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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買路錢 房仲帶看屋 社區強索保證金

2012-05-06 00:52 · 41樓
a0917810953 發表於 2012-5-5 16:33
東森財經新聞記者黃立偉; 看豪宅要收費,位在敦化南路,這一棟豪宅讓房仲大失血,因為據傳看一戶就要價 ...


請注意:

社區管委費要求房仲付費才能帶看屋,可能觸犯《刑法》強盜罪,若管委會未辦理營業登記,還涉及逃漏稅,相關單位應主動查辦。

所以,管委會還是不要把自身權限無限上綱比較好,老話一句,管理社區制約仲介還是有很多其他好方法,今天嚴重影響到我屋主權益就是不對,更何況,這種無理性的收費方式合法性與否,大家心知肚明!
2012-05-06 01:00 · 42樓
兔ㄦ草 發表於 2012-5-5 13:36
我是沒問管理員。

但之前電梯有貼要收100元的公告,貼沒很久,就撤掉.....已一段時間了。也許已經取消了?! ...


現在那公告改成放在管理中心櫃檯,也就是大門口守衛室那邊,用個壓克力透明立牌放著.....

我想,或許也是之前有其他人抗議還是怎樣吧,不知道是不是覺得大辣辣張貼在公布欄實在太"醒目"了,所以現在改放在守衛室那邊,但放哪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管委會諸公們,這是不對,這是不好的行為,好嗎...........
2012-05-06 01:02 · 43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2-5-5 11:03
上周六才去看北大愛悅~到是沒聽房仲有說這事.屋也看了


既然這樣爵仕悅還要收費就更不可取了,不是嗎?
2012-05-06 01:15 · 44樓
tatinic2 發表於 2012-5-5 14:18
100元是真的貴了點,若是無造成環境破壞等,建議可退還較好。


沒錯,與其每次看屋強收100元所謂的帶看費,不如收取所謂的保證金,研擬出更適合管理仲介又不影響屋主權益的方案,或是參酌40樓大大所建議的方式,都比起現在用這種草率又粗魯的流氓方式來得好得多!

另外,也請大家認清,北大特區畢竟不是信義區或是大安區的豪宅,不能拿來相提並論,他們那些所謂豪宅之所以會有一些高額收費方式,除了是在嚴格過濾住戶品質,或是背後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勢力在操作...... 而我,爵仕悅的住戶,只是單單純純的想要委託仲介公司來賣我的房子,我不想因為我要賣房子影響住戶品質,但希望同樣的社區也不要犧牲掉我該有的權益,,,,,,,
2012-05-06 09:13 · 45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2-5-3 10:10
這位版友好像非常生氣
先消消火啦~~



同意+1~~~
2012-05-06 11:37 · 46樓
上週有跟仲介朋友說要看愛悅的物件.他的確說要會收費...而且是業務自己要支付的.我就打消這個念頭了.......我想如果我有房子要委託仲介賣.當然會生氣!!因為的確看屋的人會變少..................
2012-05-06 19:02 · 47樓
愛茉莉 發表於 2012-5-6 09:13
同意+1~~~


請問您是針對哪一個部份的"同意"?
2012-05-06 21:42 · 48樓
這種方式,確實會讓房仲帶看次數減少。
但是,房仲只要有客人就帶看,就有機會成交嗎?可能多一點或然率吧。
房仲應該多用點心,了解要銷售的物件吧,才能提高成交率吧。
這位大大,如果你認為管委會違法,你可以直接告管委會,也可向主管機關申訴,直接撤消不合法的規定。
強盜罪如果成立,不但主事者會被判刑,而且還能要求民事賠償(只不過目前還沒聽過有任何判例)。


2012-05-07 10:57 · 49樓
🔧 本帖最後由 Murphy 於 2012-5-7 11:08 編輯


賢賢 發表於 2012-5-6 21:42
這種方式,確實會讓房仲帶看次數減少。
但是,房仲只要有客人就帶看,就有機會成交嗎?可能多一點或然率吧。 ...


謝謝您的建議,但我認為社區還是以和為貴啦,大家是互相的,我當然也不希望是因為我要賣屋而影響其他住戶品質,同時當然也不允許其他住戶或是管委會犧牲掉我的權益!

