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公共設施~問題及建議

2011-03-30 09:11 · 41樓
很多建案都有垃圾處理場所,供垃圾分類及儲藏待處用,但濟弘沒有.設計缺失是很多.......................
垃圾收集在一樓露天,日曬雨淋,如何誘導大家分類?
公設多一支電梯,卻又不到屋頂,又沒垃圾處理空間,增加的便利性很少,不便利性很大.所以給管委會很多難題.
2011-03-30 10:52 · 4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hmaggie 於 2011-3-30 10:53 編輯


chow1 發表於 2011-3-30 09:11
很多建案都有垃圾處理場所,供垃圾分類及儲藏待處用,但濟弘沒有.設計缺失是很多.......................
垃 ...


其實我們也有垃圾處理場所, 位於B1某個角落,
現階段垃圾筒放置於側門, 應該只是暫時性做法,
有管委提出在B1設置垃圾低溫冷藏設備, 之前也有住戶提出相同的建議,
不過也有住戶認為有了低溫冷藏設備, 以後電費支出會大幅增加,
大家對於垃圾處理方式有很多想法, 歡迎提出來討論!

其實北大特區內很多將垃圾放置於地下室的社區都有低溫冷藏設備,
不知有沒有人可以打聽到電費支出到底有多可觀?
就我之前住的社區, 因為沒有低溫冷藏設備,
B1垃圾放置處味道之恐怖, 只能用避之唯恐不及來形容,
還有住過另一社區, 是將可回收垃圾放置於B1, 並規定統一放置時間,
一般垃圾則是放在社區側門外面的垃圾子車, 每天由清潔隊收走.
供大家參考囉!


2011-03-30 11:09 · 43樓
低溫冷藏設備如只用於廚餘,如同大型冰箱.可用耗電量計算,電費應不致太可觀或離譜.
垃圾用封閉容器.
資源回收要分類.目前沒分類.
2011-03-30 11:10 · 44樓
垃圾處理場所, 位於B1某個角落,沒標示很少人知道.
2011-03-30 13:42 · 45樓
chow1 發表於 2011-3-30 11:10
垃圾處理場所, 位於B1某個角落,沒標示很少人知道.


B1垃圾放置處的確沒有任何標示,
我們是當初還在看房子時有詢問到垃圾處理問題,
執行長帶我們去看過才知道的
2011-04-01 19:54 · 46樓
回覆 天爸 的文章

雙手贊成!
2011-04-01 21:02 · 47樓
屋頂的門是不是應該從內往外開時不須用鑰匙?
我們屋頂的門卻須用鑰匙!!
2011-04-01 21:12 · 48樓
區權會開完了,第一次管委會也開完了,除了委員公告外,不見會議記錄.
2011-04-01 22:21 · 49樓
屋頂的門從內往外開時須用鑰匙,這與鎖住逃生門有何不同??
2011-04-02 19:26 · 50樓
最近有發生一件事...

就是有其他社區的鄰居溜狗...

但是狗跟車跑進了地下室....

停車場入口車子上來的時候的警示好像不是很明顯....

也沒有全天都有警衛....
2011-04-02 22:37 · 51樓
建議最好每層樓的磁扣皆可到達各層樓.以示公平.

2011-04-03 23:33 · 52樓
兩支安全梯通往屋頂的門不一樣,一支可直接推開,另一支卻不可以,是否每一梯間都如此??
如何通過安檢而核發使用執照??
還是通過後再改門??請管委會查明.
2011-04-04 09:45 · 53樓
機車道的捲門故障,結果封閉第二道捲門,造成騎機車的住户非常不方便,住户不能開始第二道捲門,是不是很奇怪??
2011-04-05 22:02 · 5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udompoo 於 2011-4-5 22:04 編輯


