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開罰北大夜市? 明見分曉

2012-07-02 22:26 · 41樓
謊話連篇{:4_176:}
2012-07-03 00:25 · 42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2 15:31
  根據法規是罰承租業者,攤商這一塊,市府根本不敢動...
  但實際上市府可以援引台灣省攤販管理自 ...


實際上市府可以援引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來加以取締,對於市府的怕事,讓人感到非常遺憾...

小弟查不到『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這條法令,市府如何依法行政?
次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僅針對有主管機關核發執照且合法經營之市場攤販或流動攤販管理,有具體明確之規範,尚不含自始至終均不合法之北大夜市(攤販),尚請海大明示市府如何取締攤商{:6_314:}

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
2012-07-03 09:04 · 43樓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2 22:54
二五六日

不是二五六 這三天嗎?


最近看第四台的蓋台廣告...

的確是多了周日的營業日,每周四天

再不處理,也許變成一周七天,天天營業囉~~{:4_147:}
2012-07-03 09:33 · 44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2-7-3 00:25
小弟查不到『台灣省攤販管理自治條例』這條法令,市府如何依法行政?
次查『臺灣省攤販管理規則』僅針對 ...



  抱歉,應該是「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規定名稱打錯。

  至於該項規則的適用,可以詢問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實際上該項規則有授權警察可以取締違規攤販,與目前新北市警察局宣稱無法可管,實情不符。
2012-07-03 09:35 · 45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3 09:33
  抱歉,應該是「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規定名稱打錯。

  至於該項規則的適用,可以詢問經濟部中 ...


(抱歉,外行人問外行話)
台灣已經沒有台灣省了,這法還可以用嗎?
另外,直轄市適用台灣省的法規嗎?
2012-07-03 09:41 · 46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3 09:35
(抱歉,外行人問外行話)
台灣已經沒有台灣省了,這法還可以用嗎?
另外,直轄市適用台灣省的法規嗎? ...



  因為新北市還沒有訂出自己的管理規則,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有強調,新北市政府當然還是可以適用這項規定...

  其實很多縣市都訂出自己的管理規則了,從這一點也可以再次看出市府的顢頇與效率緩慢...
2012-07-03 11:46 · 47樓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7-2 15:25
會不會業主明天乾脆不營業...省了一章罰單,有少了市府所謂的第一次查獲..
沒有了第一次查獲,就不會有第二次 ...


看到這個就生氣,竟然還可以明目張膽的回覆我們說沒有營業事實..建議有創意又會弄影片的朋友可以弄一個搞笑諷刺的影片,類似上次看到竹北的影片放到youtube上面,紅了以後媒體自然會來採訪.
2012-07-03 11:47 · 48樓
不知道昨天最後怎麼樣了....

夜市還是在那邊整叢好好.
2012-07-03 12:05 · 49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3 09:41
  因為新北市還沒有訂出自己的管理規則,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有強調,新北市政府當然還是可以適用這項規 ...


這下完蛋了
立法修法 再加上幾個帶頭鬧事的民代在議會杯葛
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2012-07-03 13:05 · 50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2-7-4 12:20 編輯


看樣子,北大夜市沒有撤離打算與跡象,除了豎立大型廣告看板,昨天還在第四台託播廣告,強力放送周二.五.六.,一共四日營業(新增營業日)。

對於挑釁意味濃厚的業者,新北市政府究竟是展鐵腕,還是塑膠腕?!{:1_743:}

與高雄市行政效率PK,今晚即刻見分曉,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2012-07-03 14:30 · 51樓
挖塞!我們越打 他們營業時間反而延長耶!
比小強還厲害!至少小強還不會說謊!
他們既能賺錢又還能睜眼說瞎話呢!!
2012-07-03 14:58 · 52樓
想說今天要稽查,拜託城鄉局帶衛生局一起來,因為昨天發現違法夜市裡面有食品衛生疑慮問題。不但食物放置地面,未加覆蓋,還有其他飲用水任憑風吹日曬,還有看起來像冰櫃的東西,裡面不知存放什麼?天氣炎熱,倘未插電,食物如何保存?


我請城鄉局為民眾健康把關,尤其現在放暑假,食品衛生對學童有影響。結果,城鄉局承辦人員說,衛生局告訴他們,只能針對合法有登記的業者檢驗開罰,對沒登記<違法>的,無法開罰檢查。

實在太荒謬了,違法的衛生局反而不管,放任違法未登記業者,民眾自求多福,吃出問題只好自己負責了,因為我們的市府沒辦法替大家把關。
太扯了....就是因為違法有疑慮的才更需要檢驗,沒想到違法的反而逃過衛生局稽查,這是什麼邏輯?


2012-07-03 15:04 · 53樓
有臉說定期打掃週遭環境嗎?

每次過去都有不同垃圾,剛開始是雞排飲料罐,漸漸的垃圾越來越多樣性。

昨日下午過去,出現啤酒罐和鞋子....學勤路中央還有玻璃酒罐,除了表示環境髒亂,還代表台灣人的公德心低落,最重要的,業者不要再說什麼改善了,事實擺在眼前。
2012-07-03 15:58 · 54樓
一樣是脫了漆的新北市政府團隊,無言~~~~
2012-07-03 16:22 · 55樓
evalee 發表於 2012-7-3 15:04
有臉說定期打掃週遭環境嗎?

