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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21第五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記錄

2011-04-30 06:52 · 4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廖 於 2011-4-30 08:12 編輯


蘿蔔特 發表於 2011-4-30 00:26
正因為我相信您沒有違建且不會去報拆....所以才會同理心不認為本社區住戶不會先入為主地一直以"非法"來究 ...


在這裡好像快變成我們的閒話家常了~

我相信並肯定及感恩我們的孫主委這樣優秀及難得的住戶帶領下(管委會)絕不是開玩笑的.所以垃圾問題才一直無法解套.
(孫主委他真得很辛苦.上任以來我想他頭髮又白好幾根了)
現在只能像監委說的~一切適不適"法"或其它條件因素考量後~待區分所有權大會再一起討論吧!

我一直強調過這不是錢可以解決的大事~這是大家的事~
大家都有自己的困難~只要不影響別人等~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通行的~大家一起集思廣益!

以上_惠敏


2011-05-03 11:50 · 4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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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友多種用途,防空避難,停車,還有就是空間,所以地下室並不一定是做停車用的,在台灣我還沒碰到住地下室的(透天的除外),在國外海多人是住在地下室的
地下室也有需多作為賣場,機房,配電室,控制室,警急發電機房等功用的,如果你的地下室空間有另一張權狀,而且有另外的門牌號碼,按法規那塊地方不是防空避難,也不是法定停車位,他可以自由運用,擺攤賣東西都不犯法,我在新竹的房子就是這樣
如果按照凡是地下室就是停車位的邏輯,那那些大賣場不就慘了,都不合法
2011-05-03 13:32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廖 於 2011-5-3 13:38 編輯


testgood65 發表於 2011-5-3 11:50
回覆 小廖 的文章

地下室友多種用途,防空避難,停車,還有就是空間,所以地下室並不一定是做停車用的,在台灣 ...


我們社區是有防空避難兼停車空間/機械室/水箱/機房的使用執照^^

另:依您提到的您之前住的社區地下室可以做很多使用空間等...可能是分商用住宅及一般住宅ㄛ !
聯結:北大特區-社區分佈圖 (資訊較舊了)
我們社區是一般住宅~所以地下室應該無法再變更使用販賣等其他商用行為唷!

以上_惠敏



2011-05-03 16:24 · 44樓
我覺得大家多提點建議案,如果都只有反對,如何解決事情?事情總都不能盡如人意,有些人也要顧全大局,當然有些事情是不能用多數決去辦事的,因為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有他的作息時間畢竟這是一個多元的社會,但是設立垃圾收集區,這個議題如果每個人都很自我又很堅持,那就沒什麼好談,我只是有感近來光在垃圾上就有些匪夷所思的決定,而且就主不過選一個處裡場所就遲遲無法定案,看的出來,這個社區某些人的自私,只求利己的心態,還穿雜著風水怪力亂神之說,如果設立了室內集中場,為了降低腐臭味,做空調就是必要措施,一談到要花錢,又說錢不是問題,要考慮每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那好做在露天,說個地方,可以哪裡?前面說醜見不得人,後面說2,3樓受不了臭味及噪音,只要不如某人意,就要去告狀,我們地下室如果除了停車外其他什麼都不能做,請將配電間,儲藏室,通風機是,緊急發電間通通拆了,我們地下室門禁如果與火警警報連線,當有火警警報或是停電時,門禁會自動失效,這樣為何不能使用門禁,按法規是擔心上鎖後在火警時無法通過,如果門禁管制在火警及停電時會自動失效,則可申覆在檢查後使用
2011-05-03 18:43 · 4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廖 於 2011-5-3 19:52 編輯


testgood65 發表於 2011-5-3 16:24
我覺得大家多提點建議案,如果都只有反對,如何解決事情?事情總都不能盡如人意,有些人也要顧全大局,當然有些 ...


其實建議社區還是適法來解決垃圾問題較好~
因為實在發生太多垃圾重新規劃的問題了~

所以大家一起想辦法吧!

像是15F-dale220提議的也不錯
聯結:垃圾問題方法1(可以自行倒的就自己倒.不行的就花點小錢請人倒)

提議:垃圾問題方法2-由管委會統一訂定時間(應該是公所垃圾車的時間左右)
大家放在自家門口(不影響別人)(因為放電梯1F門外擔心影響2F住戶)
統一由收垃圾的阿姨逐層收集~費用由管理費支出~
[color=Blue]這個方法也可以較知道大家有無做資源回收的規定唷^^


目前只想到這2個方法既不影響他人又不觸法~不過還是要待區分權大會決議吧!

以上_惠敏
2011-05-04 23:39 · 46樓
我又笑了~
2011-05-04 23:44 · 47樓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莞爾莞爾......
2011-05-05 08:45 · 4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廖 於 2011-5-5 12:08 編輯


a500281 發表於 2011-5-4 23:44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莞爾莞爾......


