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請法制局介入三峽殯葬區案

2011-12-01 21:18 · 41樓
回復 土撥鼠 的帖子

大概是對三峽這塊地方的感情很深
所以一定要在這裡永"駐"吧!:sleepy:

2011-12-01 21:35 · 42樓
Eva 分析得真是有條不紮.條理分明.可看出對本案的用心以及個人的功力.非常佩服.辛苦您了.
2011-12-01 21:39 · 43樓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換了位置
腦袋也就跟著換了!

{:4_129:}




2011-12-01 22:45 · 44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2-1 17:58
回復 Spock 的帖子

不斷繞口令,鬼打牆,聽到頭好暈~


實問虛答,法律文字最高境界!!
2011-12-01 23:15 · 45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從他們身上重新見識到中文的奧妙
2011-12-01 23:23 · 46樓
{:4_113:}{:4_113:}{:4_113:}
2011-12-01 23:57 · 47樓
換句話說就是瞭解三峽才知道哪裡可以偷偷來,
也或許這樣才跟昌溢有“感情”吧?
寧願違背民意也不願跟昌溢說不!
2011-12-02 00:28 · 48樓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4_92:} 哭笑不得
2011-12-02 00:29 · 49樓
威廉 發表於 2011-12-1 11:40
Eva,給你一個大大的



謝謝您的鼓勵

來杯抹茶拿鐵和棒棒糖獎勵一下吧,呵呵{:4_163:}
2011-12-02 00:35 · 50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2-2 00:28
回復 dingding 的帖子

哭笑不得


是阿
看了只能搖頭嘆息,明明網上都公佈案子名稱了,還說不存在...唉{:4_101:}
2011-12-02 00:40 · 51樓
土撥鼠 發表於 2011-12-1 20:45
好讚喔!!
行動就是力量
謝謝 Eva 大大 屢次為民喉舌


沒有啦
我看到很多人頂著風雨,參與志工活動,無怨無悔,自慚形穢。
我不是最有行動力的,但相信只要每個人只要拿出一點力量,就可以成就大型活動,1203加油。
2011-12-02 00:43 · 52樓
一步蓮華 發表於 2011-12-1 14:43
有缺徒弟嗎,我找我女兒拜師學藝摟


女生學法很辛苦...{:4_102:}
幸福快樂過日子比較好...
2011-12-02 00:45 · 53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女生從事法律工作真的很辛苦!!
2011-12-02 00:46 · 54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2-2 00:4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女生從事法律工作真的很辛苦!!


是呀,箇中滋味,小柚子也一清二楚{:4_161:}
2011-12-02 00:53 · 55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簡單一點的工作,會比較開心喔~

2011-12-02 00:56 · 56樓
Spock 發表於 2011-12-1 17:55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真的ㄟ . 難怪他有金鐘罩護體 .


挖哩咧...
竟然是法律系畢業的,他老師很傷心吧....{:4_189:}

2011-12-02 02:10 · 57樓
煙斗 發表於 2011-12-1 21:35
Eva 分析得真是有條不紮.條理分明.可看出對本案的用心以及個人的功力.非常佩服.辛苦您了. ...


夠給力!
{:5_266:}
2011-12-02 09:28 · 58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1-12-1 17:46
回復 Spock 的帖子

民政局長就是台大法律系畢業


難怪每次最後都是接 "依法辦理" .......{:4_102:}
2011-12-02 09:29 · 59樓
rainbow 發表於 2011-12-1 21:18
回復 土撥鼠 的帖子

大概是對三峽這塊地方的感情很深


噗.......{:4_126:}
2011-12-02 09:43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小貝 於 2011-12-2 09:48 編輯


回復 藍天白雲 的帖子

豬升任新北市長, 來提拔他到民政局長・・・


古有明訓、近朱者赤・・・{:4_202:}
2011-12-02 10:23 · 61樓
北大特區都是高級知識份子, 人材濟濟, 向心力又強, we would finally win the war
2011-12-02 10:26 · 62樓
小貝 發表於 2011-12-2 09:43
回復 藍天白雲 的帖子

豬升任新北市長, 來提拔他到民政局長・・・


噗~ {:4_126:} 所以姓洪的....應該才是紅人{:4_187:}
2011-12-02 11:40 · 63樓
台灣清廉全球32 評分歷年新高
http://tw.news.yahoo.com/台灣清廉全球32-評分歷年新高--213000296.html
這個新聞好諷刺ㄛ~~~~

怎麼不來查查三峽殯葬案.....
2011-12-02 11:48 · 64樓
藍天白雲 發表於 2011-12-2 11:40
台灣清廉全球32 評分歷年新高
http://tw.news.yahoo.com/台灣清廉全球32-評分歷年新高--213000296.html
這 ...


