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金礦咖啡別將桌椅往外伸

2016-06-23 04:03 · 41樓
大家在這抱怨店家,
可見北大還是適合空城,
北大居民還是去北大以外的店家消費,
去塞別人的馬路,{:4_140:}
2016-06-23 07:49 · 42樓
若是如此就會變成空城,那還真是好笑!
哈哈哈!

依現在桌椅的擺法,不說自行車不好通過,連嬰兒車、行動不便的人都不好通過,還請多多考量弱勢群組!

所以,我個人也只能消極的抵制消費了!
2016-06-23 08:32 · 43樓
風呂Harry 發表於 2016-6-22 17:22
其實大學路7-11擺放桌椅最多,但是爲何大家一直抱怨金礦咖啡呢?

主要的原因是金礦咖啡的座椅讓行人不好 ...


不只這樣啦....
要看看那個區域是否屬於退縮綠軸或社區的基地,
如果金礦以占用到退縮綠軸, 就是該改善,
如果跟7-11一樣, 只是占用社區基地的騎樓, 且也有讓出一條通道, 就沒啥好批評了....
最多就只有勸導商家自我管理, 擺整齊些、常常清潔打掃
2016-06-23 09:01 · 44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6-23 08:32
不只這樣啦....
要看看那個區域是否屬於退縮綠軸或社區的基地,
如果金礦以占用到退縮綠軸, 就 ...


金礦很明確的佔據了退縮綠軸和社區的基地,請看圖片。

另外,很好笑的,他們立了一個牌子警告大家“此爲重點拍照取締區”,
說警方會加強取締大家不可在退縮綠軸停車。很顯然他們非常了解法令,
知道他們的行爲目前無法可管,大家只好摸著鼻子看他們在那邊囂張了。
2016-06-23 09:04 · 45樓
風呂Harry 發表於 2016-6-23 09:01
金礦很明確的佔據了退縮綠軸和社區的基地,請看圖片。

另外,很好笑的,他們立了一個牌子警告大家“此爲 ...


嗯....
看起來他們理論上應該只可以擺靠他們店面內側的一排桌椅,
外側的應該都要移除
2016-06-23 09:22 · 46樓
如果連執法單位取締都有困難

要不就法令不周全,要不就當政府初規劃設計不當

這都是政府單位應該檢討改進,馬上改善的地方

把一切罪過歸究合法使用的商家並不恰當



2016-06-23 10:01 · 47樓
在北大生活就是要放輕鬆, 放慢腳步, 放寬心, 店家多為用路人著想, 大家給店家一點包容, 這才是長久之計,
看看北大已經有好幾家連鎖店都無法經營, 難道這是大家要的?
金礦外面的桌椅如果當作是友善設施,我個人覺得還好, 倒是地上的地磚不平, 才更要小心!
2016-06-23 10:30 · 48樓
hahaha 發表於 2016-6-23 09:22
如果連執法單位取締都有困難

要不就法令不周全,要不就當政府初規劃設計不當


依照你的説法,隔壁兩間的玉山銀行也是合法的,但是他們把行人都往外趕了,
這是提升了社區的價值還是降低了社區的價值,自己評斷吧!
2016-06-23 10:31 · 4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6-6-23 10:33 編輯


其實啊, 如果特區內各社區的住戶與店家都以此為樣板
以「不會被取締」這最低公益程度標準, 來取得對自身最大的私益

那, 大家引以為傲的學勤路藝術大道, 應該可以只剩下第一排石桌椅外的那一兩公尺寬的路可以過吧 ?
鑲有馬賽克拼貼的石桌椅, 也可以順理成章的成為社區或店家的咖啡雅座
2016-06-23 19:19 · 5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dy58585 於 2016-6-23 19:20 編輯


在這裡抱怨又抵制店家,
不如多關心自己小孩及家人,
並教育自己小孩,
將來創業不要造成別人困擾,{:4_138:}

為了這種事生氣,
生活在這很辛苦
2016-06-23 20:54 · 51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6-6-23 10:31
其實啊, 如果特區內各社區的住戶與店家都以此為樣板
以「不會被取締」這最低公益程度標準, 來取得對自身最 ...


