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群魔亂舞的健身房!!

2012-01-09 19:35 · 41樓
回復 毛怪 的帖子

我腿毛很多~~
下次知我,我去露毛~~~
2012-01-11 10:32 · 42樓
不能穿短褲去健身房="=......???????????????????
什麼鬼呀
是想熱死人唷!
恐龍!!!!!!!!!!!!!!!!!!你明天((今天要上學))就去健身房 只准穿小背心+短褲!!! 反正毛多不會冷


2012-01-11 10:34 · 43樓
回復 小不點 的帖子

毛多就只要穿小短褲就好了
反正不冷咩!{:4_163:}
2012-01-11 10:56 · 44樓
小不點 發表於 2012-1-11 10:32
不能穿短褲去健身房="=......???????????????????
什麼鬼呀
是想熱死人唷!


我覺得 連身(緊)的車衣車褲 應該也不行

不過 What the hell? I don't fucking care !

( 抱歉..沒收功就罵髒話 但 這種感覺一定要用英文/原汁原味 比較傳神!!)
2012-01-11 16:03 · 45樓
回復 毛怪 的帖子

{:4_113:}
這句話說的好!
2012-01-11 16:44 · 46樓
🔧 本帖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2-1-11 16:45 編輯


回復 小不點 的帖子

下次穿這樣去~~~~
就說我在做耐力訓練...


2012-01-11 16:48 · 47樓
回復 毛怪 的帖子

約一天大家一起去~~
穿短褲,裡面穿泳褲,
只要一打雷,就脫褲子。
我順便表演刮腿毛~~~
2012-01-12 08:42 · 48樓
大熊~
昨日您分享的因愛生恨情仇錄之雷打牆篇不上來分享一下喔!!
2012-01-12 09:24 · 49樓
回復 恐龍學長 的帖子

改 "拔" 腿毛您覺得如何???
2012-01-12 09:41 · 50樓
回復 bulywang 的帖子

又不是教師節,你當拔智慧毛喔?
而且我是龍,也不是牛,所以不生產智慧毛滴...

萬一太多人要拔,怕不夠啦!

所以還是表演刮毛比較好。
2012-01-12 10:05 · 51樓
回復 小徐 的帖子

就張警官喜歡劈腿,?練劈腿啦!雷一眼看上就出過去,要了電話,半夜打電話問人家菜怎麼種?讓張大嫂發火,哈!恐龍想夜半來雷嚮嗎?
2012-01-12 10:24 · 52樓
Bear 發表於 2012-1-12 10:05
回復 小徐 的帖子

就張警官喜歡劈腿,?練劈腿啦!雷一眼看上就出過去,要了電話,半夜打電話問人家菜怎麼 ...


移情別戀
{:4_144:}
2012-01-12 10:49 · 53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1-12 10:58 編輯


小徐 發表於 2012-1-12 08:42
大熊~
昨日您分享的因愛生恨情仇錄之雷打牆篇不上來分享一下喔!!


小徐 你的電臀 好像遜掉囉~~
(被P棟 張大哥 的劈腿式 KO !!)


本來還想說"福音機"的 音源(姻緣)還蠻強的說~~
音浪太強 不晃 會被撞到地上....
2012-01-12 10:50 · 54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1-12 10:53 編輯


LiviaChung 發表於 2012-1-12 10:24
移情別戀


斗膽問一下 Livia...昨天在蔡老大家那一句
" 小徐,你下面處裡掉囉? "
的意思是???


















2012-01-12 10:53 · 55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1-12 10:54 編輯


毛怪 發表於 2012-1-12 10:50
斗膽問一下 Livia...昨天在蔡老大家那一句
" 小徐,你下面處裡掉囉? "
的意思是???




Sorry~
偶不清楚
偶不是當事人啦{:4_186:}
2012-01-12 11:00 · 56樓
回復 毛怪 的帖子

整片紅.....好噁心呀!>"<
2012-01-12 11:02 · 57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1-12 11:00
回復 毛怪 的帖子

整片紅.....好噁心呀!>"


hahaha

拍謝~~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959&extra=&page=2

為了保護當事人原則 滲血部位已經"處理"過.....
2012-01-12 11:04 · 58樓
因為兩顆挖掉了....不然怎能夠飆高音哩!!

其實劈腿著實比較可口..張大哥又都穿著緊身褲整個就很緊繃!!

