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在藝術大道上騎腳踏車的基本尊重與安全~

2010-08-06 16:21 · 41樓
以北大特區的條件應該是可以規劃出讓人驚豔的自行車專用道,
可以在慢車道,也可以在人行道,就是不要人車共道。
人車互相禮讓是很好,但是很難做到,
如果有自行車專用道,行人安心,騎自行車的人也放心。
2010-08-06 16:43 · 42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6 17:00 編輯


6# 黑麻麻


什麼叫做搶???

拜託你也有點同情心 同理心...... 互相互相麻 用搶這個字
愛家工程師 發表於 2010-8-5 13:18



抱歉
或許是我同詞不當
因為我並不知道在地面上畫設腳踏車的道上
行人也能走
就像我們不會走到車道上的道理是一樣的
在旁邊還是有空間的情況下,
我只是不了為何一定要走在那邊
或許繞一下比較麻煩,但至少比較安全
個人家中也有幼兒,也會去那邊騎三輪車
不是不能體會推著嬰兒車,在那邊行進的媽媽被不禮貌的騎士按鈴的氣憤
但目前路面設計就如此,也沒有辦法馬上改善
在我們無法控制騎士的心態同時
就只有改變自己行進的方式

開文者媽媽說的是不禮貌的騎士
並不是所有的腳踏車騎士
如果腳踏車不能在腳踏車道上行進,請問他們要騎哪裡?
大家都說行人優先
但行人優先不是行人最大,在可以轉彎時情況下,為何也不禮遇一下腳踏車騎士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一個煞車不急,吃虧的還是行人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看法:如果一種情況是腳踏車為了避開道上的行人,騎到內側而撞到其他行人時,大家是不是又有另一種說詞
(明明就有腳踏車道,為何要來跟行人"搶道")
讓腳踏車為了避開其他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而在內側繞來繞去真的就比較安全嗎?

但請問這樣就要被叫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嗎????

我並沒有攻擊開文者的意思,也請你把全部的回應看完之後再來批評
2010-08-06 17:08 · 43樓
改變這些人的"程度"比較實際!

別忘了,"交通號誌、僅供參考"
2010-08-06 22:51 · 44樓
記得好像在大義路 一上藝術大道的左邊那有個藍色的交通標誌
同時寫著行人和自行車 但下面亦註明行人優先
交通號誌 好像的確是僅供參考
2010-08-06 23:30 · 45樓
44# 黑麻麻

開文者媽媽說的是不禮貌的騎士
並不是所有的腳踏車騎士
如果腳踏車不能在腳踏車道上行進,請問他們要騎哪裡?
大家都說行人優先
但行人優先不是行人最大,在可以轉彎時情況下,為何也不禮遇一下腳踏車騎士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一個煞車不急,吃虧的還是行人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看法:如果一種情況是腳踏車為了避開道上的行人,騎到內側而撞到其他行人時,大家是不是又有另一種說詞
(明明就有腳踏車道,為何要來跟行人"搶道")
讓腳踏車為了避開其他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而在內側繞來繞去真的就比較安全嗎?

但請問這樣就要被叫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嗎????

我並沒有攻擊開文者的意思,也請你把全部的回應看完之後再來批評

你的搶字就很有攻擊性了吧...況且 開文媽媽的意思跟你說的意思根本不一樣,我可不想跟你玩文字遊戲...
嬰兒車輪椅族本來就會去使用人行道的坡道,這些人也絕對不會故意佔著那個坡道的,
你也不用這麼義憤填膺,我遇到的大部分的腳踏車騎士都很體諒禮讓推嬰兒車或者是行動不便的人的...
我也不是要批評你,只是看到你用搶這個字,讓人很不舒服而已。好像誰搶了你的道路一樣。
2010-08-07 01:09 · 46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7 01:15 編輯


愛家工程師
以下是開文媽媽所寫的文章
我把全文再貼一次給你看

"今天下午推著嬰兒車往紫京城找朋友,
經過風呂時,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陣急促又響亮的鈴聲,
轉身看 ,
一個年輕女孩騎著腳踏車飛快的從身旁經過,
再轉頭看,他已經要經過大雅路口 ,
沿途一樣猛按鈴,毫不客氣的宣示他的到來.

下午六點,從紫京城回來時,
同樣的狀況又再次重演,
兩個桃子腳的學生(看起來像快升國中左右)騎著腳踏車,
雖然速度不快,但也同樣用響亮的鈴聲噹噹噹的,
要推著嬰兒車的我們讓路.
決定裝死不理他們之後 ,
腳踏車繞了個彎,到我們前面,
又開始噹噹噹的用力地按鈴!!

請問一下,二位學生正當使用腳踏車道,並以鈴聲告知,為何開文媽媽裝死不理???

