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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街違規通報!!

2011-06-06 08:14 · 41樓
如果商店街真的需要側招,那有沒有規畫合適的方法?
2011-11-29 22:33 · 42樓
🔧 本帖最後由 mika 於 2011-11-29 23:49 編輯


鄉親們,全家騎樓招牌重新掛起來了。當住戶是瞎子。我們不說看物管什麼時候去作警告拆除的動作,如果可以視而不見,或超過一週就可見物管處理態度,煙仔總部成立物管也不太會管。這麼皮的店家還要跟他買禮券,改買統一的禮券。
2011-11-30 00:12 · 43樓
🔧 本帖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1-11-30 11:0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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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08:22 · 44樓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1-11-30 00:12
回復 mika 的帖子

Dear Mika:


你好,我的觀點是人行道已有立牌燈箱,大樓立面樑有橫式燈箱,為什麼還要在騎樓在設置一個小燈箱,雖然沒佔用人行道,可是視覺上很雜,日後店家按照全家型式,按照尺寸統一,外框顔色材質統一,如果店家只要不符規定施作就違規嗎,二來就日後施行這條店家開業有些裝,有些不裝就騎樓美観造成雜亂。何况是否有區權會討論騎樓招牌是否設置,再行設置。不是想裝就裝。
2011-11-30 09:56 · 45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1-30 10:13 編輯


mika 發表於 2011-11-30 08:22
你好,我的觀點是人行道已有立牌燈箱,大樓立面樑有橫式燈箱,為什麼還要在騎樓在設置一個小燈箱,雖然沒 ...


我覺得二邊的說法都有道理

今天店家是要作生意的
如果連個小招牌都沒有,如何讓"騎樓"內的行人看到?(僅限騎樓內,因本社區的騎樓較低)
但若以現有社區的設計招牌,真的不符店家需要,要增加,如果沒有一個統一的樣式,又如何讓其他店家有"樣版"可遵循

這部份在目前社區的廣告物管理辦法好像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大家都同意"放一點水",一讓店家好作生意,二讓社區外觀可以整體性,建議在區權會上說明並授權下一任管委會針對此部份作更詳細的修正或新增。
2011-11-30 10:16 · 46樓
🔧 本帖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1-11-30 11:0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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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10:18 · 47樓
🔧 本帖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1-11-30 11:0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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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10:27 · 48樓
🔧 本帖最後由 mika 於 2011-11-30 10:28 編輯


我覺得~~我並不適要跟你爭論這件事~~只是我納悶之前確實被當認定違規的疑慮才被拆掉!!突然又掛起來讓人覺到疑惑!提出疑問而已!!可是聽你口氣有點..太過!!
如果我有踩到你的點!!跟你說SORRY!!!
2011-11-30 10:55 · 49樓
🔧 本帖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1-11-30 11:0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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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17:12 · 50樓
回復 mika 的帖子

所以, 大廳門口還是應該有個保全在外站崗
2011-12-02 17:23 · 51樓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我覺得還是不宜放寬一點....其實, 目前是因為開的店家少, 所以那個側招可以夠醒目, 想想....將來十字街廓的店家, 整排都立了一樣的小側招, 結果還是不醒目....這就是舊市區裡, 為什麼越後面的商家, 側招要越大越突出

所以我以為.....絕不可在建商原規劃給予置放招牌外的地方, 再允許設立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牌

2011-12-02 17:39 · 52樓
🔧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2-2 17:40 編輯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我想,這就是管理者與純住戶之間的難處
也如我前篇所說,其實二方說的都有道理.....

當然 ,大家都知道以現在社區外貌,要不另增店家招牌是最簡單,也能最維持社區整體外觀的,相信也是大部份的住戶所期望的

但當管理辦法中,就有那一條,如果需要可提出申請OOXX~~~時
就會有店家想盡辦法提出
不時的和委員們溝通協調
(當然這部份全家不適用,因為他們沒提出申請,社區經理已通知並發單,請他們限期拆除,如真有需要,請依流程先上需求單)

身為管理委員,總也不能只顧到住戶的權益而漠視店家的聲音,他們是第一家,難保之後第二家、第三家不會也有這種聲音(畢竟他們也是這個社區的一份子,若一直不理,也有種多數欺負少數的感覺)

最好的方式,就是大家同意授權給管委會修廣告管理辦法,把那個"店家額外需求"的項目內容給改掉~
完全不准,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這種事情~~~~
2011-12-02 18:04 · 53樓
回復 黑麻麻 的帖子

同意....來得及這次區權會討論嗎? 趁現在還沒其他店家代表(目前只有麗寶), 趕緊修訂好吧
2011-12-02 18:20 · 54樓
讚成大門口要有人站岡
2011-12-02 18:31 · 55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1-12-2 17:39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我想,這就是管理者與純住戶之間的難處


其實麗寶之前有建議可在橫樑上,做小招牌,又沒突出的疑慮,
只是第二家就吃虧點!但~不知被誰否決....這我倒沒意見!只要不阻礙行人通道!
2011-12-03 06:42 · 56樓
🔧 本帖最後由 Lydia 於 2011-12-3 06:44 編輯


Bear 發表於 2011-12-2 18:31
其實麗寶之前有建議可在橫樑上,做小招牌,又沒突出的疑慮,
只是第二家就吃虧點!但~不知被誰否決....這我倒 ...


"不妨礙行人通行"這太籠統了,
側招應該要有更明確的規範,
比如說長寬高的上限是多少,不能突出壁面多少、要掛在什麼地方?
不然,店家做個大大的立牌占據騎樓的1/2,也是不妨礙通行,因為還有1/2可通行!

如果不做統一的規格、形式規定,
那招牌就會像舊市區一樣,愈做愈大、愈做愈突出...
2011-12-05 11:27 · 57樓
回復 Lydia 的帖子

就如我前面說過的, 側招真的沒啥效果啦....只有第一間可以有效果....前兩天仔細在看了一下, 發覺....如果後面的店家作的側招大小跟位置都與全家一樣, 則後面店家的側招幾乎完全被遮蔽....這會造成側招設置的公平性問題, 後面的店家要也像前面的店家一樣醒目容易被看到, 則不是改變高低位置, 就是改變大小, 或是改變突出的距離.....大家可以想像後果如何.....

2011-12-07 08:32 · 58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1-12-2 17:39
回復 yjrong413 的帖子

我想,這就是管理者與純住戶之間的難處


你好,所以全家側牌目前是違規不可掛。社區經理是否發出限期改善函。
2011-12-07 09:44 · 59樓
回復 mika 的帖子

違規單要問主委
那個不在我的權則範圍內!嘻~~~

再來問經理好了
2011-12-07 09:54 · 60樓
黑麻麻 發表於 2011-12-7 09:44
回復 mika 的帖子

違規單要問主委


看到你PO內容,只是問問而已.....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