難怪有人會移情別戀...但是小三當不成所以由愛生恨嚕!!
2012-01-12 20:28 · 59樓
豬阿魚 發表於 2012-1-9 16:30
回復 sung102086 的帖子

其實,我很納悶是真的有規定說不能穿短褲。


我覺得應該只是雷小姐自己想太多,自行規定不能穿短褲 :L
改天我也來穿一下短褲 :lol

p.s 我是李夫人拉 用了軒爸的帳號~
2012-01-12 21:26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Joseph 於 2012-1-12 21:27 編輯


偶最近腰傷,要不然偶一定會穿短褲企健身房騎飛輪~~ {:7_469:}

當然騎之前......
要先給他 熱熱身、拉拉筋~~ {:7_401:}
2012-01-16 09:15 · 61樓
🔧 本帖最後由 小徐 於 2012-1-16 09:16 編輯


昨天開會,
因為某人的因素一直拿健身房門口那個告示牌去做文章,寫投訴單...
所以主委裁示往後16歲以下住戶,無論有無父母陪同煩請不要進入健身房,
以免被某住戶作為攻擊會館主任的焦點~~
2012-01-16 09:29 · 62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1-16 09:15
昨天開會,
因為某人的因素一直拿健身房門口那個告示牌去做文章,寫投訴單...
所以主委裁示往後16歲以下住戶, ...


Ok 啊~~
那舞蹈教室 有限年齡嗎?
2012-01-16 09:49 · 63樓
說實在的~
我個人是不認同ㄟ
為了一個狀況不穩定的人
要其他的16歲以下的小孩不能進入
看來古訓"會吵的有糖吃"真經典ㄛ{:4_95:}
2012-01-16 09:52 · 64樓
毛怪 發表於 2012-1-16 09:29
Ok 啊~~
那舞蹈教室 有限年齡嗎?


應該先看"告示牌"怎麼寫的吧~
2012-01-16 11:06 · 65樓
LiviaChung 發表於 2012-1-16 09:49
說實在的~
我個人是不認同ㄟ
為了一個狀況不穩定的人


{:4_202:}
沒錯~ 沒錯~
我也深深認同這一點!

沒想到社會上的 "會叫的人有糖吃 " 這一點居然淪落到社區內上演了!
實在無法認同!

唉~~ 我又想罵人了~~ {:4_95:}
2012-01-16 11:59 · 66樓
李夫人 發表於 2012-1-16 11:06
沒錯~ 沒錯~
我也深深認同這一點!



夫人:
下次約約去跳繩
回憶兒時趣味啦
{:4_170:}
2012-01-16 13:44 · 67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1-16 09:15
昨天開會,
因為某人的因素一直拿健身房門口那個告示牌去做文章,寫投訴單...
所以主委裁示往後16歲以下住戶, ...


那請問,未滿16歲,但個頭足夠高的(比如說Victor,身高都190公分了)可以進入嗎?
還是說,年齡是唯一限制?
如果是,那以後進入健身房,是否都要帶身分證了?就跟看電影或是買煙一樣?
2012-01-16 13:53 · 68樓
波把拔 發表於 2012-1-16 13:44
那請問,未滿16歲,但個頭足夠高的(比如說Victor,身高都190公分了)可以進入嗎?
還是說,年齡是唯一限 ...


包成這樣 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啦!
2012-01-16 13:56 · 69樓
LiviaChung 發表於 2012-1-16 09:49
說實在的~
我個人是不認同ㄟ
為了一個狀況不穩定的人


還是謝謝小徐在"吃喝玩樂趴"搶先報導囉!
至少我們知道 去跟林主委吵 就有糖吃!!
那還客氣什麼!!! hahaha
上!

2012-01-16 14:22 · 70樓
就當我是刺客特派員嚕!!
不過我也只敢針對文康的啦!!
其他的要尊重太挺哥不然他也是兩邊為難阿!!
2012-01-16 14:45 · 71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2-1-16 14:48 編輯


其實,在100/10/01的會議記錄中就有定相關規定了

七、修訂公設管理辦法。
決議:
(一)電子遊戲室:
12歲以下兒童需由家長陪同始可使用遊戲設施,增設板凳讓身高不足的小朋友可以使用投籃機,但須增設標語本公設不建議身高不足小朋友使用,如需使用請家長自行維護兒童安全,造成傷害請自行負責。
(二)桌、撞球室:
增設12歲以下兒童需家長全程陪同使用。
三)健身房:
修改為本公設未滿12歲進入需家長全程陪同,且不得使用設施器材,12至16歲之青少年需有教練在場指導方可使用。
(四)公設所有管理辦法將以壓克力板製作。
(五)賡續管制。
2012-01-16 14:48 · 72樓
為不為難看個人心態
今天也僅僅是就事論事

