANS:有預留通道,但地下停車場並沒有打通,依據遠雄與翡冷翠住戶買賣契約,兩個連通需要經過雙方管委會同意。當初經過翡冷翠區權會同意後,才打通兩邊車道。
如果沒有的話現在商場要打通要經兩社區全體住戶或管委會同意嗎?
知道的人可以幫我釋疑一下~~~
ANS:遠雄商場設計是有預設連通,但依據遠雄與翡冷翠住戶買賣契約,兩商場連通,必須由雙方管委會同意。目前尚未經過翡冷翠區權會通過,因此目前商場是否連通,尚有變數。
對於翡冷翠商場活絡商圈,相信許多翡冷翠住戶都樂觀其成,否則不會商場未開通前,就同意停車場連通,先提供家樂福使用。
至於,兩商場連通,必須由雙方管委會同意。通常重大議題,管委會都是交付區權會討論通過,才會執行。如遠雄違反當初承諾,出租予家樂福或相類食品零售或餐飲業進駐,恐不只影響商譽,甚至衍生訴訟糾紛,更遑論,兩商場未來連通,將遭住戶抵制。
因為翡冷翠區權會近期將召開,住戶們對此議題有些疑慮尚待澄清,待區權會後,對於地下商場營運應會有更清楚的方向。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