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區全會回顧

2011-08-29 00:26 · 41樓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1. 聘請法律顧問就是有過去的經驗,才有這樣的決定,看來多花這筆錢是有價值的,另外大家也別客氣,有法律問題可以多善用。

2. 捲土重來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住戶持續提案,管委會無法解決或超過費用門檻,最後還是只能提報區權會決議。
2011-08-29 00:28 · 42樓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超過1小時罰五千... 唉...

  其實參與區權會,應該是每個社區的義務,減免一個月的管理費又如何?最後修繕還不是得從大家的口袋把錢挖出來... 家樂福禮券也一樣,還不是用大家的錢去買的...

  但當出席者先行離開,其實就導致能夠表決或贊同提案的人可能無法超過2/3或3/4的門檻,很多提案可能就因此無法通過,影響真的很大...

  但這也是大型社區的通病吧... 唉...
2011-08-29 00:33 · 43樓
回復 小美 的帖子

有沒有人知道20%法定提撥金是哪裡規定的? 每個月可以動的收入錢約89萬(80%), 差不多就是每個月的固定支出(至少需86萬), 我看一年中150萬補助工程款中屬於維修類的金額約15萬, 往後每年維修費用會逐年增加. 那位先生說想訂管委會每月只能花78萬, 我覺得太嚴格了, 沒錢管委會怎麼做事呢. 不過要想想怎麼開源節流了(換LED燈, 裝感應器), 希望過個幾年, 管委會不會面臨沒錢做事的情況.


  訂每個月只能花78萬,老實說我差點站起來回嗆了...
  這是逼社區向下淪陷...

  如果社區花費合理,或是多花的錢看得出效果,提升了社區的生活品質,這樣不好嗎?
  訂出花費上限的結果,就是請報價最低的物管、機電、弱電、VIP管理、園藝、垃圾清運公司,
  然後管理水準下滑,人員異常流動,偷工減料、挖東牆補西牆,
  幾年內可能看不出影響,但社區絕對會每況愈下...

  我覺得只想省錢,遇到要花錢就反對的觀念是非常錯誤的,
  省也要省對地方,像是裝設節能燈具,我就絕對支持,
  像地下停車場LED案雖然不通過,但本意跟方向是對的,
  而我當初在管委會提的是加上「倍光節能燈罩」,看能不能開一盞燈抵兩盞燈,
  那也是為了節能...

  錢要花在刀口上,省也應該省在刀口上...
  不過當管委的一年任內真的看開了,
  也希望大家有機會都來當當管委,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4_186:}
2011-08-29 00:38 · 44樓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我一直以為我們社區很有錢說... 昨天聽到是有點錯愕... 這150萬是每年給麼?
LED 燈的立意我覺得很好,基本上我是絕對贊成的。可是我是沒投通過... 畢竟沒看到數據,空口說一年可以回本,證據在哪?總不能打著節能省碳的名義,而老是在花冤妄錢。而且政府補助也還沒個譜... 若我們過關了,結果補助沒下來,一百『多』萬全部要自己社區出的話,應該又會停做了吧...


1. 社區每個月還是有結餘的,只是沒辦法達到超過20%的水準。

2. 150萬是名軒給社區的修繕費,當初點交時,很多設施項目名軒都不願意配合改善,後來採取「作價點交」的方式,就是社區估算一下,要把這些點交項目完成大概要花多少錢,名軒公司付錢了事,簡單說就是這樣。這種方法好或不好,我不曉得,因為我是第二屆,剛上任才知道原來社區有一筆150萬的修繕經費。

3. 廠商的報告會有說明節能費用的部分,以及過去在其他案場的經驗,但廠商沒來,也沒辦法多說什麼...

4. 其實投票選項有一項是「通過政府補助才施做」,我個人是支持這一項的,至少可以避開社區全額支出的風險,但話說回來,如果LED燈真的不錯的話(無汞汙染、省電50%,廠商2年保固),社區有遠見自己做我也支持,不過在我們社區,我不太期待就是了...
2011-08-29 00:40 · 45樓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而 LED 我想明年可以再努力啦,只是亮度這問題,真的是需要長久來考慮一下。 也可以考慮使用 CCFL 的管燈! 這種燈管一開剛開始不是很亮,但是很合適使用在「長時間」點亮的燈上!


