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樓下7-11的空調室外機想放置在大雅路車道口上方..

2011-06-30 00:06 · 41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好的....換我們去參觀了.....
2011-06-30 09:08 · 42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6-30 00:06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好的....換我們去參觀了.....


有去愷愷爸家看過,那個還不錯! 就得是一個紗窗。也增加了強度。記得好像還有上鎖!

美觀我覺得也還不錯耶!^^
2011-06-30 09:17 · 43樓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對ㄚ....由其我們那格局更需要~!
2011-06-30 12:40 · 44樓
longhong2266 發表於 2011-6-29 22:46
窗戶ㄚ...女兒皮得很...窗戶都不能開...怕墜...又沒通風...


家庭有小小朋友的一定要有安全措施啊
2011-06-30 21:21 · 45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真的報工務局來查勘,一翻兩瞪眼,有可能連我們自己那兩台都保不住

處事怎能有兩套標準?
既有的那兩台社區公設室外機如果設置不合法規 當然就要坦然接受被報拆的命運!
如果都沒問題.. 實在沒有拖延不給及早開店的理由~
那家7-11聽說是統一直營店.. 開在我們社區的加分效果絕對大於全家開在世紀館..
預計7/15開幕.. 可是管委會要到7/16再開.. 我們是好大的官嗎? 壓件不給方便所為何事?
2011-06-30 21:43 · 4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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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應該早點給人家答案啊,所以有委員或物管去查相關法令了嗎?有人去請教遠雄了嗎?有計畫要怎麼讓委員們合法的決議這個事情嗎?這些問題沒有去處理,一切都只是在這裡紙上談兵而已,這到底應該是誰的權責範圍啊?
2011-06-30 21:45 · 4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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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的那兩台社區公設室外機如果設置不合法規 當然就要坦然接受被報拆的命運!

如果真的這樣,那就請遠雄出來好好說明解釋清楚啦!我認為遠雄應該不至於這麼天兵(或是說惡劣)才對。
2011-06-30 23:44 · 48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1 10:00 編輯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有委員或物管去查相關法令了嗎?有人去請教遠雄了嗎?有計畫要怎麼讓委員們合法的決議這個事情嗎

這個本來就是物管應該早就要想到的.. 還要U大在mail中提醒.. 實在是有點不夠積極~
那地方是否OK?遠雄早就都裝了兩台在那裡 還需要去查什麼相關法令?
誰對建築或工務法規比較真正了解的 麻煩幫忙長知識一下..
結構樑上面有堅實的置放平面 也裝設有防墜柵欄..
室外機擺放在那裡.. 除了有使用權問題需和社區協調租用之外.. 請教還有什麼其他法令問題?
2011-07-01 09:33 · 4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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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住戶都對這些法令規範的事情這麼清楚,當然會有人去質疑適法性的問題,多去做一個詢問確認的動作,也算是給有疑慮的住戶一個交代,又不是什麼難事,個人強烈建議還是謹慎一下會比較好。至於管委會怎麼用最有效率的方法去議決這個事情,有勞各位管委跟物管多多溝通討論一下。
2011-07-01 19:18 · 50樓
今天去家樂福,特別看了一下,位置應該是OK的.
使用權問題協調一下.
或是
換個方式,跟7訂協議書,暫時同意借放室外機但以管委會最後決議為主.
如須折掉,無條件折除.7同意就給他裝,不同意就等管委會開會,決議後再裝了.
2011-07-02 01:45 · 5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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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的方法似乎是多此一舉了,協議書誰簽,物管?遠雄?這兩者皆不能代表京都作任何的決議,最後責任還是得回到管委會頭上,要裝就得管委會同意,協議書也是要管委會同意才能簽署,意義是一樣的。
2011-07-03 14:07 · 52樓
請神容易送神難
好不容易裝了~要他再拆~難ㄜ

2011-07-03 15:41 · 53樓
去打聽一下一個月租金多少吧~一個月可以讓我繳30個月的利息了..夭壽...貴~!
2011-07-03 23:48 · 54樓
萱 發表於 2011-7-3 14:07
請神容易送神難
好不容易裝了~要他再拆~難ㄜ


所以一定要簽租賃契約啊,一切依合約走,要裝要拆不是隨便說了就算,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誰都不佔誰便宜。
2011-07-04 12:57 · 55樓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租賃契約只是最低『要求』
我遇過惡房客
求爺爺告奶奶~不搬就是不搬
走完很多程序才搬~結果租金還是沒收到

