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michelle416 於 2011-5-17 11:54 編輯
回覆 savard 的文章
不領薪就很多人搶著要做了? 認為辛苦就不要做阿!
很多人不是在住戶大會還會收集選票嗎? 沒薪水 ,為何?
有很多人真的很熱心, 想要為社區服務付出! 社區也提供一個場所給予服務,將來服務的很不錯,就可以出來選公職! 林里長不就是這樣嗎?
所以不要說為社區服務,無給職就好像很吃虧,其實社區給委員們提供一個免費學習服務的機會,也是為自己的人生實現價值的好方式阿! 不是嗎?
能給予能有服務的機會才是要感恩! 不是甚麼事都得要錢才能做!
回覆 michelle416 的文章
不領薪就很多人搶著要做了? 認為辛苦就不要做阿!
很多人不是在住戶大會還會收集選票嗎? 沒薪水 ,為何?
有很多人真的很熱心, 想要為社區服務付出! 社區也提供一個場所給予服務,將來服務的很不錯,就可以出來選公職! 林里長不就是這樣嗎?
所以不要說為社區服務,無給職就好像很吃虧,其實社區給委員們提供一個免費學習服務的機會,也是為自己的人生實現價值的好方式阿! 不是嗎?
能給予能有服務的機會才是要感恩! 不是甚麼事都得要錢才能做!
----說老實話,你這樣講我不那麼認同
---雖說熱心的人多的是,但是,也不是這麼理所當然~
---無給職不吃虧,真的可以學到很多服務的機會,真的是感恩~但,這感覺是雙向的
他們感恩社區給她們這個服務的機會,但是很多人卻覺得這些出來服務的人是"欠他"的.....
所以,雙向回饋手機通話費或減免一個月,我覺得沒什麼不妥~~
回覆 睿依依 的文章
我指的就是大都數的人! 很多人都很熱心也很用心! 即便想做也是用心作! 如同講的就是雙向的!
但是少數人就如講的: 我又沒領薪水.做得這樣還怎樣............----我才說:若認為很辛苦,就不要做,不是嗎?可沒有人勉強耶!
給予些許鼓勵與車馬費之類的.我也不是有意見! 但如同講的,很多人很熱心,也很用心,其實也不那麼在意社區是否有給錢!
而社區願意給予一些補助或獎勵,其實社區大都也都同意,同樣的也是會有些人會有意見,甚麼住戶或甚麼委員都有不是嗎?
但如果要說:需要給予薪水才會有人願意做或願意服務..........那真的是有些待商榷!
這些都看社區如何表達給予願意為社區服務的住戶! 我想適度的給予實在是大都數的人都同意的!
好奇怪, 耶魯還算新社區吧, 就已經面臨這樣的問題. 基本上, 區權會提案同意後, 即可執行. 至於一些優缺點, 樓下很多人都說了.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小蘋果 於 2011-5-17 17:40 編輯
imay 發表於 2011-5-16 12:39 
人難做,好人更難做。管委會不領薪好像大家也不領情,若領薪則大家更把你踩在腳下,因為你是我大爺花錢請來 ...
贊成,領不領薪都難,做委員的立場不容易,但如果大家都不出來做委員,社區久而久之都會素質下滑,所以我認為適當的年終獎勵是可以考慮的。
回覆 reiasu 的文章
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在法定地位上屬法人團體,因為非屬營利團體,所以可以免稅。在這個基礎上,原則上管理委員會成員應為無給職,一般大部分的社區委員都是無給職的。如果要支薪,在規定上也是可以,因為要動用公共基金,所以建議必須經過區權會同意後再實施,以避免後續紛爭。
不論支薪與否, 或是開會車馬補助.....
換個觀點想....
如果社區會通過類似的規定,
其實, 就已經多建立了一份"信任"與"體貼"
現今社會太缺乏"互信",
許多案子常都以懷疑為出發點,
所以出現了許多"限制",
而在於一些"體貼"的法規出現時,
卻總是要給個大帽子....."真正要替社區服務的人, 不會計較給予與否啦...."