  我在管委會提過,不過大家覺得未來趨勢就是LED燈,加上更換CCFL燈管也要花上一筆費用,所以作罷。
 
  不過我想節能的方式有很多,這些確實都可以列為選項之一...

  我當初提的是地下室設置「倍光節能燈罩」 http://www.light-sq.com/p3.html
2011-08-29 00:48 · 46樓
回復 landy 的帖子


  關於建議「監委獨立開會並具有管委會提案通過審核權」,這一點我說明一下:

1. 這項住戶提案有經過管委會開會表決,認為不適合提到區權會討論,也有請物管中心跟住戶說明原因,不是主委或任何一個委員自作主張否決。

2. 當天管委會開會時,我個人也是反對這項提案,原因如下:
(1) 監委之職責在於監督,而非裁決,另設3人監委小組並賦予管委會決議的絕對審核權,似有監委擴權疑慮。
(2) 管委會採「合議制」,並非一人或數人就可以壟斷決策,尚稱公平;若另設3人監委小組並賦予絕對審核通過權,反而造成決策壟斷,豈非本末倒置。
(3) 另設3人監委小組,恐造成3人監委與其他管委會成員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若兩派持續對立,社區任何提案都無法通過,就像台灣政黨惡鬥一樣,難道大家希望看到這種情況也發生在500多戶的社區中?
(4) 設置3人監委小組,有組織上「疊床架屋」的質疑,而且這樣更容易產生「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3. 雖然管委會認為此提案不適宜提到區權會討論,但現場住戶既然堅持提出,仍可以走「臨時動議」程序,這是符合規定的,並非如其他住戶所說,管委會有鴨霸的感覺。


  老實說管委真的蠻難當的,而且難不是難在社區管理,而是如何跟住戶溝通,偏偏我們社區有許多住戶真的不好溝通,都很堅持己見,若管委會不照著自己想法做,就是鴨霸或自私,說真的,這種感覺真的不舒服..
2011-08-29 00:50 · 47樓
回復 gordonegg 的帖子


  感應燈通過已經讓我蠻感動的了,我原本悲觀地認為全部都不會過... 因為我聽說上次區權會就是只要花錢的幾乎都不會過... 有點無奈...
2011-08-29 07:40 · 48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29 00:13
回復 nicklee 的帖子




我想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
這次一些要住戶表決的事...因為作業不及...所以當天才給
so...我才會建議...要提前作業....
若沒在前一個月提前蒐集到住戶的反映意見...
加上管委會還需內部討論....我想要提前一~二個星期給住戶看到大家的反應結果
可能有些困難...

要住戶當天看到提案...還要當天表決...也許會讓住戶思考不夠周密
也可讓住戶提前一~二個星期...利用這個平台交換意見...

至於繁瑣的生活公約...或業務報告...
建議使用書面資料就好...
我想會看的住戶...會自己看公約...
但是還是要請把更動的地方...或重要的業務報告...字體稍稍變換一下
讓住戶可以在更短的時間...掌握到重點...和進度....

以上只是小第一些建議....僅供參考....
各位管委會們...辛苦了...
2011-08-29 08:08 · 49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29 00:40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led 的問題就是輝度夠!亮度不夠,又是指向性的光源。所以若是地下室要使用,就會像「康橋水花園前主委」說的,住戶之後會對這亮度會有疑問啦! 若是要整隻 led 要做到多向性的燈管,那這樣 LED 就要使用多顆型的,非高瓦數性的。這樣導致的散熱及節能都有效果上的打折!

再者 LED 的光衰,也無法確定業者是用什麼品質的顆粒。可能一年還看不出來,之後就會感到 LED 愈來愈不亮了!

所以我才會認為可以考慮 CCFL 這一個燈管!

