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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特定區徵收開發案 留了16年尾巴

2011-10-10 13:07 · 41樓
🔧 本帖最後由 小貓魚 於 2011-10-10 13:08 編輯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專門委員吳堂安表示,城鄉局現正規劃設計表,工程費已編列在明年預算,將進行專案管理招商;區段徵收科長李文恭解釋,因當時住戶無法接受安置故宅的價格,對配售土地或住宅配售意見分歧,間接導致全案延宕。



安置戶自己很清楚~政府做的也許不夠好
但是安置戶的意見分歧,嫌價格太貴...也是主因
小海豚兄說當時認購一坪8萬~約市價的七八折,已經很優惠了
有些人還貪心嫌貴,自己的機會不把握...,房價起飛才後悔
不僅自己沒房子,還拖累了原先願意認購的原住戶了
那些人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雖然原先要認購的原住戶令人同情,但是那些當時嫌貴的人假弱勢怪政府也是很令人不以為然

10年前想買屋,嫌價錢貴,現在更貴了,可以要求建商用10年前價格賣我嗎?
雖然政府不是建商,有很多責任要負
但是當時給的機會,是誰不要呢?
所以不是安置戶都值得同情,我只同情那些被貪心的人拖累到的
2011-10-10 14:05 · 4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海豚 於 2011-10-10 14:06 編輯


小貓魚 發表於 2011-10-10 13:07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專門委員吳堂安表示,城鄉局現正規劃設計表,工程費已編列在明年預算,將進行專案管理招商 ...


歸根究底,安置戶是要負擔部份責任
但政府要負的責任更大(當時是蘇縣長)
政府明知自己的價格有競爭性
當時就應該果斷些
就算繳款戶不足,蓋好後再給一段認購期限
期限一過,就以市價九成公開出售給一般民眾
政府不但不用擔心賠錢,可能還意外賺到一筆錢...

當時土地標售不順時,政府就以公權力公然圖利廠商
開發面積大於 5000平方米,容積獎勵一下子提高八成
但該獎勵措施卻對擁有小面積土地的原被徵收戶不適用
(除非合併為 5000平方米以上),對於燙手山竽會想盡方法解套
卻無法以同理心對待安置戶.
2011-10-10 20:23 · 43樓
回復 愛北大管理員 的帖子

除了回覆跟引用,可以加個讚嗎?
2011-10-10 23:20 · 44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1-10-10 08:50
如果我沒解讀錯,喜歡北大大大的意思應該不是各位想的那樣
應該無關顏色或政黨
而是說原始住民與空降管理 ...


這.....大概只有阿民大會這樣解釋. 但任誰看到外來"政權"都會一個莫名~~ {:4_186:}
2011-10-10 23:24 · 45樓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Y民兄在愛北大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和事佬啦
2011-10-10 23:27 · 46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1-10-10 23:24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Y民兄在愛北大是出了名的好好先生!!和事佬啦


我當然知道.......{:4_163:} 只是在突顯那兩個字而已
2011-10-10 23:37 · 47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1-10-10 23:27
我當然知道....... 只是在突顯那兩個字而已


連小英在國慶前夕都公開宣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時,外來政權已不存在!!
2011-10-10 23:46 · 48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1-10-10 23:37
連小英在國慶前夕都公開宣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時,外來政權已不存在!! ...


本來就沒有外來政權了. 除非台灣從近代史就不是清朝的一省. 更不用扯到三國孫吳那個野史. {:4_115:}
就算硬扯原住民, 那身為漢人的我們, 也沒有理由去幫他們感慨吧?! {:4_169:}

不過, 還是回歸主題吧.
2011-10-11 00:35 · 49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1-10-10 23:46
本來就沒有外來政權了. 除非台灣從近代史就不是清朝的一省. 更不用扯到三國孫吳那個野史.
就 ...


