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社區管委會使用經費超過規約規範,有何辦法解決

2016-12-01 10:34 · 41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1-30 23:46
你們這樣跟管委會槓,又不願擔任委員,著實不好解

不如這樣吧,讓你們的管委會了解,你們不是故意為難他們 ...



真遺憾
不過, 你們提區權會的議案需要先過管委會?
這樣很不好, 你們應該爭取提案不須經過管委會的方法, 就算用一定連署人數的方式也可以啊
不然, 管委會卡住區權會議案, 你們當然有機會被吃死


yljimmy大大 ,您的經驗,態度和處事風格不容置疑,

但公寓大樓社區管理可不如您想像中的單純啊!

但您也說對了 ,住戶冷漠不關心,選出那些委員,

就個人造業個人擔吧!
2016-12-01 15:27 · 42樓
、每日麵包兄所言極是,一個一直掌控社區管委會的人,當過社區總任期1/3的主委,應該到了我行我素的狀態,不顧規約約束,在多數住戶不知情下花了社區幾近百萬鉅款、 的確不是yljimmy 大大所想的那麼簡單。我很納悶,當過三屆主委帶領的管委會,難道不懂規約,一直以危險恐嚇住戶。恐嚇無所謂,區權大會說服大家,我們服氣,否則可以提告的。 以往早的話,12/3 是社區之區權大會日子,原定12/17 開,現在原來工期 定在 11/21-12/10,各位可以想像,根本按照往例,提早開一下區權會就可以解套了,管委會不循此管道,讓人匪夷所思,莫怪我們多疑了。
2016-12-01 15:38 · 43樓
yljimmy 你錯了,我當過四屆委員,我問你,當你卸任時,很辛苦,但是被社區一小嘬流言中傷,它們很厲害,在背後中傷你,不敢公開講,讓社區一部分人誤會你,人家就不選你,對我而言,盡心盡力做,得不到掌聲,自然心灰意冷,不當委員最好,樂得輕鬆,從此沒有反對勢力,可能就是災難的開始。很多社區應該都是這種模式。
2016-12-01 20:24 · 44樓
tkc82 發表於 2016-12-1 15:38
yljimmy 你錯了,我當過四屆委員,我問你,當你卸任時,很辛苦,但是被社區一小嘬流言中傷,它們很厲害,在 ...


放棄抗爭, 消極放話, 最終吃虧的當然是自己

社區委員有機會亂搞, 就是因為大家都只想放話, 不想管事
試問, 放放話、牆壁貼私函、信箱丟匿名信... 這樣能解決問題嗎?

委員們, 善良的、臉皮薄的, 才會被這些做法嚇到不敢繼續幫社區做事
最終留下來的, 就是你們最不喜歡的、作怪的、擺爛的那種人

你們這樣的作法, 就是造成劣幣逐良幣現況的肇因, 還不能警醒嗎?
2016-12-01 21:45 · 4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2-1 21:48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1 20:24
放棄抗爭, 消極放話, 最終吃虧的當然是自己

社區委員有機會亂搞, 就是因為大家都只想放話, 不想管事


Y大
你認為抗爭的手段是什麼?
還是只能在你設的框框裡面才能有所作為?
所以你認為只有當委員才能對不正義有所作為?
還是否定以區分所有權人的身分,就不能抗衡嗎?
抗衡的身分資格,所用的方法,還須別人來指指點點,加以界定?
2016-12-01 21:46 · 46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1 20:24
放棄抗爭, 消極放話, 最終吃虧的當然是自己

社區委員有機會亂搞, 就是因為大家都只想放話, 不想管事


不好意思,這是沒有邏輯的發言,下次再這樣恕我不予以回應。
我以前都沒有任何抗爭,也沒有任何一句批評,自我住在社區為止,九年來都沒有,但是這次太離譜,我才出來講話,重點是我以前不管是不是當主委,兢兢業業,我們沒並有違反規約,反倒是我當主委時這批人時常中傷,常常莫名奇妙聯名抵制。重點是:我只論是非,花了社區百萬,大部分社區住戶都不知道,我只是揭穿而已,不知道你的邏輯何在,像判官一樣論述我們的不是,這樣對嗎?
2016-12-01 22:07 · 47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2-1 21:45
Y大
你認為抗爭的手段是什麼?
還是只能在你設的框框裡面才能有所作為?