統一這種大公司~~養一堆法務

個人覺得他們是想『就地合法』
2011-07-04 13:06 · 56樓
回復 的帖子

惡房客當然會有,但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安分守己好聚好散的,如果真的擔心碰到惡霸,可以考慮辦理租約公証並約定逕受強制執行,不過倒是很少看到金額這麼小的租約還送公証的,再加上如果這間7-11是直營店,為了良好的商譽,個人認為統一應不至於那麼惡劣才對。
2011-07-04 17:41 · 57樓
🔧 本帖最後由 萱 於 2011-7-4 17:41 編輯


回復 愷愷爸 的帖子

眾人之事(社區)~先小人後君子
小心駛的萬年船

統一是否惡劣我不清楚
但是塑化劑案他也有份~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

2011-07-04 22:30 · 58樓
回復 的帖子

眾人之事(社區)~先小人後君子
小心駛的萬年船

這句話的原則是絕對沒有錯的,惟大家必須思考的是,小心謹慎過了頭是否會造成反效果,個人認為簽訂一個完整詳細的租賃合約,必要的話再送交法院公證,已經是在商業行為上非常嚴謹的做法了,我們總不能因為曾經看(聽)過不好的案例,就將所有正派經營的商家都當成嫌疑犯一樣看待。

以上言論謹代表個人看法,本案我是傾向贊成的,站在一個單純住戶的立場,意見表達已經非常充分完整,不會再多作強調解釋,以避免不必要的聯想或誤解。各位鄰居當然可以有不同的見解,也歡迎一同提出討論激盪。
2011-07-04 22:51 · 59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7-4 22:30
回復 萱 的帖子



小心是「事先預防措施」
避免將來有疑義時難解決、花更多時間解決

個人標準可以因時制宜
但是社區標準應該只有一套
誰能保證目前是統一
以後永遠是統一

每個商家應該都是認為自己是正派經營吧
2011-07-05 00:21 · 60樓
7-11招牌掛上了喔~~
2011-07-05 00:29 · 61樓
🔧 本帖最後由 hanliang0726 於 2011-7-5 01:01 編輯


真期待7-11早日開張
當然冷氣及冷凍櫃的室外機問題能圓滿解決
7-11會給京都的鄰居們很大的方便
2011-07-05 11:28 · 62樓
今天早上已經開始內部的部置了喔~~~整個店真的很大氣喔~~可能會是北大最漂亮的7-11喔~~
2011-07-05 12:03 · 63樓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7-3 23:48
所以一定要簽租賃契約啊,一切依合約走,要裝要拆不是隨便說了就算,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誰都不佔誰便宜。 ...


白紙黑字依合約走{:7_463:}
2011-07-05 12:06 · 64樓
mattchiu 發表於 2011-7-5 11:28
今天早上已經開始內部的部置了喔~~~整個店真的很大氣喔~~可能會是北大最漂亮的7-11喔~~ ...


早上看了下很大一間,提個錢轉個帳就在樓下{:7_463:}
2011-07-10 11:38 · 65樓
說真的,早上聽說到的放置冷氣那邊的每月租金有點傻眼
聽說是2200一個月,不知道消息有沒有錯誤
很想說一句,2200租給我好了,會不會太賤價了{:4_202:}
2011-07-10 13:42 · 66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7-10 14:04 編輯


愷愷爸 發表於 2011-7-4 22:30
回復 萱 的帖子




我總是潑冷水,但許多社區的經驗告訴我們
在網路家族討論待決議題是很不適當的
一樓問卷中59位表示意見,僅是全體住戶的10%
即使全數贊成或全數反對,在全體住戶之前都顯得相當薄弱
過度參考網路少數意見,是造成管委間心結的最主要原因
我再次說,這是事實、經驗也是忌諱
長此以往,委員間和諧關係將更形惡化,全體住戶都不樂見

管委由住戶選出並完全授權處置一般事務,無須徵詢家族意見
管委會依專業考量與合法程序所議決的結果,住戶無權反對
既採委員多數決,多數委員的意見才是意見核心
而不是網路家族的多數意見
就像開放側門的議題一樣,網路多數意見與委員多數意見衝突時
仍然敗下陣來,但這是合法程序的結果,全體住戶都該尊重

再次建議委員,早早跳脫網路框架實際走入社區,參考多數住戶的意見
以專業眼光為社區訂定規範謀取權益。

我支持網路委員 熱愛家族 但不支持單管道參考網路家族意見
這是我最後一次在家族發言


2011-07-10 14:40 · 6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10 21:49 編輯


回復 沈教授 的帖子

很想說一句,2200租給我好了,會不會太賤價了

若可以一次簽六年約..提出的租金條件也比7-11更優... 然後開的店比7-11對京都的加分效果更大...
請麻煩儘速與物管中心接洽~
更能增進社區全體利益的事.. 想必大家都歡迎....
2011-07-10 15:31 · 68樓
乾脆把家族停掉,都不用讓人家當話柄!

