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歐元 發表於 2012-7-9 20:20 
亂砍樹...我的天阿
一棵樹可是要罰兩位數的天價
不只您說的兩位數吧,罰鍰可以連續處罰,並須賠償樹種單價和補植費用。
http://www.agritree.ntpc.gov.tw/law-info.php?id=71新北市農業局行道樹入口網
壹 行道樹的定義:
凡在都市地區、鄉村及郊區之道路兩旁、分隔島或人行道上栽植的樹木,均可稱之為「行道樹」。而行道樹之栽植,各依一定間隔距離整齊排列配置成行,應著重於美化環境、淨化空氣、調節氣候、減輕噪音及庇蔭行人等功能。依據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定義指省道、縣道、鄉道或市區道路所栽植之喬木。
貳 功能:
(一)補充氧氣、淨化空氣
行道樹可以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並釋出氧氣,且樹木的葉面可黏著及截留空氣中之浮游塵,防止污染物被風吹揚,故有過濾浮游塵、淨化空氣及防制污染之機能。
(二)調節局部氣候
行道樹的樹冠覆蓋地面可以阻截,及反射太陽輻射,藉以降低地表溫度,減少土壤水分蒸散,增加濕度、調整氣溫及減弱風速等,均有助於微氣候的改善。
(三)減輕噪音
噪音是都會區的公害之一,不僅使人心理緊張、容易疲勞、影響睡眠,嚴重的甚至危及聽覺器官,可藉由行道樹樹體本身(枝、幹、葉搖曳摩擦)或生活在期間的野生動物(鳥、蟲)所發出的聲音來消除部分噪音,甚或藉著遮住噪音源的視覺效果,達到減輕噪音的心理感受。另外,林木枝葉搖曳、蟲鳴鳥叫的自然樂章,因為有韻律節奏,亦可轉移人們對市區噪音的厭惡感。
(四)提高行車安全
經由適當配置規劃之行道樹,具有誘導視線、遮蔽眩光等作用,使道路交通得以緩衝,增加行車安全。
(五)美化鄉鎮市容
在都市鄉鎮之道路兩旁,藉由行道樹綠色植物的自然美,可軟化環境中水泥叢林的單調和疲乏感,而構築一片整體美,促使人們在視覺上、聽覺上及精神上獲得舒適感覺,並陶冶性情、增進健康。
(六)提高陰離子(空氣維他命)
植物光合作用製造的新鮮氧氣,以及太陽的紫外線等,均能產生陰離子,又稱空氣維他命,對人體健康很有幫助,可以鎮靜自律神經、消除失眠、頭痛、焦慮等、促進血液循環、預防血管硬化等等;而陰離子多的環境,空氣顯得格外清新,讓人感覺非常的舒適。
(七)散發芬多精
植物所散發的揮發性物質「芬多精」可除去空氣中的有害物質,讓空氣顯得格外清新自然,更可以鎮靜自律神經、消除疲勞、焦慮及促進血液循環,對人體健康有莫大幫助。
(八)陶冶性情、增進精神健康
近代都市急速發展,人口膨脹,空間愈來愈受到壓迫,都市居民對綠資源之需求愈益殷切;規劃完善之行道樹,生機昌茂、綠意盎然之景色透過視覺感官,能引起愉悅情緒:而樹葉的顏色與形狀加上花香鳥語等大自然的一切,令人心曠神怡,恢復自然韻律,對人類知性與感性生活皆極有助益。
(九)庇蔭行人
人眼對紫外線比較敏感;炎炎夏日裡,當頭部長時間受陽光照射時,易使顱內溫度升高而導致日射病,此時,行道樹可遮蔽阻擋太陽的強烈輻射,使行人得以免受日曬之苦。
(十)提供鳥獸棲息,取食場所
山坡地的大量開發利用,讓野生動物失去了牠們的家,而行道樹的寬廣枝葉、花蜜果實,為野生動物建造了另一個生活空間
參 破壞的罰責
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 行道樹及其他樹木
第十六條
樹木保護 對於行道樹或其他樹木,
未得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得任意砍伐、遷植或為其他妨礙其生存之行為。新闢或拓寬之道路,應預留寬度九十公分,長度一百一十公分以上之行道樹植穴。行道樹及其他樹木所在地主管機關,為維護美觀及安全,得為必要之養護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或未按核准之施工圖樣方法遷植者,處
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連續處罰。
第二十二條
侵害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死者,應照
樹木基本單價另加補植工作費賠償。 侵害行道樹或其他樹木致有妨礙其生存之虞者,除依前條處罰外,依侵害程度按前項價格一倍以下乘數賠償。前項樹木基本單價,依本府訂定之「徵收土地農林作物補償費查估基準」計算;第二項乘數由主管機關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