發哥你新來的?

這個社區對他們的委員很有意見
但是卻不提告, 也不跟對方明講
反而到處留言, 暗示這些委員們拿了好處還是啥的

這跟散播黑函有何不同?

我們當然不知道人家手腳乾不乾淨
但是, 不能在沒有定罪的前提下, 一直說人家不乾淨, 這是公然污辱了吧?

對方沒提告, 反而算是佛心來的啦
2016-12-01 22:14 · 48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1 22:07
發哥你新來的?

這個社區對他們的委員很有意見


你可能忘了你質疑人家什麼?
人家回復你什麼?
誰是誰非?
他們雙方理當在法的規範下負責,及受法令的評價。
有何問題?
現在是轉向討論黑函定義嗎?
2016-12-01 22:16 · 49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2-1 22:14
你可能忘了你質疑人家什麼?
人家回復你什麼?
誰是誰非?


所以說你新來的啊

他這個不是第一串討論啦, 好幾串

發哥你還是回去討論輻射食品吧, 那邊快失守了 XD
2016-12-01 22:21 · 50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1 22:16
所以說你新來的啊

他這個不是第一串討論啦, 好幾串


當你要指揮別人只能討論什麼的時候?
你要考量
誰能賦給你
這麼大的權力?
2016-12-01 22:56 · 51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2-1 22:21
當你要指揮別人只能討論什麼的時候?
你要考量
誰能賦給你


沒指揮你啊

哥字輩的, 哪需要人家管啊

對吧, 阿發
2016-12-01 23:08 · 52樓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6-12-1 22:17
過去有機會擔任委員, 議案表決結果是9:2 ,我們是"被尊重"和"必須服從"的那一方,

要求具名表決,只是為了 ...


吐苦水, OK啦

但是, 別去碰公然污辱那條紅線啊

要被「吉」, 基本條件是要有「原告」和「被告」
這兩造, 缺一個就吉不成

所以, 不想被「吉」, 要嘛不要點出「原告」是誰
不然, 就不要暴露自己是誰 ... 除非, 你想當「被告」

我是很懶得弄清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啦, 不過, 萬一吐苦水的真的是好人, 被吉, 多冤啊
所以喔, 都說不敢在社區會議上講話, 怕被打
那在這邊對他們指指點點, 難道就不怕被吉 ?
2016-12-02 06:37 · 53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1 23:08
吐苦水, OK啦

但是, 別去碰公然污辱那條紅線啊



您如此維護管委會或主委的立場 , 想必有很多心得,

何妨指導一下 ,讓大家學習和複製貴社區的成功祕訣?


耶魯, 全北大特區住戶最多的社
歡迎來做鄰居喲
這裡的管委會從來就不平靜
人多派系就多

但是, 派系之間彼此互堅強力監督, 就平衡在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民主運作下, 也不會有機會出啥大錯

社區最怕沒人要當委員, 才會有機會讓想搞怪的人可以上下其手
如果大家都很積極的參與社區事務
最起碼參加區權人大會, 讓自己手上的一票發揮作用, 就不會讓惡心的人有機可乘啦
2016-12-02 08:45 · 54樓
這裡的管委會從來就不平靜 人多派系就多
但是, 派系之間彼此互堅強力監督, 就平衡在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民主運作下, 也不會有機會出啥大錯


請問 貴社區派系是怎麼生成的 總共有幾個派系 派系之間又是如何取得平衡或相互制衡

Y大你是屬於哪一個派系 是創始人嗎 住戶都願意聽命於你 原因何在

貴社區的管理是依據法規還是派系的妥協 住戶又是如何應對

過去曾否發生違法情事 如何處理 曾否提告 結果如何


可否請耶魯社區住戶表達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分享你們的經驗.

