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三鶯二橋通車

2018-01-02 15:44 · 41樓
ICH 發表於 2018-1-2 15:30
很好。我給過你機會了。
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有關「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綠蛆大帝ICH又再講幹話了!
2018-01-02 16:42 · 42樓
waynechao651009 發表於 2018-1-2 15:44
綠蛆大帝ICH又再講幹話了!


趙先生你好,你好像真的覺得躲在網路後面就可以不用負責。

你要跟我意見、立場不同,是 OK 的。
但我今天就是針對你「綠蛆大帝」四個字涉及公然侮辱,不能姑息。
你可以再繼續這樣下去,就是增加我的證據而已,證明你是故意,更無藉口。
2018-01-02 17:48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1-2 17:51 編輯


ICH 發表於 2018-1-2 15:34
作秀與否是主觀感受。
你覺得朱立倫超棒、超實在,都不會作秀,那就只是我們立場不同而已,我尊重你。 ...


當你胡亂沒有依據就指摘別人的時候,就是胡言,人對人的行事風格,可以喜愛主觀,但是,論斷事情就必須有所憑有所據,否則只淪為随口胡說,夢話而已。
2018-01-02 22:32 · 44樓
ICH 發表於 2018-1-2 16:42
趙先生你好,你好像真的覺得躲在網路後面就可以不用負責。

你要跟我意見、立場不同,是 OK 的。


綠蛆大帝ICH還是在講幹話!
2018-01-03 10:37 · 45樓
waynechao651009 發表於 2018-1-2 22:32
綠蛆大帝ICH還是在講幹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19519
給您參考
2018-01-03 11:34 · 4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8-1-3 11:50 編輯


給網頁的論壇君子參考
在網頁上立論毋須用不雅的文字
有人約人喝咖啡,可以約到一桌以上,有人可以任意誣陷他人沒說過的話,五毛,詛咒他人精神病看醫師,台灣海峽沒蓋等等,不堪入目的言語,這些有的要訴訟,早就可以訴訟了!
有的人會受不住,就會起訴訟之意。
論壇之事,本就該就事論事,你對某人不喜歡,可以,但是你臧否他人的時候,怎能信口開河,無憑無據?
難道不知道最會剪綵的是誰,朱市長能在政壇上排得上名嗎?桃園市長不僅剪綵排第一,一年記者會還超過二百場以上。
但是他認識市內里長名字,他人無出其右,記得他人前次說了什麼?這可能也是市長必備的職務內容吧!
2018-01-03 13:19 · 47樓
ICH 發表於 2018-1-3 10:37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1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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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虫且大帝ICH依然是在講幹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