「倍光節能燈罩」使用上也會有一些問題呢! 你可以去看一下我們目前地下室的燈管排列! 我們是串行的燈管,並非是橫列式的燈管排列! 這樣有什麼差異呢? 若是橫列式的,使用這一類就可以將某一些的燈管給關閉,以減少電力浪費 (因為這燈罩是把向燈具上方的光,折射向其他方向! 這樣就可以因此補強二燈管之間的光源問題!而串行這燈罩就不行了! 因為會變成一段亮一段不亮!反而造成眼睛對光源的調適性,易會造成危安問題!

我有想到一種做法,若是可以把費用降到 10w 元以下,但是只更換部份的燈具呢?
以我們地下室為例! 若是地下室燈具有 300 具 20w 的燈具! 其中一半是在車子的正上方非在車道上方。這一類並非是長時間點亮的燈具,這個就沒有去更換燈具的必要! 並且更換新燈具下的舊燈管,可以做為備用燈管(雖然一個燈管也不貴啦)。
若是這樣還是超過 10w 時,可以再將車道的燈管,看可以多少換成省電的燈具!

這樣可以先做出一些成績出來!給以提供給住戶做一下分析。要不然住戶百百款,沒有拿到一些東西出來,很難說服的啦!

並且我 PO 的那一個廠家,他們開出的條件也不錯。用保固合約。就沒有什麼購入的費用的問題。我想這樣住戶才能更加接受吧! 若是可以看到省下來的錢(電費) ,是那麼可觀,就會更會支持將燈具更換成省電型的燈具啦!
2011-08-29 09:30 · 50樓
這次開會的感想就是1.前方那位小孩的媽媽,真的是給它點點點,小孩好歹也管一下,吵鬧到令人受不了。若真沒人管,維持會議進行的人也制止一下,下面的人都快暈了,注意小孩比聽台上人講的還多。2.有些人來簽到後就走人,只為了省管理費及結束後來拿禮券,這部份真的要想辦法杜絕,不然只享利益而不付出,那這會開的就沒意義了。3.關於點票人員的點票效率真的很差,過程中我常在好奇,到底有沒有點對票,這部份應可再加強。4.當管委真的不是人做的,煩請大家以支持代替批評,管委又不支薪,而且基本上,大家都是站在替社區著想的角度出發,像節能減碳的措施,長久下來一定是好的,大家其實可以給予一些建議,讓管委們能夠做的更好,但不要質疑,因為不會有十幾位無支薪的管委花費了很多心思去做一件對大家沒利益的事情,或許在思考上有因為專業或經驗的不足,但我想在給予建議後,他們能做的更好,但如果都不給他們機會,那以後誰要做事呢?我希望我們的社區不要到最後都沒人想當管委,因為每個做過的都很沮喪,因為當批評的台下人員永遠都容易,但這種現況給我感觸很深,因為在這次選出新的管委時,我發現被選中的人,難過大於開心,這真的不是個好現象...。
2011-08-29 09:31 · 51樓
dreamsidea 發表於 2011-8-29 08:08
led 的問題就是輝度夠!亮度不夠,又是指向性的光源。所以若是地下室要使用,就會像「康橋水花園前主委 ...


首先感謝海大徹夜逐項回復大家的疑問。很多議題我也是贊同的,只是因為資訊不透明不敢妄投贊成票。相信很多人也是一樣的情形。有多一些瞭解之後,相信贊成票數會更多的。

我贊成 dreamsidea 的想法。如果把費用壓在 10w 以下,逐區域的先做部分更換,比方先更換大廳的部分,換垃圾場,換各樓層停車場梯廳等。讓大家可以看到LED燈到底是什麼樣子,效果好不好。就算無法一次性的全社區施做,但是也可以達到部分節能的目的了吧。

老實講,我自己也不知道LED燈到底長什麼樣子(只看過網路圖片)... {:4_186:}
2011-08-29 09:42 · 52樓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你貼的這一家,我之前就看過了啦!也在管委會開會時提出來過,不過管委會是合議制,大家表決要作LED燈,就只能先這樣囉!