人飢己飢 人溺己溺 幫幫其他北大鄉親的忙 功德無量
2016-12-02 09:03 · 5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16-12-2 09:06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1 23:08
吐苦水, OK啦

但是, 別去碰公然污辱那條紅線啊


yljimmy發表於 2016-11-23 12:29:11
那你為何要縱容你的社區發生這種事?
法律只是紙上談兵用的嗎?
你們都知道問題在哪裡, 卻不採取有效的作為去防止, 那你在抱怨啥呢


yljimmy 發表於 2016-11-23 18:08
對多數人來說, 這就是看戲罷了
不過, 要說提告, 說真的, 我暗暗擔心著
要小心喔, 沒有人會自認為自己是壞人
而 那些你認為是壞人的人, 也許也會覺得很受傷, 被講成這樣 ...


我們請教法律訴訟的問題 ,是源於您的啟示
您若能指導一二,我們必然感激.


yljimmy發表於 2016-11-23 20:11:26
我可沒給你任何啟示啊
沒有律師牌照, 不能執業的
只是, 若不能藉由法律程序將一個人定罪, 卻一直宣稱那個人打算或是已經犯罪, 那是會惹麻煩的,
請留意
人啊, 要嘛計較到底, 要嘛默默生活
起事了, 就要有革命成功的打算
不然啊, 就變成黃花崗了



是我的解讀錯誤嗎 總覺得其中矛盾重重 說不出個所以然.


別人的問題 也還沒有明確答覆

法律途徑應該怎麼走?
會有何結果?
多久會有結果?
來得及阻止他們施工嗎?
來不及,可以要求拒絕付款嗎?
已經付款了,怎麼補救?
告刑事還是民事?"
刑事是告何罪?
民事如何求償?
是告管委會,還是主委 ,還是重要委員?
2016-12-02 09:42 · 56樓
desperoda 發表於 2016-12-2 09:03
yljimmy發表於 2016-11-23 12:29:11
那你為何要縱容你的社區發生這種事?
法律只是紙上談兵用的嗎?


你有三條路走

(1) 花錢去問律師

(2) 寫信去市府檢舉

(3) 直接去地檢署按鈴提告刑事(背信)

後兩者免費
2016-12-02 09:56 · 57樓
desperoda 發表於 2016-12-2 08:45
請問 貴社區派系是怎麼生成的 總共有幾個派系 派系之間又是如何取得平衡或相互制衡

Y大你是屬於 ...


人要互相尊重才能和平相處

老是認為別人都是賊... 別人當然不爽你

耶魯有派系, 但是選舉後就是尊重多數的選擇
有意見, 平時就直接提出
要罵, 就是同流之間互相抱怨

但黑函(匿名攻訐的各種形態泛稱黑函, 包含網路這些) 頂多就在選舉前出現
而且, 出黑函的一方, 選舉的結果必然慘敗

因為, 會使出黑函這種手段, 是會被社區多數唾棄的
社區多數住戶不是笨蛋, 只有少數人可以被耍弄

但是, 就是有人認為只有自己是對的, 其他多數住戶都跟委員們同流合汙, 導致社區亂花錢...
切~

當大家是笨蛋的人, 應該自己想想, 為何全社區多數人都跟自己的意見不一樣??

過半數的人選了那些人當委員, 少數的人卻以為自己是清流正派
清流正派的人, 君子是吧?

今天如果委員們有犯罪, 那就要看證據
有證據的話, 提告刑事根本不用錢, 向市府檢舉也不用錢, 為何不做?

