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電腦主機該換囉

2012-03-27 11:08 · 4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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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向公司申請筆記型電腦補助費用依公司規定分36個月攤提,若補助後於公司未續任職滿三年離職時,) 本人同意於離職日以現金償還該筆記型電腦補助費用折舊後之殘值金額予公司;或同意由公司直接自本人
) 薪資中扣除上述等同折舊後殘值之金額,倘有扣款不足部分,應立即以現金支付予公司。因本申請取得之
( ^補助款所生相關稅賦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意思是說有可能還會再待3年囉!!{:7_330:}
2012-03-27 11:08 · 42樓
棠爸 發表於 2012-3-2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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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錢需求都很OK....記憶體一口氣加到8GB吧....不過是霧面的...個人不愛...看電影比較沒 ...


價錢需求都很OK....記憶體一口氣加到8GB吧....>>> 是啊!! 我想把30,000全部花光!! 不可以讓公司賺到!!!

至於霧面.....ㄟ 忍一下囉~

不然SONY的太貴~~
2012-03-27 11:11 · 43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3-27 11:12 編輯


kevin媽 發表於 2012-3-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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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向公司申請筆記型電腦補助費用依公司規定分36個月攤提,若補助後於公司未續任職滿三 ...


我再僑一些事情..應該會繼續待下去..但是希望能換單位
我上週出差聽到流言...總部傳來 說我4月中會換單位
最弔詭的是 連我都不知道
既然總部已經放話了
我這星期在寫proposal 希望一次成功!!!
2012-03-27 11:54 · 4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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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公司打此如意算盤,

一來可避免公司設備資產攤提的問題,一來有那麼一點變像簽定工作契約...

另一個最最大的因素是~~

可省下可觀的軟體費用及免於非法軟體查緝

因為,以補助方式購買的電腦是屬於個人的資產而非公司的資產,

該電腦內使用軟體當然屬於個人權責,一但被查緝到公司無需負擔任何責任滴~~

當然囉,對個人也不見得全是壞事,電腦屬於個人愛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

只是非法軟體使用不要被查到就好了~~
2012-03-27 22:47 · 45樓
🔧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3-27 22:48 編輯


回復 Joseph 的帖子

雖不能說魯老大 料事如神,不過也差不多了!!

話說 "3萬元補助專案"一公佈,接著 下一個公佈 有點是 "說時遲 那時快"...

重申正崴集團政策-嚴格禁止使用非合法授權軟件

若有任何部門私自安裝未經合法授權的軟體,請即刻自行移除。
否則一經查獲,將依據正崴集團電腦網路環境使用規範所列第九項:
9. 未經資訊核准隨意安裝非經資訊部核許之軟體或非法軟體者;予以處分

請各級單位主管明示下屬不應安裝各項非法軟件;以維護公司利益與形象
因為一旦侵權;除了得面臨法律上的刑事及民事責任外,更賠上了商譽!


反正...."他們"不會有啥責任啦!! 死道友,不會死貧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