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5-19 09:27 編輯
遊民 發表於 2011-9-8 13:56 
因為債權人(銀行)不能要求期前清償
而債務人(借款人)才能自由決定是否期前清償
所以我一直認為
一般而言,只要你定期還錢,銀行樂於長期借你。
我銀行的朋友告訴我,實際上,大部分客戶很快就還清了,平均七年貸款三年半還完,二十年貸款不到十年還完。
究其原因,貸款人收入大部分逐年增加,還款速度加快。 生活水平提升,換房子時,貸款也還舊換新。
期限長,從銀行角度看,客戶可以多貸一點,它營業額增加。但風險增加,加上房屋市場更容易炒作,利弊互見。
從客戶角度看,選擇性增加,何樂不為?
所以長期房屋貸款,有的金融機構就有建議說,不能太早還清,否則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