委員想參考家族成員的意見,那是委員的自由,那也是參考!既然大家推舉他當委員,想多聽聽住戶的意見
就算是少數的聲音那又如何?如果家族是少數的聲音,這些委員又怎麼選得上!

京都目前的問題應該在家族被污名化,我們要讓其他的住戶知道,這個家族的討論是公開的!是對社區有幫住的!
2011-07-10 17:54 · 69樓
歷史就是不斷的重演! 每個社區的狀況不就都是這些!?
上網和不上網和社區之事實在不太相干!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社區的事物不就由區權大會住戶交給管委會的委員去運作了嗎?需要疑惑嗎?
當然要達到100%住戶滿意,完全不可能! 但委員們的心中標準是甚麼?
只要有人想做的事,或不同意的事就會抓住幾個住戶的聲音,然後就認為這就是民意! 那你們管委會的委員會議討論又有何意義? 住戶就是信任你們才選擇交付給各委員,不是嗎?為何每件事都要來問一問? 當然是可以當作參考! 但非決議標準!
不論上網不上網,會叫的人就是有糖吃,會受到關注這是不變的定律!
大都住戶不想管事,只想安安穩穩的當個優閒的住戶,不代表他會很多是贊同或不贊同! 但如果過分影響到住戶的權力應該也會跳出來!
但有些住戶很多事都要表達意見,意圖影響管委會運作! 卻不願參與社區服務! 即便只有一個人也是!
重點是你們這群管委會聽取意見後該如何判斷與表決! 而不是夾少數人的意見表達成大多數人的意見!
在這我一個人也不認識! 如果善意的建議,老要被因著幾句言語不合某些人的看法,抓著一直質問!那也實在懶的上這網站了! 有時想想,一直說著誰如何如何的,何不想想自己是否也咄咄逼人呢?
社區的問題看太多了! 脫不了就是這些事! 想想真的不是啥仇人,很多事真的也沒很大不了的! 大家就是圖個安居樂業罷了! 誰也不可能永遠當委員,今天讓人不爽,改天別人也會讓你不爽!
所以放輕鬆是一條最安穩快樂的路徑!
2011-07-10 18:12 · 70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10 21:51 編輯


回復 戀家 的帖子

誰也不可能永遠當委員,今天讓人不爽,改天別人也會讓你不爽

.. 永遠當委員會很爽? 怎麼個爽法? 當委員高人一等? 不用繳管理費? 用公設不必扣點數?
誰又讓誰不爽了? 改天那個要讓誰不爽的又要怎麼來讓人不爽? 可以幫忙長點知識嗎? 感恩喔~
2011-07-10 20:55 · 71樓
🔧 本帖最後由 jimmysucm 於 2011-7-11 01:04 編輯


回復 jerome 的帖子


jerome說:
我總是潑冷水,但許多社區的經驗告訴我們
在網路家族討論待決議題是很不適當的
一樓問卷中59位表示意見,僅是全體住戶的10% => 這是事實,這裡表達意見的也都只是一戶的的意見。管委想知道其他住戶的想法,也可以另外用電話、電子郵件、親自拜訪。端看委員自己想怎麼處理! 不知問題為何?
即使全數贊成或全數反對,在全體住戶之前都顯得相當薄弱
過度參考網路少數意見,是造成管委間心結的最主要原因
我再次說,這是事實、經驗也是忌諱
長此以往,委員間和諧關係將更形惡化,全體住戶都不樂見, ?

我想請問前輩,平常你們都如何交換社區議題,與關心的事務?以住戶的身份!

