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你家附近的人行道被畫上機車停車格了嗎?

2011-06-02 08:40 · 41樓
回覆 大頭妹 的文章

我並不覺得贊成劃停車格的人會比較多耶!
所以我才會說是基於什麼樣的民意啊?
這話還不夠明白嗎?


  其實就我所知,只要有住戶提出,或是社區管委會或里長提出,交通局就會來辦會勘,確認一下需求跟相關程度,沒問題就會劃設停車格(畢竟只是畫幾條白線而已,很快)。

  但這樣的意見通常不會經過調查,很多社區住戶也不知情,但民代、里長或管委會常常引以為政績,最後停車格林立,反而破壞環境,非常可惜。

  但停車格也是有可能劃掉的,假設社區住戶認為不必要,或認為已經妨礙通行,可以寫信到「市長信箱」反映(網址:http://talk.tpc.gov.tw/indexEmail-1.jsp),或請社區管委會提出,這樣交通局就會來辦理重新會勘。

  很多議題大家只是在網路上討論其實很可惜,如果真的認為哪個路段不需要停車格,或是發現使用率不高,其實可以去拍照蒐證,然後請社區管委會向交通局提出重新會勘的需求,坐而言不如起而行,這是我給大家的建議。
2011-06-02 09:20 · 42樓
社區管委會或里長提出,交通局就會來辦會勘,確認一下需求跟相關程度,沒問題就會劃設停車格


當初 樹林區公所 要在我們社區 人行道畫上機車停車格..

被我們管委會反對...

要悍衛 在人行道 自由步行的權利....
2011-06-02 09:59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frank 於 2011-6-2 10:00 編輯


分享一下,Mobil01上的文章 "機車停在人行道機車格裡離開原來要用牽的?????? "
98.4.8 晚上天氣晴

下班後,一如往常的從士林夜市基河路(百齡高中旁)人行道上的機車停車格準備要牽車離開回家,

因為人行道的下面(靠馬路的方向)也規劃成機車停車格(車頭對車頭),而且我停車的地方左右二邊也都停滿了機

車,所以我唯一的出口只有向後退,然後沿著人行道離開(整條停車格中間沒空隙,只能往頭尾離開)

當我發動機車,要往人行道的頭段騎去時,一個警察就站在人行道頭段的地方把我叫過去



警:來行照駕照

我:請問一下我有什麼地方違規了嗎?

警: 這是什麼道阿!! 蛤! 這是什麼道!! 這是什麼道!!

你駕照怎麼考的阿 !! 蛤!! 行照駕照拿出來!!

我:這是人行道,可是我是剛要從機車格離開,我並不是蓄意騎在人行道上的

警: 這是什麼道阿!! 蛤! 這是什麼道!! 蛤!! 撞到路人怎麼辦? 蛤!! 撞到路人怎麼辦?

我:可是我是要從機車格裡離開阿? 那邊已經沒有任何地方可以騎到馬路上了

請問警察先生,正確的離開方式要怎麼走?

警:你駕照怎麼考的阿 !! 蛤!! 當然是用牽的阿!!

我:用牽的? 法條有說在人行道上機車要用牽的?

警:(不說任何話,開始寫紅單)

至此為止,連我在內一共同時三台機車被他欄下來開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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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開給我一張四十五條第六款~"機車行駛紅磚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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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2 10:53 · 4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frank 於 2011-6-2 10:54 編輯


依照 營建署的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4.15中有設計規範:
http://w3.cpami.gov.tw/district6/i4.htm

所以比較好的設計應該採用 機車停車灣的方式來設計,就不會有行人和車輛爭道的情事發生了。

這是台北市敦化南路的機車停車灣,我是建議可以採用這種類型的方式
北大特區中唯一採用此類停車灣的,我目前看到只有 頤和園 面大觀路這段有採用。
2011-06-02 11:02 · 45樓
回覆 frank 的文章



  我也比較支持機車停車彎的作法,至少兼顧景觀跟停車的需求,不過要看人行道本身的寬度是否足夠,如果寬度不足,我認為應該先保障行人的權益,再考慮機車族停車的需求,比較妥當。
2011-06-02 11:07 · 46樓
回覆 的文章

當初 樹林區公所 要在我們社區 人行道畫上機車停車格..
被我們管委會反對...
要悍衛 在人行道 自由步行的權利....


  讚!你們社區的管委會真有概念!
  其實很多社區都可以要求重新會勘,如果評估沒有需求,或是會妨礙行人通行,
  可以主動行文給交通局,要求辦理重新會勘並塗銷停車格。

  不過兼顧的作法是設置機車停車彎,但我想交通局可能預算有限,可以先搶先贏,趕快提出訴求。
2011-06-02 11:13 · 4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notyet 於 2011-6-2 11:20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1-5-30 08:15
上週六到學勤路的牛寶用午餐
讓老婆小孩先下車後
我很努力的在週圍路段繞了二三圈,希望能找個合法停車位


是不是可以停在春成大砌旁邊的停車場內?從竹街穿過去走到牛寶也很近喔~
2011-06-02 11:18 · 48樓
A君的爸爸 發表於 2011-5-29 13:11
問題是....大家搬來後,也很努力的把北大社區變回原來的環境呀!!

