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yapi 於 2011-5-31 11:11 編輯
饅頭爸 發表於 2011-5-31 11:04 
使用便道是在警察機關開放下進行~~
警察可沒同意你紅線停車~~
使用便道是在警察機關開放下進行~~???
這是錯誤的說法....
不然為何門口有禁止進入的標誌??
應該是警察體察居民有實際需求,默許,不予取締而已,並非合法.....
既然你都知道是另一個議題~~
請你另開主題~~
桃子腳接送臨停是違規~~
所以看到一次就可以打電話要求拖吊一次~~
我有權利要求警察機關執行公權力~~
警察不驅離是他公權力不彰~~
不代表我必須容忍~~
🔧 本文章最後由 yapi 於 2011-5-31 11:16 編輯
胖豪 發表於 2011-5-31 11:10 
即使有足夠的停車位, 還是有人會為了省停車費而不願意將車子停到停車格內。
當然,這是事實
就像市區一樣,假日一樣很多違規
但,如果沒有周遭那些停車場(文化路+中山路+中園國小+安溪),違規會更多....
久了,遊客來的意願也降低了....
饅頭爸 發表於 2011-5-31 11:13 
請你先去爬完其他文再來這裡說~~
進出這個便道~~
目前就是不違法~~
唉...禁止進入的牌子矗立在門口。
那是假的嗎?
不取締,不是不違規....
就跟紅線停車不會因為沒有被拖吊/開單,就是不違規。
🔧 本文章最後由 yapi 於 2011-5-31 11:31 編輯
饅頭爸 發表於 2011-5-31 11:21 
算了~~
講不清~~
算你贏~~
抱歉,我不是想跟你鬥嘴古
只是想表達,很多時候,需求是領先實際狀況的。
用便道當例子,北大人感受會比較深罷了....(對我反而沒差,因為我都走交流道)
用小學當例子,因為幾乎全台灣都是如此,甚至警察還要幫忙協助疏導臨停....(不是紅線嗎??)
用老街當例子,如果沒有停車位供給,遊客怎麼來? (北大不是希望也成為一個景點、商業活動活絡??)
難怪我老婆總說我表達能力很差....
把自己想要的自由與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這是我最近對台灣人最大的感想!
總是想著不過就是偶爾做一次,別人是會死嗎?
總是想著這樣做比較方便,唉呀,死不了人啦!
總是想著,別人真是嬌貴敏感,連這一點小事都看不過去,
再怎麼說都是自己肚量大啦!不會對這一點小事就發脾氣,
直到事情真的落到自己頭上時,才跳腳著說別人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他呢?
台灣人乍似很有人情味,
其實在很多方面是得過且過,自己過得高興最重要的一群人,
想著人家都是這麼做啊!我為什麼不可以?
所以這麼多年來,台灣人吃進了多少塑化劑?
道理都是一樣的,
總想著他別吃自己的產品就好,
正如車別停在他家門前就好,
我停別人家門口就沒關係,反正最多就停一下下就走了嘛!
就如同想著雖然加了塑化劑,可是每瓶飲料裡只添加一點,
死不了人啦!
要是真的死不了人,台灣每一年的癌症病患怎麼會是世界排名前幾的呢?
人說莫因善小而不為,莫因惡小而為之,
道理在於惡再小,仍舊是惡,
本質不會有絲毫的改變,
這時候台灣人的思維邏輯就會想,
有那麼嚴重嗎?我也不過就是如何又如何了一點點而已啊!
唉呀!怎麼可以責怪呢?就不知道會那麼嚴重嘛!
好像自己做錯了事,還可以討得同情被原諒一樣!
台灣人很聰明,
可是要學會如何不因自己一時的方便高興而造成別人困擾,
似乎是一件比登天更難的事,
黑心的建商,黑心的官員,黑心的食品商,黑心的農人,黑心的賣家,
總想著自己不過就是如何又如何的貪小便宜,貪圖方便了一點點點點啊!
然後,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自己究竟在這過程中受到多少眼前不可見,未來卻要承受莫大代價的傷害!
最後看完這篇文,可能台灣人的思維又會出現
想自己又不是那些黑心的人們,沒讓別人吃下不該吃的東西,買下不該買的房子等等等~~
但,心裡存的念頭有不同嗎?
