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看到報紙報導某個社區對於委員的選舉, 規定為每戶輪流....這個好處可以增加住戶的參予機會及鄰居間彼此的認識, 鄰居間認識熟悉了, 也比較可以減少衝突, 增加社區住戶的向心力....但, 擔心我們這個社區太大, 有不少的投資客, 甚至有些住戶可能長期在外....
所以, 建議可以設定已任委員及主委者, 3年內不得再被選為委員....這樣一方面可以讓擔任過委員的住戶可以休息一下, 另一方面也讓更多的住戶有機會深入參予社區經營事務
呵呵....我沒有覺得第一屆委員有啥缺失喔.....只是覺得以此方式增加住戶的參予及彼此認識的機會, 對社區長期的運作會是有益的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1-7 16:40 編輯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哈哈
類似的部份已有寫在明年規約修改處
(修改為委員僅連任一屆,主副財監不得連任為限)
只是律師覺得公寓大廈已明文規定條件了
是否需要比那個更嚴僅的規定有待討論
不過大家可以寫區權會議意見單
整理好之後會提到區權會決議
🔧 本帖最後由 kyosun 於 2011-11-7 18:10 編輯
回復 獅子媽媽 的帖子
感謝 獅子媽媽抬愛.........{:4_151:}
可惜小弟並無您所說這般的.............{:4_186:} ((詞窮中))
況且~小弟恐無法參予12月3日的區權會議~希望各位鄰居見諒~!!!........{:4_160:}
世紀館內人才濟濟~更不缺乏"
熱心"與"
熱情"的好鄰居~讓熱心的好鄰居出來為大家服務~才是世紀館之福~!!!............{:4_127:} {:4_127:} {:4_127:}
🔧 本帖最後由 阿嘉 於 2011-11-7 19:35 編輯
回復 Bear 的帖子
TO:李夫人
依BEAR的卓見
你提名我
那我們一定不是好朋友
>.<
但~
我願意承擔
希望能拋磚引玉讓更多有心社區事務的大大能站出來為大家服務
與其抱怨
不如面對
🔧 本帖最後由 kevin媽 於 2011-11-7 22:59 編輯
回復 阿嘉 的帖子
{:4_113:}
佩服~佩服您的擔當
敢說敢做
恭喜L棟參選委員人選出爐{:7_451:}
凍蒜~凍蒜~~
🔧 本帖最後由 bulywang 於 2011-11-7 23:10 編輯
希望L棟全力支持阿嘉~~~黑麻....總算可以更新一樓囉....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黑麻~~~有人建議三年內不可在選委員,歐耶~
當一年,玩三年!
可是問題來了,每屆管委會都是新面孔,要適應社區發展,似乎有點辛苦吼~~~
🔧 本帖最後由 bulywang 於 2011-11-8 13:41 編輯
{:4_108:} {:4_108:} {:4_108:}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1-8 13:57 編輯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1-11-8 13:08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黑麻~~~有人建議三年內不可在選委員,歐耶~
新人有新氣象啦!
制度建立好,讓後人有依序可以走,誰來做都一樣的
我們不也就這樣跌跌撞撞打打殺殺的過了一年了~~~
阿嘉大哥,衝呀{:7_466:}
強力推薦!
P棟 Vivian 跟 Kyosun 加油啊!!!
🔧 本帖最後由 小徐 於 2011-11-8 22:38 編輯
下屆委員誰當都好只要熱心能為大家服務的都是上上之選
不過千萬不要那種違規戶自己跳出來選...
之前聽說有的社區有那種頂樓或是露台或是地下停車場的違規戶當上了委員
物管也不敢開單舉發得罪委員,結果把不合法的通通合法化了.......
回復 小徐 的帖子
小徐
號稱~號稱~
何謂號稱
就是虛有其表而已
不要太認真啦
今天聽小朋友說有一次他們去遊戲室玩
結果碰到一位絞檳榔的阿唄
竟然把檳榔渣吐在遊戲室
還有吐在他朋友手上
擬縮哩????????????????????????
🔧 本帖最後由 mika 於 2011-11-9 00:06 編輯
Bear 發表於 2011-11-8 22:45 
違規戶出來選委員啦!
沒有方法可抵制嗎?
可以把違規戶名單提示出來,就不會誤踩地雷
好的管委會會帶領住戶有高品質的環境,壞的管委會可以帶領住戶住套房。
要定時在公告欄公告違規戶,
而且尚未改善之前不能拿掉,
才能避免大家踩到地雷!
不過,違規公告好像很少看到,不知道是大家都很守法,還是...
Lydia 發表於 2011-11-9 06:38 
要定時在公告欄公告違規戶,
而且尚未改善之前不能拿掉,
才能避免大家踩到地雷!
