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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殯葬特區,令人非常失望的市府回覆

2011-12-12 17:22 · 41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1-12-12 16:5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要不要來接力寫陳情信


這個不錯{:5_257:}
2011-12-12 17:23 · 42樓
回復 北大寄居蟹 的帖子

同意+1{:4_153:}
2011-12-12 17:52 · 43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1-12-12 11:44
所以, 市長&民政局又回到: 沒有簽約就沒有撤案問題, 一切依法辦理 (促參法)
哪時簽約?? 不知道! 反正不用 ...


我也是有這樣的感覺~~~ 總覺得簽約日不遠了~~
似乎,這封回文,是在暗示鐵定建到底,抗議也無用了啦~~

那那那.... 難道,真的要放任嗎 ?!
2011-12-12 18:24 · 44樓
我認為我的心態很健康,所以剛剛寫了一封信到「市長信箱」去抗議。

市長信箱
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
2011-12-12 21:04 · 45樓
回復 倩怡 的帖子

他只挑他要看的看~~
他只選他想講的講~~
2011-12-12 21:09 · 46樓
回復 李夫人 的帖子

面對"民眾反彈聲浪頗大"
新北市民政局都姿態高傲到如此地步
放任下去還得了:L
2011-12-12 21:13 · 47樓
回復 北大寄居蟹 的帖子

深有同感!!當新北市府完全漠視我們北大居民的生存權,當時間一點一滴漸漸消失,不把層次拉高,那些大官們會為我們留後路嗎?把握我們手中的選票,只要不是同黨人當選,至少還有希望!否則,如此不得民心的政府照樣選上,小老百姓還有指望嗎?
珍惜手中一票,我相信才有轉機。,
2011-12-12 22:02 · 48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寧大,你我都明白寫抗議信沒用,之前我也同樣寄了無數次的抗議信,徒然浪費精神〈更生氣〉。
其實,當前緊要關頭,我很想建議:
1 整理清楚反殯葬資料〈簡單扼要〉
2 由聯盟〈或非聯盟成員但是關心的人士〉數人聯絡反對黨,去拜見其代表人物〈只要不是國民黨〉
3 懇切說明反殯葬前因後果、居民心聲……
4 表達此一事件不公不義,居民痛苦情形……
5 如果候選人願意關心這議題,居民將予以支持他。
一定有人、有管道可以傳遞,擺脫顏色的成見,為我們的身家努力!!
這,無關顏色,完全是居民心聲,不經由相對等的力量來抗衡,市府大官是根本不會理會的。

如果只是在網上說說「只要哪個候選人承諾,票就是他的」候選人天天忙死了,哪有時間留意,隔鞋搔癢,作用等同於零。
【關鍵時期、關鍵陳述、關鍵支持】一定要把握時機!!
2011-12-12 22:19 · 49樓
對...時間緊迫
建議將相關資料給大話新聞去討論
不然我看朱一點都不理我們
我對他們失望透底了,再也不投籃
2011-12-12 22:31 · 50樓
我覺得.一定要有政治人物的真心相挺.因為以聯盟的人力.物力.錢財要長期抗戰.真的很辛苦....但是如果有一兩位政治人物相挺與支援.他有人力.物力與錢財....然後他要票.我們要廢殯葬.咱們各取所需...{:5_261:}.各位大大你們覺得呢
2011-12-13 09:35 · 51樓
abu 發表於 2011-12-12 22:31
我覺得.一定要有政治人物的真心相挺.因為以聯盟的人力.物力.錢財要長期抗戰.真的很辛苦....但是如果有一兩 ...


這很尷尬的是, 立委候選人就算表態, 在行動上也使不上力---除非來得及提案修促參法. 因此主軸還是總統候選人.
2011-12-13 10:50 · 52樓
夢想家 發表於 2011-12-12 22:0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寧大,你我都明白寫抗議信沒用,之前我也同樣寄了無數次的抗議信,徒然浪費精神〈更生 ...


此方法或許可行,值得一試....
2011-12-13 10:52 · 53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1-12-13 09:35
這很尷尬的是, 立委候選人就算表態, 在行動上也使不上力---除非來得及提案修促參法. 因此主軸還是總統候 ...


