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大廳不該張貼公告

2011-12-03 18:02 · 41樓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3 18:02 編輯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這些警示標言出現後
大廳真的比較像是萬寶隆的 門面了..


  我不覺得... 我覺得反而退化成幼稚園的幼幼班了...
  
  而且整個大廳原有的美感都破壞掉了...

  大廳需要安靜,我想作法很多,我強調過很多次,就是讓物管跟保全去善盡責任,如果我們社區輪流到要像中國一樣,變成標語治國,那也太可悲了,而且也把我們社區住戶的水準給看扁了,不是嗎?
2011-12-04 14:58 · 42樓
🔧 本帖最後由 新好男人 於 2011-12-4 15:00 編輯


回復 lencely 的帖子

((孫小姐在VIP室跌倒事件,目前第三屆管委會被告,全體委員之後應該都會收到法院來函,可能也會需要出席法院做說明,管委會是否有做到監督之責,這裡所說的監督就是是否有評估過住戶們在VIP室時有可能發生之危險?是否有警示或公告?是否有嚴格要求麥斯做好各設施使用前,應做之說明?…….這些都算。據孫小姐之前所詢問之律師,我們二屆委員們之前所簽保險可能有瑕庛,這部份法律我並不懂,因此並不做評論,但屆時很可能二屆委員都要去做說明,是否在簽約上有瑕庛?若有,大家都要負責。簡單說,就是目前我了解的,大家二三屆委員都有可能被告,不管之後法院如何判決,但這件事告訴了委員們一件事,善盡督導之責是很重要的。.................))

孫小姐是第二屆環保委員,
雖然開會幾乎都沒有參加,也沒有辭職,
甚至有些作為引發一些爭議,
但是名義上孫小姐還是第二屆委員。
管委會是合議制,如果有問題孫小姐也要共同承擔。
擴大解釋:【身為管委會成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2011-12-04 16:55 · 43樓
萬寶隆的主要住戶結構有二類:一類是父母非常忙碌,由祖父母或保姆帶小孩的三代結構,另外一類是閑閑沒大事的來北大特區養老的夫妻二人或獨身老人。前者很愛交流,所以都會帶小孩來散散步,聊聊天。後者比較閉鎖,通常都喜歡安靜的看報紙,看雜志。所以需求不同,但仍希望各方都多考慮一下對方的觀感。
原本萬寶隆的大廳並非閱讀室,居住在此超過2年半以上的住戶,應該都知道,大廳原本叫交誼廳,所以大廳當初的設計原本就是一個可以聊天的地方,當然,過度的喧嘩我也反對,但是絕對的要求清靜是不可能的。
那萬寶隆的閱讀室在哪呢,改成了現在的桌球及撞球,為什麼要這麼改呢,是當初先住進來的住戶大多數人同意的,因為建商腦殘,把閱讀室放在KTV室旁邊,而KTV室的隔音又相當差,而且VIP只能晚上和下午開放使用,所以大家為了有早上閱讀習慣的人的方便和安靜才搬上來的,否則依以前的設計會更吵,而且空氣不好,有使用時間限制。
我也認為萬寶隆目前亂貼公告的做法有點不好,樓梯以前很幹淨,現在一直貼一直貼,大廳也一直貼,浪費紙又難看。以後就幹脆出個住戶公約正本放在管理中心,副本放在中廳的公告欄,區分權會議通過,把需注意的事項(就像員工守則一樣),一次公告,以後住戶自己沒看到有損傷,自行負責。還好那個大廳的飲水機,我記得第一屆管委會是要求放在櫃臺裏面的,當初就是怕有人被燙傷,可是後來不知為何被搬出來了。這種事情如果不是成文的,就算貼了公告在大廳,好像以後社區也是不能免責的吧,只有變公約條文好像以後才有法律依據。
至於自己跌倒怪到社區,我覺得那個牌子(要穿合宜的衣褲),我一年前就看到了,應該社區輸的機會不大,只是要浪費時間去出庭,如果真地一直被這樣告,好像管理條例有一條惡鄰條款,如果區分權認為是惡鄰,可投票讓住戶強制遷出。
2011-12-05 10:49 · 44樓
管委真的是辛苦了! 只是那住戶的想法也太怪了, 自身的「合宜衣褲」無法明白嗎?

只是不知她告管委的點在何處? 是未告知! 還是發生事後不處理? 或者是另有想法呢?

而在大廳貼這樣「巨型的警語告示」說真的,真的是很不好看,好像在軍中或學校中,那一些精神喊話的標語一樣!
2011-12-05 10:57 · 45樓
我也認為孫前委員要告社區,勝訴機會不大,搞不好連起訴都很困難。

1. 受傷住戶本身是第二屆委員,雖然經常不出席會議,但還是第二屆管委會一員,因此社區的管理維護,他也有責任,如果他提告,等於告自己。

2. 社區長期宣導穿著合宜衣褲,也有張貼宣導公告,住戶自己不察也不注意安全,導致自身受傷,自己的責任比較多。


  不過建議現任管委會也切莫「因噎廢食」,只因為特定住戶受傷可能向管委會提告,就在大廳張貼超大張的宣導標語,這樣做有點過猶不及,建議管委會可以拿掉大廳不適當的標語,並要求物管人員落實執行管理工作,畢竟標語是無法讓社區免責的。

2011-12-05 13:56 · 46樓
前幾位住戶都提了相當好的意見, 還是先肯定管委會的辛勞, 因為要面對處理孫小姐事件, 不過大廳貼公告是否跟孫小姐跌倒事件做連結, 是可以有討論空間的, 最近除了電梯內貼了一堆公告以外, 我發現每棟一樓的佈告欄也貼了臨時區權會的公告, 但是卻太大張超出原本設計放公告的大小, 我想有點突兀喔, 可不可以請管委會再討論一下, 針對社區的公告事項再研擬討論統一方式, 謝謝!
2011-12-05 15:21 · 47樓
回復 Lavo 的帖子


  建議公告跟宣導標語的大小可以統一規格,或者用顏色區分重要性,這樣也可以順便解決大廳的公告太大張的問題,希望可以趕快看到乾淨清爽的大廳啊!拜託管委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