  所以我才說你的建議可以提給下一屆管委會,我是建議像這類重要的提案,不要只貼在討論區,因為討論區原則上只有物管中心會上來答覆,一般管委比較少上來參與。

  建議寫到意見表,然後附上相關資料,這樣管委會開會就必須納入議題討論,建議當天開會提案人也可以出席說明,這樣的做法對社區會有很大的幫助。

  說真的,社區真的需要更多人有心的參與,才能越來越進步,若只是考慮到省錢,或是揪著管委會一直批評,真的只會原地踏步,這是我任期中一個感想,給大家做個參考。
2011-08-29 09:44 · 53樓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其實有一種投機的作法是,把大筆金額的案子拆開來作,每一案都在10萬元以下,那管委會自己就可以決議通過施作。

  像是地下停車場就可以分樓層這樣做,但問題是這樣好嗎?

  另外大量更換燈管的花費也待評估,如果超過10萬元,還是得提到區權會討論,另外可能也要考量未來是否會再進一步更換LED或是更先進的燈具等...

  分層施做的作法我也想過,只是覺得可能會招來很多質疑... {:4_137:}

  
2011-08-29 09:54 · 54樓
想想也是! 拆開來就像閃政府採購法一樣,是一種技術性違法啦!
2011-08-29 10:08 · 55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29 09:44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對呴... 上一次管委會好像就已經有說過,提案沒過,就是不准做,管委就不應該又私底下把案子拆開來做... 看來目前本案是無解了。不然... 這想法真的也蠻可行的... --> 更換部分區域的燈管成LED,然後換下來的燈管變成剩下燈管的備品。隨著時間過去,備品被消耗完,又逐步把剩下的燈管換成LED。 <-- 還是下一次區權會以這樣的方式來提案LED呢?只是又要等一年了... Orz

我想到另外一個燈管的事情... 有時候我半夜下去停車場拿東西,發現停車場基本上仍是燈火通明。我知道有安全考量(太暗容易潛藏危險),但是大家乾脆也來 brainstorming 一下有沒有更節能一點的辦法?如果停車場也改成感應式的呢?留下基本的照明,不會整個停車場黑黑的,然後有人車移動的時候,局部性的『燈火通明』。這樣會不會比較省電?
2011-08-29 10:12 · 56樓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不過據說劍橋社區就是採取拆開的作法,我是覺得有利有弊啦!但別人社區節省不少電費也是事實,搞不好拿到優良社區也跟節能成效有些許關聯性也說不定。
2011-08-29 10:32 · 57樓
看到主委及管委們坐在台上,可以感受到面對5,6百人,這個真的壓力不小...給你們拍拍手
這是我第一次參加,因為從小住的是透天房屋,根本完全沒過類似的經驗..所以抱著見習的心態來參加。參加後真的發現,人多嘴雜,意見多就像是這樣...{:4_137:}
不過很慶幸,至少有通過一個梯廳感應開關的案子...要不然真的不知道該會的目的及意義在哪。
會議開完了,其實感覺上有很多地方其實應該去做,可是案子卻過不了...就像ktv室的冷氣更換或安裝...有問題不就應該要解決嗎?而且管委會也找出來原因為何..但案件就是過不了....這種感覺讓我想到當兵時某長官對我們說的...事不關己己不勞心...是不是有很多人的心態是反正我又不會去用ktv,幹嘛去浪費那筆錢修繕.....
如果是這樣真的很蠻糟糕滴....若日後帶朋友來家裡玩,參觀公共設施時,介紹到ktv室時..就說這個夏天不建議使用。冏.....
或有無可能每個從ktv走出來的人都滿頭大汗...然後這時候要跟朋友介紹,我們社區有最新的蒸氣式ktv。{:4_87:}
2011-08-29 12:51 · 58樓
gogohsu 發表於 2011-8-29 10:08
對呴... 上一次管委會好像就已經有說過,提案沒過,就是不准做,管委就不應該又私底下把案子拆開來做... ...


感應式會有一定的風險! 多久關閉是一大問題,再者穿著衣服的顏色也會對紅外線感應有一定的影響哦!