既然如此,那就衝吧................
直接請聯盟(或關心人士)向蔡小英 and 宋先生 陳情吧!
2011-12-13 12:04 · 54樓
政治人物怕的是選票流失,態度傲慢是來自自信,尤其是經過選戰獲勝者更明顯,對這種人只有被選票重重打擊後才會醒悟,個人是覺得殯葬專區議題在選前朱市府是不會有任何表態,現況只會指示部屬用言語安撫免不滿情緒避免擴大影響選情,其他暫時不會有進一步動作,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要撤銷之打算,所以如果這次能在土、樹、三、鶯的選票上讓執政者大大滑落,"他們"才會有可能警覺事態轉變,"高層"也才會重視此議提的負面影響,其他抗爭他們可以不痛不癢唯有選票才是打擊利器,反正個人是決定如此做了也會去影響周遭選票,能影響一票就增加一份力量,因為這才是真正最後機會!
2011-12-13 13:54 · 55樓
夢想家 發表於 2011-12-12 22:0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寧大,你我都明白寫抗議信沒用,之前我也同樣寄了無數次的抗議信,徒然浪費精神〈更生 ...


同意...
現在這種情況只能找反對黨...

姑且不論統獨(找在野的去釘執政的本來就很合理..就算你或我或他沒有投他一票)
2011-12-13 17:28 · 56樓
臺端如能澈底明瞭本案之規劃內容,也許就不會一昧抗拒、甚至擔驚害怕, 臺端所謂的害怕係來自對本案之不明瞭,與出自心理層面的反對,如果 臺端以健康之心態面對本案、瞭解本案,應會給予贊同。
看來新北市府是吃了秤砣鐵了心,回復語氣也越來越強勢了
2011-12-13 18:49 · 57樓
掠食者 發表於 2011-12-13 18:41
大家討論得這麼熱烈~不知道有沒有人去研究一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依該法內容~本案的主辦機關是新北 ...


之所以找總統, 除了反應民意, 也是希望在環評/地目變更的部分使力. 就得看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了~

按照促參法, 一但簽約, 新北市府有義務去處理這兩件問題. 所以, 總統/行政院長是怎麼想的? 不重要嗎?!
2011-12-13 19:23 · 58樓
掠食者 發表於 2011-12-13 19:09
您好~
本案的詳細內容我了解得還不夠深入~但如果牽涉到您提到得"環評/地目變更"的部分~剛好個人申請過幾 ...


.............
好吧. 既然你那麼抬舉那套陰謀論, 我也不知道該再說啥.

反正, 蓋殯葬特區的機率看來是越來越大, 我不懂還有人寧願只要吵藍綠.
2011-12-14 14:42 · 59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其實老實說我們這裡沒有KXT的黨國大老或重量級人士, 上次在文山區要蓋合宜住宅結果蔡詩萍出來抗議讓KXT嚇得半死. 形勢比人強, 回到原點還是在議會質詢比較重要, 不過只有一兩位議員幫我們發聲還真令人擔心. 我覺得北大特區應出來1-2位議員才能讓市府謙虛一點.
2011-12-15 13:09 · 60樓
可恨的新北市政府瀆職官員你們好:
如果台端肯尊重民意. 將心比心. 依法合理行政. 就不會有如此荒謬絕倫的案子出現
台端如果能帶著腦袋來上班. 不讓良心被"朱"吃了. 知道自己是人民的公僕. 拿的薪水是人民的血汗納稅錢.
也許就不會一昧抗拒. 不肯修正自己禍延他人子孫的錯誤.
台端所謂的瞞酣堅持. 係來自於意欲圖利特定人的枉法瀆職. 自我膨脹的狂妄無知
如果台端尚存一絲良知. 以認真嚴肅的心態面對本案. 了解本案
應會大徹大悟. 自我悔恨. 知道自己將造孽無數. 人神共憤. 因而痛改前非. 加入三峽反殯葬特區的行伍才是...

譴責您對三峽北大區的傷害
祝 出門不被車撞. 生小孩有屁眼
2011-12-15 13:36 · 61樓
回復 大衛徐 的帖子

應譴責對土、樹、三、鶯的傷害,而不單侷限在北大特區
2011-12-15 13:46 · 62樓
芳草 發表於 2011-12-14 14:42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其實老實說我們這裡沒有KXT的黨國大老或重量級人士, 上次在文山區要蓋合宜住宅結果蔡 ...


之前已有多達30多位議員連署了, 不過市府還是依然故我, 且議員們也沒有下一步的動作
2011-12-15 14:10 · 63樓
大衛徐 發表於 2011-12-15 13:09
可恨的新北市政府瀆職官員你們好:
如果台端肯尊重民意. 將心比心. 依法合理行政. 就不會有如此荒謬絕倫的案 ...