你看,一天到晚吵著要麥當勞,肯得雞進駐,


贊同+1{:5_285:}
2011-06-02 11:22 · 49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29 17:44
回覆 雲淡風也清 的文章

臺北縣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嚴謹的法律規定,同時也許要考慮人性化管理,才能相得益彰{:5_216:}
2011-06-02 13:57 · 5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6-2 13:58 編輯


底下的例子是學成路236號之一,附近的人行道已經被畫上停車格,但是還是有太多(20~30輛)機車亂停在門口,附近的路邊機車停車格還有許多空位。
所以意思就是一定要停到最靠近的地方,不能多走幾步路嗎?

題外話,這裡是什麼地方? 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機車停車需求?
2011-06-02 14:02 · 51樓
回覆 frank 的文章

贊成Frank大大所提,
如果人行道夠寬,也確實有機車停車需求,就花錢設置機車停車彎吧!
如果人行道不夠寬,就不建議設機車停車格,侵害行人的權利。
還是要回到當初文章所提,提供有效、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達成汽機車減量,才能有效解決北大特區停車位不足的情況。
另外,是否考慮實施路邊機車停車位收費,周六、周日汽機車停車收費,一小時內悠遊卡公車轉乘公車一段票優惠等。
2011-07-02 19:57 · 52樓
畫不畫停車格都有好有壞~人多勢必就是要畫停車格吧
2011-07-02 20:26 · 53樓
sheridoll 發表於 2011-5-29 11:55
本文章最後由 sheridoll 於 2011-5-29 11:56 編輯

住戶們應該都有附機車格,搞不懂這機車格是畫給誰用的 ...


+1 住戶都有機車停車位 機車停車格大概是仲介及餐廳客人用的比較多吧
2011-07-02 21:31 · 54樓
回復 fannyplance 的帖子

北大特區的一大特色,就是安全、寬敞的人行道,相信很多鄰居也是基於相同的理由,才選擇來此定居、生小孩。

人行道一旦畫滿了機車停車格,機車在人行道上亂竄,滿街的老人、小孩失去了安全的保障,北大特區將不再是北大特區。

因此,才會提出來,請大家深思,安全與方便,孰輕孰重。
2011-07-02 21:34 · 55樓
🔧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7-2 21:54 編輯


大頭妹 發表於 2011-6-1 10:50
聽說那些停車格是當里的里長主動去要求劃的,
當然那位里長本人好像也在這站上活動,
如果這個傳聞有誤還望不 ...


大頭妹

我是龍恩里里長, 也是你所謂在在站上活動的里長
為免不必要的誤會,在此鄭重澄清:
除了應管委會要求,里長本人從未主動在任何路段的人行道上畫過任何機車停車格。
2、為避免爭議,里長會要求管委會出具請求畫設停車格的正式公文。
3、收到公文後,里長會轉呈給市府交通局相關單位處理,經由會勘後,由交通局定奪是否可以增設機車停車格。所以里長的角色只是ㄧ個傳達民眾需求的平台。
4 除了里長,另有些議員也停供畫機車位的服務。本里就有人行道機車位是在里長未被告知的情況下畫設的。


現在民意高漲,沒有管委會要求及同意施作,里長及市府承辦人員是不敢擅自作主
如果各位發覺 貴社區附近人行道被劃了機車格,可否先去請教管委會是否知情?及為何要如此行??
弄清了原由再上網抒發情緒
不然里長們的壓力好大呢!!!!!!












2011-07-02 22:23 · 56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To 里長姊姊:

曾經和交通局停管科的公務員通過電話,他們就是一副裝無奈的口氣,"都是你們的里長和議員提出要求的"、"我們也不想劃啊"
,一轉頭就問說: "那你覺得大觀路和大德路夠不夠寬,可不可以劃機車格,還是畫在人行道上?"

可是據側面了解,把機車停車格劃在人行道上,根本就是停管科派來會勘的人提出來的,這種不顧專業、翻臉像翻書、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的公務員,不可不防啊!

