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 發表於 2012-4-30 11:52
我寫的是很理性喔, 我這是說重話點醒他......提醒管委委員要回歸本心, 為社區爭取最大利益, 而且要謹言慎 ...
10/29'11 反殯葬遊行我有去參加,我帶著兩個未滿三歲的孩子去,當時未擔任管委。
03/22'12 三鶯二橋說明會我也去參加,當時發言希望新北市政府能夠更周詳的考慮。
我只是在這兩場對特區影響真正重大的會議上,沒碰到您,沒機會告訴您,我對社區的希望與期待而以。
其他不計其數的參與,我想就不說了。
但該想想的是,口頭大喊反對能有什麼作用?問題能解決嗎?
如果我連各方面的狀況都不清楚,只喊著我不要這個夜市,那我還有資格當管委嗎?
我去,是想瞭解北大特區對夜市的需求,是想瞭解對環境的影響,以及攤販的品質。
我並不想先把反對放心中,然後去參觀這個夜市。
因此如果要我因為這件事情就職辭,我做不到,不好意思。
因為我當管委不是為了要反對這件事情而已,或許您可以搬到 H 棟來向我反應此事,提供給我更多這夜市帶給您的衝擊。
機關用地擺夜市,我是反對的,就如同前面我所提及的,只是我覺得沒有必要去敲鑼打鼓。
且今日才知道風呂管委會算是特區內積極的了,至少在應對公部門上,劍橋今日缺席了。
我先前也私下向您提及我先前人在北京,上周六是我第一次感受這夜市的衝擊,我會持續觀察的。
不會因為這樣一次就認定這個夜市的好壞,我需要觀察該業者的心態,以及北大特區的需求。
今日只是因為設置的地點在非法的場地上,我反對,若是在合法的程序上,優良的廠商,我是贊成的。
我覺得有不同意見就表達出來沒問題,但是不要一昧的認為管委就應該要怎樣。
除非他有不法行為,否則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角度來思考事情,多方位的面向還是盡量多去瞭解為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