A1 10樓上的平台也會開放嗎??
這個月的電費來了~~~當初工地主任說會退給比較早住入的住戶不知何時會退~~~
(因為當時都是工地施工但公電都要我們比較早入住的住戶吸收不知何時會吐回來~~
2011-04-05 22:32 · 55樓
第一次區權會的會議記錄已公佈在電梯內, 才突然發覺社區好像沒有公佈欄,
看會議記錄只能在電梯裡面看, 要不就是看不完, 要不就是要一直站在電梯裡面看,
萬一別樓有人按電梯, 就只能隨著電梯上上下下, 建議增設公佈欄!
2011-04-05 23:48 · 56樓
chhmaggie 發表於 2011-4-5 22:32
第一次區權會的會議記錄已公佈在電梯內, 才突然發覺社區好像沒有公佈欄,
看會議記錄只能在電梯裡面看, 要 ...


贊成+1
免的以後電梯花花綠綠的
2011-04-06 17:24 · 57樓
回覆 chow1 的文章

Hi Chow1,
目前總幹事已經將第一次區權會的內容公告在電梯間, 但是第一次管委會和第二次的臨時會議記錄都還沒有公佈, 的確是有點慢.
我想, 可能現在有很多文件要做, 會以住戶規約和住戶提案會最高優先權, 所以才會遲遲未公佈. 再者, 公佈前, 要經過各位委員確認無誤, 才會公佈出來. 所以會花一些時間, 我會再訽問總幹事公佈的時間為何...{:4_209:}
2011-04-07 10:56 · 58樓
住戶提案很多,會不會排優先次序?
水質問題是民生問題,是否已討論?
2011-04-07 11:28 · 59樓
回覆 chow1 的文章

住戶提案很多,會不會排優先次序?
=> 會的, 尤其涉及安全及違建部份, 委員們會優先討論.

水質問題是民生問題,是否已討論?
=> 就我目前的了解, 以在家中安裝全戶式的淨水器為優先考量, 我建議是住戶自行到大廳登記, 用團購方式來取得較好的價格.
那團購報名截止日期, 我今晚再跟其它委討論一下.
我是希望未來跟廠商洽談的委員, 能夠爭取未來新進住戶, 也能享有一樣的價格優惠.
不過, 目前我只看到一位委員提出淨水器的建議, 希望各位住戶有用過哪一牌, 覺得不錯, 或是有特殊管道可以取得CP值較高的淨水器, 歡迎提供給總幹事或是貼圖給大家看, 最好附上參考價格, 安裝費, 濾心費用等等.

有關在頂樓加裝淨水器, 這個方案委員們也有討論過, 但是因為在頂樓加裝, 會造成水壓不足, 所以要再加裝加壓器, 但頂樓沒有電源, 所以這個方案就比較行不通.

希望有解答各位住戶的疑慮.
2011-04-07 11:45 · 60樓
回覆 QY1026 的文章

全棟式的瀘水器可裝在地下室蓄水池,還可減少清洗水塔次數.
裝在各戶內天花板的話,更換瀘心時漏水.
屋頂怎麼可能沒有電源??要不要接而已.
2011-04-07 13:46 · 61樓
回覆 chow1 的文章

Hi Chow1,
如果方便的話, 可否請你提供有關全棟式的瀘水器之建議, 以及安裝在地下室蓄水池等, 比較詳細的資料給大家參考嗎?
至於屋頂有沒有電源的問題, 我記得當時會議中, 就當時建商給回應是上面的確沒有電源.

QY
2011-04-07 15:45 · 62樓
可參考濾博士,但我沒資料,是上網找的.
會議中建商有拿屋頂配電圖嗎??或許會記錯.
2011-04-07 16:25 · 63樓
回覆 midui 的文章

委員在會議中, 已請物管公司務必加強管理及監控, 以減少外人外車外生物進來我們的社區.
行政委員也在積極尋找各家的物管公司, 然後從中擇優來服務社區, 並以豪宅規格來規範物管公司.
2011-04-07 16:29 · 64樓
sudompoo 發表於 2011-4-5 22:02
A1 10樓上的平台也會開放嗎??
這個月的電費來了~~~當初工地主任說會退給比較早住入的住戶不知何時會退~~~
( ...


Hi sudompoo
目前A棟10樓上面的露台, 暫不開放, 因為有安全上面的考量.

