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竹街不平之路已圍起...

2011-05-25 11:21 · 41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5-25 11:05
回覆 yuisuzuki 的文章

這點,我倒有不同的看法


我認同你說的一部份,但也不認同你說的另一部份
所以,今天小孩子在百貨公司或賣場不小心也跌倒了
是不是也可以怪地板太滑?然後要百貨公司負責呢?

今天在外面散步,小孩子本來就比較會亂跑,
那為什麼不把小孩子牽好?
責任有分大小,所以我說家長也需要負擔一點疏失~~{:4_202:}
2011-05-25 11:27 · 42樓
回覆 豆腐 的文章

唉...所以我說吧...真是多嘴...說那麼多!!
哈哈^^
2011-05-25 11:41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5-25 11:42 編輯


以現行道路國賠法規來做為參考 ( 因為竹街為社區 開放空間, 應該不適用國賠, 但可以參考), 若路面已有善盡養護與損壞時有警告標誌設置的狀況下, 造成跌倒事件是行人的責任較多.

但路面若已有明顯破損, 且未設置明顯警告標誌的情況下, 造成跌倒事件其行人的責任是較少的, 應可以申請傷害賠償.

本例的路面已證實確實有明顯破損, 若現場也確實未設置明顯警告標誌時, 可拍照存證後請求管理單位賠償.
2011-05-25 11:51 · 44樓
yuisuzuki 發表於 2011-5-25 11:21
我認同你說的一部份,但也不認同你說的另一部份
所以,今天小孩子在百貨公司或賣場不小心也跌倒了
是不是 ...


我想或許可以這樣看:
如果是一般情況,小孩子在百貨公司不小心跌倒,或許只能自認倒楣
但如果是磁磚破損、地板濕滑,業者又沒設置警告標示,相信業者是必須負起全責的 (所以麥當勞連拖地都會設警示牌)
目前情況好像比較接近後者~~
誠如麥克兄所言,在地面未改善之前,至少應把危險地帶圍起來,是比較妥當的做法。
2011-05-25 11:52 · 45樓
回覆 yuisuzuki 的文章

因為剛好蒐集了一堆這樣的資料
如果您說的百貨商場地面可以舉證有濕滑的狀況,也沒有設警示標誌,百貨商場肯定要負責的
例如國X飯店就曾因大廳地面濕滑導致客人跌倒受傷,被判賠了不少錢。

如果地面凹凸不平,又未設警告或隔離標示,廠商的疏失是很明顯的。

以前有個國際運動品牌所生產的嬰兒鞋,有個美國的小朋友把鞋子放入嘴巴,家長發現鞋子有褪色,
一怒告上法院,認為廠商不該生產會褪色的嬰兒鞋啊。
可是:那是鞋子啊 幹嘛放入嘴巴?
但 最後,廠商被迫回收全球所有的嬰兒鞋,還賠了一大票錢。 法官也不會判家長監督不週,
畢竟 鞋子褪色就是鐵證 。

我猜那個廠商肯定嘔死了

我無意跟大大辯論,只是覺得 難得北大環境這麼好 又有美美的大道 能夠帶著小朋友到這裡散步走走,
真的是爽爆了,但如果人行道暗藏危機 那就不美啦
2011-05-25 12:01 · 46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5-25 11:52
回覆 yuisuzuki 的文章

因為剛好蒐集了一堆這樣的資料


這些例子倒是說了句公道話
如果已經有警告標示,仍然導致人員受傷
那相關單位的責任的確就能澄清

同如樓上阿民大所言
如果是一般情況,小孩子在百貨公司不小心跌倒,或許只能自認倒楣
但如果是磁磚破損、地板濕滑,業者又沒設置警告標示,相信業者是必須負起全責的

由頭到尾其實也沒啥好爭論,我來下一句結論就是
地球是很危險的,在外面散步也要把小朋友牽好~{:4_87:}
2011-05-25 12:10 · 47樓
回覆 麥克 的文章

真的要從基本設計去做變更了, 整面鋪上水泥再鋪小塊磚這樣的設計, 雖然便於步行與兒童騎車, 但是不耐酷暑嚴寒, 留再多的小伸縮縫也是不夠熱脹冷縮的總量....