管委由住戶選出並完全授權處置一般事務,無須徵詢家族意見 => 管委想知道其他住戶的想法,也可以另外用電話、電子郵件、親自拜訪。端看委員自己想怎麼處理! 不知問題為何?
管委會依專業考量與合法程序所議決的結果,住戶無權反對 => 全體住戶都應該遵守,若有意見,目前就有住戶意見箱可以反應,那直接找上管委反應,是否可以? 不知問題為何? ,就我自己在這邊表達有關社區的議題好了,我沒空反應到住戶意見箱時,不能做成討論議題,那又如何?我能怎樣嗎?並不會啊! 那如果我提出來的問題,其他的住戶也關心了,共同參與,包括部份管委也覺得有問題時,那能不能提出成為議題?
既採委員多數決,多數委員的意見才是意見核心
而不是網路家族的多數意見 => 議事規則所有人都要遵守,不能有例外!
就像開放側門的議題一樣,網路多數意見與委員多數意見衝突時
仍然敗下陣來,但這是合法程序的結果,全體住戶都該尊重

再次建議委員,早早跳脫網路框架實際走入社區,參考多數住戶的意見 => 網路只是一個溝通管道,假日也是有互動互訪! 不知所謂的網路框架為何? 為何你不願意繼續發言?放棄在這邊表達,也只不過代表,平常沒跟你互動的人,無法了解你的想法為何!就如你所的看法,有錯,我們會知道嗎?另外的是真得有錯,還是只是看法不同?
以專業眼光為社區訂定規範謀取權益。=> 每位管理委員是個獨立個體,有熱忱、有專業、有付出的部份,應該都要肯定!

2011-07-10 21:50 · 72樓
戀家 發表於 2011-7-10 17:54
歷史就是不斷的重演! 每個社區的狀況不就都是這些!?
上網和不上網和社區之事實在不太相干!尊重每個人的言論 ...


歷史就是不斷的重演! 每個社區的狀況不就都是這些!?
上網和不上網和社區之事實在不太相干!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社區的事物不就由區權大會住戶交給管委會的委員去運作了嗎?需要疑惑嗎?
當然要達到100%住戶滿意,完全不可能! 但委員們的心中標準是甚麼?
只要有人想做的事,或不同意的事就會抓住幾個住戶的聲音,然後就認為這就是民意! 那你們管委會的委員會議討論又有何意義? 住戶就是信任你們才選擇交付給各委員,不是嗎?為何每件事都要來問一問? 當然是可以當作參考! 但非決議標準!!
=>一些提問只是希望有事實讓漏洞的地方呈現!再來看這邊的內容可以怎麼轉交給管委及其他住戶參考。
能不能舉例,有那一件事是管委會沒投票作成決議的呢?又或是誰做成決議的?
這麼多席的管委中,有在網路上常發言的是幾位?然後佔管委會比例是多少?是否有辦法影響決議結果呢?


不論上網不上網,會叫的人就是有糖吃,會受到關注這是不變的定律!
大都住戶不想管事,只想安安穩穩的當個優閒的住戶,不代表他會很多是贊同或不贊同! 但如果過分影響到住戶的權力應該也會跳出來!
但有些住戶很多事都要表達意見,意圖影響管委會運作! 卻不願參與社區服務! 即便只有一個人也是!
重點是你們這群管委會聽取意見後該如何判斷與表決! 而不是夾少數人的意見表達成大多數人的意見!

戀家前輩,您如果假日有空,不妨跟常拉聚會的家族活動成員,互動一下,您就可以了解了。

在這我一個人也不認識! 如果善意的建議,老要被因著幾句言語不合某些人的看法,抓著一直質問!那也實在懶的上這網站了! 有時想想,一直說著誰如何如何的,何不想想自己是否也咄咄逼人呢?
戀家前輩,你提過的想法,並非沒人參考。 去年(那時還沒管委,還只是社區管理經驗分享的時候),小弟有提過有關出租戶的問題,就是如果屋主將房子給租出去了,是否也要限制屋主進入社區,最後呢,我的提議是被告知是不成熟、有問題的!您的看法是有被加入的,只是當時我提出這個想法,經驗有限,不理解現實狀況。而現在有出租房子,不住在這、也沒其他房子的屋主,還是可以自由進入社區啊。而且還停了我跟他租的車位(忘了跟我說),那我也是就再開出去外面停了一段時間,再回來看車子不在了,才再停回來。

有些事情討論是對人,有些是對事、 有些是對某種情義的支持。相信您應該清楚。
小弟知道你 對 唐管理委員 與 前主任委員事,希望採和平解決,不傷社區和氣的方式回歸正常。 只是我知道這該事件,以及你您在網路上提出這個善意時,都已經過了時機點。畢竟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當上帝的。