總之,我已經致電給總幹事,也留下我的電話請總幹事轉達主委回覆我(但至今尚未接到來電...),我目前已經以屋主身分授權委託的仲介公司持我的門禁卡進入(必要時我可以出具授權書),但有特別要求他們務必隨手關燈並保持安靜與乾淨,並遵守社區相關規範......... 若我都這樣做了,管房委會還是不諒解還是要用這種方式強行收取所謂的帶看費,我才會進一步採取必要措施,謝謝大家!

另外補充一點,您提到的 "但是,房仲只要有客人就帶看,就有機會成交嗎?可能多一點或然率吧..."
是沒錯,這或然率,對房仲來說也許沒甚麼,他們也的確必須多做研究與功課來媒合適當的成交率,但這點或然率,對我屋主而言,卻是很重要,都很可能促成我房子的有緣人出現......
2012-05-08 02:01 · 50樓
賀成交!不用再受不平等待遇了,也希望該管委會切莫再剛愎自用自食惡果,好自為之!
2012-05-08 09:08 · 51樓
我也贊成收費!
不然每次仲介都把公設或是梯間的燈全部打開
看完房屋後也都不把投射燈隨手關上,確實造成公電浪費
既然委員會已經作成決議,當事人又都有要務沒辦法列席參加討論

與其在這邊陳情激昂不如填寫意見反映單或是直接上告相關單位~
2012-05-08 10:40 · 52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5-8 09:08
我也贊成收費!
不然每次仲介都把公設或是梯間的燈全部打開
看完房屋後也都不把投射燈隨手關上,確實造成公電 ...


我讚成你ㄉ看法
2012-05-08 10:49 · 53樓
即使收費合理,亦不宜過高(使用公共用電扣除正常使用).
2012-05-08 11:05 · 54樓
🔧 本帖最後由 小徐 於 2012-5-8 11:07 編輯


我想有些社區在維護多數住戶權益與利益的考量下制定了一些管理辦法
或許會有少數的住戶認為自己的權益被剝損了,但是社區的管理本來就無法盡善盡美
就像我們社區也有住戶是仲介,他就很反對收取代看費或是清潔費,也會去為難物管人員
因此,委員會制定下來規約辦法如有異議,可以提出住戶連署在管委會會議中提出異議聲明,
也可以在區全會議中提出討論讓全體住戶來表決,理論上只要大多數住戶支持相信委員會也會給予尊重~


2012-05-08 11:50 · 55樓
小徐 發表於 2012-5-8 09:08
我也贊成收費!
不然每次仲介都把公設或是梯間的燈全部打開
看完房屋後也都不把投射燈隨手關上,確實造成公電 ...


"不然每次仲介".....
講話要憑良心,真的有每個仲介,每次都這樣嗎?真的是這樣才說耶........

還有,重申一下,請不要忽略一個重點,管理的目的是甚麼,目的是在約束仲介,不是影響屋主權益,若是以這為前提的話,是不是改成收取可以退還的保證金,遠比強收每次100元的帶看費來得好的多,但這樣或許對管委會或是物業人員執行上較為麻煩些,但只要願意做還是可以訂出完善配套方案吧!

再說一次,目的是甚麼,目地是要管理仲介,進而不要因為仲介帶看屋影響住戶品質,對吧? 試想,每次強收100元,今天要是你來做仲介,你會不會想說: XX的,錢都給我收了,我燈就給他全開吧,垃圾也管他那麼多....... 諸如此類的! 不要說你不會這樣想,人性大都是如此不是嗎? 既然是這樣的話,是不是應該要好好考慮修正一下做法.....???????
2012-05-08 12:30 · 56樓
Murphy 發表於 2012-5-8 11:50
"不然每次仲介".....
講話要憑良心,真的有每個仲介,每次都這樣嗎?真的是這樣才說耶........



所以阿
才會建議你就寫上意見單或是去連署住戶,或是去投訴相關單位甚至是去提告管委會不當利得
這樣才可試著去改變現狀,不然你義憤填膺的寫了洋洋灑灑,萬一委員會的人都沒上網也是白搭~
到了法院,法官就會斟酌到底是委員會無限上綱擴張職權,還是基於住戶的公共利益而訂定管理辦法
則由法官去作判決~

至於每次的說法,就我們社區依照比例原則來說可以說幾乎啦!只能說有的仲介讓我們住戶有不好的觀感吧!!
2012-05-08 12:55 · 57樓
现在的房子价好贵呀!
2012-05-08 13:12 · 58樓
枫叶 發表於 2012-5-8 12:55
现在的房子价好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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