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請問自家門口外面不能放鞋櫃鞋子~那大家都放那裡??

2011-06-12 21:25 · 41樓
我們家不只鞋櫃放家裡
連二台26吋腳踏車(非摺疊)也放家裡...
每天回家先在門外脫鞋然後再把鞋子提進來也自然成習慣,沒有什麼不方便的
每次一堆客人來家裡,我們也是把一雙雙鞋子提進家裡放,也沒啥困難的
我家不大,只有25坪左右
不太懂為什麼把鞋櫃放室內會是那麼難的一件事??
不認為侵占共有空間是件值得竊喜的事耶......
2011-06-12 21:57 · 42樓
某戶數少的社區,有的連停車位都堆放私人雜物,
家門外、樓梯間連鞋子、鞋櫃、地墊、雨傘.....都亂放,
不知有法可罰嗎?社區的品質如何提升ㄚ!!!
2011-07-05 21:22 · 43樓
🔧 本帖最後由 fannyplance 於 2011-7-5 21:32 編輯


鞋子,腳踏車,工具,還是最好放家裡面吧!
放在外面真的很醜,而且也會給別人很差的感覺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算管委會決議讓住戶可以放置物品在走廊上都是違反條例,是無效的,因為管委會的決議是在條例之下。
2011-07-05 21:34 · 44樓
鞋放在戶內
外面保持清爽乾淨
習慣了,也覺的不錯
2011-07-05 21:38 · 45樓
如果鞋子放室內怕有異味. 可以在鞋櫃裡面放咖啡渣或是清除異味的芳香劑, 都是可以改善............
2011-07-05 21:49 · 46樓
我跟樓主的同事完全相反
找仲介帶看的時候,只要有看到梯廳被擺放私人物品、鞋子,一定直接打槍...下一個
梯廳淨空,除了安全問題之外,也是給共用樓層的各戶一個緩衝
如果有住戶不能尊重公共空間的共有權,我會合理的懷疑這位鄰居恐怕是個不在乎侵犯別人權益的人

簡單的說,我沒辦法跟這樣的人住在同一樓層
2011-07-05 21:52 · 47樓
鞋放室內,公共走道乾淨,

若怕家內髒臭,就會讓你改變生活習慣,

讓家裡變的清香乾淨
2011-07-05 23:40 · 48樓
對於共同走道、樓梯間及消防通道擺置個人物品,這是社區共同的痛,也是現今大型集合社區非常難處理的問題。討論怎麼處理這個問題,除了社區共同風氣的形成和制約外,載諸於法條的,一般是援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這裡可以注意的是,因著樓層愈高,考量消防安全因素,一般對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是不允許放置個人物品,當然,也無法以規約來合理化這種行為。可以經由規約來同意放置的,是開放空間和退縮空地。

違反規定者,在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第 49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四、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

在這處罰中,值得注意的是:處罰是四萬到二十萬,得連續處罰。

然而,這處罰的權責單位,不是管委會,而是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而移送主管機關的要件是得管委會去勸導,有書面資料,而給予一定期限改善而不從者,得附舉證資料,函請主管機關處理。

然而,有些管理委員會並不積極處理這類的事情,然而,載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關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第三十六條: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請注意第一、五和十二款,因為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四、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第三十六條第一 款、第五款至第十二款所定之職務,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

只是,是否處理這類事宜,是不是馬上就得援引法條處理,還是能先由社區住戶間善意的影響,造成風氣的改變而形成一優犬的社區文化,這是每個社區的智慧的展現。

說真的,處理上有一定的難度。
2011-07-06 11:04 · 49樓
microjuh 發表於 2011-7-5 23:40
對於共同走道、樓梯間及消防通道擺置個人物品,這是社區共同的痛,也是現今大型集合社區非常難處理的問題。 ...