{:4_167:} 你真的寫這樣?
他怎麼回呀?
2011-12-15 14:27 · 64樓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剛剛看了蔡黃隆議員過世的消息,現在新北市議會國民黨議員29位,民進黨議員30位。

因此,反對黨的勢力其實是夠龐大的。期待他們能夠發揮像台北市議會一樣的戰鬥力,例如對花博、貓纜的質詢,真的是很夠力,即使偶爾凸槌,但也夠讓這些政府官員繃緊神經,不敢胡作非為,也不敢嗆聲要求市民以健康的心態去、、、、

雖然國民黨的議員們也很認真質詢,但可能是同黨執政,總覺得質詢的毫無殺傷力,即使官員回答的荒腔走板,也是一團和氣。立委候選人遊行抗議被放鴿子了,市長還是親切的跑來站台為選舉而努力,那畫面看了讓人覺得很奇怪。

所以,反殯葬的戰場應該是在議會吧 現在的兩黨候選人也別猛開支票了 只要願意動員黨團的議員同志,就可以讓民政局垮台了。畢竟立委質詢的對象不是新北市長啊
2011-12-15 15:09 · 65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只是在愛北大網站上發表
還沒真的寄出去啦
如果真的寄
我還會寫得更殺一些
對於想傷害我們家園的畜生
我們絕對不用客氣
2011-12-15 15:14 · 66樓
大衛徐 發表於 2011-12-15 15:09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只是在愛北大網站上發表


{:4_187:}
你比我狠,殺手級的....,但是您寫給市府的時候,千萬不要指名道姓啊,免得壯烈犧牲....
2011-12-15 15:18 · 67樓
回復 wie5919son 的帖子


您說的對
2011-12-15 15:44 · 68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2-12 11:11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新北市政府的意思就是說 :

"市府特地找人來強姦你
可是因為你強力抗拒. 因此至今無法強姦得逞
如果你想了解如何被強姦
你可以直接叫要強姦你的那個人說明

因為要強姦你的人有向市府申請. 所以市府必須受理
其實按照規定. 市府想讓他強姦你就可以強姦你. 根本不必向你說明
是市府要求強姦者說明溝通. 不要把整個強姦的過程搞的太難看

而如果你可以徹底了解整個強姦的內容. 也許就不會擔心.害怕
你害怕是因為對強姦過程的不了解. 和出自心理層面的反對
如果你可以用健康的心態面對強姦. 了解強姦
你就會同意被強姦

市府受理一個強姦申請. 必須要有足夠的條件 . 不是隨隨便便的
而既然你還沒有被強姦. 就無撤銷強姦案的問題
市府將會繼續審慎評估如何讓你乖乖被強姦...... "

2011-12-15 15:55 · 69樓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是有很多議員聯署沒錯可是政治這個東西, 勢來的時候大家都想沾一點邊, 勢弱的時候大家都想避得遠遠的, 不是像我們這種小老百姓想的一樣, 只有在地選出的議員才能以同理心持之以恆當領頭羊為居民爭取, 希望將來有北大選出的議員.
2011-12-15 16:35 · 70樓
回復 大衛徐 的帖子

描述的真是太貼切了 :lol
2011-12-15 16:36 · 71樓
大衛徐 發表於 2011-12-15 15:44
新北市政府的意思就是說 :

"市府特地找人來強姦你


不知道該不該笑?
但我確實忍不住大笑了....{:4_121:}
2011-12-15 16:39 · 72樓
芳草 發表於 2011-12-15 15:55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是有很多議員聯署沒錯可是政治這個東西, 勢來的時候大家都想沾一點邊, 勢弱的時候大 ...


其實三峽/樹林都有議員, 並非沒有在地的議員. 至於北大特區, 由於是兩個區域, 就算拿下100%的支持也才10000多票, 且是不是一定需要議員, 則是見仁見智. 也要看, 有沒有人要出來服務.
2011-12-15 23:03 · 73樓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我剛看到洪議員的答覆(1248樓)講得很好, 所以有在關心照顧我們的也應給予支持.
2011-12-15 23:17 · 74樓
誰同意設立殯葬特區條例的的就不投誰阿!
總不能某黨某派簽字同意設立,然透大家還要投票給他們,期望他們真的不會蓋下去!
這樣會不會很傻很天真~~
現在就執政就有權利,還說反對卻無作為,真不知老百姓還要相信甚麼?
苗栗大埔現在還哭無淚,無家可住,還可相信嗎?
2011-12-16 06:53 · 75樓
#2F,

+1

;P
:hug:
2011-12-16 07:10 · 76樓
已請黃立委了解下狀況, 是否此次民間三峽的 BOO 案, 市府應該不能繼續談下去了 !