要當我們社區的主委真的很辛苦~諸多繁事~還好有諸多委員們的幫忙~
所以大家有任何對社區有不錯的想法都可以提出來供委員們參考唷~{:5_238:}

以上_惠敏



2011-05-12 20:10 · 49樓
小廖 發表於 2011-5-3 18:43
其實建議社區還是適法來解決垃圾問題較好~
因為實在發生太多垃圾重新規劃的問題了~



提議:垃圾問題方法2-由管委會統一訂定時間(應該是公所垃圾車的時間左右)- d: T: U7 n- o) C
大家放在自家門口(不影響別人)(因為放電梯1F門外擔心影響2F住戶)! E6 B" g5 \) N1 }/ d$ s- a9 Q
統一由收垃圾的阿姨逐層收集~費用由管理費支出~, V8 [- E" H3 M( d2 y: C$ y
這個方法也可以較知道大家有無做資源回收的規定唷^^% f) F$ P3 ]) l5 f0 W, z9 x

這個建議不錯喔~^^
2011-05-12 23:33 · 50樓
區公所清潔隊來北大特區應該只收一輪...本社區約7:40左右~

不知大家對於本社區的每日垃圾集中量有概念否?...尤其是周三、周日不收垃圾的隔日早上...歡迎面中庭的請於7:40往下看(or親自下樓瞧一瞧)~

(先不討論當護士、醫師等輪值大夜班等職業無法於AM4:00~8:00倒垃圾的困難)

每棟21層樓...估計一趟電梯無法載完(剛去看了現況...可能要小一點的垃圾收集桶...)...每棟以兩趟次巡完21樓層約費時15~20分鐘(剛剛搭電梯試著模擬逐層停靠並收垃圾...停靠5層就要3分鐘,還不包含自各棟電梯口拉去大門外馬路邊的時間)...也就是該電梯在上學、上班的尖峰時刻將會占用15~20分鐘~餘味將會再多停留至少10~15分鐘以上~

若加派收垃圾阿姨1員(每人收6棟)...6棟要費時3小時~
若加派收垃圾阿姨2員(每人收3棟)...6棟要費時1.5小時~
若加派收垃圾阿姨3員(每人收2棟)...6棟要費時1小時~

每月估計要加派 6小時人力*22(每月22日)=132小時人力...

那....乾脆....每層推舉層長...每棟推樓長or輪流當值日生(值週生)來替大家服務...既省錢又能檢查資源回收的執行力~
2011-05-13 00:05 · 5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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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解獨到{:4_113:}
2011-05-13 10:10 · 5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廖 於 2011-5-13 12:35 編輯


a500281 發表於 2011-5-13 00:05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見解獨到


^O^其實現在很多社區都是這樣做的.
建議[同處E棟的林監委]請[物業]實際了解並觀摩有這樣做的社區他們是如何管控的
(相信物業應該有這方面的經驗).

另:參訪其他社區做法引申我們社區實行的話:
1-請6位收集垃圾員(每棟一位) 每人每月5000元 6位共:3萬元
(每位每天工作1小時 每週5小時(目前垃圾車好像是收5天) 每月20小時(4週) 時新約250元
雖然現估3萬(不過真的都比垃圾委外收費/施作費/耗電費/環保問題/適法與否~更可加入考慮之一ㄚ)
2-人員收垃圾時用推車可放菊色桶子2個的大小推車(再依每棟收垃圾的量做調整桶子數量)
3-若社區是7:40分有垃圾車.建議6:30開始收(先試運.依收的狀況再做時間調整).
4-每棟開放一部電梯6:30~7:00限定收垃圾時間用.(先試運.依收的狀況再做時間調整)(到地下室的電梯排除開放收垃圾用)

5-因為F棟戶數較多.所以可以採用輪棟制(每月輪流)等相關辦法(就要請物業制定辦法了)
以上這個方法若推行成效不好.要改其它方案.至少不會造成社區經費的浪費.推行的好.恭喜社區垃圾問題解決了

所以大家再一起想想各種[不影響別人]又[適法]的方案~再於[區分所有權大會]列入參考.
再讓管委會/物業/住戶一起研討應該都是不錯的.

有問題就是要一起研討解決 一起加油唷 ^^

以上_惠敏
2011-05-13 21:45 · 5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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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幹醫生、護士的單身住戶...就該搬出四季會館???

我不也提出省錢(不用花錢)的方案(管它合不合情理...反正有提出,大家就得討論!...不是嗎?!)了?!
2011-05-13 23:44 · 5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le220 於 2011-5-13 23:49 編輯


嗯! 想不到我之前說我舊家社區的垃圾處理方式引起了大家的討論了!

