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1-4-18 07:28 編輯
你的po文短了點。也許因此出現一些爭議的部分。
比如說10%的人,比2 年前買的人貴50%,這是以現在跟2年前來做比較。
然而房價會波動。如果以20年的時間來看。這20年的時間裏,有人賣有人買。有高的。有低的。
會慢慢變的由價格轉變為價值去。因為20年後,價值可能比起初的價格多上好多倍。
前天一位朋友幫忙搬冰箱。他說他在民國70年左右在新店民權路買了一間公寓一樓40多坪的房子,是邊間。
現在租給 7-11,目前房租是7萬五。他覺得很滿意。當時的價格買的是1百多萬。
現在恐候要3千多萬。這時候如果賣掉,買的人就比當初貴了快 3000%,不過也不能這麼比較。
這多出來的叫做增值。是因時間、地段、經過都市發展等等,經過時間的檢驗而產生的。
所以你的意思,我覺得是不是接近這種想法。大家一直表示不同的看法。有可能是你舉的例子太極端,大家誤會你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