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2-2 17:40 編輯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我想,這就是管理者與純住戶之間的難處
也如我前篇所說,其實二方說的都有道理.....
當然 ,大家都知道以現在社區外貌,要不另增店家招牌是最簡單,也能最維持社區整體外觀的,相信也是大部份的住戶所期望的
但當管理辦法中,就有那一條,如果需要可提出申請OOXX~~~時
就會有店家想盡辦法提出
不時的和委員們溝通協調
(當然這部份全家不適用,因為他們沒提出申請,社區經理已通知並發單,請他們限期拆除,如真有需要,請依流程先上需求單)
身為管理委員,總也不能只顧到住戶的權益而漠視店家的聲音,他們是第一家,難保之後第二家、第三家不會也有這種聲音(畢竟他們也是這個社區的一份子,若一直不理,也有種多數欺負少數的感覺)
最好的方式,就是大家同意授權給管委會修廣告管理辦法,把那個"店家額外需求"的項目內容給改掉~
完全不准,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