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於100年4月19日致本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電子郵件反映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3段99巷1號空污一案,市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環保局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本府環保局於100年4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當時作業中,該廠領有本市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業者未按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每日記錄操作條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並依法告發。再次感謝您的建議,爾後若有相關建議事項,歡迎您逕撥公害陳情專線(02-22882327)反映,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敬祝健康愉快。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 聯絡電話:26722143分機70 承辦人:張明發 正本: 副本: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 聯絡電話:26722143分機70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新北市政府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