並且一下開一下關,對某些燈管也是一耐力考驗啦! 而且燈火的突然的亮滅對有白內障或夜盲症患者,會有一大隱憂。因為突然的亮滅,他們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去適應,所以比較有危安問題。這個就是若是一段一段的燈,對上述患者十分危險啦!



2011-08-29 13:17 · 59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20%的比例是哪裡規定的呢?
我找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沒有看到.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
一、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二、區分所有權人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繳納。
三、本基金之孳息。
四、其他收入。
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提列之公共基金,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使用執照申請時,應提出繳交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庫代收之證明;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依第五十七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由公庫代為撥付。同款所稱比例或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規定起造人應提列之公共基金,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前,起造人已取得建造執照者,不適用之。

公共基金提撥的比例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如下:
本條例 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公共基金,依下列標準計算之:
一、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千分之二十。
二、逾新臺幣一千萬元至新臺幣一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為千分之十五。
三、逾新臺幣一億元至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五。
四、逾新臺幣十億元者,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部分為千分之三。
五、政府興建住宅之公共基金,其他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2011-08-29 16:39 · 60樓
🔧 本帖最後由 change1221 於 2011-8-29 16:41 編輯


我到地下室
我覺得蠻涼的阿
當然
跟那種便利商店或速食店比
是沒有那麼涼
但是
是去唱歌還是去吹冷氣阿

另外
我梯廳燈是都沒在開的
公電的電費
從住進來到現在
一值都比我家裡用電得電費要高

說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說
設施是拿來用的
不是拿來享受的

知道的人就會了解我在說什麼
2011-08-29 17:06 · 61樓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1-8-29 16:39
我到地下室
我覺得蠻涼的阿
當然


其實 ktv 的問題,並不是涼不涼為主因,而是悶不悶為主因。因為空氣對流不了! 並且唱 KTV 的時,肺活量會大增。此時密閉空間中的氧氣愈來愈少,就會導致悶的感覺出來了!

而通風的問題並不是無法解決,而是要如何解決! 我是認為可以 增加全熱式交換機,由 1F 導入 新鮮空氣到 KTV 室中! 這樣可能會比改冷氣有效多了!
2011-08-29 17:29 · 62樓
沒去過所以不曉得實際狀況。
重點是如果設施有問題,就應該修繕。給大家一個好的使用環境。
而不是明知道有問題,但放著...如此確實節省了修繕的費用,但卻更浪費電源...因為不冷,冷房效率不彰大,壓縮機永遠在全運轉狀態,不是更糟嗎?
設施確實是拿來用的,但在使用這個設施,不就是在享受設施所帶來的嗎?
大家的出發點都是希望社區能越來越棒..所以很高興能和鄰居們分享自己的一些看法,也許某些角度再看事情不是很正確時,這時候就是需要跟大家溝通啦~~
2011-08-29 17:35 · 63樓
感應燈能通過真是太好了,都不曉得鄰居在幹嘛,梯廳又沒人住,每次都不隨手關燈,一個月的電費也比我自己住的還高,浪費錢兼不環保,每次打開門看到燈亮著心裡的OS就出來了!!!:@
2011-08-29 23:36 · 64樓
回復 小美 的帖子

20%公共基金明定在住戶規約裡..可以翻開房屋土地買賣契約第35頁最後一段話..第十條第四款
2011-08-29 23:40 · 65樓
回復 小棧長 的帖子

沒錯..住戶有小朋友的希望有兒童遊戲區, 住戶喜歡唱歌的希望視聽設備讚, 住戶喜歡在太陽下曬衣服的希望頂樓加曬衣架, 住戶支持環保的希望社區都不要用到電...每個住戶有每個住戶的需求..一旦表決真的很難過關