其實放在公共場合就是違法,如果今天發生火災,這些公共場所上堆積的鞋櫃或是其他造成逃生困難時,有人因此受傷或是傷亡,到時候就會因為你的方便,造成別人不便甚至死傷,大家將心比心,不要覺得髒就想說放外面,如果大家都這樣想,整個社區的水準以及安全都會被漠視~~嘆氣,真的很糟糕。
我家也沒玄關,我自己在家裡室內營造出乾淨可以放鞋子的地方,這樣每次走出房子總會覺得自己家門很乾淨,我覺得以將心比心的出發點,或許很多事情就會變得很簡單,而且不麻煩。
2011-07-06 11:17 · 50樓


放在家裏, 是很好的習慣, {:4_153:}

有時到朋友家, 看到他們家外面鞋子, 腳踏車, 一堆子雜物, 就覺得心情鴉鴉烏..............{:4_200:}


其實, 只要養成習慣, 然後找一些好的置物櫃, 或致鞋架, 都可以讓自己住家外面更舒服.......
就算將來想轉賣, 賣相都會讓自己的荷包多一些..............{:4_131:}


http://www.ikea.com/tw/zh/catalog/products/30178172
http://www.ikea.com/tw/zh/catalog/categories/departments/hallway/10456/

放上參考置鞋架, 有錢就做好一點的櫃架, 預算有限, 還是可以找到一些好用的置鞋櫃架.{:4_209:}



2011-07-06 11:27 · 51樓
Jess 發表於 2011-6-12 21:57
某戶數少的社區,有的連停車位都堆放私人雜物,
家門外、樓梯間連鞋子、鞋櫃、地墊、雨傘.....都亂放,
不 ...


請問有什麼好方法請鄰居不要把鞋放門口?
2011-07-06 11:31 · 52樓
回復 吳小比 的帖子

如果都能這樣想,一個美好的社區風氣就可能展現。

住得舒服,住得愉快,都能互相尊重,誰不會想住這社區呢?
2011-07-06 11:35 · 53樓
hgw 發表於 2011-7-6 11:27
請問有什麼好方法請鄰居不要把鞋放門口?


拍照! 上市政府網站去檢舉,記得列明拍照地址
2011-07-06 11:40 · 54樓
回復 KaoAndy 的帖子

如果這樣做會不會造成將來日後尷尬關係受影響
2011-07-06 11:45 · 55樓
vivian10 發表於 2011-6-12 02:12
贊成+1~~~

好像大雄的社區, 都不能在門口放鞋櫃


這種人真的很可惡,我們這層也有一位鄰居醬子,把藍白拖,臭到比死魚還臭的跑步鞋都擺門外,
向管委會抱怨都沒有用喔,我真的覺得醬的人很可恥,自已不想聞讓別人聞,我一出電梯就聞到了,
好討厭!
2011-07-06 12:19 · 56樓
回復 microjuh 的帖子

是丫~~所以要一起努力,雖然不會馬上都因此而尊重,但是我相信我們身體力行,會讓人慢慢跟進的,~~真的喔~~一起努力美化環境吧~~{:7_453:}
2011-07-06 13:23 · 57樓
之前在裝潢的時候.就在進門的地方做了一個大鞋櫃.我跟老公大概70雙鞋子都放的進去.我覺得自己有何需求.要想辦法在自己家中解決.當你動用到外面的資源時.你就沒有權利要求鄰居要保持乾淨跟清潔了
2011-07-06 13:41 · 58樓
🔧 本帖最後由 傑可 於 2011-7-6 13:42 編輯


回復 盈盈 的帖子

可以買像 馥園 的社區
建商在每戶大門外作好同樣式的鞋櫃
大家都把鞋放在鞋櫃裡
看起來也很整潔 {:4_82:}
2011-07-06 14:25 · 59樓
hgw 發表於 2011-7-6 11:40
回復 KaoAndy 的帖子

如果這樣做會不會造成將來日後尷尬關係受影響


如果你請管委會去要求過,對方還這樣,那會不會影響你對對方的看法? 人是互相的
2011-07-06 14:40 · 60樓
獺妃 發表於 2011-7-6 13:23
之前在裝潢的時候.就在進門的地方做了一個大鞋櫃.我跟老公大概70雙鞋子都放的進去.我覺得自己有何需求.要想 ...


完全贊成!人不應自私到覺得公共空間都可以為自己運用,把家中物件擺在門外。若沒有管理,這樣的社區到最後不只鞋櫃,恐怕會連廚房裡多餘的東西或「丟了可惜、留著亦無用」的東西都拿到門外擺放。各位覺得社區裡有這種鄰居,社區品質會高嗎?
2011-07-06 15:27 · 61樓
盈盈 發表於 2011-6-11 20:50
現在的大樓好像都規定門口不能放鞋櫃連腳踏墊都不能放

想請問大家鞋子都放哪裡?? 家中??還是陽台??