當初工地主任說會退給比較早住入的住戶不知何時會退~~~
(因為當時都是工地施工但公電都要我們比較早入住的住戶吸收不知何時會吐回來~~)
今天會議中, 我會再詢問一下財委.
2011-04-07 16:33 · 65樓
叮噹 發表於 2011-3-29 12:58
回覆 chow1 的文章

垃圾放置點在室外真的很不方便耶


Hi 叮噹,
目前討論的結果是把垃圾放在地下室中, 用冷藏櫃冷藏, 並傾向分時段性來開放倒垃圾.
以維護地下室的清潔及防止味道發散.
目前以由環保委員著手進行中, 謝謝.
2011-04-07 16:40 · 6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hmaggie 於 2011-4-8 10:09 編輯


<全文已轉PO到 團購水塔過濾器>

關於濾水器, 之前小妹也有上網做了一下功課,
全棟式濾水器有分為安裝在水塔前, 以及水塔後的,
也就是說, 安裝在水塔前的, 是指自來水進到水塔之前就過濾,
優點是可以減少清洗水塔次數, 缺點是將氯過濾掉了,
水塔裡的水反而容易孳生細菌, 不易長存,
安裝於水塔後則是指濾水器是安裝在水塔出水口之後,
優點則是水塔裡的水較不易孳生細菌, 缺點是水塔仍需要經常清洗,
也因此, 安裝於水塔後的全棟式濾水器比較受歡迎,
近期在看的品牌是 "濾大師",
http://www.chuanchiu.com.tw/gustar/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new-0009&Category=100091
頂級雙效反洗過濾器在網頁上沒有參考價格,
我已留言詢問相關問題, 待對方回覆後再PO上來分享!

2011-04-07 16:41 · 67樓
天爸 發表於 2011-3-27 19:10
誠懇建議~~管委會與建商交接本社區的公共設施時能夠要求建商把公共設施的照明燈具˙改為自動感應式的以達到 ...


Hi 天爸,
把公設的照明燈具變成自動感應以及節能燈具, 這是個好建議也是努力的方向,
但是費用要跟建商如何分擔, 就要委員跟建商好好討論一下了.
另外, 也有委員建議在社區週遭的圍牆加設感應燈, 如此一來, 在深夜時, 行人走起來比較安全.
也可以防止有人在我們社區隨意尿尿. 再者, 透過監視器, 可以用亮燈來提醒物管人員, 注意一下有人走過.

QY
2011-04-07 16:46 · 68樓
QY1026 發表於 2011-4-7 16:41
Hi 天爸,
把公設的照明燈具變成自動感應以及節能燈具, 這是個好建議也是努力的方向,
但是費用要跟建商 ...


社區週遭的圍牆加設感應燈 + 1
2011-04-07 23:21 · 69樓
可否請安全委員查看一下各安全門是否合乎法規?
兩個安全梯中,一個屋頂鎖住了,兩個安全梯用意何在?
2011-04-08 16:31 · 70樓
回覆 QY1026 的文章

不知道現在清潔的人員是多久倒一次垃圾呢
因為如果是每天清理的話
冷藏設備應該就不是必要的吧?
2011-04-10 11:29 · 71樓
今天去濟弘建設查看平面圖,有關安全門方向問題,在消防法規內針對樓頂避難逃生門是絕對不得上鎖的,因此對於上樓避難至他層逃下其符合安全規範,因此針對樓頂避難逃生門,已經要求保全務必在巡視時注意各棟逃生通暢問題,並於近日加註告示。
2011-04-10 22:19 · 72樓
如有冷藏設備,就不用限制丟垃圾的時間了.
2011-04-17 10:08 · 73樓
回覆 chow1 的文章