別在吵了~~~套句民進黨王世堅萎員的經典用語"難道馬英九不用負責任嗎?"
反正吵到最後沒話講的時候就用這句最好用了~~頗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之感

2011-10-11 01:48 · 50樓
回復 michelle416 的帖子

台灣人該思考的是如何讓國家更注重公平正義, 該要求有權有錢的政黨更進步才是! 而不是塢住耳朵,閉住眼睛,不願意看這些社會的幽暗面!
{:4_113:}
2011-10-11 09:36 · 51樓
安置擺一旁 政商擺中間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0/20111009405865.html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10-09 06:01

記者謝佳君/特稿

政府做事推拖拉,百姓聲聲喚「等嘸影」!過去台北縣政府推動的「台北大學特定區」都市開發計畫為人耳熟能詳,新市鎮造鎮成功,但風光的外表下,誰知「原住戶」心中苦?從台北縣府到新北市府,似乎持續陷入「你不說,我不動,大家一起耗」的惡性循環,三峽安置住宅戶遲遲未興建,毋怪引來民怨樂了財團,苦了百姓。

北大特區近幾年在政商不斷炒作下,土地、房價翻漲,大量新居民進駐,但過去遭強制徵收土地而被迫搬遷的舊居民,至今卻仍流離失所。平心而論,政府有在做事,只是效率慢得太誇張,直要百姓「等到死」,畢竟,人生有多少個十六年?

百姓鞭子抽一下,政府的馬蹄才輕輕踢一下,但塵灰一揚,喧騰一時,回過頭來,這匹「馬」還是原地不動;而財團就像賭場老千或打假球的幕後組頭,看台上的人乾焦急,但他們老神在在,因為他們有人「罩」。

市容的整頓與市鎮的開發,固然有助地方產經發展,雖然有得必有失,但政府應謹記,全民應共享其利,造福了多數人,也應照顧少數人,且言必信,行必果,否則難逃落人口實,質疑圖利廠商、財團才是既得利益者。

台北縣、新北市歷經改朝換代,民眾要的是能大刀闊斧、敢言敢為的政府,小老百姓無聲的怒吼常常被大財團的利益所淹沒,政府口口聲聲說會保障民眾的權益,但是當大老闆的荷包滿滿,獲利者是誰?百姓感受最深,官員心裡有數。
2011-10-11 09:44 · 52樓
我覺得再去爭論政治或扯到外來者都沒什麼意義了,政府失能也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實,從隆恩街拓寬到三鶯大橋,再到民政局針對殯葬特區的連篇錯誤跟荒謬言論等,都證明了居民必須多靠自己才能成事。

建議安置戶趕快進行橫向聯繫,組成「自救會」,先商討共識跟同一目標,不然說真的如果大家意見還是不一致,政府就算要妥協,也不知道要依照誰的版本,至於若房價太高不堪負擔的人,也可以要求政府提出優惠的方案,先把問題想清楚了也凝聚共識,再找幾個議員來協調,相信是有機會趕快動工的(特別是現在是政府編列明年度預算的時刻,不把握這時間,又要等到後年甚至更遠之後)。
2011-10-11 11:48 · 53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0-11 09:36
安置擺一旁 政商擺中間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110/20111009405865.html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 ...


根據可靠的說法
安置計畫一直無法落實
真正的原因可能是利益擺不平
太多人想要參一腳

當時雖然繳款的戶數不足(據說300多戶繳款)
規劃人員其實是有備案,依序執行,直到繳款達到開工的目標
1.先開放當時居住徵收區內的居民但無房產的住戶認購(租賃者)
2.開放在該徵收區有土地卻無房產的被徵收戶認購
3.開放縣府員工認購.
4.開放給當地居民認購.
可能在一些人的利益無法擺平的情形下,這些備案也無疾而終
2011-10-11 12:15 · 54樓
回復 小海豚 的帖子

這樣可能再過 16年也不會動工興建.
2011-10-11 14:54 · 55樓
把程序進行到哪裡的資料和會議記錄調出來,才能進行判斷攻防。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安置戶興建住宅及購買,應該有期限。
先組自救會,請立委或議員加入,並透過議會制定法規,例如三峽北大特區拆遷戶興建住宅及補償條例之類名稱。限定行政機關要在幾年內強制協商並興建補償完成,訂有罰則,期限內興建未完成,將如何處罰行政機關。再將條例內容以授權方式交由承辦的行政機關和住戶協商訂定,使整個法規有民主參與機制。
而協商內容最好有多種方式讓住戶選擇,例如優先承購權等等。
淺見。
2011-10-11 15:45 · 56樓
回復 貓頭鷹 的帖子

