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rong413 發表於 2012-8-23 18:41
唉...沒有哪個委員忙一堆社區事務後, 還要這麼的有法律常識, 或是這麼的有時間去翻一堆法律判例.... ...
總而言之
委員們都辛苦了
只是也不希望在大家努力辛苦之後,卻事倍功半,又要從頭來過
我想,物管另一個重要的功能應該要在這邊
他們應該是協助管委會找到對的人,對的方向,把問題簡單化,解決化
法律面的問題,可以請教社區法顧
技術面的問題,可以請教主管機關
執行面的問題,請徹底按規定辦事
這些,物管應該要知道什麼事找什麼窗口才是
他們的專業性,也應該要這種時間展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