另外,學成路上的東X房屋員工,把門前的退縮空間當作自家停車場之外,還將附近的人行道都申請畫上停車格。


等到龍埔國小開學,應該會有很多小朋友需要用到這段人行道上下學,這些在人行道上奔馳的機車,勢必會影響到學童的安全。
2011-07-02 22:50 · 57樓
🔧 本帖最後由 林富子 於 2011-7-4 09:27 編輯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曾經和交通局停管科的公務員通過電話,他們就是一副裝無奈的口氣,"都是你們的里長和議員提出要求的"、"我們也不想劃啊"

哈哈!!
這種被陷害的事情里長姐姐遭遇不只ㄧ次啦!!
唉!! 里長真難為~



2011-07-02 22:57 · 58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辛苦了
2011-07-02 23:06 · 59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不知道三峽轄區警察的"一半"是怎麼算出來的? 停在公車停靠區的高級進口車......真好奇是何方神聖!
不過身為里長目標顯著,似乎也是頗危險地! 小心ㄋㄟ!

台灣人的公德心真的有待加強,店家在人行道上清洗鍋具污染地面及排水溝,以後還不是要花社區管委會的錢來清洗,搞不好還是住在該社區的居民看不下去才上網舉發的,該總幹事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就像機車在退縮空間騎來騎去,壓壞了地磚、草皮,過了保固期後,就要社區出錢來維護,此時不杜絕後患,卻寧願將來花大錢,真是搞不懂。

2011-07-02 23:11 · 60樓
機車上人行道真是OOXX~~不像話...
更不要說政府把機車停車格設在人行道...
2011-07-02 23:16 · 61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原來"李剛的兒子"也住北大~~
應該叫出來大家認識認識~~
2011-07-02 23:19 · 62樓
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92年
商業區應依中心線分成四個開發單元,每一單元以整體開發為原則(但因基地情況特殊且經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核准者不在此限)。該四單元交會處,均應自中心線退縮二十五公尺,其餘應於中線退縮六公尺始得建築,退縮部分應設置綠化廣場,供行人使用,同時得設置出入口,並得計入法定空地。
藝術大道的人行道,是建商依據要退讓建築物,才有這樣的大道,真正公有的人行道應該沒有那麼寬,但退讓後的人行道,到底算是公所管轄還是各社區?
2011-07-02 23:26 · 63樓
anes855 發表於 2011-6-2 13:57
本文章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6-2 13:58 編輯

底下的例子是學成路236號之一,附近的人行道已經被畫上停 ...


這裡是xx仲介公司
2011-07-02 23:41 · 64樓
🔧 本帖最後由 anes855 於 2011-7-2 23:44 編輯


回復 hihidavro 的帖子

應該是各社區的私權管轄範圍。

但是這也是問題所在,通常社區不會在非出入口的退縮空間上設置警衛,驅趕騎上人行道的機車
(甚至,某些社區的警衛還在自家社區的人行道上騎乘機車、停放機車,例如學成路上某麗X建設的國際館、世紀館警衛,不知道是哪家物管? )
即使真的要管,也不可能每件都委託律師告上法院,侵占私有土地吧!

偏偏交通局認定,退縮空間屬私權範圍,不能納入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範圍,不歸其管轄,也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內、逕行舉發的範圍內。
警察可以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勸導、驅離、拖吊機車,但是事實上,警察伯伯就是沒那麼勤勞,常常來巡,打1999後,也不是那麼想管,開著拖吊車來繞一圈,鳴鳴警笛就想回去休息。
區公所,沒人沒錢,只能豎立牌子,交由樹林分局或是三峽分局來處理。
政府的圈子繞來繞去,簡單說,就是只會畫餅,卻沒有能力執行。

北大社區的居民只能好自為之囉!
2011-07-03 13:29 · 65樓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如果是私管範圍,那公所的人行道僅有幾米寬(到底有多寬要實際測量),應該....於人行道上設停車格就要看實際寬度了吧,如果不足以寬到可設停車格時,這樣公所就應該不能劃機車格了。
解套方式應該是 將公有停車場盡速成立,並建成地下與地上立體停車場....
2011-07-03 23:32 · 66樓
🔧 本帖最後由 kwbaseball2002 於 2011-7-3 23:32 編輯


林富子 發表於 2011-7-2 22:50
回復 anes855 的帖子

"曾經和交通局停管科的公務員通過電話,他們就是一副裝無奈的口氣,"都是你們的里長 ...


違規被罰本來就理所當然....無論是誰檢舉,難道是檢舉人的錯,違法的人對?{:4_144:}

另一方面,就算是有人檢舉,公務人員本就應該盡保密之責,更甚....怎麼還可以隨便亂編檢舉人呢!{:4_147:}

違法的人很糟糕
隨便說說的公務人員也很可怕!{:4_120:}
2011-07-04 14:22 · 67樓
反對人行道上劃上停車格+1,影響用路人的安全;另外想請問美女里長上次討論到路霸的情況?有消息了嗎?
2011-07-05 11:20 · 68樓
回復 hui_ching 的帖子

這裡不是美女里長的帖子喔! 這樣回,她應該看不到。

我幫你把留言轉貼到她的專區去。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389&extra=page%3D1&page=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