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jcjiang 的帖子
good idea
新北市政府已經不能信賴
「公益勸募條例」這條規定,應該是阻止弱小老百姓走上街頭的專用法規吧!
偉大的立法委員們,你們看到小老百姓的處境了嗎?
是不是應該趕快提修法,不要再傷害那些熱心公益也願意出來做事的人?
我好奇的部分是:
資金"已經"移轉公益, 就沒有錢可以退還呀.
"目前" 社團沒有實際收入, 只是轉手的單位, 這樣也不行嗎?
要那些受捐贈的第三者吐出來不可能吧?
這部分可以再問一下社會局嗎?
隨便一張公文就可以來打壓反殯喪, 這步棋還真是高呀!!
w5719w 發表於 2011-11-18 14:13
回復 反空污行動聯盟 的帖子
是當初沒有申請嗎?...
是當初沒有申請嗎?...
要不怎會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