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鬼影追追追之"獵鬼行動"

2012-04-20 10:01 · 41樓
哈哈哈~
那天~那天~
看實況的比較有感啦{:2_35:}
2012-04-20 12:38 · 42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0 09:20
我比較想看警察來社區"攻堅"的畫面

那個誰~記得要全程錄音錄影哦! ...


攻堅~~~
記得通知記者、SNG車 live秀!

那個誰~記得把影片也給我,不然我在上海看不到...
2012-04-20 16:11 · 43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0 09:20
我比較想看警察來社區"攻堅"的畫面

那個誰~記得要全程錄音錄影哦! ...


我... 我... 我.... (舉手)
我也要看哦!

最近,都沒有啥事可以令我哈哈大笑的...
這件事情,可以令我開懷大笑,有益身心健康! {:4_87:}
2012-04-21 17:39 · 44樓
搬椅子買飲料先
2012-04-24 09:00 · 45樓
看來鬼還是沒有好好收斂一下
昨天丟了一份意見表說
主委跟我用卑劣的行為過濾它的電話
然後說家裡的門鎖跟電鈴被惡意破壞
員警建議他別繳交管理費等哩哩扣扣的543.....

看來神隱了一陣子隨著春雷又敲醒了牠......
2012-04-24 09:32 · 46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4 09:00
看來鬼還是沒有好好收斂一下
昨天丟了一份意見表說
主委跟我用卑劣的行為過濾它的電話


妄想症嗎?
還是現在大家都在打怪!!

嘻~~
2012-04-24 09:53 · 4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4-24 09:57 編輯


小徐 發表於 2012-4-24 09:00
看來鬼還是沒有好好收斂一下
昨天丟了一份意見表說
主委跟我用卑劣的行為過濾它的電話


主委不是住院了,還可神通廣大的過濾她家電話哦?
員警說的話也可以寫在社區的投訴單上....ㄚ是要叫管委會去管管柑園派出所嗎?

我看她不只是神經接錯線,還有被害妄想症

比八點黨的壞女人還更惹的人人喊打~~
2012-04-24 09:58 · 48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4 09:53
主委不是住院了,還可神通廣大的過濾她家電話哦?

我看她不只是神經接錯線,還有被害妄想症


就之前他都會打去會館掛人家電話,然後沒有來電顯示....

所以就申請了沒有來電顯示轉為語音信箱的服務,保障其他住戶權益

這幾天打雷了想到後又用牠爸的名義來寫意見反映咩!
2012-04-24 10:04 · 49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4 09:58
就之前他都會打去會館掛人家電話,然後沒有來電顯示....

所以就申請了沒有來電顯示轉為語音信箱的服務,保 ...


有時間寫投訴單,沒時間去警局寫筆錄.....好樣的....
2012-04-24 10:42 · 50樓
難怪最近午後都打雷.....暗~~
2012-04-24 11:04 · 51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4 09:58
就之前他都會打去會館掛人家電話,然後沒有來電顯示....

所以就申請了沒有來電顯示轉為語音信箱的服務,保 ...


他有膽就連續6個月不要繳管理費,然後就請管委會報請送存證信函,
然後他就知道了....

最好警察會跟他這樣說啦!
2012-04-24 15:05 · 52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4 10:04
有時間寫投訴單,沒時間去警局寫筆錄.....好樣的....


人家她已經醜一了~
2012-04-24 15:11 · 53樓
喵呀~~~

剛說族長waitai說
樹林分局請他星期六到案說明

說是公然侮辱(就小徐的發言和她那時亂po文的事)
說族長要警告她注意回覆禮貌,不然要踢出家族.....叫公然侮辱
把她同一篇到處發的文刪除....叫公然侮辱
把她踢出家族....叫公然侮辱


警方如果不是吃太飽了,就是太辛苦了!
2012-04-24 15:22 · 54樓
請問一下法律專家
去年4月份發生的事情,提告公然侮辱,應該只有6個月的有效期吧?

聽waitai說,樹林分局是今年2月份收到文的
也早就過了6個月的追訴期....警方為何還要請他到案說明呀?
2012-04-24 15:46 · 55樓
刑事追訴時效這種事,不是警察或者是被告的人說了算~
要檢察官跟法官說了算~
2012-04-24 15:54 · 56樓
豬阿魚 發表於 2012-4-24 15:46
刑事追訴時效這種事,不是警察或者是被告的人說了算~
要檢察官跟法官說了算~ ...


不過,waitai的案子.....不應該要成立才是.....

完全看不出他侮辱啥了....

(要求她遵守版規,不然要踢出家族...因為她屢屢再犯所以真的被踢出去了....不過去年9月,她申請加入waitai還是把她加進來了....一直到現在)
2012-04-24 16:06 · 57樓
在小在不可能的案子,檢察官也都要查的~
除非他撤銷告訴~

2012-04-24 16:22 · 58樓
豬阿魚 發表於 2012-4-24 16:06
在小在不可能的案子,檢察官也都要查的~
除非他撤銷告訴~


那我想.....她就等著區權會被表決....踢出社區吧!
2012-04-24 18:30 · 59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4 16:22
那我想.....她就等著區權會被表決....踢出社區吧!


他剛剛在梯聽還罵我矮冬瓜跟陳至中。。。。。。

我又沒有嫖妓跟理平頭!!

我不要當沈至中啦!!
2012-04-24 19:49 · 60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4 18:30
他剛剛在梯聽還罵我矮冬瓜跟陳至中。。。。。。

我又沒有嫖妓跟理平頭!!