對於藝術大道的設計,
我基本上是有些意見的,
應該標示為無障礙坡道的地方,
變成腳踏車圖案,
在宣告腳踏車用路權的同時,
似乎也忽視了輪椅及嬰兒車等更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

我相信能在平坦且不被機車汽車威脅的大道上騎腳踏車,
一定是蠻不錯的騎乘經驗,
但希望各位騎士們不要忽略了對大道上其他使用者應有的尊重與安全,
不要用噹噹噹的鈴聲來驅趕前方的用路人.

不用鈐聲告知,難道要等撞上了或大叫嗎?

都能騎腳踏車了,
行動能力一定比起我們這些要推著嬰兒車或是那些只能坐著輪椅出來散心透氣的人們強很多,
雖然很像喊口號...但還是要講:
請留給大家一個安全不受驚嚇且彼此尊重的用路空間! 3Q~~

寫著寫著又想起之前幾次推著嬰兒車被還不太會控制速度跟煞車的小朋友直接撞上的恐怖經驗..."
如果開文媽媽能在當時繞一下路,不就不會有這種經驗了?

我一開頭就說了,用搶這個字是同詞不當
我是不高興您的留言,不高興的原因是您在完全不清楚我的文意的同時
胡亂批評我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

我很清楚開文媽媽的氣憤,但我也只是覺得對行人或推嬰兒車的人來說,明明在同一條路上有另一種選擇
那為何一定要行走在腳踏車道上,就如同我文章所說,嬰兒車跟腳踏車在內側彎來彎去比較起來,到底那一個比較危險
(上下坡時是例外,那個必需要共用)
當開文媽媽對於後面的腳踏車鈴聲裝死不理的同時,是不是是一種跟車搶道的心態
既是共用,那為何後面的腳踏車騎士不能鈴聲告知
我並不認為我的文章內容跟開文媽媽所指的有何不同
也沒有在跟您玩文字遊戲,因為一開始我就說了用字不對

另外,我要說我們家沒有腳踏車,沒有騎士,有的也只有幼兒騎的三輪車,腳踏車道能不能專用對我來說完全沒有厲害關係
2010-08-07 23:45 · 47樓
可能要路口耍立警示標誌,行人儘量走內側為宜! 久而久之,大家也自然有共識為宜! 如捷運電扶梯一樣,立者自然靠右一般{:4_182:}
2010-08-09 23:23 · 48樓
由多數的發文來看
真足可證明~台灣真是一個非常「母嬰不親善」的社會
難怪少子化、出生率低居世界第一
雖然大家都是鄰居要以和為貴~~~
但我原先還天真的以為~住北大的人會比較有文明水準。。。
不過我真是錯了~一樣米養百種人,何況是北大那麼大的社區住著這麼多人
只能說希望不尊重「弱勢」的人以後想生孩子不要生不出來
現在不孕症機率真的很高!

抱歉!話說的很不客氣
但看到某些文章真的有點火

很感謝看到很多鄰居能夠EQ很高的要大家互相尊重、以和為貴、尊重行人~
我很敬佩~
2010-08-10 10:53 · 49樓
藝術大道規劃可能有問題,自行車應規劃專用道,要規劃在最外緣直接臨車道,即目前植栽噴霧之處,因為行人穿越馬路要走紅綠燈斑馬線,如此會跟目前規劃的自行車道衝突,如果要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後再趕緊回到內側區塊如此斜進斜出想必不怎好走且還要閃自行車,雖然遠雄及法律條文都說要行人優先,但是騎車要快馳心情才會好要是東躲西閃不小心擦撞路障心情就不美麗了。
2010-08-10 11:58 · 50樓
49# 黑麻麻

你是作文老師嗎??
你如果喜歡文字遊戲,那請繼續吧..
人家開文媽媽只是寫當初的心情,難道當下的心情,就可以被你批批改改成這樣...還是你是警察啊..

我絕對贊成同理心,行人與騎士互相尊重,維護彼此的安全與合諧,就是這麼簡單..
妳如果要繼續不高興,那也是你的事囉
2010-08-10 12:11 · 51樓
很感謝看到很多鄰居能夠EQ很高的要大家互相尊重、以和為貴、尊重行人~
我很敬佩~+1

看到很多不和善的發言
真的覺得很遺憾
2010-08-10 12:13 · 52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10 13:01 編輯


54# 愛家工程師

算了
對於一個完全曲解我的文意
解釋之後還硬要找理由批評的人來說
再多的說明也沒有用

開文媽媽的文章是為你框的
她的文章我一個字也沒動到
2010-08-10 13:10 · 53樓
可能要跟大陸人一樣大喊"讓讓!"用路人才會有反應吧..
2010-08-10 13:40 · 54樓
🔧 本帖最後由 notyet 於 2010-8-10 13:44 編輯


44# 黑麻麻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煞車不急..."

