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0972 於 2011-11-10 00:50 編輯
台灣有多少既定道路是連徵收都不徵收補償的
新例不設舊例不除 就看當初徵收北大特區怎辦理就怎辦理
否則特例補償 施政單位又會被人說是個別圖利 到時一遭批判真能開路開得出來嗎
再說假如現開路真的這樣開先例 那以後要
動工做捷運需先完成條件觸進自償率的土地開發 權利人不就比照爭取
為何會對此事這麼激動的原因在於
需在下雨天要到姑娘廟站牌那坐公車時
明明是人行道 是給人走的 卻都被路邊透天店家私用於停汽機車甚至還壓壞地磚 致積水
這行人要走多不好走 你能體會嗎 而被他們占據私用造成破壞的人行道他們有負責維護嗎
不是無法將心比心 只是法規怎樣規範就應辦理才對 否則怎推動
開車族群 那能否也幫行人或雨天也要搭車的居民想想呢
此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看當初北大特區怎辦理徵收比照辦理 然後全部的路邊屋和違章及農地全部同時辦理
這樣才有好結果
否則光幾戶人的權益 就真爭取理想目標補償 你認為以後捷運有永無動工之機嗎
因為土地開發人數權益更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