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eazytalk_7 的帖子
喔~sorry
我只是說明我的想法啦!
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但瀝青廠原本就屬違法ㄚ!
本就該取締!
而且確定是在休息還是從此消失還不知???
但
現在是公共政策執行耶~~~是合法掩護不合法耶~~
還請大大想一下喔~~
另外
我不針對人喔!!
不管是誰
做出錯誤的決策
都一樣啦~~
{:7_385:}
eazytalk_7 發表於 2011-8-19 10:19
回復 kate1130 的帖子
有辦法分的那麼清楚嗎?
jazzchou 發表於 2011-8-19 14:39
嘿~~我親愛的鄰居們
可不可以只把焦點集中只放在反殯葬特區設在三峽
吵架只讓我們的力量被分散
easonhuang 發表於 2011-8-19 12:35
這位大大
瀝青廠本來就違法
取締違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來就是你政府機關~民選首長與民代應該要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