就是不希望他們在藝術大道上騎太快啊~~慢慢騎,好嗎?? 慢慢騎我們是很歡迎的...
小朋友想快快騎,請去學校騎....
大朋友想趕路,請騎馬路...
小女子現在是孕媽媽,就算走內側,聽到急促的鈴聲也覺得很緊張,就怕小朋友從背後撞過來...
2010-08-10 13:56 · 55樓
我想我們可以分辨急促的鈴聲與緩和的鈴聲...
大多數時候我們靠這個來分辨背後的車子速度多快...
而聽到急促又連續的鈴聲時,最好要快點回頭觀察一下狀況.

緩慢的鈴聲,大概鈴一聲,兩聲~路人就聽得到了.
以前我當腳踏車騎士時,鈴完別人,而那個人因為我而閃開時,我會在經過他身邊時說一聲"謝謝"或"不好意思",通常都會得到大家開心的微笑.
2010-08-10 14:25 · 56樓
沒有人喜歡被叭的,同理被鈴也是,在無完善的自行車專用道規劃下,想要騎快又要超過的請尊重行人路權自行繞路或等等吧
2010-08-10 14:36 · 57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10 14:41 編輯


謝謝notyet的指教

我了解
所以才強調以現行的設計
還是盡量靠內側行走安全
讓自行車盡量不要有騎到內側來的機會
尤其是剛學騎車的小朋友,操控不是那麼敏銳
就算是在人行道上,還是希望人車分道
至少這樣對行人、對騎士都有安全的保障

至於為何人行道上會畫設自行車道
是因為法規定義自行車為"移動速度快的行人"
個人覺得不合理
在國外,自行車道一定在馬路邊的
2010-08-10 14:49 · 58樓
在社區碰過這樣的小男生,大概才國小三四年級吧~不說話,表情也很酷,但是搭電梯的時候他一手幫我擋著門,一手向前伸出示意我先走.也許是因為我手上提著東西吧,讓他覺得他應該要幫我.只是一個小動作,但是給我的感覺卻很好,覺得這個小朋友好有禮貌,真是個小紳士.其實他沒有讓我的必要,也許是媽媽從小教的,所以他很自然的就這麼做了.

在大道上騎腳踏車,騎車的人本身已經佔有速度上的優勢了,當行人步行在他騎乘的路上時,他可以理直氣壯的對自己說"這些人擋了我的路",也可以當一個體貼的用路人.既然已經佔優勢了,何妨禮讓一下行人,當個小紳士(小淑女)呢?
2010-08-10 14:54 · 59樓
62# 黑麻麻

Dear黑麻麻~我了解初學騎車的小朋友操控能力比較弱,相對上他們自己怕危險,相信也不會騎得太快.
2010-08-10 15:01 · 60樓
64# notyet


我有被自行車從後面撞到腳後跟過,當場破皮流血
很痛,那幾天穿鞋子都不方便
但對方是小孩,又能說什麼
所以之後盡可能不走自行車道
雖說車道口都會立著行人優先
但我無法知道後方來的是什麼樣的騎士
2010-08-10 15:09 · 61樓
"至於為何人行道上會畫設自行車道
是因為法規定義自行車為"移動速度快的行人""

FYI
查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年7月1 日修正)" 自行車是"慢車".... 必須遵循所有慢車的規範
2010-08-10 15:09 · 62樓
🔧 本帖最後由 tpemartin 於 2010-8-10 15:11 編輯


我想黑麻麻只是想傳達一點:

你永遠不知道後方來的是什麼樣的騎士,保護自己的方式是上了人行道就盡量走內側。

但黑麻麻並不是說騎士無需禮讓行人,最後大家講得其實是「互相尊重」同一件事。當我是行人時,我也喜歡走內側,因為可以走得更悠閒,不用去想到身後可能有魯莽的騎士。
2010-08-10 15:11 · 63樓
我也怕被撞所以也儘量走內側,雖然也可能會被小孩騎車撞,小孩撞到人不用負責嗎?
不過既然要行人退讓到內側,是否有配套可行,請遠雄等在內側臨路也設斜坡,請交通單位來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的斑馬線
2010-08-10 15:11 · 64樓
我的車沒鈴鐺也不想裝, 如果在園系列的人行道上. 前方有人並排. 我會說:抱歉, 借過一下. 還是很多行人願意讓路讓我們先過的. 還沒遇過有人故意不讓路.
2010-08-10 15:14 · 65樓
67# tpemartin


對呀,我什麼時候說騎士無需禮讓行人了{:7_476:}
2010-08-10 15:16 · 66樓
"至於為何人行道上會畫設自行車道
是因為法規定義自行車為"移動速度快的行人""

FYI
查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9年7月1 日修正)" 自行車是"慢車".... 必須遵循所有慢車的規範 ...
Neil 發表於 2010-8-10 15:09


謝謝指教
那再請問一下
如果是慢車,是不是更需要注意人車分道的情況
那人行道上畫設自行車道,就值得被討論了
2010-08-10 15:17 · 67樓
這個話題應該到此為止, 私人社區的公共開放空間內本就不應該爭論什麼" 行人專用道 "或是" 自行車專用道 " 這種政府設置的公園內設施才使用的名詞, 這些名詞在私人土地的開放空間內是無任何意義的.

