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1-8-8 23:47 編輯
回復 rainbow 的帖子
您說的沒錯,我們兩人之一,要發函處理。我週三~周五要去南部旅遊,且我跟朱市長岳父高育仁先生有淵源,不便以我名義具名,是否能用你的名義署名,我幫忙跟催?!
寧靜海:政府現在策略就是站在第二線,希望居民跟業者處理(依照促參法,目前還不到召開說明會,除非到環境評估及地目變更才需要,假如他就是官僚回覆你,依法行政,還不到階段,也是他可以做的選項阿),但我跟RAINBOW,今日當面跟陳科長要求政府開公聽會,否則,對於設置三峽生命園區BOO案是否洽當,完全沒有對話及政策辯論機會。官方已經把居民一人一信活動,認定為非理性抗爭,能迴避我們就迴避,他們可以用拖延戰術,回應或冷處理,如此更沒有機會當面對話或否決。另外,我們也要求公開資訊,否則資訊不對等,又要如何辯論?!最後他同意,但要求我們以書面申請(掛號),他再送簽呈請主管核可。
聯盟想要發函,可以另外發,但我跟RAINBOW一定要發函,這是我們私下的約定。
還是請EVA另擬一份給我,署名RAINBOW(中文姓名),我再幫RAINBOW跟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