也不過就是如何又如何的貪圖方便,貪小便宜了一點點點點啊~~
哪裡不同了?
拿走便道是違規行為,
跟在國際街吃飯停紅線違規的事出來比較會不會太扯了阿~~~
下次你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被抓時候你也可以問警察?
為什麼桃子腳上下學接送可以違規?我不能違規?
真是瞎爆了~~~~{:5_251:}
jean7445 發表於 2011-5-31 13:44 
拿走便道是違規行為,
跟在國際街吃飯停紅線違規的事出來比較會不會太扯了阿~~~
下次你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被 ...
警察回說...很好 自已承認 再多開一張 {:4_163:}
就我自己是開車族的想法
常常開車出來吃飯後會順道去某某地方
比如說買麵包配眼鏡之類的
之前家在新店大家都亂停亂轉一通
所以來這"偶爾喔"也會重施故技
不過當了愛北大一員後
盡量騎腳踏車與走路
就算"偶爾喔"臨停一下也會瞧瞧會不會擋到別車
(因為開計費單的人實在太勤快了啦)
回覆 饅頭爸 的文章
警察不驅離是他公權力不彰~~
針對桃子腳上下課紅線臨停,若未造成其他用路人明顯不便(並排,長時間占用,公車站牌,消防設施,十字路口...),警察機關有行政裁量權,不舉發或彩勸離方式實施,拖吊(開單)非惟一手段!!
🔧 本文章最後由 道明寺司 於 2011-5-31 20:36 編輯
人多伴隨而來的就是車多 , 最終亂停 . 早期來北大特區的應該有印象 , 學勤路的海洋公園和森林公園前面 , 其實以前並沒有劃停車位 . 只是後來太多人都為了讓自己家方便 , 直接違停擋在公園的正前面 . 後來警察大概也是開單開的很頭疼 , 最終決定畫停車格開放吧 . 每次經過這兩個公園前面就覺得很可惜 , 如果沒有停一排車 , 會很清楚的看到公園裡面 , 公園裡面的人看外面也會覺得更舒服 .
當然 , 理想畢竟是理想 . 有多少人能做到 ,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 舉例來說 , 舊市區的停車問題其實比北大更嚴重 , 也常成為許多人批評的重點 . 但事實上 , 批評的人就這麼守規矩嗎 ? 當批評的人來到 文化路 和平街 民生街 這個違停嚴重的區域時 , 自己是不是也是違停的其中一員 ?
就連台北市要找到違停也是有 , 已經是全台灣當中 , 居民水準最高 , 警察開單最勤的地方 , 尚且如此 ? 何況 三峽 或 北大 , 毫不意外 .
台灣最好跟新加坡一樣 , 法律的罰則有人家七成重和嚴 , 很快的就會發現 , 台灣的違停少了 , 汽機車守規矩了 , 馬路變平了 , 一堆以前習以為常的壞習慣 , 在台灣人身上已經快看不到了 .
要靠素質提升太慢了 , 只有 重罰 嚴罰 , 才是台灣人變成有水準的最佳以及最快途徑 .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31 20:59 編輯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台灣最好跟新加坡一樣 , 法律的罰則有人家七成重和嚴 , 很快的就會發現要靠素質提升太慢了 , 只有 重罰 嚴罰
前提是要有相關配套措施,如提高車輛貨物稅奢侈稅,讓民眾買不起,車輛自然減少(新加坡自用車採車牌單雙號分日通行),在新加坡街頭是看不到一般機車的,且有四通八達公共運輸系統,取代重罰,因為粉多違規是不得已的
都市車輛爆滿的癥結,在於無管制的發照給這麼多車,又不以區域及使用狀況規劃停車位。加上大眾運輸系統不發達,無法讓交通工具有替代選項...騎樓雜亂而障礙叢生的癥結,在於地制相關法規、商業經營用地相關規劃的缺乏。
在這些前提不解決的狀況下,若地方政府從開單或拖吊下手,不但治標不治本,也只會讓人反感! 而多數地方政府選擇性的對複雜而艱困的政策問題無視,自然又加深了問題的負向循環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31 20:53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配套有做也是好啦 , 但如果真的重罰嚴罰下去 , 就算沒有配套 , 台灣人馬上也會守規矩的 . 簡單講 , 台灣人現在只不過是在鄉愿而已 , 而且是從上到下 . 很多逼不得已和方便 , 等平均違停三次車 , 就會被開到一張1萬元的罰單 , 還有多少台灣人敢違停 ? 初期可能會有許多人抗議 , 但我想會比提高車子稅金還少人抗議 . 因為車子稅金提高 , 每個車主都會罵 . 但是違停開單 , 就算要罵 , 有多少人好意思抗議 ? 尤其是公開的抗議 ? 不會被人酸說 , 不要違規就好了嗎 ?