看屋經驗
只要看屋有公寓大廈 只要公共空間有雜物 ( 上述大家所說 )
幾乎售房 內部空間多好 價格多合理 幾乎不考慮
公共空間乾淨 清潔 即使售屋狀況可能有小缺點 如屋齡老舊 格局差強人意
只要是在合理市場價格 通常賣相及成交機率通常比較快
當初 看三房 約七百 但看到售屋隔壁 把家中鞋子放置公共空間 又下雨
那總氣味 說真的在便宜 真的 扣分不少 給您參考囉
2011-07-06 17:13 · 62樓
鞋櫃是好東西{:4_132:}
2011-07-06 23:19 · 63樓
回復 bibimorning 的帖子

看來您府上的社區, 是屬於可以在門口外面擺放鞋櫃的
對於碰到那種自私的鄰居, 真的替您難過
但如果管委會也無法可管的話
只好希望這種惡鄰能有搬走的一天了
2011-07-08 21:18 · 64樓
vivian10 發表於 2011-7-6 23:19
回復 bibimorning 的帖子

看來您府上的社區, 是屬於可以在門口外面擺放鞋櫃的


呵,我們的社區是雄雄社區,算後期蓋的呢。。。。管委會也說不行擺門外,但那家人好牛,說不聽。。。
或是管委會跟本也沒去說,這我就不清楚囉。。。。我覺得鞋子的臭,比空污還勵害~:Q
2011-07-09 01:03 · 65樓
大家現在討論的大都是自家樓層公共空間有鄰居擺放私人物品的問題,
請問若發現其他樓層的鄰居會這樣做的話,該如何是好呢?
我住在5樓,假設同棟的8樓有鄰居這樣亂擺放鞋櫃或雜物等,大家會去跟管委會檢舉嗎?
請大家敎敎我吧 {:4_202:}
2011-07-09 11:10 · 66樓
吳小比 發表於 2011-7-6 11:04
其實放在公共場合就是違法,如果今天發生火災,這些公共場所上堆積的鞋櫃或是其他造成逃生困難時,有人因 ...



沒錯
以消防法規是可以檢舉的
已經有前例被開罰了
不過
時間會拖蠻久的
可以請社區的物管不定時拍照勸導
再報請相關單位

ps:梯廳屬於公共區域.如果放置私人物品.損壞或遺失的話.可是會找不到兇手的喔.所以{:4_163:}
2011-07-12 13:58 · 67樓
🔧 本帖最後由 fannyplance 於 2011-7-12 13:59 編輯


回復 bibimorning 的帖子

檢舉他們然後拍照存證 他們就會被罰錢了
2011-07-12 14:28 · 68樓
第一次看到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家私物有權利放在公共區域的人哎……
就算是工廠,鞋櫃區也是專門區域,不是把鞋櫃放在走廊的吧?
這種事情也抱怨,有點兒太……
2011-07-12 15:55 · 69樓
回復 hgw 的帖子


  主要還是看管委會的態度吧!
  可以先提案到管委會,要求管委會同意並落實執行,若沒辦法則提到區權會納入規約,這樣物管人員就可以依規約執行。

  這些方法都行不通,才建議自行拍照舉發,
  不用擔心未來關係尷尬,
  畢竟是對方違規在先,而且也是對方先造成鄰居困擾的,不是嗎?
2011-07-12 16:02 · 70樓
看完這個討論串,我覺得很多網友的觀念都要改一改喔!

「髒自己家不行,髒外面可以」,就是這種心態,才造成台灣獨特的都市環境現象,簡單說,自家以外的空間不是骯髒,就是老舊沒人管,甚至堆放雜物造成危險,但自家內卻佈置裝潢得如同皇宮,乾淨到一塵不染,這個觀念真的要改。

社區環境或公共環境其實是需要大家一起維護的,某種程度也算得上是大家共有的財富,如果你把社區公共區域當作自己家,把外面的公共環境當作自己家,就不會有想要放鞋墊或鞋櫃的想法了,因為那是自己重視的地方,也是大家珍惜的地方,你怎麼會捨得弄髒他呢?