提供去年的會議記錄出來
不是說不能推翻,但要推翻也要說個理由
謝謝~

不然我們就會認為"會吵的神經病就有糖吃"
那就天天去吵好了.................
2012-01-16 15:10 · 73樓
🔧 本帖最後由 Joseph 於 2012-1-16 15:12 編輯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所以主委裁示往後16歲以下住戶,無論有無父母陪同煩請不要進入健身房


(三)健身房:
修改為本公設未滿12歲進入需家長全程陪同,且不得使用設施器材,12至16歲之青少年需有教練在場指導方可使用。


那~~偶糊塗了.... {:4_144:}

是主委的一句話算數~~還是管委會通過的公設管理辦法算數~~

如果~~

主委一句話就可以推翻管委會通過的決議.........醬口以嗎?!
2012-01-16 15:24 · 74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1-16 15:37 編輯


Joseph 發表於 2012-1-16 15:10
如果~~
主委一句話就可以推翻管委會通過的決議.........醬口以嗎?!


大家來繞口令!!


第一屆的主委是恐龍主委,但是他不是恐龍主委
第二屆的主委非恐龍主委,但是他是恐龍主委
到底是第一屆的恐龍主委比較像恐龍主委
還是第二屆的非恐龍主委比較像恐龍主委

2012-01-16 15:29 · 75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1-16 14:45
其實,在100/10/01的會議記錄中就有定相關規定了

七、修訂公設管理辦法。


所以說,癥結點是出在,物管沒有把那一次的決議,做成壓克力版,並貼在會館或是健身房門口囉?

還是說,有貼,但是因為某人去吵,所以就可以改?

那我們也去吵,去投訴阿!說有人在室內運動還帶帽子,看了很不舒服。然後,也投訴說,不得擅自因個人因素,隨意投訴住戶或物管人員,以免造成住戶間嫌隙,更提高物管人員流動性,造成社區安全的疑慮以及運作上的不順暢。

看看是不是會吵的有糖吃!
2012-01-16 17:55 · 76樓
🔧 本帖最後由 titan 於 2012-1-16 17:58 編輯


我在那裏都不為難,我只是希望合協就好
就我所認知,昨天的情況是,臨時動議時,會館主任在說明邱小姐的意見表,會館主任算是被主委念了
主委認為門口有張貼公告,就依公告走就好,會館主任又要跟邱小姐那麼好(經理補了一句:他們當時三個人很好)
說什麼A片不A片的,我也有看沒有懂,所以主委的意思應該是照公告上的走就對了,並沒有要限制16歲以下兒童進入健身房。有黑麻麻提供的這個更好,那就照修定版走,只是現在健身房上掛的到底是那一版,說實在我沒有去過健身房運動,真的不知道。

在看意見表的那些,都沒有動用什麼表決及改變作法,主委的意思應該是照規定走。
2012-01-16 18:07 · 77樓
🔧 本帖最後由 titan 於 2012-1-16 18:09 編輯


我再來跟鄉親說一聲,我真的沒有為不為難的問題,任何事都可以說,只是協調而已。
昨天的會議中就議程應討論12項,實際討論10項,二項例為下次會議中再討論。最熱的會議記錄給鄉親先看囉,(未修正版)


2012-01-16 18:56 · 78樓
回復 titan 的帖子

剛好公告的就是16以下不可以進入,所以就變成主委依照次此做出裁示。
2012-01-16 19:13 · 79樓
回復 小徐 的帖子

是喔! 原來公告是16 我一直以為是12 而我昨天也一直聽到12 她的意見表也是寫12吧!

會議記錄也是12耶!

但不重要,我已經發信出去,請物館跟主委確認要怎麼做。

因為昨天開會 我們根本不知道有修定後的版本(沒好好做功課的結果)

黑麻麻提了,我們知道有修定版了就當然支持修定版的方式走,不可能再改吧!

邱小姐的問題單,要是我們會館有改到這個公告,小朋友在裏面又有大人是符合規定的。他們問題就少一個了。

但是怎麼沒有看到她有寫"短褲"這件事,原來她也知道自己無理喔!
2012-01-16 22:33 · 80樓
🔧 本帖最後由 小徐 於 2012-1-16 22:37 編輯


回復 titan 的帖子

不好意思經過確認上面的牌子是寫12歲

因為某人搞錯了,他飆罵主任是說放任16歲

所以主任跟大家才以為是16............

另外

主任今天又被追加一張投訴單追殺了,一樣寫父母帶小孩進去............

大家幫主任哀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