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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程度的數學題

2011-11-25 09:14 · 41樓
maleaf 發表於 2011-11-25 08:52
原本年輕人身上有錢為0
店家有鞋子為15
鄰居有50元


店家不是跟鄰居借錢是換錢。只是一開始用假鈔,後來被發現才用真鈔,所以跟鄰居不算交易,不列入損失。
2011-11-25 09:24 · 42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1-25 09:26 編輯


還是用王道的收支表來算就不會出錯.......不然, 真的開公司時, 又要向銀行借錢/還錢, 又要應付某些客人倒帳, 又要進貨出貨的, 可比這個題目更複雜了... 不用收支表詳列出來根本就弄不清賺還是賠....

收入 : 1. 騙子給的 50元假鈔 (無價值 = 0元) 2. 從鄰居手上收到的 50元零錢.

支出 : 1. 15元鞋子 2. 給騙子的 29元零錢 3. 賠給鄰居的 50元

收入 - 支出 = ( 0 + 50 ) - ( 15 +29 + 50 ) = - 44 元, 所以損失 44元.

2011-11-25 09:58 · 43樓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寫的真好~ 一目了然~ {:4_113:}
2011-11-25 09:58 · 44樓
損失當然是44元啊!
跟鄰居拿了50元,後來還鄰居50元,天經地義,不用算。
跟顧客收50元假鈔等於沒收,平白送給顧客一雙成本15元的鞋,又找他現金29元,
所以損失就是15+29=44
2011-11-25 10:00 · 45樓
44元
這一題從fb吵到mobile01
現在也入侵愛北大了
44是標準答案,要不要加上6元,災害是不會連還沒賺的錢都算進去的!
2011-11-25 10:02 · 46樓
別想那麼複雜啦

和鄰居換的50元:29元找給騙子
21元店家收起來
還給鄰居時的50元: 把收起來的21元還出來
幫騙子出29元 ==>代賠的損失
被騙走鞋子損失了進貨成本15元

所以店家損失,代賠29元+成本15元共44元
2011-11-25 12:40 · 47樓
亞美 發表於 2011-11-25 10:00
44元
這一題從fb吵到mobile01
現在也入侵愛北大了


{:4_163:} 輕鬆一下
順便動動腦 {:4_175:}
2011-11-25 12:50 · 48樓
別再吵了....趕快報警就對了....{:4_147:}
2011-11-25 12:57 · 49樓
回復 的帖子

誰敢拿假鈔到老熊豆花來消費,
肯定報警抓人....{:4_95:}
2011-11-26 23:05 · 50樓
這有這麼難嗎? 怪怪~~
學小朋友,實際拿出50元來實際操作一次,就知道自己荷包會再掏出多少錢來損失就知道啦!
2011-11-27 22:12 · 51樓
回復 alin 的帖子

你想地跟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