每次到周末大家比較有空的時間都不能到垃圾...真有點不方便
讓我想到過年的時候...竟然比垃圾車晚兩天收垃圾.........
2011-04-18 09:01 · 74樓
建議驗收公設的時程表要公告週知,並能歡迎想瞭解公設的住戶參加.
2011-04-18 09:08 · 75樓
因財委與監委都是建商人員,交接財務時會替住戶把關嗎??
建議財務交接時,報表及明細帳資料要公開一段時間讓住户閱覽,協助把關.
2011-04-20 12:10 · 76樓
建議大廳設公告欄,會議記錄可張貼.
2011-04-21 10:06 · 77樓
1.B1有垃圾處理處,卻又把垃圾桶放在1樓,好在B1沒人丟垃圾否則長蛆都無人問津。
2.所有1樓店面都和內院區隔,何以北大藥房有特權?
3.有些人提到多數暴力的問題,其實民主制度就是多數決,
如果,我們推崇民主制度就得尊重多數決。
他的反面就是透過擁有主宰權者(建商),獲得既得利益所形成的少數霸權,分管協議就是少數霸權。
分管協議是與建商簽訂的,15樓和一樓得平均分擔電梯費和維修費是法規訂定的,
管理費繳納比例卻又是投票決議的多數決,其間的矛盾得靠社區大家捐棄成見和私心來是智慧以對,
跳脫有心人為的造因,另創嶄新大愛的社區新心文化,期待高樓層諸大德的大量,低樓層諸大德的體諒,
讓社區一團和諧,善哉,善哉!我還真希望能順利搭電梯上頂樓觀景,曬棉被,賞月哪!
一如當初購屋時所以為的美麗願景。
2011-04-21 10:55 · 7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ning 於 2011-4-21 10:57 編輯


回覆 meatball 的文章

"其實民主制度就是多數決"
民主制度應沒有這麼簡單籠統,單論民主制度需建立在"法制"基礎上。

我國民法物權篇二年前修正,關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雖採多數決,但為保障多數暴力可能造成少數住戶權益受損,若少數區權人不同意管理委員會的規定,認為有失公平,可於規約成立後三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
常見例子為:若頂樓平台為公用,但漏水修繕因其他非頂樓住戶不受影響,不願共同負擔修繕,在區權會多數決議否決修繕之責,此即多數之暴力。所以,多數決也需基於不違法且公平的原則(例如約專的取消須經約專人同意,法有規定)。

而樓主所稱”建商”與”分管協議”,即是少數霸權,也過於武斷,只能說多數住戶在簽署分管協議時多是處於不明的被動狀態,所以以後在簽任何文件時,都要仔細檢視。

我不是建商,也不是既得利益者,只是崇尚公平,但法也有惡法,就另當別論了!
2011-04-22 11:42 · 7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hmaggie 於 2011-4-27 13:56 編輯


『若頂樓平台為公用,但漏水修繕因其他非頂樓住戶不受影響,不願共同負擔修繕,在區權會多數決議否決修繕之責,此即多數之暴力。』
『”建商”與”分管協議”,即是少數霸權,也過於武斷,只能說多數住戶在簽署分管協議時多是處於不明的被動狀態,所以以後在簽任何文件時,都要仔細檢視。』
複製大德單項指出的片段議題,就事論事如下:
明顯矛盾,一手維護既得霸權利益,一手防患可能損害,(以下刪除...)
2011-04-22 12:19 · 8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hmaggie 於 2011-4-27 13:57 編輯


回覆 meatball 的文章

大大言重矣~
第一段頂樓修繕是法院判例CASE舉例,旨在闡明多數暴力的情形及民法修正的舉例而已,並不是指本社區的現狀,(本社區似乎還有模糊地帶)但也提醒大家權益與義務的關係.
第二段回歸到本社區分管協議簽訂事實,參照之前諸位大德討論,社區目前的爭論問題即在此,
高舉公平正義之名,伐韃之聲連連,卻忘記個人自由意志所簽訂的事實,似有偏頗.(我簽文件也有後悔,也思忖怎樣毀約,於法於情如何解套,但不能忘記已經"簽訂"的事實)

純屬事實討論,不必猜忌與揶揄他人,才是社區之福.
-->(本段刪除...) (哈,很想搬進來,希望大家都是好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