応該是台湾彌猴{:4_164:}
2011-10-11 17:04 · 57樓
回復 小貝 的帖子

那貓頭鷹ㄋㄟ?
2011-10-11 17:13 · 58樓
回復 貓頭鷹 的帖子

{:4_184:}
2011-10-11 17:40 · 59樓
要組自救會要快一點, 不然等選舉過後, 可能就沒人理了, 問題又有一拖再拖了
2011-10-12 10:49 · 60樓
google了一下,感覺還是 錢 的問題.
2011-10-13 00:46 · 61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例如三峽北大特區拆遷戶興建住宅及補償條例之類

依中央立法未落實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8條之1規定
  為避免各級政府歲入歲出發生失衡現象,財政收支劃分法第條之1規定:「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據此,訂立法規同時,不得不考量財源問題,開支票誰不會,但錢呢?這也是選舉制度一大致命傷,競選開支票,當選須兌現政見,造成財政加速惡化之主因!!
2011-10-15 01:39 · 62樓
新聞日期: 100.10.09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發佈類別: 市府資訊

【新北市訊】為引進國立臺北大學遷校三峽校區,臺北縣政府於86年公告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臺北大學特定區,並依據內政部79年函頒之「改進徵收作業原則」規定訂定拆遷安置計畫,以興建成本配售安置住宅予拆遷安置戶,於88年至93年共計辦理4次興建住宅配售意願調查,惟因市場經濟景氣波動及營建物價逐年調整,當時安置戶申購意願不高;且部分安置戶建議改以配售土地由其自行興建住宅,一直未能達成共識,期間市府亦研擬改以原配售每戶40建坪安置住宅應持分之土地面積,並於94年至95年再辦理3次配售土地意願調查,又因安置戶逾期未繳交土地價款及部分安置戶再要求市府回復興建安置住宅配售以致難以執行,對此,市府對安置戶之安置計畫自始自終並不打折扣,仍請安置戶儘速內部凝聚共識,之後安置戶96年至97年間內部召開三次研商會議,至此始整合意見賡續朝向配售住宅辦理。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指出,為加速推動北大安置住宅之興建配售,市府於99年3月間邀集相關單位及安置戶過半推派之4名代表成立專責小組,並陸續召開4次研商會議,惟估算之興建成本始終無法達到安置戶期待,另安置戶代表要求降低配售成本及放寬容積獎勵等議題,因已逾時效且涉及都市計畫變更實有困難,市府已研議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辦理,仍朝辦理安置住宅興建之可行性,加緊趕辦研議中。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指出,安置住宅配售計畫現由本府城鄉發展局於今年辦理住宅之委外專案管理招商作業中,預計明年將由專案管理廠商進行安置住宅之規劃、設計、興建期程及財務評估作業,所需經費市府已編列101年預算支應。安置計畫之相關作業期程及執行細節,市府團隊早已排期於10月下旬將再召開專責小組會議,邀集安置戶代表共同研商討論,並持續與安置戶代表協調溝通取得共識確認後,加速辦理安置住宅興建及配售作業

資料詳洽: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唐科員晨欣 電話:29603456-3522
撰 稿 人:唐科員晨欣 電話:29603456-3522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32715

2012-03-28 00:18 · 63樓
北大應該要多事情回饋給這些當初土地被徵收的居民們,像是參加北大辦的活動或課程優惠,開放圖書館給他們進去使用等等,現在很多都搬到市區去了!
2012-03-28 07:49 · 64樓
money talks~


2012-03-28 13:18 · 65樓
回復 t0188930 的帖子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您的創意真是"獨"到啊
2012-04-19 10:24 · 66樓
0980 發表於 2012-3-28 07:44
現實的社會 貪婪的人性
如重視權益 因自組自救會向政府爭取阿
愛莫能助


自己的東西,要被拿走,要被拿走..........爭取權益,叫做貪婪??????

不是自己的東西,硬要哪走,說一堆 高調 好話..劃一塊大餅..給大家流口水,叫做 正義 嗎?????


連十六年前 安置問題 都可以做到現在 還怪 被徵收的人 貪婪

那政府拆房子那麼有魄力...蓋個房子像烏龜...... 跟"嘞羊" 同一掛的喔
2012-04-19 12:04 · 67樓
我一直以為那塊地是捷運的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