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jimmysucm 於 2011-10-3 22:28 編輯
今天碰到副主委與安全委員,有聊到地下客停車場燈光的事情。
目前社區就一個機電,在處理這個
試行措施時,與我們熟知的
浦委員辛苦地在地下室進行測試。
在只有兩個人力的狀態下,要在所有的地下停車場樓層去調整,人力上實在是不可行。
而不是不公平以對。
對真正辛苦做事的委員們、物業與俱管,我們都要用鼓勵打氣,來感謝他們的付出。
而會選在地下四層進行測試,也是已經有考量B1~B3一定是車輛行走最多的地方,所以就安全性的衡量下,才選擇了B4。
管委會打算召集志工與梯子,在試行一段時間之後,再一次對所有地下樓層的燈光進行設定。
正式召集時,希望住戶能踴躍參與,用實質行動支持社區,支持管委會。
另外依目前B4的照明的設定方式,據了解可以省下2/3的照明用電。
7月初~8月初的用電費用是 46萬元 @@ 比之前聽到的兩個月35萬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