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快樂讀書會 的帖子
可否依此停止殯葬區昌溢簽約期限!!!
感謝 , 請答覆讓所有鄉親知道你的努力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467&mod=redirect&goto=lastpost#lastpost
不用再訂什麼疏處期限了~
直接用SOP這條
促參作業基本辦理期程.............直接啟動退場!(詳細在SOP P52~P54)
6.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41-2 條規定:
(1)議約期限:自評定最優申請人之日起至完成議約止之期限,不得超過等標期之二倍,且以六個月為限。
(2)簽約期限:自議約完成至簽訂契約期間,以一個月為原則,並得展延一個月。
不管規模大小或哪一個階段?快一年了,都超過時間了~
其中請新北市政府提供"促參預評估檢核表"或其他資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