可能是因為有成立廉政署, 或是其他縣市拉高了平均? {:4_144:} {:4_169:}
2011-12-02 16:38 · 65樓
...國際透明組織今天公布「2011年貪腐印象指數」,我們以6.1分(滿分10分)得到32名,...紐西蘭以9.5分奪冠...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775742&lang=tc

早晨上班途中收聽「喇雞誘」的晨間新聞時,
輝映咱們的「生命園區BOO案」的府方說法,
真是令人五味雜陳!

引用兩段該組織的話分享:
「...不論是濫用公共資源、行賄和閉門決策都會造成社會的不公義和經濟問題。...」
「...蔓延全球各地的抗議行動,很多是由腐敗和經濟危機引爆,它們反映出,對於國家領導人或是公共部門仍不夠透明和不受監督,人民嚴重不滿。...」

「廟堂之上」該多些清官明吏,很容易就有機會7分以上囉!
2011-12-08 14:01 · 66樓
標題轉給法制局,問的也是法律問題,新北市府竟然轉給民政局,又是文先生的回覆罐頭文,簡直瞎到爆,我又不是問何時召開說明會,回說明會幹什麼?而且回文和我所問的問題完全不相干,這種爛機關,我一定打去問法制局,新北市打算壟斷整個三峽殯葬區的資訊,連陳情信都一律集中,這樣搞集權主義,無視民意,忽略民眾陳情詢問,非常難以忍受。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殯葬設施之設置,本府向來是秉持客觀的態度受理申請,希望能夠滿足民眾對使用殯葬設施之需求,但前提是要獲得地方上大多數人的認同。所以無論是直接投資的廠商,抑或是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提出申請的廠商,都必須要做好與民眾的溝通,必須要在一個大多數人都能夠接受的條件之下才會存在。  有關「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因地方反對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上民意之要求,故請昌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於簽約前需召開地方說明會,與地方居民溝通。該公司原於100年7月22日在三峽區溪北里河濱公園內之籃球場召開地方說明會,惟因當日出席之地方民意代表各自發表反對立場後,旋即宣布散會,致使該公司無從向地方居民說明。本府遂再函請該公司於100年10月10日前再度召開地方說明會,惟該公司迄今無法於三峽地區租借到合適場地召開說明會。本府受理民間申請案,它必須要符合相關的條件,資格條件未符合,就根本沒有簽約問題,既未簽約,即無撤案問題,本案本府將一切秉公處理,並依法審慎評估。  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生命禮儀科文右武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8031

查詢網址:http://talk.ntpc.gov.tw/search.jsp
新北市政府 敬上
2011-12-08 14:05 · 67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令人吐血的消息.
2011-12-08 16:56 · 68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雖然是意料中之事,但對於官場文化,官官相護{:4_92:}
2011-12-08 17:10 · 69樓
evalee 發表於 2011-12-8 14:01
標題轉給法制局,問的也是法律問題,新北市府竟然轉給民政局,又是文先生的回覆罐頭文,簡直瞎到爆,我又不 ...


鬼打牆又來了~

不過這次怎說: 因為地方反彈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上民意之要求,故請昌溢股份有限公司於100年7月22日召開地方說明會....

不就自打自招?! 評估報告的地方同意又怎麼來?!
2011-12-08 17:18 · 70樓
法制局是做啥的?! 新北市有這個單位嗎??
2011-12-08 18:13 · 71樓
chioumj 發表於 2011-12-8 17:18
法制局是做啥的?! 新北市有這個單位嗎??


有的,而且專辦''大案''-周杰倫的案子
周杰倫母怒告「台北灣」新北市府雞毛當令箭?大咖喊聲才聽得到?【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原本只能算是藝能界一則新聞事件,這兩天竟持續延燒,甚至成為『民生重大議題』!上週國慶假期第二天(週日),以報導藝人八卦秘辛為志的某國內媒體,以整個頭版報導周杰倫打算對淡水某大型建案提出告訴的消息。

原來,這是周母在預售階段以逾2,700萬總價購入「台北灣」大坪數高樓層戶別,因為現場銷售告知未來可享無垠優美景觀。結果房子蓋好、交屋後,周母往外一望,竟發現映入眼簾的還有亂葬崗,因此『怒告』業者。

報導同時揭露代銷解釋說法,表示承接初期未發現附近有此嫌惡設施,後來則已申請遷移,還強調目前墓地已遷走(據了解,當初從平地無法看到周邊墓地,且現在確已遷移)。不過周母委任律師仍以『兇宅案發後現場整理完畢,依然未改其為兇宅』之說法,堅持提告。實際內情則似乎是,周母『見狀』要求解約未果(建商要求履約或須支付違約金),協商破裂,鬧至訴訟階段,才爆發開來。

目前顯然事件兩造認知仍有差距,或許對簿公堂,才能理出個頭緒來。不過昨日新北市長朱立倫對此事件的反應,更值得吾人深思。根據今日報導,朱市長在市議會中表示,周母VS台北灣事件絕非個案,且強調此事攸關民生重大議題,是具宣導性、革命性的消費爭議;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將要求法制局以大案規格處理之。法制局則立即回應,將依法啟動調查權。


2011-12-08 18:22 · 72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1-12-8 17:10
鬼打牆又來了~

不過這次怎說: 因為地方反彈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上民意之要求,故請昌溢股份有限公司於 ...