鋪水泥再鋪地磚也不是沒有這樣的做法..
伸縮縫在松竹梅街那種有高樓遮蔽陽光的路面 較之於戶外籃球場或網球場.. 絕對可以發揮應有的效果
竹街那些地磚會崩開.. 始作俑者應該是鋪水泥前沒先把地面搗實整平就施作
再加上一些施工車輛或沒公德心開上去的汽機車碾壓..
日積月累造成龜裂及應力積存.. 之後雨水滲入沖刷..溫度變化.. 要不崩裂也難~
正確的地磚鋪法是地面搗實整平後鋪砂整平再鋪地磚... 完全沒有水泥來攪和...
但這種細工.. 遠雄會捨得花錢做嗎?
2011-05-25 12:11 · 48樓
回覆 yuisuzuki 的文章

地球是很危險的


好結論 {:4_113:}
畢竟,受到傷害的仍是人體, 再多賠償也無法減輕肉身的痛苦與心靈的折磨,小心才能駛得萬年船。
2011-05-25 12:55 · 49樓
我覺得要跟管轄的社區或是遠雄提出,因為這樣真的不只是路人有危險,他們自己的居民都會有問題。還有竹園常常有底板破裂問題,總不能發生了再處理,所以我認為應該提出之後看之後由誰全權負責以及時常管理,或是監督是否有車子騎上竹園等等,不然修好之後沒人管理,難道要等到下龜裂或是有什麼狀況再次找人處理嗎??{:7_482:}
2011-05-25 12:59 · 5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asayasu 於 2011-5-25 12:59 編輯


地球是很危險沒錯
可是地磚接連發生爆裂的情況
好像只有這幾個地方才有
2011-05-25 13:42 · 51樓
老問題! 老老問題! 老老老...

"竹街上,碧連天前的發電機...煙霧迷漫..."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543&extra=page%3D4
"進出竹街請小心~ "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085&extra=page%3D4
"竹街的地磚蹦裂"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607&extra=page%3D6

我想類似的問題, 在北大特區, 會愈來愈多, 更為廣泛, 而解決的方法就是...無解?

建議版主提告, 原因有二:
1. 碧連天會拒絕, 會拖延, 因為碧連天會說他們也是受害者.
2. 大狗雄不怕訴訟, 他們有律師團, 對於這些已經付了錢的"顧客們", 他們就是一個"拖"字訣.

在"愛北大"發言, 還真是只有情緒性的發洩. 實質上的解決少之又少.
五年前, 瀝青廠空污, 今天, 它還在那運轉.
染整廠的汙染問題, 非但沒解決, 最近還突破產量.
住戶連署抗議"三鶯二橋" 改變了什麼? 什麼也沒有. 工程按原訂計劃進行.

天真善良的鄰居們, 當你們把自備款, 貸款全都付給建商後, 你們的階段性任務(利用價值)就結束了.
多買幾付口罩, 紅藥水, 好好過你的日子吧!
2011-05-25 14:54 · 5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5-26 01:25 編輯


marquis 發表於 2011-5-25 13:42
老問題! 老老問題! 老老老...

"竹街上,碧連天前的發電機...煙霧迷漫..."


{:4_158:}





2011-05-25 15:20 · 53樓
回覆 恰吉 的文章

噓.要低調不然會被人"貼標籤"{:7_435:}
2011-05-25 17:46 · 54樓
回覆 豆腐 的文章

我一直都是一個非常低調的人喔^^
這次會上來留言主要當然就是發現...這裡很多事情或議題在提出來當時的出發點都是非常好的...只是,標題似乎真的聳動了些^^
我不會刻意跟樓主「抬槓」是因為樓主及小孩本身都是受害者...所以有情緒上的抒發都是正常的^^只是我看到了在我先前有兩位大大很好心的建議樓主修正一下標題用語,卻落得被指責的下場,就也「忍不住」發表了一下我的看法...(當然我也猜的到留了之後的結果啦^^)
我相信所有的住戶都是基於關心的立場,當然我也不例外...大家也都盡心盡力的想幫樓主些什麼忙!
所以豆腐大大...我不會擔心被貼標籤啦^^
最重要的,應該還是要順利的把這個問題解決,不要再有人受傷了!!
又或者說,充分利用這次的討論,有效的把地磚這問題解決掉吧^^
2011-05-25 17:50 · 55樓
對一個家長來說 小朋友受到這種傷 比自己傷一百倍更慘 這標題我覺得下的不錯啊~並不會聳動^^
2011-05-25 18:06 · 56樓
應該可以申請賠償才對... 先拍照留存,以備不時之需!
可憐的孩子...
建議,在未解決問題前,往後再去竹街散步時,真的要多多留意周圍的安全.
不然,就暫時先別去竹街散步了...
2011-05-25 18:13 · 57樓
道路不平就請養護單位趕緊處理啊.. 至少先用黃色警戒線圍起來... 別再讓任何行人以為路是平的,然後一個踉蹌跌倒受傷了!!
2011-05-25 20:37 · 58樓
回覆 林富子 的文章