中國時報 【管婺媛/新聞幕後】

 昨天院會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案,是近十年來翻修幅度最大的一次。其中牽涉宗教團體、殯葬業者利益,兩方在立法角力不斷,共識難尋,朝野黨團都曾一度簽案又撤案。主管機關內政部原已不期待能在本會期通關,沒想全案卻趕在院會最後一天以朝野協商版本順利三讀通關。其實,不脫選舉考量。

 宗教票源向來是每次大選各黨必爭之地,這次《殯葬管理條例》翻修幅度極廣,雖牽涉政府、宗教團體、殯葬業者三方利益,但獲利最多的仍是宗教團體。修正案規定,除了法人、宮廟、寺院、教會等宗教團體,私人不可設置殯葬設施,等於讓相關產業成了特許產業,只有法人與宗教團體才能經營。

 因此,修法過程中,宗教團體使力甚深,向朝野立委、黨鞭遊說不斷,甚至不乏宗教界精神領袖、大老出面遊說。宗教團體在意的是,修法是否能延續寺廟經營的香火與自身規模勢力;朝野立委在乎的則是選舉期間,有無大型宗教團體相挺。雖然各黨立委仍對修法有疑慮,朝野黨團一度簽案後又撤案,但大選在前,宗教團體勢力不可忽視。

 該案雖是選前產物,但修法內容也平衡各方利益。內政部取得殯葬業管理權,讓整套制度逐漸依法上軌道;殯葬業全面退出醫院,重新在公平市場競爭客源大餅;寺廟靈骨塔就地合法化,讓不少兼設靈骨塔的寺廟主其事者鬆了一口氣。

如此一來, 再次的環評請至少找對新北市各地的開發和計畫, 有充分了解的 !
2011-12-16 09:12 · 77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高 於 2011-12-16 09:13 編輯


春城大砌吳 發表於 2011-12-16 07:10
已請黃立委了解下狀況, 是否此次民間三峽的 BOO 案, 市府應該不能繼續談下去了 !

中國時報 【管婺媛/新聞 ...


地主仍存在
因此只要將經營者
變更成為符合條件者
就可以繼續跟市府眉來眼去的不是嗎?
資本額可以爆增
成立宗教法人應該不是問題吧...

另外,別忘了媽祖田那邊最大地主正是宮廟
2011-12-17 06:30 · 78樓
我不是本尊 !
其實體制內抗爭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黃立委和洪議員就是屬於默默做事一族 !我相信你要平心靜氣在議會說的頭頭是道, 別人才會服你爭取更多的反對票, 要有一個正確的環評委員會而不是市府隨便發包找建築師來做的, 起頭就錯了 !

有了新立法院通過的條例, 昌溢公司應該已經不符資格, 除非變更重新開始申請, 現有的媽祖田那邊最大地主正是宮廟我個人相信他還是要靠在地人生存, 再現有的都反對下, 應該沒有那麼容易 !

現在的政府還是比較守法的! 我相信這件事應該不能繼續談判下去了 ! 我認為我們的持續監督是必須的 ! 因為北大社區人口成長超出原市府的預期很多, 目前選址的地方已經證明是錯誤的 !所以一定要確保重新組職小組做評估 ! 希望議員能大力促成此事 !
2011-12-17 14:25 · 79樓
🔧 本帖最後由 dkhung 於 2011-12-17 14:27 編輯


春城大砌吳 發表於 2011-12-17 06:30
我不是本尊 !
其實體制內抗爭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黃立委和洪議員就是屬於默默做事一族 !我相信你要平心靜氣 ...


在強化殯葬設施經營管理方面,業者未來必須加入所在地殯葬服務業公會才可以營業,並取消自然人設置殯葬設施資格,修法前已存在的私人或團體所設置殯葬設施,未來除繼承外,移轉必須以法人或寺院、宮廟、教會為限,同時明訂設施經營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金額、用途,應於書面契約中載明,讓消費者在資訊公開下做選擇,違者最高可處五十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我個人理解與您不同....
其一、昌溢是法人身份 所以依法 當然可以設置賓葬設施
其二、就算昌溢不能成立 只要先成立一家宗教團體申請 再委託昌溢經營即可....

所以這個問題並沒有因為賓葬管理辦法修法之後 就自動解決....
2011-12-18 06:35 · 80樓
回復 阿伯 的帖子

不明白
[你是本尊嗎?]

的意思

請說明

或來電指導
0911 869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