是呀
評估報告的地方同意,至今無法提出相關問卷或公聽會 訪查紀錄等等,新北市府和計畫主持人真的很敢。
這種設施,非常強調地方是否同意,評估報告違背民主正當程序,沒有尊重地方,只少有個區長的公文同意吧,也沒有,這是最讓居民無法接的。
2011-12-08 20:47 · 73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們改問問都發局環保局相關地目變更與環評是否開始
看看會不會也到民政局去
搞不好以後各處室會設一個輸送帶直達民政局耶;P

2011-12-08 21:45 · 74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俠女學妹又出招,給您大大讚!

不過依據他的回函,意思是說"廠商招開地方說明會,取得大多數人同意"這件事, 為資格審查的必要條件嗎?
如果這個廠商一直無法取得地方同意,資格會被取消嗎? 這個廠商資格被取消後會再找其他廠商或這個案子就不再繼續執行呢?

2011-12-08 22:11 · 75樓
什麼爛回答:curse:
2011-12-08 22:24 · 76樓
🔧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11-12-8 22:24 編輯


"廠商招開地方說明會,取得大多數人同意"??

這句話是有玄機的, 大多數是以新北市嗎? 或是以土三樹鶯呢??

市府官員會不會說以取得新北市大多數人同意?!.....喝!
2011-12-08 23:17 · 77樓
牧羊人 發表於 2011-12-8 21:4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俠女學妹又出招,給您大大讚!


謝謝學姊,我連蟑螂都怕,沒有俠的FU{:7_350:}
1203本來要和您討論,可是當時太high了...
解讀起來,真的是沒廠商說明會,就不會簽約,但這是廢話,反面解釋,一但開說明會,就會簽約,說明會何時開也不確定,挑個假日沒人到場反對,說不定這就代表說明會,已有地方同意的背書。
三峽生命園區BOO案,要撤掉,不會因為任何廠商再度申請而復活,我認為達到這個程度,是要公共工程網上的案子,從''尚未簽約'',改成''已撤銷'',但要達成這個目的-徹底消滅,恐怕要從政治面著手,例如以預算控制民政局等等,若說有什麼法律上的理由撤掉標案,我目前沒想法,學姊不知有無承辦過類似案件?有的話可否討論?

我要法制局公佈整個案件從開始到執行,中間切分成幾個行政行為?因為這樣就可以依照行程法的總則和分則,分別檢視有沒有符合程序規定,有沒有違反諸多原則,但很誇張的,民政局的回答完全逸脫我的詢問,整個''走徑'',突顯他們的怪異傲慢而已。

至於地方說明會一直沒開,廠商是否喪失資格,我打電話去問問看。至少從促參法中是看不出來的。
2011-12-08 23:52 · 78樓
🔧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2-8 23:54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1-12-8 20:4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們改問問都發局環保局相關地目變更與環評是否開始


{:4_164:}
開賭盤
我賭有輸送帶,任何帶有三峽殯葬特區的陳情,自動跳轉到民政局,然後再SOP送出罐頭回文。
2011-12-08 23:57 · 79樓
🔧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12-8 23:58 編輯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說明會何時開也不確定,挑個假日沒人到場反對,說不定這就代表說明會,已有地方同意的背書

法制局是市長做決策前的幕後法律專業幕僚群,市長交辦或相關業管局(處)自行做成擬案計畫時,在未獲得法律專業意見的支持下,是不可能變成首長決策及形成政策的,故要求法制局球員兼裁判,自我覺悟檢討,難矣!!
民政局不是說昌溢公司找不到適合場地召開說明會,由民代幫昌溢公司尋覓場地,主動請昌溢來北大開說明會,看市府如何取得多數居民同意,市府想走完後續建案程序我想比阿婆生孩子還難.
參考 evalee 大大
[殯葬議題] 市民權利-請市府及區公所依法召開公聽會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208&extra=page%3D25
殯葬事件為自治事項,三峽 土城區居民有權利要求新北市府.議員和區公所.市民代表為此事件負責。 市府藉由業者的手伸進三峽設立殯葬特區,背後行政手段隱晦,企圖消弭民怨,有失格局,更罔顧居民權益三峽區市民必須團結,除了公民運動抗議之外,依地方制度法要求市府和區公所 公開殯葬特區一切資訊,請政府和區公所另行召開公聽會說明
2011-12-09 00:06 · 80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1-12-8 23:5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謝謝大大的回覆
我是真的想釐清整個案件的行政行為形式,每個階段為何?因此才問法制局。要法制局做什麼主動送政風室的動作,官官相護不容易。很多現象真如您所言。
從案件的招標到審標決標,都不可能逸脫法律行為和概念,只是法制局沒有幫民政局擬稿或審稿,寫出怪奇的文字敘述,新北市局處之間聯繫之脆弱,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