我舊社區的方式我可以再說得清楚一些,
我們不會全社區的人都提著垃圾趕垃圾車,
是社區會開放垃圾車來的前一小時, 住戶把垃圾拿到固定地點集中, 由警衛負責倒垃圾(我們社區只有一個打掃阿姨,不負責倒垃圾)

然後無法配合垃圾車時間的人,
就自行去跟警衛登記繳錢請警衛幫忙,
半夜固定時間,放在自家門口,警衛會去收, 然後放在不影響社區美觀的地方暫放,

因為是需要自掏腰包, 所以其實請警衛到家門口收的人並不多! 也不會造成警衛太大困擾,
我舊家約200多戶人口, 這方式施行很多年了, 社區住戶也都很配合,
給大家參考{:4_153:}


現在社區有不少退休族或是專職媽媽, 我覺得採用垃圾不落地這方式, 應該不會太難,

費用如果是由管委會支出, 每一戶都要清潔人員到府收, 這樣不是太妥當,
一旦實施, 清潔人員六百多戶,需要多少時間去收啊? 管委會負擔的情形下,想必管理費可能又會赤字

我們家也是早出晚回上班族, 即使有所不便, 但我們願意配合,

一定要有人願意退一小步, 問題才有可能解決,
不然誰希望垃圾設在自家樓下?
不管什麼方式解決我們都會配合,
只要不再吵吵鬧鬧就好!
2011-05-14 01:52 · 5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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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樓長~~~

{:7_405:}
2011-05-14 02:18 · 5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1-5-14 02:20 編輯


其實...這個議題在這兒(家族)願意發聲的都是關心社區庶務的住戶,但絕對是"少數份子"!...大家你來我往的,其實我是當在練打字(平時還真的沒空練勒)~

我先聲明:只要是管委會or區權會議決...我願意垃圾集中點設在我家樓下!<---事前無法取得多數人的認同,事後又不能讓自個兒接受...我會選擇離開那個不適合我的族群(換言之,我不適合那個族群)~

眾人之事如果要兼顧全部人的所有利益(絕對利益),便永遠難成大事!...如果堅持不要影響"任何人"的權益而每反必退,那真的大家就別收管理費算了!...政治亦然,追求的是全體人民相對利益的最大化!

原本垃圾的爭議在於"設置集中地點"...其實有許多方案都可共同討論~如今...不然~

如果有意見就要尊重、凡事就要論法...莞爾如下:
半夜固定時間,放在自家門口,警衛會去收, 然後放在不影響社區美觀的地方暫放,

1.住戶也能主張:"憑甚麼警衛可以私下收錢而在值勤時為特定少數住戶服務?!"<---是不是我也能付錢給清潔人員請他在上班時間的空檔(不太會影響正常勤務下,但仍是上班時間),來我家替我打掃或是幫我洗車?!(反正是少數人有需求、有付費);同理也能請服務中心的出納會計在上班時利用空檔替兩三家住戶開的小公司來記帳或處理會計業務?!
何謂"兼差"?!與兼職的定義有所不同喔!!

2.亦得能主張:"樓下都不讓擺了,憑甚麼可以將垃圾放在我家對面or隔壁?!"...除非該層只有一位所有權人,否則很難撫平會擔心對門(or隔壁)鄰居放在同層的垃圾會有惡臭、滋生病蟲害的環保疑慮!...ex.我家垃圾的主體以"已使用過的尿布"居多,我也捨得付費...試問,每一戶都能接受我將大小便放在該層公共區域嗎?

3."不影響社區美觀的地方",原本就一直是本議題的主要癥結點!...試問,本社區哪兒適合暫時存放垃圾而不被任何一位住戶質疑與反對的地方?!(如有,垃圾問題不早迎刃而解?)....亦或是,其實問題只是在垃圾集中"量的多寡"而已...600多戶暫放就不行,少數需求者暫放便OK!
------以上純粹練打字-----
更有意義的意見留到適當時機再來討論好了...
2011-05-14 02:22 · 57樓
小王子 發表於 2011-5-14 01:52
回覆 蘿蔔特 的文章

層/樓長~~~


原來您真的有大愛呀?!...這麼積極要搶先登記角逐層長與B棟的樓長呀?!
{:6_314:}
2011-05-14 08:25 · 5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廖 於 2011-5-14 09:05 編輯


dale220 發表於 2011-5-13 23:44
嗯! 想不到我之前說我舊家社區的垃圾處理方式引起了大家的討論了!

我舊社區的方式我可以再說得清楚一些,


沒有啦~別太在意ㄋ~大家都是想解決問題~只要不影響別人及適法的狀況下都支持的.

方案1-垃圾不落地應該說是不落地太久
►社區統一開放在公所垃圾車到前的1小時.讓住戶拿到規定的場地.收集後由負責人員清倒.
►可以配合社區時間的住戶就OK.有困難的可以請鄰居或花點小錢請別人幫忙倒也是辦法之一了

方案2-放家門口.社區統一制訂辦法花錢請人收(為了配合全體住戶倒垃圾時間這也是退而求其次的方案了)

但我還是較趨向方案1啦{:5_265:}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共勉之

以上_惠敏
2011-05-14 10:37 · 5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500281 於 2011-5-14 10:38 編輯


以上討論已偏離本篇主題,若諸位熱心社區庶務住戶願意的話
可否移駕到這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