我家把鞋櫃做在玄關處,回到家就是把鞋子放到鞋櫃裡面,一個小動作,梯廳就永保整齊乾淨,現在我們社區的梯廳幾乎都沒有堆放雜物,也變成社區管理良好的一項具體指標。

我想為了自己,也為了大家居住的社區,就請忍耐一點,把鞋子、鞋墊、鞋櫃這些該放在家裡面的東西,從外面收進來吧!好東西可以與人分享,但這種東西就留在自己家裡好好保管吧!這也是有公德心的表現。

也希望大家努力,共同維持社區環境與公共環境,讓北大特區由內到外都能整體提升,環境品質更上層樓。
2011-07-13 01:26 · 71樓
🔧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1-7-13 01:28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7-12 16:02
看完這個討論串,我覺得很多網友的觀念都要改一改喔!

「髒自己家不行,髒外面可以」,就是這種心態,才造 ...


多年前看過一篇文章,
一個老外來台灣旅遊
幾天後離台,跟台灣的朋友說
-----台灣人很奇怪,屋內裝潢的富麗堂皇,
但是屋外破損雜亂像貧民窟
是怕人家一眼看出家裡很有錢嗎?
-----

想一想台灣的公寓大樓景象,還真是如此
家裡一塵不染,出了門口~~~干我屁事阿!
這樣的人~~~~{:4_155:}
2011-07-13 09:44 · 72樓
🔧 本帖最後由 ueilo 於 2011-7-13 09:47 編輯


我是覺得我們家鞋櫃的空間不夠了,但又沒地方放新的鞋櫃{:4_90:}
也很想放在門外耶~但為了維護大樓的居家品質,我門都還是乖乖的放在室內啦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畢竟我們也不想到同樓層的其它住戶在鞋子放在門外
一來有礙瞻觀、二來防礙緊急避逃時的逃生
總之門口外放東西的這種先例是不能開的呀!

看上面有人提到鞋臭,忽然想到上次我們有朋友來,一次來了五個,
他們一脫鞋~我立刻就聞到有某人的鞋子超臭的{:4_167:}
當時因為就在放門內,沒收進鞋櫃,所以那味道…好恐怖…又不能把他的鞋子丟到門外,唉{:4_138:}
我們自己的鞋是從來不臭,但客人來…我們也沒輒了
2011-08-08 10:26 · 73樓
鞋放門外太恐怖>>>>>一家比一家臭{:4_95:}{:4_147:}{:4_155:}
2011-08-08 10:59 · 74樓
玄關是可以創造出來的呀,這個應該不是個問題吧~~
公共空間是需要太家維護,而不是圖自已的方便就好。

2011-08-10 00:22 · 75樓
🔧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1-8-10 00:22 編輯


我是放家裡...因為我怕死...(臭..總比逃生時被自己的鞋子或鞋櫃害死好得多)
2011-08-10 01:28 · 76樓
麗寶小姿 發表於 2011-8-8 10:26
鞋放門外太恐怖>>>>>一家比一家臭


哈哈,說得好生動唷XDDD

我也覺得放在門外不妥
要是妨礙到別人甚至是自己就不好了
家中空間不夠就只好多多思考小空間大利用囉
{:4_153:}
2011-08-10 23:04 · 77樓
🔧 本帖最後由 dale220 於 2011-8-10 23:05 編輯


沒有放鞋在門外的社區,跟可以放鞋在門外的社區,整個感受就非常不一樣!+1111111

這跟找工作面試時為何要穿著整齊甚至西裝套裝的意思是一樣的,
給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記得當初看了很多房子,
也真的有看過Tony大說的那種門外放了鞋子,雨具甚至腳踏車的社區,
有一次看完這類房子走進電梯,還把隔壁鄰居的鞋子也不小心帶進了電梯,還蠻糗的~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為了一己的私慾,而讓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我家也是連腳踏墊都放屋內的!
2011-08-10 23:25 · 78樓
回復 嘻嘻嘻 的帖子

嗯嗯~
對呀妥善規劃之下
是有不少小空間可以好好利用的~
2011-08-11 17:43 · 79樓
放了鞋櫃,就會有雨傘、雨衣,接下來腳踏車也會一起放,只要有自己覺得會弄髒家裡的東西,就放在外面。除了造成梯間雜亂,也會影響逃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