社區的問題看太多了! 脫不了就是這些事! 想想真的不是啥仇人,很多事真的也沒很大不了的! 大家就是圖個安居樂業罷了! 誰也不可能永遠當委員,今天讓人不爽,改天別人也會讓你不爽!
=>如果你有空跟他們互動,你會知道,他們壓根不想做,而是擔心社區剛成立時,也是有些麻煩事怕害了大家,再經互動的過程後,被推上去的!他們可也是承擔了其他住戶所給的責任。
所以放輕鬆是一條最安穩快樂的路徑!
2011-07-10 23:16 · 73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我並非指責誰!或影射誰!
很多事我也不太清楚! 住戶也沒認識幾個! 委員一個也不認識!
但我大概有聽到耳語對網路上的人有些批評或不滿!
我講的是可能有的狀況,並非發生的狀況! 也只是比喻!
我還是相信大都數的人都是為公共事務熱心,很多事就是意見想法不同罷了!
有時各退一步傾聽不同聲音與看法,或許可以得到更好的解決辦法!
但是否有些人原本就有預設立場,對某些人不滿,或者自以為是的立場,導致就是為反對而反對呢? (我就經歷過這種狀況)
我是希望每個委員該尊重議會的決議! 就算不高興,不符合自己的意見! 但大家若表決已是多數決了,少數人該就要認同與協助完成決議! (我不清楚京都管委會的情況)
就算有住戶對決議不滿,也該協助說明,畢竟無法讓大家都完全滿意! 但究竟要達到多少的效果,底線如何,應該每個人心中有數!
我當過好幾年的委員,也被罵過,不爽過.........這些都經歷過! 但如何看待!? 我都一笑置之! 看到這些鄰居我也都是笑笑打招呼! 就是事件看法不同罷了! 沒甚麼! 事情過了就過了! 不用爭個你死我活非對即錯!
同樣的事件7-11的室外機放哪? 活生生也在我住的社區發生過,同樣引發住戶不滿,委員相罵!...............這真是歷史重演?
針對事情討論,找出解決方案才是首要之務! 至於誰要怎講,要怎做! 就請這些人未來也參與管委會去決議! 否則請尊重管委會的委員決議! 也希望委員心平氣和去看待事情!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與脾氣! 不需要去評論! 拿出自己最好的論點與說服所有的人才是最實在的方法!


2011-07-10 23:31 · 74樓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參考上一樓!
我相信很多事都很無奈也難以解決!
但既然當了委員,就是一份熱情,很多言語都會有的! 但原先你們的熱情呢? 真的不需要太在意!
我以前當委員也當箭靶被射過好幾回,但我從不放棄或說些氣餒的話!
因為我自認自己問心無愧! 表達我該表達的,做我該做的! 這幾年我在目前住的社區沒空當委員,我卻從現在的委員口中聽到,很多以前對我很不認同還嗆聲的委員或住戶對我卻是很肯定的! ---至少還我清白(我本來就是白的! 哈哈哈哈哈哈)
有時就是這樣! 當你做的時候會有些耳語,無法滿足所有人,但當這些人來當時,才發現實在困難重重!
我從不在意別人採不採納我的意見! 我講出我要講的 ! 但若針對事情討論我會比較有興趣! 其他有的沒的! 我不太想參與!
大概是這樣!
2011-07-10 23:36 · 75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當當 於 2011-7-10 23:46 編輯


jerome 發表於 2011-7-10 13:42
我總是潑冷水,但許多社區的經驗告訴我們
在網路家族討論待決議題是很不適當的
一樓問卷中59位表示意見 ...


傑洛米大哥, 我相信管委們也希望能廣徵全體住戶的意見的, 但畢竟網路或電子郵件溝通是目前最迅速的管道之一了, 也許管委會可以考慮也做些意見調查表投擲於各住戶信箱, 但擁有豐富社區管理經驗的您應該也不難想像的到, 回覆率會是相當的低, 絕對是遠低網路上的投票率, 但也許是不能因為這樣而去忽略去作同樣的動作?!

我想不論我是網路族或不是, 身為住戶一份子的我, 希望得到的是一份正確充分的社區資訊, 不論是佈告欄上的, 或是遠雄平台, 或是京都家族中的....不論是哪個平台, 資訊是對等的, 一致的, 但因為電子化的資訊永遠是跑的比紙本的途徑快很多, 因此我會選擇最有效率的方式, 當然它的資訊是要有可靠性的....但之前的紛爭跟混亂, 絕不是資訊管道方式的問題, 不論哪一種管道, 只要有任何一個人需要便有它存在的價值, 個人看到的問題反而是錯誤資訊的問題, 也許等管委會重新公告, 還原之前會議的過程, 大家再作定論會比較恰當吧?!