看是不是能在下屆區權會放寬十萬快的限制, 讓管委會可以有比較多的建設..
2011-08-30 08:19 · 66樓
住戶為什麼多質疑?管委會要多努力!
什麼事都要事前多宣導,事後詳細說明執行過程、和結果。
財務報表更不能拖延,否則更多傳聞會出現。
該省的要省。該花的要花!
放寬十萬快的限制,要三思。
把大筆金額的案子拆開來作,每一案都在10萬元以下,
這樣非常不好,更會引起住戶不滿。
很多住戶是因為資訊不透明,不敢妄投贊成票的。
努力的管委會,住戶會看到和感謝的!
2011-08-30 08:55 · 67樓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如果真是如此
需要的是 " 空調 " 而不是 " 冷氣"
做 " 空調 " 那有可能會需要重新裝潢
與其如此
不如先限制包箱人數
等ktv室需要重新整理或重大維修的時候
再來一併處理

隔音設備是很貴的
因為冷氣施做
還要再花錢做一次隔音
這樣好嗎
2011-08-30 09:25 · 68樓
我沒有參加區分權大會(委托別人),原因在於老公出差,家中有不到三歲的小朋友,我沒有想到會有那麼多人帶小朋友去,當我看到開會公告需要4個小時以上時,我第一反應就是不能帶小朋友去參加,小朋友去那種場合坐4個小時肯定會鬧,這是天性,本身就不是小朋友的錯,而是家長的思考不夠周全。
小朋友打父母,父母的本身教育就出現了很大的問題(記得前不久聽到13歲小孩子對母親家暴),何況還打到別人,這肯定要道歉的,當然隔壁的長輩也太沒有包容心,和小孩子計較?
區分權開會的結論我只聽到二件事,一是感應燈通過,一是小孩子的父母和隔壁座的長輩吵架。
花了這麼大的經費和精力所開成的區分權的效果是令人所想像不及的。
我覺得以後不要再區分權上提所謂的去年度總結,在印制給我們的資料上一並寫就好了,附上明細,給個30分鐘發言時間就可,有疑問的住戶在此30分鐘提問,否則誰坐得住?
我假設我一個月想存2萬,但是我明明一個月基本開銷花完就只剩下1萬不到2萬,我必須要存2萬就必須增加收入,或者減少存款,所以大家要如何選答案是非常明顯的,有時就算是再怎麼省,還是省不了的,住大樓的人本身就講究生活品質,如果住大樓還需要和公寓一樣天天等垃圾車等,那為何當初要來選擇住大樓呢?住公寓不是還更省管理費了?我們已有2000多萬公積金(公積金原則上是怕大型的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要維修),如果真地夠了,可以不必有20%的死門檻,當初第一屆一定要提20%的原因在於戶頭上除了建商壓在縣府回流的500多萬以外,都沒錢,所以才有硬性規定20%。

2011-08-30 10:30 · 69樓
change1221 發表於 2011-8-30 08:55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如果真是如此


嗯! 因為我記得沒錯的話! 地下室是使用隱吊式主機,這個還好辦一些! 因為隱吊式原本就可以加上全熱式交換器!

只要將主機那兒,接 2 條風管到全熱式交換器過去! 就可以了! 這個一般天花板上都應該有留維修孔。可以請施作單位看要如何以最少的破壞來達成這東西!
2011-08-30 11:50 · 70樓
回復 dreamsidea 的帖子

比起換掉冷氣,我會先聽聽像您的意見,我相信社區住戶有些人工作跟這相關,或者懂得如何改善,大家共同討論之後在做決定很好啊!而且,管委會說明了,不是不修繕因為預算超過十萬必須住戶表決同意超過一定票數才可以,委員們很辛苦了,看到住戶質疑講話態度真的覺得快要忍不住制止了

另外led的議題,我們社區是否有人從事相關工作甚至其他社區已全面安裝led燈的,若公共電費該社區節省很多推動雖然辛苦,相信住戶有了數據及廠商專業說明應該會得到更多人的認同的,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2011-08-30 12:20 · 71樓
我想dreamsidea對於這個部分比較了解,那麼應該可以和管委會討論一下,看起來似乎改以徹底解決目前的問題。
是不是有可能當社區某些地方需要修繕或改善的地方(額度超過管委會能決定的權限時),可以先公布出來尋求社區住戶的意見,集中這些意見及建議後,再由管委會來協調哪個方式最優,再進行所謂需要表決的動作。也許搞不好有人的方式是可以有立即改善效果,又不需有這麼長的時間等待社區表決....