不作為, 唯一的理由就是證據不足吧?
證據不足, 卻又私下一直發議論, 要大家共同關注所謂的委員們的非法作為
為何勞苦的委員們需要受此污衊?
直接提告或檢舉, 不要錢, 這樣也不行嗎?
2016-12-02 10:14 · 5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6-12-2 21:03 編輯


有證據的話, 提告刑事根本不用錢, 向市府檢舉也不用錢, 為何不做?
------------------------------------------------------------------------------------------------
很好。就是做了這些妳教的動作管委會才宣佈停工。否則過半數人支持不會停的,剛好被妳猜到。
如果遵守法規符合程序正義,不要說少數住戶反對,再多人反對也不必停工。話說回來這管委會不是使壞,頂多是對法律的解讀不甚深解。又未曾深思熟慮而已。
這裡又不是教堂,不必來告解好人與壞人。只有守法與不守法的人
2016-12-02 10:16 · 59樓
好吧, 這個議題陷入無限迴圈了
樓主只想聽安慰的話, 偏偏這種話我們說不出口
就給個 Happy Ending 吧

忠言逆耳, 但, 如果你的委員真的是惡人, 你這樣到處亂講, 只會被惡人告, 纏訟惹事
又, 如果你的委員不是惡人, 基本上也不會告你, 但是, 你現在這樣講, 對他們公平嗎 ?

好啦, 知道你們聽不進去的

請繼續 ...
2016-12-02 10:46 · 60樓
假如管委會真的如版主這樣,他絕對不敢去告。
假如版主是亂講的,管委會就該去告,以告止謗,為了社區公的利益,就該如此。
版主如取得足夠證據,讓證據說話,如顯示管委會果真如此,並執意為之,就必須有所作為,循D大提供途徑處理。
外人只是提出意見,主要還是在自己和事實本身。
2016-12-02 11:06 · 61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2-2 10:46
假如管委會真的如版主這樣,他絕對不敢去告。
假如版主是亂講的,管委會就該去告,以告止謗,為了社區公的 ...


小弟確實是「外人」, 多嘴了, 真是抱歉
誰叫樓主不在社區內發文, 跑到愛北大對外宣告, 害我以為這是北大特區的事

不過, 發哥大是 「內人」 ?
2016-12-02 12:26 · 62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10:16
好吧, 這個議題陷入無限迴圈了
樓主只想聽安慰的話, 偏偏這種話我們說不出口
就給個 Happy Ending 吧


說的好!
2016-12-02 12:28 · 63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09:56
人要互相尊重才能和平相處

老是認為別人都是賊... 別人當然不爽你


所以 貴社區的委員不論品格操守如何 只要當選委員 就是清白的

選票可以將人的錯誤行為漂白

奇怪的是 敵對派系都容許這種特權嗎

難道派系之間已經達成共識 大家雨露均霑嗎

那從不當委員 不參加派系的住戶 不就下場悽慘

請原諒我的好奇
2016-12-02 13:09 · 64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11:06
小弟確實是「外人」, 多嘴了, 真是抱歉
誰叫樓主不在社區內發文, 跑到愛北大對外宣告, 害我以為這是北大 ...


我也是外外人

沒有經過法令程序,孰是孰非不是外人所能知道的。

只能依樓主說法,提供一些意見,但何須事事質疑並批判。

我前面就說過

自己所說所作的

都該由雙方本人自付責任。

2016-12-02 16:03 · 65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2-2 13:09
我也是外外人

沒有經過法令程序,孰是孰非不是外人所能知道的。


感謝發哥與D大等這一路下來給了很好的意見,Y大可能當過管理委員,很辛苦但是被罵,所以特別由感於此,對我們有所誤會,我自己也不喜歡對管委會有任何意見,因為管理委員確實辛苦,如前所言幾乎近十年來住在三峽,我都全力相挺的,我甚至送花鼓勵辛苦的主委。整個事件,起因於住戶向我投訴,我也深覺事態嚴重,才出聲提醒管委會,每戶一信公告大家知道,才不久馬上接到停工公告。回想過去只是為了交流意見,一方面有住戶要借我們十萬元集體向管委會提告,我真的多所顧慮,才投書於此問一下大家意見。我由台北剛搬進入三峽時,【遠親不如近鄰】是我的心裡路程與信念,我不仇視人,與人為善,奈何總有人會詆毀你,有時真是不好受,但是看開即可。再次強調非關乎派系鬥爭,如果有派系問題,目前的管委會做起事來,不會如此大膽,違反規約,總之謝謝各位意見,我們再考量看看。
2016-12-02 21:02 · 66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11:06
小弟確實是「外人」, 多嘴了, 真是抱歉
誰叫樓主不在社區內發文, 跑到愛北大對外宣告, 害我以為這是北大 ...