同樣的, 松街,竹街, 梅街及松園, 竹園, 梅園等私人社區的公共開放空間也是人與自行車, 小孩的三輪車共存的休閒空間, 難道這些場地也都要劃設自行車專用道才不會吵架嗎? 當然不是這樣...

再次強調一個重點, 這也是很多具名為遠雄住戶的站友不斷發文提醒各位的事項, 請以悠閒的心情享受藝術大道, 放慢腳步與騎車的速度, 學習使用這一個人與人之間相互體諒與尊重的開放空間.

多數的站友都知道這一點, 也都同意現狀維持, 學習共存. 若這個爭論很久的問題不就此打住, 一直要在這個私人的土地上指指點點發表個人的意見, 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就是地主們聯合意見後, 乾脆不再開放騎乘任何車輛, 各位去請三峽市公所與樹林市公所將學勤路的汽機車位全部塗銷, 繪製一個"真正的"公設自行車專用車道來解決問題, 但是這樣真的會比較好嗎? 多數人都知道未必, 所以選擇維持現狀, 放寬心情享受這個空間, 學習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才是正確的方式, 少數學生與騎士不懂事, 弄不清楚狀況亂按鈴, 飆腳踏車, 不懂的尊重他人, 這是他們社會化學習的過程, 是該勸導, 但是若將特例過度的放大引發情緒爭論, 也是不妥當的.

回歸到開板站友的題目, 宣導騎車的基本尊重與安全才是討論的重點, 設施本無罪其罪在人心, 放寬心情, 相互容忍, 希望各位能夠理解.
2010-08-10 15:29 · 68樓
把路邊汽機車位塗銷改劃自行車專用道也是個方法,只不過騎腳踏車就沒有綠蔭可以遮陽了
麥克尊重說的好,騎快跟禮讓是互相並不是絕對
2010-08-10 21:14 · 69樓
72# 麥克
+1 說得對!:handshake
2010-08-11 02:02 · 70樓
騎車的小朋友: 阿ˇ姨~對不起~請借我過一下~謝謝~☆ (可以叮咚一兩聲沒關係)
推車的媽媽 : ㄣˇ~不客氣~小心騎喔~☆

騎車的小朋友: 好ˊ~謝謝阿ˇ姨~掰掰~☆
推車的媽媽 : 掰掰~☆

我們一起這樣做,好不好ㄋ
周圍的人會因為你的笑瞇瞇 他也會笑甜甜哦
2010-08-11 08:55 · 71樓
75# OKOK
這樣感覺真的很好,有尊重到路人個感受,而不是遠遠的就狂噹競速擦身而過
不過在沒有自行車跟行人分道的配套下,行人走斑馬線跟斜坡還是會層出不窮,要騎士每遇到人就停下說對不起借過肯定也不會舒服到哪,同時也沒安全到哪
2010-08-11 12:33 · 72樓
76# joy


那就改成這樣好嚕→→↓

騎車的小朋友:(叮咚一聲 然後騎過去)~謝謝~☆ 
推車的媽媽 : 不客氣~小心騎喔~☆

騎車的小朋友: 好ˊ~掰掰~☆
推車的媽媽 : 掰掰~☆

這樣也會笑甜甜哦~♡
2010-08-11 12:48 · 73樓
75# OKOK

大推一把!!!!!!!!!!!!

真的很可愛的妹妹
2010-08-11 13:27 · 74樓
78# momohuang76


謝謝momo美眉~妳也很可愛呢~☆
2010-08-11 23:55 · 75樓


阿姨~?????
加上
https://forum.ibeta.tw/viewthread.php?tid=4537&page=2
說我是頑皮小孩
看來的確我也該叫阿姨~.....喔!

禮讓!
個人(騎士)還是覺得盡量用閃的好~
畢竟一出聲容易被當成冒犯!
能閃則閃! ...
亨亨 發表於 2010-8-11 18:08


那…萬一對方被騎士無聲閃過時而嚇到怎麼辦?
2010-08-12 09:16 · 76樓
亨大的車不裝鈴,但仍會尊重行人有技巧的閃過,就怕用喊的也會被當成冒犯,看日本人腳踏車跟行人混在一起走也蠻諧合的啊
2012-04-29 10:21 · 77樓
心存"大車禮讓小車, 小車禮讓行人"的用路觀念, 行經路人時, 盡量減速慢行,以不冒犯行人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