直到目前為止, 我還是不知道松/竹/梅園是由誰來維護, 只知道是個公共的開放空間.
畢竟不是營業場所, 真不知由誰來管理與負責??? {:4_101:}
2011-05-25 20:51 · 5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5-25 20:59 編輯


回覆 eric530 的文章

竹園土地係屬4個社區所有(屬法空),相當於1個圓切成4等份,
竹街土地持份分成是四等分是有可能,但權狀不會說明四等份在哪裡(未分割),看看你家的土地權狀吧,可能占社區基地的萬分之多少多少,但絕不會告訴你,你家持有的土地在社區哪個位置!!您的論述恐有誤導,還是先看看這四個社區的持分及所在地號再來研判誰該負責!!
2011-05-25 21:36 · 6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5-26 01:09 編輯


jover 發表於 2011-5-25 17:50
對一個家長來說 小朋友受到這種傷 比自己傷一百倍更慘 這標題我覺得下的不錯啊~並不會聳動^^ ...


:victory:





2011-05-25 23:14 · 61樓
嗯~~今天早上我特別去走了一下
嗯~~真的滿嚴重的
我搬來北大已經快滿2年了
我記得去年夏天已經修過重新鋪設一次了
怎麼現在還是這樣呢??
如果這樣下去,是不是每年就要來一次呢??
真的要請大雄出面處理才行
2011-05-25 23:33 · 6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eric530 於 2011-5-26 09:09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1-5-25 20:51
回覆 eric530 的文章

竹街土地持份分成是四等分是有可能,但權狀不會說明四等份在哪裡(未分割),看看你家的 ...


感謝大大的指教!
不過我想我的論述應無誤導,理由如下:
1.竹園當初的確是由週邊4個社區興建當時(興建順序為大學風呂、春城大砌、碧連天、大學京都),分為4等份完成的,意即每個社區負責開闢1/4,4個社區分階段完成1個竹園的,至於如何分為4等份,係依地籍線為準。
2.竹園土地依原台北縣政府87年發布實施之「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非地目,太多人都被誤導了),另依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規定,係由週邊4個社區之建築基地,以地籍線為基準退縮25公尺形成的,亦即各社區建築基地之「建築線」係退縮25公尺始得開始指定建築,並得計入法定空地之一部分(商業區建蔽率不得大於80%,其餘部分即屬法定空地)。
3.現有集合住宅之建築基地,係由各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共有」(即一般簡稱共有,非公同共有),各區分所有權人土地持分明確(如1/1000),惟無標註各區分所有權人所持分土地之位置,亦即各區分所有權人在共有土地的每一點(或每個位置)均有持分(如1/1000)。
4.依目前地磚崩裂位置初判,應屬碧連天社區建築基地之一部分(即位屬該社區興建當時所負責開闢竹園1/4部分),小弟在此僅建議版主可向該社區詢問是否屬實,並無要誤導大家之意圖。
以上仍有疑問歡迎討論,謝謝大家!

{:4_153:}
2011-05-25 23:44 · 63樓
回覆 eric530 的文章

感謝大大詳盡說明,原來商業區建蔽率達80%,比一般建物的60%多20趴,鐵雄真的賺到了XD
2011-05-26 00:06 · 6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eric530 於 2011-5-26 00:18 編輯


回覆 dingding 的文章

其實還不只呢
建蔽率是小事
「容積率」才是大事
舉例一下
商業區建蔽率不得大於80%,容積率不得大於320%
依小弟剛所述,厡台北縣政府在「變更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87年發布實施後
為加速開發北大特區,訂定了開發時程獎勵相關措施
亦即建商達到下列條件之一時,可增加建案「容積率」:
1.開發時程獎勵5年:越早開發請建照,容積獎勵越多,但逐年遞減至第6年為0%
2.公共設施用地開闢獎勵:建商幫忙開闢公共設施用地(如公園、停車場、市場等),可獲得容積獎勵,所以別以為建商幫忙開闢公園(如海洋公園、中悅兒童公園等)及市場(如凱旋門等)是「佛心」來的~
3.整體街廓開發可以獲得容積獎勵:3處商業區街廓內的建案最明顯
4.商業區同街廓內相臨2建案同時開發,可以獲得容積獎勵:所以就知道為甚麼耶魯&大學劍橋、碧連天&大學京都、翡冷翠&大學哈佛(地下室甚至為同一結構體且相通),都蓋的那麼高且都在隔壁了吧~
5.以小弟所住社區為例,商業區容積率不得大於320%,但建商加上述容積獎勵之後,建照所載容積率為「640%」,您就知道建商賺多少了吧~
{:4_163:}
2011-05-26 00:18 · 65樓
回覆 yuisuzuki 的文章