如果社區能誠心通過一些社區法規, 給予辛勞付出的委員們, 些微的補貼....
這是一個良性互動的開始.....
不給薪
不給車馬費
不減免管理費
避免金錢上直接的來往
但是
新舊管委交接可開個管委餐會
平日開會提供餐點
三節提供禮品
等等之類的
慰勞辛苦的管委
凝聚管委的向心力
謝謝
要進廚房就不能怕熱.
不能因為有人否定或肯定而受影響.
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不用擔心沒人要做委員,怕的是沒經費.
(說到底委員又不是一定要多專業,但人際交往,基本判斷能力才是重點.像立法委員靠的也是幕僚,若不擅人際交往,基本判斷能力不佳,肯定會一直出包,自然也就不適任)
經費要花在找專業經理人,建立監督的機制.好的服務是值得多花一點費用的.
應該是說領取車馬費
如果區權會有通過的話
當然是沒問題
我也做過委員
憑著一股滿腔熱情
到最後換來批判或是質疑
熱情也會消磨殆盡
很多住戶在沒做委員的時候
就靠一張嘴
當做了委員的時候
才能深刻體會到委員並不好當
所以大家應該要將心比心
只要管委會熱心為社區服務
不違法犯紀
相信也都需要社區住戶的鼓勵與支持
才會有心繼續做下去
🔧 本帖最後由 amysun0205 於 2013-5-27 22:08 編輯
管委會通常都是義務性無給職,以前聽說過有社區讓服務的委員一年可以減免一個月的管理費
但是又擔心有些老弱婦孺為了這樣的優惠或有給職搶著做(但是對社區提升卻沒辦法達到真正效益)
本人建議過社區~應該所有社區住戶(區分所有權人)每一戶輪流作委員,讓大家都有機會為社區服務
也可以免除一些弊端或者彼此的猜忌!!!可惜~沒有獲得認同!!!!!!只能期待找到比較專業的物管及保全公司
這樣管委會的委員就可以輕鬆一點!!!!!{:4_82:}{:4_82:}{:4_82:}
灰熊厲害 發表於 2011-5-18 11:10 
回覆 reiasu 的文章
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在法定地位上屬法人團體,因為非屬營利團體,所以可以免稅。在這個基 ...
非也~
管理委員會
並不具備法人人格喔!...但是可以類推~
公廈條例第38條僅賦予
管委會具備當事人能力(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0條),所以管委會若涉民事訴訟得以原告會被告當事人(主委為其法定代理人)身分進行相關爭訟事宜...但是若涉刑是訴訟,通常都是主任委員則以自然人身分列為被告(若要當告訴人...其實不限定只有主委才能提告)
管委會也不全然都享免稅資格...只是一般社區只願/知/敢收取清潔費(開立收據),我也遇過集合式住宅(北大有店面的社區其實都是住商混合的集合式住宅)願意並敢開立發票收取相關費用的社區喔~
Sorry, 無意冒犯!
我婆婆的社區是每月管理費減半~!我的社區是無給薪的~個人覺得有熱忱喜愛自己住居~義務幫忙為社區盡點心力較重要啦!!!
看到這個老題目,看看最近社區本屆委員竟然在自己在討論出席車馬費?真是夠了吧.
這應該不叫領薪吧
當委員幾乎都是"做到流汗被人嫌到流涎"
給予適當的補貼或是出席費
我個人認為是合理的
弊大於利.
老友在某個老社區,
老是那幾個出來,也義不容辭當主委,老人家門路挺熟的,連管理公司也擺平了.
把社區公產當私人福利,一般住戶,當然要守規囉,他本人則不一定遵守,反正管理人員也是自己人,不會糾舉他的.
沒辦法,老人家時間多,閒閒管社區,其它委員誰有那麼多時間,不配合的委員,主委老大就,談啊談,找啊找.一問再問,拖啊拖.
反正他有主委章嘛.
據說連委員多數表決通過的案子,他又搞一個社區投票,胡弄不知情住戶,只為安排自己人馬,為了配合自己需求,連區權會上也敢胡弄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