其實現在也差不多啊
早晚星巴克外面的石椅常一堆喝完的飲料杯
(大概就差沒有遮陽傘而已)
常覺得哈佛的清潔人員很可憐 ><
2016-06-24 10:01 · 52樓
昨晚第一次要去隔壁買豆漿結果看到行人道上滿滿的機車,連北大也不北大了,無言
2016-06-24 11:13 · 53樓
hahaha 發表於 2016-6-23 09:22
如果連執法單位取締都有困難

要不就法令不周全,要不就當政府初規劃設計不當


商家是否完全合法...這有可議之處喔....

是否法律或規畫不夠好....當然也有討論空間....

不過, 看到的是....許多商家專走法律漏洞,
或甚至無視於法律的規範....這才是比較不應該的....
看看玉山銀行, 在退縮綠廊上擺放障礙物,
甚至有些社區大辣辣的就圍起欄杆當自己的花園,
全都是無視於法規的存在....這不是規劃設計不當吧?

2016-06-24 15:42 · 54樓
玉山銀行

輪椅 嬰兒車

完全不能過 !

完全不能過! 完全不能過!
2016-06-24 16:53 · 55樓
香媽 發表於 2016-6-24 15:42
玉山銀行

輪椅 嬰兒車


真的是很誇張的啦....
那樣搞....
乾脆就學某些社區直接鐵欄杆圍起來,
然後再布置些美美的花圃, 這樣門面就很美了....

2016-06-24 18:59 · 56樓
Wide 發表於 2016-6-24 10:01
昨晚第一次要去隔壁買豆漿結果看到行人道上滿滿的機車,連北大也不北大了,無言 ...


機車的主人大部份也住北大
2016-06-27 16:23 · 57樓
兩家共嚐試了三次,口味都不合
加上現在滿滿機車跟感覺用餐環境不佳
應該是不會再去了~
2016-06-28 08:59 · 58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6-27 16:23
兩家共嚐試了三次,口味都不合
加上現在滿滿機車跟感覺用餐環境不佳
應該是不會再去了~ ...


機車亂停真的很討厭,這個應該算違規可以拍照檢舉是吧?
2016-06-28 09:20 · 59樓
ericcc 發表於 2016-6-28 08:59
機車亂停真的很討厭,這個應該算違規可以拍照檢舉是吧?


印象中停著的機車比較不好舉證.
不過機車上有人騎乘上人行道的,拍照檢舉是沒問題的
2016-07-14 22:17 · 60樓
香媽 發表於 2016-6-19 21:45
同意!!

我也超 超 討厭玉山銀行門前全部圍起來,輪椅根本無法通過!


每次推娃娃車經過學成路,總是無法愜意的行走 (相較學勤路),現在又遇到這種佔地為王,自以為租下店面,整個人行道就是他家的免費停車場,這種不顧當地行人只想省錢賺鈔票的店家,大家應該踴躍表達不滿的意見,讓店家知道,若仍不改善將空間還給行人,應該進一步抵制! 我們需要的是優質的店家,而不是降低北大素質,一心只想賺錢的店家,有這種思維的店家,若是賣吃的,不禁讓人懷疑在吃的安全與品質把關上,會站在消費者這邊? 還是為了為自己的利潤....?
2016-07-14 22:19 · 61樓
並不好吃是真的,只是附近沒有中式早餐店與開到深夜的店家,不然是不會想去吃,尤其他嚴重影響到環境,每次吃的時候都覺得對不起自己
2016-07-14 22:30 · 62樓
大家若有手機APP 可以下載iPolice,用手機就可輕鬆檢舉報案,不用親自到警察局

經查應該可用下列條文來檢舉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4.aspx?lsid=FL012454&lno=82&ldate=20120530

現行條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修正)
第 8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
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
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
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
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
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
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
礙物清除。
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
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
為。
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
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
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
得沒入之。