地板太滑導致民眾滑倒受傷,
在國外的確是可以求償滴喔~
這件事於情於理,
確實是需要相關單位出來負責修繕的ㄚ...
總不能地磚一直這樣破爛在那這麼久吧...
2011-05-26 00:39 · 66樓
jerome 發表於 2011-5-25 21:36
父母過度寵溺與呵護
甚至在孩子面前過度誇張不捨
是造成現代小孩嬌弱經不起輟折的主因


{:6_314:}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言...
小孩狀況已說明,請見36樓....亦不會有求償行動....
只想找到""正確""的相關單位....將其盡速隔圍...維修....
因為這是公共安全......

但...大大您離題了呢!.....我不能在這與您討論我如何溺愛孩子....那是要去"教育園地"
.
且您也誤會了...我不改標題之事....不是不改....是不知怎麼改....
我是幼稚園.....您是高中生....那就請您幫個忙...
告知一下...該按哪裡才能改.....
謝謝...

2011-05-26 01:07 · 6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5-26 01:07 編輯


維尼米耶 發表於 2011-5-26 00:39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言...
小孩狀況已說明,請見36樓....亦不會有求償行動....
只想找到""正確 ...



對不起 是我言重
竹街是我每天優閒漫步必經之路
實不希望與 "死" 字相連

按一樓下方"編輯" 即可修改
支持妳持續反應力爭 若能因此獲得改善
後續安全使用者都將感謝妳..
祝妳小孩幸福快樂....









2011-05-26 01:16 · 68樓
jerome 發表於 2011-5-26 01:07
對不起 是我言重
竹街是我每天優閒漫步必經之路
實不希望與 "死" 字相連


謝囉....我也是幾乎...每天去溜小孩...所以...愛之深責之切ㄚ..
馬上去改囉....詳情請見 36樓.....{:4_87:}
早已自嘲一番... 只是沒人注意ㄚ...

2011-05-26 01:59 · 69樓
呵呵,我最近也不太順暢,是不是也來去竹街"治療"一下...
哈哈~
{:4_206:}
2011-05-26 07:48 · 70樓
回覆 維尼米耶 的文章

沒想到 .........

意外治好便秘..............{:4_164:}

害偶重新爬文又全都看了一次..............

更引人來看的標題+1 {:4_89:}
2011-05-26 08:45 · 71樓
蔡詩萍~~~的弟弟,便秘的嚴重,我來叫他到竹街走幾趟,讓他順利ㄘㄨㄚˋ ㄙㄞˋ!{:4_121:}

說正經的,那突起的地磚十分非常極其的危險,大雄若不重視,不但引起民怨,還影響商譽,他要檢討!{:4_214:}
2011-05-26 08:49 · 72樓
哇 今天標題這麼搞笑 、、哈哈
2011-05-26 09:05 · 7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恰吉 於 2011-5-26 09:07 編輯


回覆 維尼米耶 的文章

這標題更讚喔...反而更吸引人...更有效果ㄟ^^
不小心我也從頭又看了一次^^
不過...地磚的問題是否可請里長協調一下相關人員或單位...
好好給他處理處理一下...
2011-05-26 09:10 · 74樓
回覆 eric530 的文章

這就是為何趙藤雄的財產直線攀升囉!
2011-05-26 09:13 · 7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豆腐 於 2011-5-26 09:15 編輯


{:7_432:}
2011-05-26 09:18 · 76樓
標題有幽默
不同的人生態度.........{:4_113:}
2011-05-26 09:19 · 77樓
回覆 紹彬 的文章

...........................{:4_121:}
2011-05-26 09:21 · 78樓
有創意~~~
2011-05-26 09:23 · 79樓
這個標題很有創意
相信好奇的人都會進來看哦
:loveliness:
2011-05-26 09:24 · 80樓
那麼面學成路這邊
從麗寶世紀館 國際館 遠雄京都 春成大砌 到名軒萬寶龍
大家不都建19樓 那為什麼皇翔玉鼎可以蓋到28樓
難道是他樓下三層樓當開放空間商場換來的嗎{:4_144:}

容積轉移這手段應該才是這些建商的拿手絕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