每次過去都有不同垃圾,剛開始是雞排飲料罐,漸漸的垃圾越來越多樣性。


evalee大,忍臭照相的精神,令人佩服。
2012-07-03 16:37 · 56樓
掉漆的新北市政府
任由違法蠻橫
2012-07-03 22:28 · 57樓
小朱牽到哪裡還還是小朱..不會變的啦...
沒有路用!
2012-07-04 00:12 · 58樓
🔧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4 00:17 編輯


from 樓主nellrita:


【新北市訊】「北大美食廣場」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會同相關單位現場稽查,於101年7月3日查獲營業事實,因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裁處違規人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令立即停止使用。

「北大美食廣場」位於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經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消防局、警察局(樹林分局)及樹林區公所等機關派員現場稽查查獲營業事實,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故城鄉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及新北市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將於101年7月4日寄發行政處分書,裁處違規人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令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告知如再經查獲違規事實,將依法按次處罰及強制斷水斷電。

城鄉發展局表示,「北大美食廣場」於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設置攤販集中場從事商業行為,已違反機關用地及住宅區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城鄉發展局於101年5月2日函請違規人於2個月內(即101年7月2日前)改善違規行為,告知屆時如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亦於101年5月7日及101年5月8日發函經濟發展局及樹林區公所建議積極輔導「北大美食廣場」業者另覓適當地點經營,並在101年6月21日函請業者務必於101年7月2日前停止違規行為及告知如屆時仍繼續違規營業者,將依法裁處。

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適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2條、第4條,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又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機關用地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及商業使用;且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住宅區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因此,城鄉發展局依法裁處罰鍰。

城鄉發展局指出,將於「北大美食廣場」下次營業日時辦理第2次聯合稽查,如屆時再查獲違規事實,將立即裁處及公告執行斷水斷電。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股長 彭介山 電話:29603456分機7023
新聞聯絡:城鄉發展局蔡家雯 電話:29603456分機7051
2012-07-04 00:43 · 59樓
一堆官腔.快來個一刀"畢"命{:1_754:}
2012-07-04 00:49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hsiao 於 2012-7-4 00:51 編輯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4 00:10
這部份說實話跟業者無關人家打掃環境沒必要把附近沒公德心的人丟的東西全都一起掃一掃吧

當然 ...


這就像 我不殺伯仁,但伯仁卻因我而死

正因為沒有公德心的人一直以來都不缺貨,不可諱言的,有一個這樣的場所給了這些人犯錯的機會,同時也造成別人的困擾,能說他們完全沒有責任嗎? 是的,法律上他們是沒責任,但我們不希望這種機會出現在我家附近...而且我更相信很多不住在這兒的人,買了食物帶到學勤路或公園中享受了這環境,但也把垃圾留給我居民
2012-07-04 02:27 · 61樓
🔧 本帖最後由 joannewu 於 2012-7-4 02:28 編輯


那對於貸款買房的住戶而言, 此不要去跳樓了嗎?
2012-07-04 09:05 · 62樓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4 00:06
有有有 昨天看到了 真的有星期天

不是要開罰了嗎?


罰單一張六萬元...且又不是天天開罰

一周營業四天,一個攤位一晚收600元租金

算200個攤位好了...200個*600元*4天*4周=1,920,000

一個月收租近二百萬元,這張罰單還真是不痛不癢

開罰業者根本沒在怕的,最好趕緊斷水斷電,勒令停業~~
2012-07-04 11:05 · 63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7-3 13:05
看樣子,北大夜市沒有撤離打算與跡象,除了豎立大型廣告看板,昨天還在第四台託播廣告,強力放送周二.五.六 ...


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或是每周二、五、六、日. 在[六][日]間有[、]差很多.
2012-07-04 12:15 · 64樓
煙斗 發表於 2012-7-4 11:05
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或是每周二、五、六、日. 在[六][日]間有[、]差很多. ...


{:7_524:} 更正囉,感謝學長!
2012-07-04 12:51 · 65樓
我沒看過廣告.我是想確定是營業三日或四日.每周二、五、六日經營流動夜市[可解釋三日].或是每周二、五、六、日[可解釋四日].
2012-07-04 12:59 · 66樓
今天市府正式開罰之後, 應該可以行文給第四台業者, 要求其立即禁播市府公告的違法夜市業者托播的廣告, 若不立即禁播非法廣告, 將向 NCC控訴.
2012-07-04 13:11 · 67樓
如果新聞說的沒錯, 下一個營業日也就是本週就會斷水段電. 是這樣, 就給新北政府一個 " 讚"
2012-07-04 13:16 · 68樓
斷水斷電沒有用啦..
業者不會自己開水車來,帶發電機嗎?

直接拆掉吧!
2012-07-04 19:48 · 69樓
多多綠茶 發表於 2012-7-4 00:10
這部份說實話跟業者無關人家打掃環境沒必要把附近沒公德心的人丟的東西全都一起掃一掃吧
當然 如果業者願意也可以順便敦親睦鄰一下把全北大的範圍內一堆沒公德心的人亂丟的東西
一起清一清..或許大家還會感謝業者 反而增加業者的宣傳了..
看了這照片只能說 各位居民們 公德心真的自己要加強了


  沒有違法夜市,相信這些垃圾或惡臭一定會少了很多,
  而且亂丟垃圾的未必是居民,
  別忘了也有很多外地跑來觀光、嚐鮮的消費者...

  但不管如何,就算消費者再怎麼沒公德心,
  也比不上一開始就沒把法律放在眼裡,
  明知違法還堅持要在機關用地經營夜市的業者!

  看了這照片,我只會更希望違法夜市趕快拆遷,
  還給我們原來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