暗地裡做的事'當然越少人知道越好。就是在社區內發文沒人在意才要公諸於世,不是有句話,欲蓋彌彰。
來這裡希望真理越辯越明。卻也可讓大眾看清誰的口水噴滿地。
2016-12-02 21:24 · 6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6-12-2 21:25 編輯


蕊貝佳 發表於 2016-12-2 21:02
暗地裡做的事'當然越少人知道越好。就是在社區內發文沒人在意才要公諸於世,不是有句話,欲蓋彌彰。
來這 ...


你有完沒完啊 ?

啊, 不對, 這邊好幾個輪著來

你們可以商量後一起發言嗎 ?

特別是妳, 不是不回應了嗎 ? 切 !

回你的你要回應, 不是回你的你也要回應, 沒特別設定對象的, 你也要回應 ... 真累 !
2016-12-02 22:02 · 68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21:24
你有完沒完啊 ?

啊, 不對, 這邊好幾個輪著來


原來只有回你的才可以回嘴,愛北大的網路警察你要先告知下版規,畢竟這裡是歸你管的,恕我冒昧
2016-12-02 22:04 · 69樓
蕊貝佳 發表於 2016-12-2 22:02
原來只有回你的才可以回嘴,愛北大的網路警察你要先告知下版規,畢竟這裡是歸你管的,恕我冒昧 ...


看不太懂你在說啥

不過, 這就是為何會覺得很累的原因

你真的言之無物啊 !!!

像那個每日麵包桑, 或是阿發桑, 至少人家講了些內容

啊你就情緒上回應, 這樣很頭痛啊 !
2016-12-02 22:10 · 7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6-12-9 06:16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22:04
看不太懂你在說啥

不過, 這就是為何會覺得很累的原因


是你的情緒使你頭痛。說不回應的不是我,你搞錯了,你連誰說什麼都搞不清楚了,警察大人。切
2016-12-02 22:23 · 71樓
蕊貝佳 發表於 2016-12-2 22:10
太情緒難免會頭痛。說不回應的不是我,你搞錯了,你連誰說什麼都搞不清楚了,警察大人。切 ...


警察 ? 不要隨便給別人扣帽子啦

有人喜歡把別人的論述拷貝起來
有人喜歡調查別人的身分, 厲害的叫肉搜, 肉腳的叫臆測
有人喜歡給別人扣帽子, 貼標籤, 好搞對立

但就我看, 這些都是「給自己壯膽」的招式, 不會顯得ˊ比較厲害喲

週末了, 沒事早點休息, 把論壇上的鬥嘴放一邊, 睡個好覺才是真
網路啊, 虛幻的啦, 別理會, 自我堅持, 誰也動搖不了你
在網路上爭贏了、爭輸了, 又如何 ?

啥也沒改變啊 !
洗洗睡去
2016-12-02 22:31 · 7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蕊貝佳 於 2016-12-4 08:38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22:23
警察 ? 不要隨便給別人扣帽子啦

有人喜歡把別人的論述拷貝起來


知道累了就好,一百個切
2016-12-03 07:42 · 73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2 21:24
你有完沒完啊 ?

啊, 不對, 這邊好幾個輪著來


提醒您. 我的問題,您還沒答覆:

1. 請問 貴社區派系是怎麼生成的 總共有幾個派系 派系之間又是如何取得平衡或相互制衡

Y大你是屬於哪一個派系 是創始人嗎 住戶都願意聽命於你 原因何在

貴社區的管理是依據法規還是派系的妥協 住戶又是如何應對

過去曾否發生違法情事 如何處理 曾否提告 結果如何


可否請耶魯社區住戶表達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分享你們的經驗.