如果在這資訊不足的狀況,我想只能自行排除有可能違規樓層,例如有露台,靠近頂樓的。除非是有評價或經大多數人推薦的。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1-9 09:21 編輯
每個月都有公告社區違規戶
目前還在違規的在開了二次違規單之後已報請工務局處理了
但在不確定該戶是否出來參選之前
要先排除頂樓和露台戶的資格
似乎有點不公平啦!
大家擔心的部份,會在這次規約中新增
新規約通過後,第二屆的候選人就必須遵守新規約內容的規定
除此之外,在候選名單出爐之後,管理人員還必須依公寓大廈規定向警方報備,確認該員的背景清白
🔧 本帖最後由 mika 於 2011-11-9 10:15 編輯
黑麻麻 發表於 2011-11-9 09:21 
每個月都有公告社區違規戶
目前還在違規的在開了二次違規單之後已報請工務局處理了
誤會....只是把我的投票方式提供出來,並不是要硬性規定!!!。
回復 小徐 的帖子
這種違規戶絕對要抵制!
可以公佈違規戶名單嗎~~~ 好讓住戶們清楚,才不致選錯人吶~~~ {:4_152:}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可以公告久一點嗎 ? 甚至將違規戶做一累積.... 然後公告週之...
好讓住戶們能夠記得~
回復 獅子媽媽 的帖子
你好,
我是 Hermia , P 棟住戶, 請問Vivian / Kyosun 當事人 有意出來為社區服務嗎 ?
If yes, 能否告知其棟別 樓層以便連繫. Thanks.
回復 恐龍學長 的帖子
呵呵....主委是下一屆的當然顧問, 所以您只能玩兩年....
不好意思這篇放這麼久了要不是黑麻麻 說有人在拱我出來選委員
我可能還找不到在哪篇勒~
其實我比較贊成第一屆的委員繼續連任啦~
關於我可能就沒什麼時間來出席開會啦
我都是假日才到世紀館 平常人都在台北
所以沒辦法即時處理社區的事情 ~
當然有需要我幫忙的我一定當仁不讓..除了當委員以外 {:4_140:}
且第一屆委員我覺得作的很不錯 何必再提其他人選 就給他繼續連任啦~
L棟就蜘蛛人跟BEAR繼續連任啦
給他歡呼一下 第一屆委員連任成功啦 {:4_113:}
Bear 發表於 2011-11-10 22:02 
回復 waitai 的帖子
現在輪流做,且不得連任.....先做先赢吧!
ㄟ........什麼時候規定不能連任了阿.....{:4_93:}
Hermia 發表於 2011-11-10 13:03 
回復 獅子媽媽 的帖子
你好,
Vivian (or Vivian 先生) & Kyosun 眾望所歸,
為社區服務當仁不讓,
請趕快出聲吧!
感恩啦!
🔧 本帖最後由 kyosun 於 2011-11-11 12:23 編輯
回復 獅子媽媽 的帖子
獅子媽媽 您好
撇開個人因素不談~我認為社區管委會剛成立不到一年~很多事剛從麗寶"不完整的規劃"中接手~然後須馬上著手修正改善~第一屆委員們的勞苦功高自然不在話下..........((而且我相信大部分鄰居們也都相當認同這屆"委員會"的作法與決定)){:4_113:}
也正因為如此~在目前的情況下~如果委員們全番換血~並非社區之福.........(第一屆委員們辛苦付出所創造出來的成果~也不該讓它輕易流失掉)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委員得以連任一年~!!!
所以我個人也傾向贊同 waitai兄的看法~誠心希望第一屆委員們能夠繼續留任~!!!........(第一屆委員們的辛苦付出大家都看得到~非常衷心的感謝與感動~!!!){:4_160:} {:4_160:}
當然~如果還有其他熱心的鄰居~願意站出來替社區服務~大家也會相當熱烈的歡迎~!!!........{:4_127:} {:4_127:} {:4_127:}
🔧 本帖最後由 kyosun 於 2011-11-11 13:18 編輯
史莫莫 發表於 2011-11-11 12:41 
回復 kyosun 的帖子
由此可見~鄰居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handshake
大家都看得見也肯定委員們的辛苦與成就~希望委員們除非莫不得已~請不要輕易讓賢.......{:4_160:} {:4_160:}
雖然我們不在委員會裡~但也都認同委員會的作法~依然是與委員們同在~自然也表示了高度的支持與肯定.......{:4_127:} {:4_127:} {:4_127:}
🔧 本帖最後由 titan 於 2011-11-11 15:22 編輯
回復 kyosun 的帖子
非常希望第一屆委員能再辛苦一年,當然在過程中有很多"做到流汗,嫌到流濃”的話語
但是謠言止智者,很多事因有些住戶不知前因後果所產生的誤會,雖然不是很舒服
但另一個方面想,他們也是出於關心及希望社區更好。
所以第一屆委員,能忍辱負重,再堅持一年,做對的事總是會有很多阻礙的
好事多磨(老師教的)
加油!!第一屆各位有能力及辛苦的委員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