你有沒有罵她 堆肥 或者是 廚餘 之類的?!
2012-04-24 20:12 · 61樓
毛怪 發表於 2012-4-24 19:49
你有沒有罵她 堆肥 或者是 廚餘 之類的?!



堆肥、廚餘
用在她身上算客氣了吧!!
2012-04-24 20:20 · 62樓
kevin媽 發表於 2012-4-24 20:12
堆肥、廚餘
用在她身上算客氣了吧!!


我在假設情急之下 想不出可以回罵的話的時候
可以參考一下...!! hehe
2012-04-24 21:09 · 63樓
毛怪 發表於 2012-4-24 19:49
你有沒有罵她 堆肥 或者是 廚餘 之類的?!


人畜疏途

牠的語言我可能無法跟牠溝通~~
2012-04-25 08:45 · 64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4 21:09
人畜疏途

牠的語言我可能無法跟牠溝通~~


從鬼升級婁{:13_775:}
2012-04-25 11:20 · 65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5 08:45
從鬼升級婁


還是因為連鬼都排擠牠...??
2012-04-25 12:49 · 66樓
bulywang 發表於 2012-4-25 11:20
還是因為連鬼都排擠牠...??


{:9_573:} .....{:9_594:}
2012-04-29 14:49 · 67樓
@小徐
聽說你也去分局報到 啊~素啥事???
2012-04-29 18:43 · 68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29 14:49
@小徐
聽說你也去分局報到 啊~素啥事???


牠等不及三月判決二月份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族長跟我公然侮辱牠吧!然後告僑樂的那個王君平經理妨礙祕密啥的??

看來有機會告牠誣告罪嚕!昨天偵察員在問的時候我把他的個資都抄下來嚕!
2012-04-30 10:14 · 69樓
這隻雷鬼,那麼喜歡告來告去喔... *&^&* {:3_42:}
我來等區權會開會,我絕對會投神聖一票,趕她出去! (飛踢~)
2012-04-30 12:09 · 70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9 18:43
牠等不及三月判決二月份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族長跟我公然侮辱牠吧!然後告僑樂的那個王君平經理妨礙祕 ...


真是....

去他馬的烏龜王八五香茶葉蛋.....{:14_813:}
2012-04-30 12:39 · 71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4-30 12:09
真是....

去他馬的烏龜王八五香茶葉蛋.....


可見牠當初真的認為會贏喔@
不然這麼心急幹嘛!

現在等著自食苦果吧!
2012-04-30 21:10 · 72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4-29 18:43
牠等不及三月判決二月份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族長跟我公然侮辱牠吧!然後告僑樂的那個王君平經理妨礙祕 ...


挖!!!!!好倒楣又被鬼纏上~~{:4_176:}
2012-04-30 21:36 · 73樓
惡鄰條款




環保署曾經發布一則有關噪音防制的規定,指出未來包括鋼琴聲、貓狗、打牌…等等擾寧的噪音,都可以檢舉告發,以維護鄰里夜晚的安寧。其實不僅是噪音,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早就對「喧囂」有處罰的條款,而且範圍還擴及到棄置垃圾、製造震動等所有「住戶令人嫌惡行為」的禁止。在居住品質要求日益提高下,這些法律條款的引用勢將愈來愈多,喜歡我行我素的惡鄰可要小心吃官司。

法院可命區分所有權人出讓其區分所有權及其基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於判決確定後三個月內不自行出讓並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聲請法院拍賣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的「嫌惡行為的禁止」:

廢棄物任意放置的禁止─在該條例第16條第1項中言明,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以及其他與上相類的行為,若違反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罰鍰。

公共空間私用的禁止─依該條例16條第2項的規定,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 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私設路障與停車位侵占巷道而妨礙出入,如有違反,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因此致人於死或重傷,還有1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刑罰。


鬼不是有半夜製造噪音過~~影響世紀館居住品質~妨礙住戶人身安全(潑水事件)

努力收集證據看能不能趕走牠吧~

2012-04-30 23:40 · 74樓
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人叫我去作證耶.. {:1_743:}
2012-05-01 21:31 · 75樓
廖珍珠 發表於 2012-4-30 23:40
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人叫我去作證耶..


看看半年內吧~~有的等呵呵{:4_169:}
2012-05-02 09:12 · 76樓
廖珍珠 發表於 2012-4-30 23:40
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人叫我去作證耶..


因為被告一直沒有去警局說明呀........
2012-05-02 12:47 · 77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5-2 09:12
因為被告一直沒有去警局說明呀........


我看~ 不用出面作證,雷鬼就已經變成通緝犯等被捉了吧~~
呵呵~ 好跳"痛" 呦~ {:4_163:}
2012-05-02 13:05 · 78樓
李夫人 發表於 2012-5-2 12:47
我看~ 不用出面作證,雷鬼就已經變成通緝犯等被捉了吧~~
呵呵~ 好跳"痛" 呦~ ...


鬼真的膽子很大

聽說在小徐案的上訴書中,直接批評法官辦案不用心,浪費司法資源等等....

真的好熱血呀~~~~~


狗然.....外星族的不太了地球的辦案方式跟思考邏輯
2012-06-07 09:43 · 79樓
正式加入打鬼一族



馬的,不想跟牠有所牽扯都不行哦?
2012-06-07 16:37 · 80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6-7 09:43
正式加入打鬼一族




跟黑媽鬥????


真的是像 金星凌日 耶!!!!! 一小點 也敢........!!

凌TMD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