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2-9-19 14:07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9-19 08:18 
畫路邊機車停車格,小弟是贊同的^^
前文只是就在綠地內設停車格會跟行人打架這點,跟拔大略述拙見罷了。
...
神燈、神燈、有人召喚我嗎?
首先聲明,我沒有全面廢掉機車、禁行機車的想法!
那不是我一向的主張!
個人對於北大社區汽車、機車、自行車、行人的主張如下:
1. 人行道、騎樓、退縮空間不要劃設機車停車位。
人行道是北大社區珍貴的資產,也是價值的核心,更是許許多多嬰兒車、輪椅族、行動不便人士賴以行動的憑藉,請大家好好珍惜、保護這些人行道。
2. 路邊劃設機車停車位,以解決臨時性機車停車需求,但須強化管理,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這些路邊車位不是讓周邊住戶停整天、停整夜用的。
這樣來購物、消費的機車駕駛還是會找不到位置停機車,就開始亂停,像家樂福的大雅路路邊機車停車位一樣,劃再多車位,永遠不夠停。
針對這部分,個人是主張路邊機車停車位收費。一天20元或30元,半小時內可以考慮免費;
路邊機車停車收費,要超過各社區對於機車停進地下停車場的收費標準。
不要把那一套,家中的臭鞋櫃往門外擺;不想看見的臭垃圾車,往退縮空間一丟;拿來運用在機車停車政策上。
3. 路外停車場,設置機車停車位,最好免費
像是好庭車、家樂福地下停車場、台北大學體育場地下停車場、凱旋門地下停車場等,應該設置機車停車位,最好是免費使用。並將行車動線和行人動線規劃好,不要互相影響。
4. 加強違規取締
不分汽、機車
5. 汽機車"正常化"
大部分時間被簡略為"汽機車減量",這部分和北大社區沒有關係。
騎乘機車,不管是肇事的一方,或是被撞的一方,死傷率超高。
我國每千人機車數 580 輛,比第二名的馬來西亞 233 輛多出很多、日本 110 輛、新加坡 32 輛與香港 5 輛
反正,不要讓我看見:
十四、五歲偷騎機車,撞成植物人;
十八、九歲騎機車逞兇鬥狠、不戴安全帽、橫衝直撞,不是頭破掉,半身不遂,就是手斷、腳斷,沒辦法再正常工作。
七、八十歲,騎著機車,左晃右晃,看都不看後照鏡,就從最右邊慢車道直接左轉,被內側汽車撞到,還一直說,我騎得好好的,後面汽車(或機車)莫名其妙來撞我.........這條路我騎了三十年都沒事,都是對方亂騎、亂開..........
還有那種騎到一半腦中風、心臟病發作,所以跌倒,後方的汽車或機車,卻倒楣被波及........上法院好幾次、賠錢事小,一不小心,不如法官、檢察官意思的,還得去蹲牢飯。
不要增加我的業績、製造我的困擾。
不要以為我只反機車,有很多白目的汽車開車族,舉凡
前後明明有停車位、就是要停在公車站牌旁,只坐在車裡看,擋住別人上下公車,一動都不動
違停在路口,擋住別人轉彎的視線。
停上人行道,讓別人無路可走。
都是我"堅壁清野"的目標。只是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沒什麼好討論的,"做"就是了!
北大社區先天地狹人稠,注定不可能滿足所有的停車需求,現在還只是汽、機車在吵而已,不要忘記,我們還有自行車的停車問題,還沒開始著手解決。
除了機車黨、現在自行車騎士們也跑出來爭取路權、爭取停車權益,應該及早規劃、因應。
比較好的規劃是,結合大眾運輸政策,減少私人載具(汽、機車)使用需求。(雖然85x系列公車的例子很爛,但是如果可以免費並增加班次,倒是不錯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