我一直在想一個假設性問題,如果私人停車位上的上方管路有問題,一直有東西會滴到自己車子,請廠商確認後,找出原因,但修繕要10萬以上...送表決又沒過....這樣的話要怎麼辦??不修嗎?
2011-08-30 13:10 · 72樓
小棧長 發表於 2011-8-30 12:20
我想dreamsidea對於這個部分比較了解,那麼應該可以和管委會討論一下,看起來似乎改以徹底解決目前的問題。
...


開個玩笑話... 如果不修,就是放給他爛。等他爛到大家的車子都有在滴水的時候就會表決通過去修了.. :p

我的停車場地面也是爆出了兩個火山口不知道該怎麼辦... 車位空著的時候真的蠻難看的... 看到就傷心... >.<
2011-08-30 13:41 · 73樓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可是如果這個人很賽...就只有他的位置會,其他人都相安無事....那{:4_147:}
你的問題要不要先向物管或件商反應啊?!請他們處理
據我所知,我們住戶裡有一戶頂樓的鄰居,交屋可能有N年了吧?!
但房子就放著沒住,後來好像屋頂會漏水...催建商處理,也未徹底解決。
後來呢?他就把房子給賣了....新任屋主如果看到這個狀況,反映出來後,這樣是建商要處理還是管委會要出面處理啊??
2011-08-30 13:58 · 74樓
🔧 本帖最後由 gogohsu 於 2011-8-30 14:00 編輯


看你滴的是什麼水吧... 建商、管委會你都可以反應看看吧... @@''

如果是小水管的滴水... 我想也許也不一定要大修... 在天花板上下功夫,滴水的下面做個承接的,把水導到水孔或者不會滴到車子的地方也許也可以。雖然難看點,但至少你的車體表面不會長鐘乳石...。不過會有滴水到車上... 你的心情一定是不會太爽的... 就跟我一樣... 別人都沒事,就我的車位冒了兩個竹筍(喔,還有我隔壁的也冒了一個,算是同甘共苦了)。 >.<
2011-08-30 14:02 · 75樓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我的車位沒問題啦....只是舉例{:4_153:}
因為剛好想到之前有鄰居反應有車位上有東西滴下來.....
沒事沒事~~
2011-08-30 14:49 · 76樓
小棧長 發表於 2011-8-30 14:02
回復 gogohsu 的帖子

我的車位沒問題啦....只是舉例


聽起來像是造成我火山口的原因。之前大管家說我那個會隆起是因為樓下(B3)在灌泡棉膠...{:4_102:}
2011-08-30 16:50 · 77樓
停車場天花板漏水的事情我反應過一次,不在我的位置上,是在我隔2個車位上方水管漏水,水量不大但是會積水在我的輪胎底下,剛好旁邊兩個車位都是已售出但沒有人停車。
反應後過了兩個星期還在漏,我就去管理中心問了,答案是那個漏水的水管是屬於結構的問題,所以要請名軒就是建設公司來處理,所以就是等他們派人來。
結構問題名軒保固的期限不只一年,詳細還是要翻閱當初購買的合約書看看。
2011-08-30 18:01 · 78樓
回復 冬瓜鹿 的帖子

若是結構問題導致漏水應該是五年保固,
而且,修繕完畢後要要求建商延長保固才對!!
承諾書可以要求建商簽訂契約!!
2011-08-30 18:24 · 79樓
小棧長 發表於 2011-8-30 12:20
我想dreamsidea對於這個部分比較了解,那麼應該可以和管委會討論一下,看起來似乎改以徹底解決目前的問題。
...


如果是建商設計或施工不良, 應該可以發函給建商, 要求賠償, 相關問題可以諮詢社區法律顧問, 我想!
2011-08-30 18:26 · 80樓
個人覺得這次社區法律顧問很不錯, 秉持中立的立場, 開會發言並沒有偏袒管委會, 這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