所以我對台灣人要成為一個高水準素質的人不懷疑 , 前提是先做到
亂世用重罰 !
侏儸紀公園的名言 : 生命會自己找出路
如果台灣真的重罰下去 , 不用擔心 , 台灣人為了看緊自己荷包 , 也會找到變通的方法 . 別忘了 , 台灣人的適應力很強 . XD XD XD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酒醉駕車罰夠重了吧甚至判刑,還不是一堆不顧他人安危的在酒駕,台灣人不怕罰,不怕死的好多好多........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31 21:23 編輯
在台灣監獄人滿為患,檢察官對輕犯(累犯)或初犯,甚至有些恐龍官對性侵犯都採交保處分,造成治安隱憂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31 21:15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酒醉駕車罰夠重了吧甚至判刑,還不是一堆不顧他人安危的在酒駕,台灣人不怕罰,不怕死 ...
這個 ... 能遏止多少人算多少吧 ! 假如很多人都不怕也沒關係 , 一張1萬的違停罰單 , 很快政府就有龐大的稅收 , 捷運三鶯線地下化或許也有可能了 XD XD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31 21:21 
在台灣監獄人滿為患,檢察官對輕犯(累犯)或初犯,甚至有些恐龍官對性侵犯都採交保處分,造成治安隱憂 ...
所以我才說台灣的法律必須重判 重罰才行 . 多一年刑罰 多一萬罰金 , 台灣犯罪的人會更少 . 退一萬步想 , 最最起碼 , 台灣的稅收 , 他們也會貢獻不少 .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31 21:47 編輯
回覆 道明寺司 的文章
假如很多人都不怕也沒關係 , 一張1萬的違停罰單 , 很快政府就有龐大的稅收 , 捷運三鶯線地下化或許也有可能了
借用道明大的這話術....
侏儸紀公園的名言 : 生命會自己找出路這就是台灣人堅忍不拔的韌性(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名下無恆產 又錢人出事脫產 逃漏稅大戶是誰 攤販每個人身上揹了多少張罰單不去繳....大家都是為了生活自己會去找出路啦 違停罰一萬我贊成啦,五十張罰單換一部車,我惠去繳才有鬼(PS不繳原因是頭殼壞去..........................................................車主又不是我,是游民的啦)
對吼,兩年到了需要換行照,罰單不繳沒法換行照及過戶,抓到還要被扣牌扣車!!荷包啟不大失血,怎辦?
解:保險保平安,車從地球消失不就解了所有問題....方法是人想的 車會自己找出路
胖豪 發表於 2011-5-31 11:10 
即使有足夠的停車位, 還是有人會為了省停車費而不願意將車子停到停車格內。
我並不認同以拖吊方式來處理 ...
真的~在摩X的門口前面就親眼見過明明在門口是有位子可以停的,
卻有人為了省那二十元而在一旁併排停車,而且還併兩排還沒打閃黃燈,
差點就撞上去了=_=||
回覆 max1130 的文章
摩斯前面的違停車輛,大部份也是在路面邊線外面,
如果車開在車道上,會不小心撞到邊線外面的車,駕駛恐怕也是喝醉了~~~{:4_164:}
🔧 本文章最後由 max1130 於 2011-6-13 12:31 編輯
回覆 維琪 的文章
我就是遇到停到車道上來的車子呀.(車身有至少三分之一在車道上了)
車子就併兩排在停車格旁(停車格沒車),
路旁邊線再寬也經不起三台車寬度的併排呀
您說這亂停車的駕駛扯不扯?
回覆 max1130 的文章
併三台就太誇張了,直接給他報1999,來拖的速度超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