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6-30 12:31 編輯
限制第二間房的貸款成數沒啥道理
請問一般人要搬家換屋, 是先把房子賣了去租屋, 再買新房
還是先買新房, 再來找好時間點賣舊房 ?
我們的政府官員好像不是在這個國家長大的人似的
話說, 要躲的話, 換個名子就好啦, 老公、老婆、孩子、人頭, 通通都能閃
一個想閃就能閃過去的規定, 與其說是政策, 不如說是應付輿論專用的對策
也就是看了報紙之後, 察覺了記者輿論之後, 觸動了反射神經所滋生的應對方式...
老是只有對策沒有政策, 施政起來不哩哩啦啦... 才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