人飢己飢 人溺己溺 幫幫其他北大鄉親的忙 功德無量




2. 所以 貴社區的委員不論品格操守如何 只要當選委員 就是清白的

選票可以將人的錯誤行為漂白

奇怪的是 敵對派系都容許這種特權嗎

難道派系之間已經達成共識 大家雨露均霑嗎

那從不當委員 不參加派系的住戶 不就下場悽慘

請原諒我的好奇
2016-12-03 09:18 · 74樓
desperoda 發表於 2016-12-3 07:42
提醒您. 我的問題,您還沒答覆:

1. 請問 貴社區派系是怎麼生成的 總共有幾個派系 派系之間又是如何取得平 ...


你的好奇,民主程序就可以解了
嘗試做個君子,你就會懂其中奧義

加油!
2016-12-03 09:59 · 75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3 09:18
你的好奇,民主程序就可以解了
嘗試做個君子,你就會懂其中奧義



小弟見解,大家同住一個屋簷下,沒有敵對問題,民主的社會,就是犯規跟犯法的差別,犯規就體制內解決,工程跟採購價錢高或低看發包的人怎麼想,並不是一定價高者得,有是為了服務的保證會貴些,如果有貪汙或回扣的事證,就是犯法,就舉報,檢查官會處理,不用你動手,沒有確定證據就別亂說,謝謝
2016-12-03 12:34 · 76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3 09:18
你的好奇,民主程序就可以解了
嘗試做個君子,你就會懂其中奧義



還請詳述派系的生成與運作方式 各社區可以參考辦理 感恩
2016-12-03 12:40 · 7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esperoda 於 2016-12-3 12:43 編輯


SCOTT85 發表於 2016-12-3 09:59
小弟見解,大家同住一個屋簷下,沒有敵對問題,民主的社會,就是犯規跟犯法的差別,犯規就體制內解決,工 ...


犯規就體制內解決
恕難苟同 A派系違規 B派系護航嗎 下次B派系違規

A派系報聘 不追究 那置廣大的住戶於何處

貪汙或回扣的事證,就是犯法
不是只有貪汙或拿回扣才是犯法行為 製作不實會議紀錄 算不算犯法
2016-12-03 15:21 · 78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12-3 09:18
你的好奇,民主程序就可以解了
嘗試做個君子,你就會懂其中奧義



您好,請問您,假設管委會製作不實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紀錄,也不到建管單位申請許可,就動工改建約定共用部份,會不會有法律責任?另外,如果要解約公共基金的定期存款,是不是應該由全體住戶表決?主委監委和財委三個人可以決定解約定存嗎?謝謝。
2016-12-03 16:24 · 79樓
Luke 發表於 2016-12-3 15:21
您好,請問您,假設管委會製作不實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紀錄,也不到建管單位申請許可,就動工改建約定 ...


麻煩閱讀前文,再來發言
不做功課亂議論,真是...

誰說這樣無罪了?
問題是你有證據嗎?
有證據可以提告,不想搞大出頭,也可以匿名去市府檢舉啊~

你做了沒?

啥都沒有,那不就是縱容的意思?
你都沒意見了,外人管你社區要怎樣亂搞?
2016-12-03 16:38 · 80樓
desperoda 發表於 2016-12-3 12:34
還請詳述派系的生成與運作方式 各社區可以參考辦理 感恩


簡單的說,多數住戶支持的委員、主委,你就該尊重
你不爽,有本事明年你把他換下來,讓與你有相同意志的人,也就是你的同派系的人上去
不然,他就是委員、主委
他也是個人,你沒資格侮辱他

名譽這種東西,不是你去道歉去坐牢就能幫人回復的

如果你還是不懂,報上你的學經歷,我來看看是否能因才施教
不然,這麼明白的君子之爭或是民主程序
台灣人很少不懂的
得為你量身造一套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