另外, 個人有個請求您千萬不要在家族討論區中封筆啊, 您生動活潑的筆觸, 妙筆生花的功力, 可別......

2011-07-10 23:40 · 76樓
戀家 發表於 2011-7-10 23:31
回復 jimmysucm 的帖子

參考上一樓!


謝謝前輩願意回饋小弟,
據平常的互動了解,他們的初衷仍舊。而是於某些情況迫於無奈,也快要放棄了。
平常若有住戶給管委們(不論是否有在家族上互動管委)鼓勵與支持~~,個人是相信會朝正向發展的!
2011-07-11 00:06 · 77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7-11 13:24 編輯


回復 戀家 的帖子

首先.. 就個人回覆您的發言有點情緒性的表達說聲抱歉~

目前會造成話題焦點的兩件事情讓很多住戶之間有不同、分歧甚至對立的看法..
但個人以為那都是良性的.. 整天河蟹來河蟹去的.. 不久草泥馬就會現身攪局了... 那更不好~
假和諧的背後都有很多的故事..
有人耍小聰明當別人都是傻子 想利用應屬於公共的文字 來給予社區住戶扭曲的片面說辭..
不知道如此不合理的操弄公器..有多少人能夠接受?
為什麼有人敢這麼硬幹? 因為料準大家沒興趣去聽錄音發掘真相.. 就是那麼簡單!

在我的認知裏 社區是屬於大家的.. 每位住戶都有知道京都大小事的權力.. 有事就一定要讓大家知道...
像這次的7-11設室外機事件.. 使用到的空間 雖然就我們社區本身而言 目前並沒有什麼其他的利用價值..
但畢竟是要把社區公產租借予個別商家使用.. 無庸置疑是一定要告知所有共同擁有人都知道的事~
而且管委可以好大的官 隨便就延期一週開會..
管它的7-11是否急著要趕在20/jul開幕... 管它現在是不是也算京都的一份子...
這樣的作為合乎社區最大利益嗎? 如此管委..會有人不想吐口水嗎?
難道都不會有半個人想到:搞不好“某些人”就是在利用這個拖延的機會索取什麼樣的好處....
...........
個人想法簡單說 就只想讓大家知道受委託管理京都之人的管理作為 是絕對要能夠接受公評與檢驗的..
如此而已~


2011-07-11 00:36 · 78樓
唉......
網路不就是個訊息交換的平台,說的好像網路上討論事情就是搞小團體、垂簾聽政一樣,最後的決議還是得19個委員過半數同意才行啊!不懂為什麼會被污名化成這樣。家族內不也是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大家用最便捷的方式相互腦力激盪,這不是比開會口頭討論更有效率?我看以後大家約一約,每天訂個時間在媽媽教室把當天想說的話當面交流一下,這樣就不會被說成網路族在作什麼偷偷摸摸的事了,這樣有比較好嗎?
2011-07-11 08:45 · 79樓
事情的始末,敝人並未多方探討,不過以我也曾經在其他小社區當過委員的經驗,我倒是給當屆委員們打氣與呼籲!
不用背負神聖的使命感,委員們也是住戶,大家的心都是偏一邊的,可以自私點聽您想聽的意見與作您想做的決定!

住戶不認同,下屆自然會反應出來!
住戶有想法,說服不了委員,建議:那就下屆出來吧!用要求的,那就不必了!!

這個社會,不就是團結力量大嗎?多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志吧!!
就像是我的說法,也一定會有很多人不認同!但,這就是我的想法!!
2011-07-11 10:37 · 80樓
🔧 本帖最後由 沈教授 於 2011-7-11 11:08 編輯


你們有想到7-11的正面效果,卻有沒有想到那些冷氣的負面效果
如果兩個一個加分一個減分互相抵消掉
以那個坪數換算店面的租金,一個月2200??
當然這個價錢討論其中的原委我不清楚
當委員爽不爽是看你自己用什麼樣的心態
有人是因為會得到很多人的感恩而有成就感的爽
有人是因為社區會有一些福利而有實質回饋上的爽
有人是用一種背著名牌包包心態,雖然也只能裝一樣多的東西,但是就是爽
委員替社區服務無給職很辛苦大家都知道
以上沒要指責任何人的意思
至於租金事件,反正也沒幾個錢,住京都的應該不會太窮吧
我也只是想問問這個價錢是怎麼蹦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